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长期资产购置无关的借款费用,计入开办费;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借款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前,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上市公司通过滥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以调节利润,如锦州港1997-2000年应计入财务费用而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额达4945万元(注6)。
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投资的核算做了详细规定:当投资满足一定条件时,如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反之,则采用成本法。但是很多公司却在这两种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该用权益法的投资也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该用权益法的又改成成本法核算。通过选用对己有利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达到了操纵利润的目的。
3、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
上市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在不同年度任意选择盈利或亏损的关联方,通过改变合并范围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
4、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
通过选择折旧方法来操纵利润的办法有: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法改为直线法、甚至不提折旧等。采用此法的公司不在少数,如ST湘中意、宁通迅B、韶能股份等。
5、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
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费用也是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造假方法。如对完工百分比法、分期付款法等会计政策的不适当运用,将今后要赚的钱算到现在,把本应该在当期计算的成本尽量后推,在当期只计算一部分成本。如国嘉实业控股的北京国软科技公司把应在1998年才能确认的收入9600万元提前确认为1997年度的收入,被证监会认定为违反收入确认原则。
(三)利用计提各种准备进行财务造假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损失准备和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由于资产减值会计内涵的复杂性,决定了同样一项资产有不确定的价值,给上市公司提供了极大的利用空间,为其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例如,数码测绘2004年4月公布的年报令人大吃一惊,2003年公司亏损高达5.65亿元,每股收益为-1.94元。出现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主要股东欠款高达4.6亿元,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计提了巨额资产减值准备4.77亿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4.0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52万元,但该公司称,目前欠款的主要股东均表示,双方的协议仍然有效。既然协议有效,公司应先向股东追收欠款,不应对欠款进行全额的坏账计提,否则便有人为操纵利润的嫌疑(注7)。
(四)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财务造假
从理论上说,如果关联方交易确实以公允价格定价,且在报表及附注中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做了恰当的披露,则不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而实际上,已被查处的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掩盖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做恰当的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存在以下三种较典型的情况:
1、资金往来型关联交易
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收取高额的资金占用费,以增加收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会计报表的“垃圾桶”和“聚宝盆”,企业之间的拆借资金,往往在此反映。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三九医药,该公司大股东当初占用的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就是隐藏在“往来款”科目之中的。
2、资产重组型关联交易
资产重组有置换、并购、债务重组等形式,多发生在关联方之间。大股东通过操纵并购日期、交易内容和会计方法的选用,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重组被人们称作证券市场“永恒的话题”,更是ST、PT族上市公司实现“摘帽”或者避免“戴帽”的捷径。众多ST、PT公司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资产重组方式实现了巨额收益。尽管监管日趋严格,仍有一些上市公司打会计准则的擦边球,利用资产重组“扭亏为盈”。
3、费用分摊型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利润调节的目的。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采用部分改组的方式上市的,所以它们与集团公司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费用支付和分摊协议,可以代替上市公司承担各项费用,或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帮助”上市公司提高利润。例如,蓝田股份的巨额广告费一直由其总公司来承担,因而其业绩颇好。
(五)信息披露不当
尽管国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但许多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式、披露内容和披露时机的选择上仍很不规范,表现在财务报告披露不及时和披露不充分两方面。投资者不能获得准确的信息,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而上市公司却从中大量获利。因此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也应算做财务造假行为。
在报表附注中通常不及时披露以下经济交易事实:委托理财、大股东占用资金、诉讼、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证监会查处的公司很多,但此问题却一直未能改观, 如2004年7月作为中小企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的江苏琼花,上市仅10个交易日即爆出丑闻:公司上市前隐瞒了三笔合计金额为3555万元的国债投资,在上市公告书中没有如实披露有关委托理财事实,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当日股市大幅下挫(注8)。
四、识别财务造假的方法
财务造假行为不难识破,是有方法可循的。分析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合法,主要是看其与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以及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同时,检查公司的原始凭证(合同、产权等),向银行、律师函证担保、诉讼等情况,或从媒体得知公司诉讼状况和重大关联交易等。
(一)财务比率分析法
由于财务报告各个项目严密的勾稽关系,使得财务造假只能拆东墙补西墙。通过对一些有逻辑关系的财务报告项目的统计对比,就能鉴别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与否。财务比率分析法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识别方法,先假设财务报告某一数据是正确的,然后再根据某种比率倒推另一个数据,看推算结果与报告数据出入是否较大。一般采用的财务比率有: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
财务比率的选择以利润相关项目为中心,并结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来分析。我国自1998年起,“现金流量表”作为会计报告的“第三张表”,成为上市公司公开的会计信息之一。它的出现一方面凸现了真正绩优企业盈利的高含金量,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某些企业利润虽高但资金捉襟见肘的窘境。企业现金流动状况不能简单从期末与期初现金数量对比中得出,要揭示现金状况的变动原因,只有分析各项目因素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与同行的对比
采用财务比率来分析财务报告不能仅限于企业本身,应注意将其与同行业的公司进行相同指标的比较,分析有无异常情况。刘殊威女士就是利用财务比率分析法结合同行业的相关指标发现了蓝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异常情况的。
(三)充分利用账外信息
单纯地从报表向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以及原始凭证追索审查的方法,需要一个假设条件,即必须保障原始凭证与经济业务的事实一致。如果公司采取伪造会计资料(如伪造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的方法,那么这种以查账和对账为基础的实质性分析法分析得出的最终结果也是失真的。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自身目的,造假行为已经成为一项系统造假工程了。要想识破财务造假行为,只有跳出财务会计资料,从帐外搜索信息,主要从公司的内部经营环境、外部经营环境两方面,结合财务报告相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
1、内部经营环境分析 剖析财务造假的手法及防范措施——浅谈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三)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