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现状
二、难点与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提 示: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解决“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 、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三农”问题是全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这就要求农村金融要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实现农村金融增效和促进农民增收。因此,作为金融部门怎样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机构急需解决的问题。
内 容 摘 要
目前乐都县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农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差距加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产品竞争力不强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而作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因主客观原因,对农业投入不足,影响农民增收。近年来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支农功能呈现不断弱化的趋势,农业和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矛盾比较突出。
浅谈金融如何采取新举措
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解决“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 、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三农”问题是全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这就要求农村金融要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实现农村金融增效和促进农民增收。因此,作为金融部门怎样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机构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现状
青海省乐都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5%。全县共有22个乡镇,其中贫困乡15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65%,占海东地区贫困乡的75%,占全省贫困乡的56%。全县贫困人口约有12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48%,占全县总人口的41%,贫困人口绝大部分分布在浅脑山地区。由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已严重影响了乐都县农村经济发展。据统计200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5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55元,比全国低1060元,将收入分地区来看,浅脑山地区更低。如达拉、芦花两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259元、1251元。从收入来源看,乐都县农民收入主要靠出售农副产品,其它收入仅占总收入的20%左右。由于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等因素制约,给农民增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近几年,虽然金融对支持农民增收、农业及其结构高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据统计仅2003年累计发放支农贷款21960万元,其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4800万元,农行及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17160万元,重点支持了农民建立日光节能温室、牛羊育肥和仔猪繁育等,但与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还有一定距离。
二、难点与问题
目前乐都县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农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差距加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产品竞争力不强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而作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因主客观原因,对农业投入不足,影响农民增收。近年来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支农功能呈现不断弱化的趋势,农业和农村信贷资金供求矛盾比较突出。
1、国有商业银行对农业支持的选择性增强。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增强市场竞争力追求利润最大化,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贷款投向,上收贷款权限,对农业支持的选择性增强,这是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2、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农村机构网点的收缩,资金投向的转移和贷款责任制实施,使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相对减少。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的资金支持重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到农村信用社的肩上。而在当前,农民加大了调整种植结构的力度,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而除了一小部分农民能自筹外,大部分农民生产资金需要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但真正得到农村信用社贷支持的为数不多,主要原因是:(1)达到贷款条件的人数少。主要表现在:农户贷款难以落实抵押、担保措施。由于经济欠发达,乐都县大部分农户部分生产资金依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而信用社要求农户提供债券、存单等抵押物,显然与农户的实际相脱离,按现行《担保法》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的许多借款人根本拿不出符合条件可用于贷款抵押的物品。由于不能提供担保、抵押,许多农户贷款需求得不到解决,从而造成农民贷款难。(2)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的考核中,对信贷人员的约束机构与激励机制不对称,制约了信贷人员放贷的积极性。近年来,各农村信用社实行贷款风险追究制,将贷款风险与个人收入挂钩,到期收不回的轻则扣工资,重则下岗清收。为此,基层社信贷人员对发放贷款顾虑重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3)农业投入风险高,使信用社缺乏信心。由于乐都县自然条件差,农业生产基本上处于粗放经营和靠天吃饭的自然状态,这必然使农业贷款风险加大,影响了信贷人员放贷的积极性。由于以上这些因素存在,使农村资金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直接制约了农民增收措施的实施,影响了农民增收的信心。 (4)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影响了金融对农业的投入。我县农业经济欠发达,大部分农民小农意识较浓,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思想根深蒂固,加之恶劣的自然条件和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使农民市场意识淡薄,生活满足于为食而种,有食即安,加之连年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农民收入下降,还贷能力差,贷款沉淀面较大,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在这种情况下,极大的影响了金融对农业的投入。(5)急需资金的弱势群体得不到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为“三农”服务,农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的主力军,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对象是农村生活比较困难的弱群体。但近几年来,我县部分乡镇连续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致使这些乡镇的弱势群体增加,而这部分群体大多因受灾有陈年欠款或借款,客观上失去了信誉。农村信用社为防止发生新的信贷风险,对陈欠或偿还资金无保障的农户原则上不再发放新贷款,造成这部分弱势群众急需生产资金而得不到贷款支持。(6)支持“温饱型”经济多,而支持外向型经济少。据调查,我县农村信用社近几年绝大部分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养殖业等传统支持范围,而支持商品流通、综合开发等外向型经济发展几乎为零。(7)农村信用社资金短缺,农业信贷资金供求矛盾突出,成为乐都农村信用社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①信用社组织资金困难。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三农”,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特别近几年,自然灾害频繁,造成部分农作用减产或绝收,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二是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增加了农民开支。三是结算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国有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在同一平台与农村信用社展开的竞争,使大量的农村闲散资金流向国有商业银行,致使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的难度加大,导致农村信用社资金需求缺口增大,削弱了支农能力。②乐都县农村信用社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超负荷,低水平运动状态,所集聚的金融风险较为突出,经营状况举步维艰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截止2003年底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为16437万元,占辖区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18%,各项贷款为16284万元,占辖区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24%,累计亏损18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负值。③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体系不健全,没有覆盖全国或全省的资金清算系统和通存通兑系统,造成结算渠道不畅。
三、对策及建议
农村金融部门要立足农村,从经济战略高度看待促进农民增收问题,把它放在突出位置,以“深怀爱农之心,恪守为农之策,多办利农之事”的工作作风,积极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和投入。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培育较为宽松的农村信贷环境。一是中央银行要稳定支农再贷款政策,条件成熟时可在农村率先推行利率市场化,增强农村信用社筹资能力,控制农村资金外流;二是国家要对农村信用社实行免税或降低征税标准,真正体现对农村合用金融的扶持政策;三是要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的状况,以及增强农民抗御农业风险能力的客观需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扩大农业险种,引导农民增强保险意识,有效地分散和降低农业信贷风险;四是探索农户间有偿担保的可行办法,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五是提高竞争力,农村信用社建立行业管理体系,开发覆盖全国或全省的资金清算系统和通存通兑系统,加快电算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竞争力。
2、拓宽支农空间,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农村金融应各级主动拓宽服务范围,支持以小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造林、水土保持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农业,发展效益农业。通过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业发展条件,促进农业增产,使农民增收能有一个较好的基础条件。
3、按照“扶优增效”原则,运用信贷杠杆加大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农村金融应在解决体制和政策因素制约农民增收问题的基础上,按照“扶优增效”的原则,以支持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调整品种结构、改善品质为重点,适度放宽贷款条件,合理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投放。
4、重视对农村科技教育的扶持,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农村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夜校和各种培训班,帮助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掌握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使农民真正成为新技术的受益者,成为新时代知识农业的主务军。
5、继续大力推进小额农贷。一是在操作程序上要实现新突破。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必须跟随各地的经济状况和需求的变化而相应提高;二是在某些方面政策倾斜上实现新突破。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农企或项目,联社每年可按一定比例递增农业贷款投放规模,满足农业生产资金需求;三是在贷款方式上要实现新突破,联社采取农业贷款“一次核、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方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农户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持贷款证、身份证、个人私章就可随时到当地信用社办理贷款;四是在贷款期限上要实现新突破。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项目的周期不同,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可以跨年还贷,使贷款期限与农户生产经营周期协调一致;五是在贷款范围上要实现新突破。在贷款的用途上要扩大到农户建房、子女上学和大宗消费贷款,以及从事经营、打工和其它第三产业;六是在贷款利率上要实现新突破。农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的国家基准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参考文献:《青海金融》《中国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