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答:商业银行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自身和外界的原因,导致商业银行发生资金、信誉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成因是多种多样的,风险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成许多类型。如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的外部环境因素,可以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竞争风险、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利率、汇率)等;按商业银行内部因素划分,可将风险分为资本风险、流动性风险、盈亏风险、结构性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等;按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划分,可将风险分为负债风险、信贷风险、投资风险、汇兑风险、外汇交易风险等等。商业银行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以上无论哪种风险都必须加以防范,而对风险的态度,也体现出商业银行的经营作风,这一点应该作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应该指出的是,风险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可能绝对消除的,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没有风险,也就不可能有收益。而商业银行防范风险或者说对风险进行管理的目的,是使银行所遭受的风险在其承受能力之内,风险的程度不会危及银行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
商业银行如何加强内部控制?
答:第一,要健全强有力的内控组织体系,组织结构的控制要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来设置:1.逐步完善内部审批系统,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经营决策的科学性。2.全面建立内部岗位分级授权规范,以适应一级法人体制的要求,按照统一授权、职能分离、实行岗位责任制等原则设置业务岗位和职能部门,建立协调、高效的执行系3.完善三级监控体制,发挥内部监督系统的作用。以一线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加强对坐班主任的培训及监管,充分发挥坐班主任的作用;切实发挥业务部门在内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稽核监督力度,对各部门、岗位、各项业务全面监督,发现偏差和异常,及时进行反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系统的作用。第二,完善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1.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总行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对原有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归集,一是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补充完善一些不健全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各项业务都有章可循;二是修改和废除一些不适合或是阻碍业务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以确保现行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三是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上级行的要求进行对照,有出入的要尽快调整,使各分支行的操作与上级行的步调保持一致。2.正确处理好发展新业务与内控制度的关系,坚持“内控优先”的原则。每开办一项业务首先要找出内控风险点,把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乃至关键岗位、关键人物界定出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监督检查重点,从制度上堵塞漏洞。3.对有权部门和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有效制约。第三,切实提高系统控制能力。内控评价是加强内部控制的举措,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的措施,是提高稽核质量和稽核效率的重要手段。为了了解各级行的内控状况,找出薄弱环节,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适应,对不适应、不完善的内控制度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修改;二是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失控的环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三是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处罚或采取组织措施消除隐患;四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决策层参考,作为授权、干部晋升和经营考核奖励的依据。通过开展内控评价,找出内部控制中的漏洞,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如何加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
答:1、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 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阐述发展与质量、速度与效益、提高效率与风险控制、放权经营与上收集中、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重大关系,形成统一“经营风险”的信贷观念与文化。只有这样,信贷体制改革措施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信贷体制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形成“经营风险”的信贷文化,首先要求一家商业银行要有明确的信贷政策指引。
2、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为此,商业银行要充实行业和客户数据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除了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外,还要考虑经济周期的影响、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态势、管理水平、产权结构等的影响。银行内部要加快数据集中,主要是全国数据集中;人民银行要加快完善登记咨询系统,将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集中起来,强化数据统计分析。银行可以利用标准的统计方法统计出不同信用等级和不同行业的违约率、违约后的损失率、经济资本分配状况和充足率等一些巴塞尔新协议所要求的参数值,并根据统计结果定期分析动态变化,逐步积累经验值,并对关键统计参数进行压力测试,逐步向内部评级法过渡,实现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相结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产生对专业评级机构评级的强烈需求。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某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评级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评级, 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人员了解客户和项目、专业机构人员在行业和评级技能方面的优势,形成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共享,实现规模效益。
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
(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 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
(3)全面落实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归根到底必须依靠人才。如果一个良好的信贷管理体制没有相匹配的人才,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只是一句空话。要真正把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摆在突出位置,不仅是银行发展的根本大计,而且是有效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使之在激烈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银行现行垂直型决策机制不利于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在改革完善决策机制的基础上,银行必须改革现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既能调动信贷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的决策机制。完善的信贷经营决策激励约束机制应有利于银行经济效益提高,应鼓励信贷人员大胆去做高收益高风险的信贷项目,结果也应同时体现在银行和信贷人员身上,对信贷经营人员赋以一定范围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围内,由信贷经营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其后果或利益,并且这种后果和利益是事先有明确界定的,再强调权、责、利对等的同时,加强权、责、利三者的时效性与可追索性,项目发生初期体现的收益不可等同认为后期不会出现亏损或风险,因此信贷经营人员的责、权、利应在其负完相应责任后才给予完整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