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1.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低效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关于产权制度 a.农村金融产权结构复杂,表现为股金构成多元化和利益主体的多样化;b.产权主体错位,表现为农信社职工社员行使财产决策权但不承担决策风险,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拥有一定财产权利但不承担相应风险和民事责任。产权制度模糊对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关于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是由产权制度决定的。由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必然导致其经营管理制度存在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在经营业务上面临的金融风险,表现在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四个方面。在信用风险上虽然通过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后,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有了明显下降,但近年来通过大量核销不良贷款来消化不良贷款和通过大幅增加贷款来稀释不良贷款比例,实际增量贷款的质量仍然是个突出的问题;在操作风险上违章操作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制度执行力远弱于其他金融机构;在市场风险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缺乏对市场的利率、资金价格的及时了解、分析、预测的机制和能力;在流动性风险上主要表现在对外投资和金融同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上。
(三)制度异化与制度变迁 农村合作金融是以互助为宗旨的合作组织,但在我国实际的运作中,大量的农村信用社根本就不具备合作金融的基本特征,事实上已逐渐异化为一种按商业银行经营方式运作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性金融组织。
2.阐述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关系。
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关系划分为分割、竞争、互补和联结四种
第一,农村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分割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村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即农村正规金融拥有规模经济优势和信息劣势,民间金融具有信息优势和资金劣势。不同的比较优势使得农村正规金融最合意的客户是大借款人,民间金融最合意的客户是中小借款人。
第二,农村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竞争主要表现为资金的竞争,贷款的竞争只发生于特定借款人群体,这同样是由农村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具有的比较优势不同造成的。贷款竞争表现为借款人为最小化贷款成本进行的借款渠道选择,贷款竞争的结果依赖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内部激励机制。
第三,联结是指通过某种方式将农村正规金融的资金优势和民间金融的信息优势结合起来,它可以促进资金向边缘借款人的发放。但是,联结会产生委托代理问题,需要有处理委托代理问题的激励机制。在银行雇佣乡村中介的模式下,对乡村中介的补偿应根据贷款是否得到偿还和贷款数额发放的大小而定。当乡村中介与借款人合谋时,银行应对乡村中介施加足够的惩罚。
第四,通过对近20年来农户和乡镇企业融资结构的分析,发现农村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相互关系一直表现为互补。对于农户来说,互补的形式没有发生改变,原因是农村正规金融的供给主体和农户的需求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对于乡镇企业来说,互补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即由民间金融补充正规金融变为正规金融补充民间金融,原因是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造后,地方政府对银行的控制能力减弱以及乡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逃废银行债务导致的信誉下降。
3.对于规范和引导我国民间金融,你有何建议?
(一)规范民间金融,加强政策引导 规范民间金融,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是保证民间金融机构安全和提高资产质量的内在要求。金融业是个风险较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的行业;任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是需要监管的。我们过去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从监管难度上说,民间金融实际上要比国有银行更加好管,因为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严厉的、有经济意义的惩罚,甚至把它关掉,而对国有银行,多数经济惩罚措施是没有意义的,也很难对其实施破产性处理。
金融监管部门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避免“金融风波”;同时也要坚决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把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将优良的民间信贷机构吸纳为市场主体,不符合规定的则排除在外,维护市场主体的质量。同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实行风险责任自负,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原则实行破产,以保证中小金融机构健康高效地运行,从而有效防止出现所谓的“苹果效应”:一个烂苹果不清除,坏掉一筐苹果。在鼓励民间金融发展的同时,要趋利避害,对与黑社会等非法组织结合,从事洗钱、炒卖外汇、高利贷等非法活动的民间金融组织予以坚决打击。 在建立金融监控体系的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前提是假定人们想“投机”、想“骗钱”,而不是假定人们会“出以公心、为经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的监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防范“骗钱”的人,不让其得逞。 (二)正确认识民间金融,创新融资机制 对民间金融的认识,有一点应该澄清,即民间金融不等于非法金融,尽管现在的法律政策对民间金融仍然采取相对严厉的态度,但在法律禁止和正规金融已经占据的市场之间,民间金融仍然有广阔的空间。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如成立民间投资融资公司,因为它不仅可以基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能达到“招安”游弋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并不断壮大的民间借贷的效果。一般来说,民间投资融资公司的功能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担保;参与中小企业投资;吸收民间资本。在成立之初,政府也可参股,其目的在于有效带动民间投资,增强民营金融机构的信誉,使它们的经营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地结合。这样既唤醒了大量沉睡的民间闲置资金,又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构建民间金融的路径 发展民间金融,塑造多元化金融产权格局的具体路径应是底层推进。事实证明,经济改革、金融改革的一些实质性成果,如农村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等,都产生于底层自下而上的改革过程。底层推进的意义在于:它能够通过人们之间“互不吃亏”的交易推导出一个稳定的制度结构,并供应可使交易费用更为节约的制度化规则。因为建立民间金融制度的实质内容就是放开金融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尽管建立内生性民间金融制度安排是较为可行的策略,然而由于国家与民营经济围绕国有金融与内生性民间金融的冲突与博弈会经常发生,所以构建民间金融制度的过程将是循序渐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