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三.有关意见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农村信用代办站发展迅速,业务量不断扩增,对广泛筹集资金,支持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活跃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综合管理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上级有关部门也曾明确指出,农村信用社代办网点不应该设立,已经设立的应该撤销.但是考虑到信用社的实际和业务的连续性问题,又考虑方便群众的问题,保留了一部分信用站.因此,加强对信用社代办站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浅谈农村信用社代办站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代办站随着农村信用社的产生而产生,是设在农村的最基层金融网点,在过去农村代办站曾经为信用社组织资金,拓展农村储蓄市场,吸收农村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信用社业务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站发展缓慢,也暴露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这里,我结合我县代办站的实际情况,浅谈一些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县代办站业务只减不增,处于萎缩的发展状态,占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的比重微乎其微。没有贷款业务。
造成信用站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是:一是并账制取代并表制,代办站无法吸收新存款发展新客户,实施并账制的业务管理模式后,代办站不能为客户直接开立存单存折,需要和信用社联系后才能为客户办理业务,办理业务时间较长,反而不如客户直接到信用社方便,导致农户不到代办站办理业务,代办站业务自然萎缩;二是农村信用社开展的信用工程建设,实行信用户评定和信贷员保村保户,直接与贷户见面办理贷款,上门收贷收息,实行定人定时定地点的三定服务制,没有代办站发挥作用的地方,自然降低了代办站的功能;三是代办人员的待遇太低,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按照现在的报酬计付办法,代办人员的报酬是代办手续费,标准是存款额余额的8‰;四是安全设施落后,农村信用社没有投入,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代办站风险较大,代办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愿意发展业务。
二、存在问题
(一)信用站代办员综合素质不高。信用站代办员大都由政治素质、文化功底、经营能力参差不齐的当地不脱产农民兼任,部分代办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而且年龄都在50岁以上,受年龄和文化水平的限制,对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及新业务掌握较少,不能较好的宣传信用社的新政策、新业务,不利于信用站作用的发挥,也影响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二)信用站的自我防范意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安全保卫制度来执行,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问题。再有,由于存款户多是乡亲或自家亲戚,互相比较熟悉,在存取款时大多是面对面接触,再加上农村信用站早晚时间办理业务较多,所以存在较大的营业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很难及时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
(三)农村的金融市场有待规范。近年来,信用代办站在占领农村市场上并非“一枝独秀”,目前来说最大的竞争对手:一是邮政储蓄,二是保险公司。为了揽储,二者不惜变相提高手续费和存款利息。如办理保息分红型的险种,实为存款性质,极具诱惑力。大量的农村资金被邮政和保险争走,从而减少了支农资金,弱化了支农工作力度。
(四)电子化发展滞后。目前信用社还没有实现通存通兑,不能在全县甚至全市通兑。随着农民保密意识、安全意识、及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已不适应广大农民群众越来越高的金融服务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用站的业务。例如:目前信用站主要的竞争对手——邮政储蓄,已从农村拉走了一部分储源,其优势之一就是能办理通存通兑。
三、有关建议
1、改革现行的机构管理模式。取消以“信用代办站”名称的代办机构管理模式,信用社代办员只保留“信用代办员”名称而无机构设置;这样信用社对信用代办员的管理更加灵活,无须因代办机构的设立与市场退出报以繁杂的审批程序;信用社可以根据行政村的经济状况,灵活设立与调整信用代办员;按照这种管理模式,信用代办员是以活动业务经营为特征,无须“信用代办站”这个机构为依托,代办员办理业 务时业务凭证加盖的是信用社的业务公章。
2、改革现有的人事聘用模式。信用代办员的录用,要在村委会推荐的基础上,对其社会关系、思想品德、文化素质、经济状况进行全面考核,还必须实行自然人经济担保制,担保金额以信用代办员领用的业务周转金数额为宜,一经录用,必须经过相关业务培训,经理论、业务、政治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对代办员的设立,基本上实行一村一人的做法。
3、改革现行的业务计酬方式。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制度管理规定,代办储蓄手续费可在年平均余额8‰以内控制使用。笔者建议,营销储蓄余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计酬标准为年平均余额的5‰为宜,100至200万元的计酬标准为年平均余额4.5‰ 为宜,200万以上的控制的年平均余额4‰为宜,实行按月计酬,年终总算,合理规避个人收入税费。
4、改革现行业务管理模式。逐步取消现行的并账业务管理模式,采用定额存单营销制。对代办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登记,业务凭证事先盖齐信用社的业务公章与会计员名章,代办员办理业务后,再加盖代办员个人名章。报账时代办员将业务凭证及储蓄户存款密码报经信用社主办会计审核后,交与社电脑会计直接输入全辖计算机网络,储蓄户存款到期既可到全辖各信用社,参与全辖区电脑储蓄业务通兑,也可由代办员代办支付。
5、改革现行的信贷营销方式。适应当前小额信贷管理的要求,鼓励代办员代理经信用社信贷员已签发贷款证的授权农业贷款,并协助收回。
6、改革事后监督管理方式。各行政村设立代办人员监督岗,公示代办员业务服务范围,定期、活期存款单式样、服务承诺;公布信用社举报电话、业务凭证式样;设立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代办员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7、改革岗位培训与业务学习的管理方法。代办员应有学习与培训的权利,对信用代办站业务代办员的管理,除在业务管理方式方法上进行规范,服务手段进行完,事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社会福利得以改善以外,还必须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政治、品德修养等方面的教育,不断进行岗位业务学习与培训,可以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达到政治思想更新、业务水平更新。
参 考 文 献
曹龙骐,《金融学》
张留禄,《银行公共关系学》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