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国内目前通常提及的银行零售业务、银行提供的储蓄服务等有哪些区别?
答:个人理财起源于瑞士,是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国内外商业银行习惯上将向机构或企业客户提供的理财服务称为资产管理业务,将向个人客户提供的理财服务称为个人财富管理业务。我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将其定义为: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市场容量大、业务范围广、风险低、经营收入稳定是个人理财业务的显著特点,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主导产品和重要收益来源。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深入到每个家庭,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带来了丰厚的收益。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在规模和内容上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商业银行正逐渐的向零售银行转化,而这里所提的业务就是银行的作用。零售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贷款、结算、汇兑、投资理财等业务。零售银行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零售银行业务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趋势。这样就可以方便客户,减少客户在柜台的等待时间。 零售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贷款、结算、汇兑、投资理财等业务。零售银行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零售银行业务是未来银行业发展的趋势。这样就可以方便客户,减少客户在柜台的等待时间。零售银行业务不是某一项业务的简称,而是许多业务的总称,它有着广泛的业务领域,既可以是传统银行业务,也可以是新业务;既可以是资产业务,也可以是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等等。负债业务: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信用卡存款,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资产业务:消费者信贷(包括汽车贷款、住房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信用卡融资或透支等。中间业务:个人汇兑结算、个人信托、个人租赁、个人保管箱、个人票据托收、代理支付、个人咨询及理财业务、个人外汇买卖及外币兑换业务等。
储蓄是城乡居民将暂时不用或结余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存款活动。又称储蓄存款。储蓄存款是信用机构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来源。国的储蓄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居民个人所持有的现金是个人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各种方式强 迫其存入或不让其存入储蓄机构。同样,居民可根据其需要随时取出部分或全部存款,储蓄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取存款。并要支付相应利息。储户的户名、帐号、金额、期限、地址等均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合法的手续均不能查询储户的存款,储蓄机构必需为储户保密。
问题2、理财产品发展种类众多,请介绍主要的特点?你熟悉的理财产品有哪些?
答:主要特点有安全性好收益低;投资门槛较高;流动性较强;银行网点多,也知道客户详细信息,在老百姓心中的信任度较高,这也是银行的最大优势。我熟悉的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余额宝类理财、P2P网贷投资等
问题3、举例说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1、法律保障缺失。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劵公司有《证劵公司客户资金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基金公司有《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保险公司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信托公司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办法一般都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在税收、利率(收益率)以及会计制度等多方面的规定各自为战,造成金融机构竞争上的事实不平等,金融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理财业务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新兴业务,尤其是第三方理财业务更是其中的创新。因此更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各方参与者的利益。 2、信用制度建设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已经习惯并认可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建立了较强的信任感。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要解决个人对于机构的信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个人理财对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与机构互相信任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但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第三方机构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道德风险”,给客户带来大的理财损失。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刚刚起步,针对理财机构的信用制度建设还处在空白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理财的整体发展。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推出信用缺失惩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个人利益,这也能够促进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 3、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于个人银行业务部。但是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这些业务又由多个部门管理,造成最后各业务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在实际工作中条块分割,难以融会贯通,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4、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个人理财业务对客户来讲,就是确定阶段性生活及投资目标、审视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根据专业理财人士的建议调整资产配置与结构投资,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个人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银行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就是细分不同层次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研究开发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以理财专员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为依托,以高效的计算机系统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综合服务。因此,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劵、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德,诚实守信。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从而使其理财人员对证劵、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十分有限。因此,目前我国还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劵交易、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的、训练有素的、全能性的金融策划师。 5、产品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由于金融产品没有专利权,创新产品极易被模仿。为了保持和扩大对客户的吸引力,各商业银行就必须不断的进行产品创新。目前我国的理财机构在产品策略上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政策、配套环境和自身能力诸多方面的限制,理财新产品的开发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将原有的存贷款产品及中间业务重新组合或在服务上做一些提升,在观念和内容上有实质性突破的产品并不多;二是已有产品的功能深度挖掘和宣传推动不够,一些不错的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不多,更无法让客户灵活运用;三是理财服务尚未创立“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