浅析会计诚信在社会工作中的重要性
引 言
“诚信”二字最初在我国古代是分开使用的,“诚”的原意是真实客观,无妄无欺。“信”的原意是人言谓定,诚实无欺。由于“诚信”二字在原意上相通,可以互用。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一个社会能否和谐,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离开了诚信,市场经济就寸步难行,构建和谐社会就成了虚无缥缈的事。
会计诚信是指生产、提供会计信息的相关人员(包括会计人员、审计人员、企业管理层等等),在从事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工作时,应诚实守信,运用合法、合理的技术和方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因此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更是整个会计行业之本。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诚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前些年国外的安然事件、施乐公司事件,国内资本市场出现的银广夏、蓝田等事件,足以说明会计行业也面临一场严重的“诚信危机”。可见,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诚信缺失现象成了全社会面临的课题,解决会计诚信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已是整个会计行业的当务之急。
加强会计诚信的必要性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体体现
诚信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重要保证,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体现。会计诚信建设,就是要在会计行业着重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内容的诚信教育,培育“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诚信精神,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行业诚信文化。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原则,没有了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如果市场主体采取不诚信的手段,大量的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将直接影响国家的财税收入,造成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的偏离,影响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从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要诚实守信。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适应新时期与国际接轨的现实要求
会计信息是按照一定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标准编制出来的。世界贸易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备成熟的运行规则,我国已加入国际世贸组织,因此我们必须遵循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会计信息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促进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突出,社会各界对会计信息真实、客观、透明、公允等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会计人员诚信的要求会更高。可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是我国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取得双赢结果的重要基础条件。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会计制度的不完善。
1.会计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是为会计失信提供了可能
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人、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人来操纵利润;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象的空间。
2.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驱使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基础,主要根源,两者往往是互相联系的。
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优胜劣汰,最终加剧贫富悬殊分化。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当非诚信行为的收益超过诚信成本时,非诚信行为就会增加,当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时,在利益诱惑面前违法者就会见利忘义,利用各种机会造假,造成整个会计行业出现诚信危机,会计舞弊行为泛滥.
在政治上,政府对企业业绩考核目标的不完善造成单位盲目从大,疯狂造假。势必迫使企业管理者通过会计舞弊,粉饰经营业绩来达到其目的。
在谋求经济利益方面,企业都是通过隐瞒收入或虚增成本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通过虚假信息披露,操纵证券市场股价,以达到从市场上骗取额外收益的目的。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从银行或其他金融信贷机构手中套用资金,投资者从“失信”中获取投资收益,管理人员从“失信”中获取薪金及更高的职位或政治荣誉,经营者和会计执业人员都从“失信”中捞到好处,而一些擅长做假的人员还成了一些企业竞相聘请的“人才”。
3.造假成本过低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关键因素。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内部成员,他们受聘于所服务的主体,其工资、待遇、福利都由企业经营者决定。会计人员受聘于人、受制于人,其行为容易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影响与控制。在会计造假成功的收益大于造假失败的损失的情况下,为了生存或者改善竞争地位,会计人员及经营管理者只有采用不诚信的办法,通过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来摆脱困境,获取较大收益。目前我国对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相对于会计违规行为,追究会计从业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情形少之又少,很少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责任。对造假者来说由于打击力度不够,惩处不到位,使得造假成本太低,并且他们以身试法所获取的利益远大于付出的代价,代价越小,谋利越高,造假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这种轻惩薄罚的惩罚模式使失信者未受到严厉制裁,守信者未得到有效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会计人员的不诚信行为。
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外在因素。
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不统一,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互为补充,整体监督效能不能有效发挥。监管的重点没有随着市场的深化而转移,政府监管的力度不够,角度不正,国家审计力量不足,监督落实不到位;社会审计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难免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甚至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其他专业监督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全面的社会监督体系。
专业监督机构监督不力。在我国,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社会专业监督机构缺位,企业的经营者真正决定着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续聘、审计费用等事项,经营者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必然下降。有些企业或缺乏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或执行起来流于形式,使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得不到控制。
公众监督不力。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政府管制、新闻审查与监管制度的人为影响,使本应被社会公众知晓的会计失信行为无法及时准确地披露,这实际上是对行骗者的保护与怂恿,变助长了会计行为主体的造假行为。
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形成一套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市场交易主体及投资者,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给不诚信和欺诈提供了可能。
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道德是会计失信的内在因素。
会计信息是在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中生成的,因而免不了要对客观经济活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判断和推理,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缺乏敬业爱岗、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和严谨的职业习惯,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不熟悉法律法规,不依法办事,经常在权势、金钱和人情前丧失原则,在会计事务处理上,无视法纪,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过分追求物质利益,不顾国家的会计政策,不顾一切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损毁会计资料,甚至利用职权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由职业道德缺失走上犯罪道路。由于其认识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使计量出的会计数据脱离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出现不实。其次,会计人员大都受制于人,会计工作缺乏独立性也是造成会计信息诚信度不高的主要原因。我国会计人员利益不确定性及不对称性,造成一些会计人员要么急功近利,要么铤而走险,严重失信.
