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一、1.利率市场化给农信社的经营带来了怎样的风险?
2.“农村信用社的目标函数与政府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农村信用社在经营中应该如何将服务“三农”与盈利性经营目标相结合?
3.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难点是什么?
答:1、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利率市场化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一)存贷款利差在市场化初期经历短暂扩大后,逐渐趋于缩小,导致存贷款净利差收益减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存贷款利率差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农村信用社实现利率市场化,会提高存款利率以吸引更多资金,然后以更多点数提高贷款利率以营取利润,存贷款利差扩大。但面对国有商业银行和民间借贷的优势竞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提高受到较大的牵制,在出现部分优质客户流失后必然要将贷款利率适当下调,利差回落。(二)有可能出现大面积流动性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间在存款和贷款领域的竞争加剧,部分金融机构由于竞争能力差而导致亏损或破产。大银行在竞争中相对具有优势,中小银行居于劣势地位。大银行由于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它们通过规模经济较好地消化了资金成本上升的压力,并通过金融创新开辟了新的收益渠道。而一些小银行却由于资金实力较小或经营管理能力较弱,在竞争的压力下趋于以高成本吸收负债,为谋求高收益而进行高风险放贷或进行投机。农村信用社是小法人机构,整体不良资产占比高,且内部激励制约机制不健全,利率市场化后更易于贷款组合风险过分集中,资金来源和运用期限错配问题,从而导致大面积的流动性危机。(三)贷款需求淡季资金闲置将更突出。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是“三农”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民营企业贷款,而这些贷款对象的资金需求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春节后一段时间农村信用社资金会大量积压,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会上升,存款量会明显增加,资金季节性积压问题必将更加突出,由此而形成的对利润的影响不可低估。(四)利率风险问题。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市场上的利率水平随供求、经济情况和许多因素发生频繁而剧烈的波动。同时,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类金融机构将拥有大量利率敏感性的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负债的缺口量,在利率波动时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或收益。信用社缺少管理利率风险的方法、经验、手段、人才,这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将是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一大弊端。由于管理手段的落后和不完善,率先利率市场化将使农村信用社也率先面临巨大的利率风险。
2、如何妥善处理政策性业务(支农)与商业性业务(盈利)的冲突,关系到农信社的长远发展。现行政策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服务“三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上是对农信社的刚性约束,同时也等于把本应由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的社会职能,强加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十分隐晦地将本属独立企业法人的农信社,人为地定位在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层次上。而农村信用合作社毕竟是企业,生存第一的本质属性永远无法回避。如果抛开效益一味讲服务、讲奉献,必然导致农信社经营亏损,终将危及其自身生存。要协调这个冲突,需要政府和信用社双方的努力:
(1)改善信用社内部经营体制,完善股权结构。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构建新的产权关系,并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把农信社真正办成有着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市场主导型企业法人,增强其规避不合理行政干预的能力,从根本上防止省级以下政府将财政风险转嫁给农信社。
(2)按照“政企分开”的政府职能改革要求,地方政府对金融企业的管理只能是间接的宏观管理,而不能直接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省级政府负责管理农信社,当务之急在于督促市(地)、县、乡各级政府摆正位置,转变职能,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宏观上制定实施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法规,引导和激励社会投资,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武器促进国民经济适时实现战略性调整;微观上当好“守夜人”、“服务员”角色,打击包括逃废债者在内的所有违法违规、扰乱社会和经济秩序的“肇事者”,维护“三公”原则,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给信用社的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3)在农业经济效益低下和农贷高成本、高风险的情况下,国家应通过相应的配套措施,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减少农信社服务“三农”的成本,提高其服务“三农”的效益,降低其服务“三农”的风险,在发展中逐步统一农信社服务三农与盈利双重目标。
(4)实施灵活经营,助推经济发展。信用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同时,实施灵活经营策略,根据农村一块、城镇一块、民营企业一块分门别类地加以支持。对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给予积极支持,通过开展“评级授信”、“信用乡镇”等活动,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通过实施灵活经营策略,推进信用社的资产结构不断地向层次优化、质量优化方向发展。
3、(1)金融机构网点大量从农村撤出,金融服务覆盖率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金融改革,在防范金融风险的主旋律下,农村成为金融改革的牺牲品,金融机构上演了一场由农村到城市的大撤退。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撤并出现“三集中”的特征: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从县域大量撤出机构网点,向城市集中;农业银行从乡镇大量撤出机构网点,向县城和城市集中;农村信用社从村庄大量撤销信用代办站,向乡镇所在地和县城集中;村级金融服务成为空白点,致使许多地方的农村居民甚至连满足存款、汇兑这样最基本的金融服务的需求都变得遥不可及。
(2)信贷资金大量流出,贷款供应不足。县域资金外流,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资金外流日益严重。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金融机构向上级机构交存款准备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农村分支机构、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等体制性因素所导致的资金流出,另一方面是自发性的资金外流。自发性的资金外流的主要途径是本地金融机构异地贷款、外地金融机构吸纳本地资金、本县居民外出求学或劳务输出带出资金、所得收入留存外地、居民到外地投资发展等。
(3)业务和产品单一,服务不足。农村金融市场投资品种少、融资渠道少,贷款方式以抵押担保为主,信用贷款受到严格限制。农村地区缺少担保中介机构,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与城市采用一样的标准。对抵押物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物权公证和物权保险等收费偏高、效率偏低。农村金融机构功能不完善,政策性金融作用发挥不够。
(4)资产质量不高,金融机构包袱较重。按贷款五级分类,部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仍在50%以上。此外,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亏损形成的历年挂账没有完全消化,非生息资产占比大,影响金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信贷资金的周转使用。
(5)融资成本普遍偏高,民间借贷活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一边倒,高位上浮,普遍高于经营城市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由于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一些企业和个人转向民间融资市场,承担了更高的利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