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一、1. 什么是合作制?合作制有何特点?
2. 请谈谈你对目前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看法?
3.你认为农村信用社未来的改革方向是什么?为什么?
1. 什么是合作制?合作制有何特点?
答: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合作原则,由社员入股兴建,实行民主管理、灵活经营、自负盈亏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其组建和经营的根本目的,是组织资金互助,为社员服务,促进社员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合作制基本经济特征应该统一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自愿性;二是互助共济性;三是民主管理性;四是非赢利性。
2. 请谈谈你对目前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看法?
答: 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也走过了14个不平凡的年头。自1994年成立开始,3家政策性银行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积极承担了增强宏观调控、实现政府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等多重使命;而在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浪潮的推动下,各家政策性银行自身又逐步开始了从“被动执行”到“主动探索”的角色转变,实行开发性金融实践战略,不断提升市场化程度,实现了优良业绩与风险管控的匹配发展,谱写出一页页辉煌篇章。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双重产物和重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之初就打上了改革的深刻烙印。这种由政府创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填充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经济发展、机电产品出口等领域一直以来存在的融资真空,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这3家政策性银行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针对国家中长期重点基础建设严重不足和资金短缺的情况,担负宏观上防止基建盲目膨胀引发通货膨胀和微观上确保国家重点项目资金需要这两方面的职责,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发展政策,运用国家信用发债筹集资金,重点支持“两基一支”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建设,贷款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有力支持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京九铁路、广东岭澳核电站、四川二滩水电站等一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我国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发展壮大;进出口银行成立十几年来,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发展的新趋势和出口企业的实际需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业务范围从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扩大到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境外加工贸易和对外承包工程等“走出去”项目。业务品种也由成立之初的出口信贷单一业务,逐步发展到出口信贷、对外优惠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三大业务品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体系。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政府各种直接补贴被严格限制的情况下,进出口行加快改革和探索,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职能,为我国企业赢得了公平竞争环境,为我国“走出去”战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发行成立10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在稳定粮棉市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环境发生变化,政策性银行的发展模式也面临着改革的压力。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建立,要求依靠经济手段调控宏观经济,而不再以行政的、计划指令的方式,政策性银行作为财政补充功能的历史使命已基本结束。其次,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加大,财政逐渐有能力替代政策性银行部分工作。再次,随着国内对资本利用的手段和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商业性资金已经能够较容易较安全地进入过去需要政策性金融大力支持的领域。除了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外,政策性银行自身还面临着原有体制缺陷逐渐暴露和多年来累积形成的不良资产等问题,这都使其难以持续既有的经营模式。为此,3家政策性银行都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发展道路。 近年来,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大背景之下,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3家政策性银行紧跟国际上开发性银行的发展潮流,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得到不断提升。政策性银行业务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带有补贴的、政府指令的政策性业务比重逐步下降,银行自营的开发性业务比重上升,这一切都为政策性银行进一步实现职能调整和机构转型的改革奠定了基础。政策性银行向商业化转型的改革思路已经正式确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改革试点也率先启动了商业化改革。相信不远的将来,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一定可以探索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在实现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为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3. 你认为农村信用社未来的改革方向是什么?为什么?
答:中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已远远落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金融改革中最重要的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最为迫切。农村信用社产权的改革方向之一就是实现股份化;农村信用社产权的改革方向之二就是建立地市级统一法人或省级统一法人。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体制改革的过程,基本上应沿着这样一条道路:农民、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企业、信用社职工、其它金融机构等入股农村信用社,使之成为最初级的股份制金融企业。随着经营效益的向好和县级联社统一法人、地市级统一法人、省级统一法人的建立,随着农村信用社组建为银行,农村信用社可发行股票上市,最终实现完全的高级的股份化银行,成为一个内部约束健全,外部约束有力,市场化、区域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商业化性质的金融企业只有走股份化的道路才有出路,才能走出困境。因为股份制使农村信用社具有了真正的所有者,产权归属明晰;股份制可产生自己的管理者,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担风险;股份制性质决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趋利避害,实现良性发展;股份制为股东带来股份收入,以更多地积聚资本。从现实环境看,目前我国的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绝大多数已是股份制企业,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经营货币的企业是不可能例外的。所以,方向之一就是实现股份化。
目前,农村信用社属于多级法人体制,有乡级法人、县级法人、地(市)级法人,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实现了市(省)一级法人。农村信用社产权的改革方向之二就是建立地市级统一法人或省级统一法人。因为,乡级和县级法人,即使实现了股份化,也难以成为“产权清晰、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资本充足、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社区银行,也难以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 因为: 第一,产权清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重大股东控股的产权结构,那么,该法人治理中,少数几个股东起决定作用。理事会、经营层、监事会会各司其职正常运转。这种情况下的确可以实现产权清晰和治理完善。但它会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少数人的谋利工具,所以不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一种是由多个农户、职工分散持股的产权结构。该结构能作到产权明晰,但无法实现法人治理。因为没有真正股东为信用社的经营关心和起决定作用,如果硬要将理事会、经营层、监事会分得职责很清,那三者只有相互扯皮、打架,无法经营。目前的现实就是这后一种情况。 第二,即使做到了“产权清晰、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资本充足、财务良好、服务高效”,那么,如此众多的社区银行(基层信用社、县级联社)都能经营得十分好吗?如果有十家经营不好,要到闭,它们吸收农民的几十亿存款,农民还要不要?政府还管不管?答案是肯定要管的。在国内,处理金融企业经营危机问题都是由政府埋单,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更何况对农民这些弱势群体政府更是要保护其利益。所以,到头来总是把金融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沉重包袱甩给政府。过去的农村基金会和现在的哈密农村信用社就是典型案例。这既给政府增加了沉重负担,又不利于金融企业增强自担风险的压力。农村信用社作为一家社区银行,其服务于社区(县域),社区(县域)农民当然要对该社区银行的经营风险承担责任。换言之,也就是说,农民必须对其在社区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存款风险承担责任。更通俗地说,农民在农村信用社的钱取不出来了,农民要承认、接收这个风险现实。而实际上农民具备这样的存款风险意识吗?根据现实,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从这里也可以得出结论:要把农村信用社建成以乡或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成为一个社区银行,要求其自担风险是不现实的。因为它只能自担收益,而不能自担风险,风险要由政府担。所以农村信用社只有建成大型的以市或省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成为一个地方银行,才能增大抗风险的能力,保证经营的安全,保证社会的安定。 形成以市或省为一级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各县或市联社作为一个分支机构就不用再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只有经营班子即可。因为市或省级农村信用社作为法人才成立理事会、监事会。这样,一方面避免了县级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相互打架或形同虚设,一方面由于市级或省级农村信用社层次、素质较高,可以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和相互制衡。从目前北京、上海农商行的经验看,成立省一级法人是成功的。 如果以省联社为一级法人,那么农村信用社内部将会形成自上而的治理、约束和监控。在我国,最有效的治理、约束和监控不是来自于平行级别的各种组织,而是来自于上级。也就是说,县(地市)级农村信用社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之间的相互治理、约束、监控(即常说的自我约束)力度和效果,要远远小于地市(省级)农村信用社对其的治理、约束和监控。对此道理,国内银行的管理模式及效果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