会计诚信缺失的治理对策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惩处机制。
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应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推出,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不断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减少规范性会计信息失真的空间;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补充惩处条款;实行市场退出机制。通过制度建设,用制度搭建“诚信防火墙”,使会计诚信从“良心主导”走向“规范”。在立法上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保护力度,使会计人员能挺直腰肝坚决抵制会计失信行为,坚持对做假账说“不”。提高会计失信成本,设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使不诚信者付出巨大的代价,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加大对经济领域内强势群体的诚信管理,强化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以此消除因利益驱使而造假的可能。对于造假的会计不单要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要给予经济惩罚,且惩罚的数目要远远超过他造假的所得。对于唆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的经营者同样要进行处罚,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把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加快出台新的具体的会计准则,针对我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的规范更加具体。
加强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政府监督体系三个层次。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可直接使契约各方受到约束,有助于有序制度框架的建立和完善,从而防范不实会计信息的形成。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几项: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基础作用;完善政府监督体系,加大对违法性失真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
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包含内部财务监察制度,内部稽查和稽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行为,有效防范会计诚信缺失。
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法律监督。政府应加强经济立法,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经常性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形成监督稽查合力。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强化行业监督。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促使其依法执业,规范操作。
强化惩罚机制,以使得职责统一、明确。加大造假成本,加大惩罚力度,使诚信具有硬约束力。要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轻者使其名声狼籍,重者使其倾家荡产、甚至入狱坐牢。
建立社会诚信,把会计诚信建设纳入到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工程之中。要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形成对“不诚信者”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在会计业界应当长期坚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建立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信用档案,供社会公众查阅与监督。
加强会计监督,通过派出人事关系不在被委派单位的会计人员,对被委派单位的会计信息实施即时监督。这种制度既可保证会计人员业务管理的独立性,解决会计人员依法合规进行监督的后顾之忧,又可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心及主动心,使他们在经营活动中能更好地履行自身的基本职责,达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目的。
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是会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必须加强会计诚信教育,提高其道德修养,自觉抑制和监督会计不诚信行为。另外,要不断更新会计人员知识,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让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绳,以“诚信”为安身立命之本的从业基本准则扎根于每位会计人员心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使会计信息在质量上无技术性差错。对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建立一套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实现监督评价作用。良好的会计环境应包括:健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其中以企业会计制度最重要,明确会计人员只能做什么、怎样做,重在调整职业行为;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明确会计人员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更好、重在调整内心的思想;单位领导人不能利用其特殊地位干涉会计工作、施加影响使其背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应带头保证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全社会加强诚信教育,积极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创造诚信的氛围和价值观,制定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纲要和实施细则,明确会计的诚信执业承诺及诚信执业的自律公约,为会计的诚信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全社会的人们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通过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再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及经营管理者的道德素养,强化政府监管,认真落实单位内部财务责任制,加大对违规操纵财务、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惩处力度,加强社会舆论导向和社会公众监督,群策群力,提倡诚实守信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和谐、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必将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会计诚信缺失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雷又生等:会计信息失真的道德分析[J].会计研究,2004,(2) [2]国家会计学院课题组.“不做假账”与会计诚信的现实思考.会计研究, 2003(1) [3]王荣华:谈会计诚信的内在要求. 财会月刊,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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