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3
二、县域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
三、县域金融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4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来,县域金融机构收缩、县域3管理体制过于僵化,使得县域金融资源大量流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减弱,现在已经不在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创新县域金融产品,提高社会信用文化,营造良好的县域投融资环境,实行银行、政府、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不断地提高县域融资市场的活力。
论县域金融对县域经济作用
县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各个乡镇为纽带、农村为基础的区域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应通过大力发展县域金融来解决。
一、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县域金融是保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县域金融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发展农村经济是加速县域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当今发展农村经济首先是发展现代农业,逐步推进现代农业的特色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由此使农业产业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资本密集趋势增强,对县域金融的依附性加大。现代农业的发展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个体工商户日益增多。农民从事个体工商业离不开县域金融的支持。同时,乡镇基础建设的加快,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农村教育及文化事业的发展等,其发展所需的主要资金都需要县域金融支持。
(二)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更需县域金融支撑。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业的发展、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中小农业企业、中小工业企业、中小商业企业、中小交通运输企业、中小建筑企业是县域经济的骨干。在这些中小企业中,除极少数有较充足的自有资金外,其余绝大多数企业的自有资金都比较少,它们从筹建、挂牌成立到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县域金融的支撑。
(三)县域经济发展对县域金融服务多元化需求不断增加。在当今市场竞争条件下,无论农业企业还是工商企业的发展都需要县域金融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品种的金融服务。如多层次多种类信贷服务,多渠道的汇兑服务,多形式多种类的投资理财服务等。同时还需要县域金融提供便捷的结算工具和现代化的结算服务等。
二、县域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县域金融的支持和服务。没有县域金融的支持和服务县域经济就不可能持续快速平衡发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县域金融的支持及服务明显滞后于县域经济发展。其主要表现是:
县域金融机构不断收缩,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降低。自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县域银行业机构出于自身效益考虑,大幅撤并收缩基层分支机构后,没有新的相匹配的银行机构、金融服务方式从时跟进,致使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降低,县域金融服务明显不足。同时,农村信用社大量收缩分支机构。村级基本无银行服务机构。由此造成县域经济发展所需最基本的存、贷款服务都远远不能满足,更谈不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服务了。
(二)县域存款资金持续外流,县域经济发展缺乏资本动力。近几年,随着县域金融格局的调整和县域资金趋利性的加剧,县域除了金融机构网点供给不足外,县域资金外流渠道在增加,资金外流增量逐步扩大,导致县域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总量减少。如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抓大放小”的经营战略后, 把大中型企业和大中城市发展作为主要支持对象,一方面将县域基层机构资金层层向上级行集中,将县域农村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或非农领域,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加大资金组织力度的同时资金运用权限层层上收,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县级以下机构只能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部分足值资产抵押贷款,其余新的贷款发放或者建立新的信贷关系均须逐笔、逐项报上级行审批,导致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降低,县域贷款余额不增反降。由于农村资金持续大量外流,发展县域经济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县域资本动力严重不足,县域经济发展速度也远远不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三)县域信用担保抵押难,经济主体融资障碍大。由于种种原因,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担保能力弱。无论是政策性担保机构还是商业性担保机构都规模小、费用高、放大倍数低,反担保条件高,尤其是县域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更低。并没有一家从事涉农信用担保业务。二是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贷款难。因为这些企业多为租赁经营,自身积累少,大多没有可供抵押的房地产,难以拿出让银行信服的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而银行贷前调查过分注重担保物和抵押物。三是县域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成本高、环节多、手续繁、收费高,既要花费房产及其他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及公证费,又要支付财产保险费、印花税、工本费以及他项权转让手续费等诸多费用,使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增大。四是银行信用评级制度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因为银行机构对大、中、小企业采用同样的评级标准,只有少数处于成熟期的优质企业才能获得贷款,而县域经济中处于项目投产初期的企业和部分有市场前景的中小民营企业常因信用评级不高而不能获得贷款。
(四)县域金融功能不健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弱。目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还是农村金融机构。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是“抓大放小”,县域资金层层上存,贷款权限高度集中,基层银行贷款无自主权,县域经济发展融资难。同时,为控制信贷风险,贷款审批链条加长,延长了贷款发放时间,很难满足县域小企业使用资金上的“快、急、短、频”特点。二是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单一,现仍是传统的存贷款和汇兑业务,个人消费信贷和投资理财、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乡镇银行机构基本没有开展。现代金融服务手段,诸如信用卡、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城市已十分普遍,但在农村则基本上是空白。涉农贷款的期限较短、额度较小,与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
(五)县域社会信用文化缺失,银行机构缺乏放贷积极性。当前县域经济主体实力较弱,技术含量较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缺乏市场竞争力;绝大多数县域个体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加工产品简单,附加值低,其产品的市场饱和度较高。它们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和信贷违约风险较大。在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中逃债有理、赖债有功的风气盛行;不少企业常借破产、改制之机,有意或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同时,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执法效率不高,银行胜诉案件执结率较低。对借款人逃避银行债权的行为,银行诉诸法律,个别地方法院对银行债权案件判决不及时或判决后执行难,或执行周期很长,对金融债权的有效维护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介于上述诚信缺失原因,县域银行机构十分担心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即使地方政府协调,国家政策支持,部分乡镇银行机构也只愿发放小额度、短期的贷款。
三、县域金融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
县域金融支撑县域经济发展,既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又是县域金融自身发展的需要,各地县域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其主要途径是:
(一)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县域金融体系。在有利于“三农”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县域各金融机构的职能和特点,合理进行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和经营格局的调整,从而有效整合县域金融存量资源,完善县域金融服务整体功能。其主要措施是:首先,加快推进正规金融机构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其支持县域经济主力军作用。第一是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充分发挥其支持县域经济的骨干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强化支持县域经济尤其是“三农”发展的义务和责任,适当下放贷款权限,加大对县域经济建设的信贷投入。着力提高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第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支持“三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应尽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加强金融服务,着力提高对农户贷款的覆盖面,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发展生产、走向市场的支持者和联系农村、农民的金融纽带。第三是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完善财政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持续投入与补偿机制,扩大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尤其应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第四是加快邮政储蓄银行改革,推动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解决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根本是其必须坚持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和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其网络优势为当地农户和小型企业提供包括存款、贷款、汇兑等多种金融服务。第五是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和引导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牵头组建村镇银行等方式,将网点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充分利用其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服务手段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为县域中小企业等提供金融服务,满足县域经济多形式、多层次金融需求。其次,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充分发挥其服务县域经济的补充作用。县域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决定了必须有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与之相匹配。因此,国家应在大力发展正规金融的同时,合理引导非正规金融,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信用互组织等民间金融阳光化,给予其合法生存和有序发展空间。应放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对“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进一步放开市场准人管理;对已经进入市场的小额信贷组织,帮助督促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补充机制。同时,要注重农村内生性金融的培育,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扶持,鼓励和培育多种类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如小型资金互助组织等,实现农村弱势群体微小资金的自助性联合,发挥其普惠农民、引导民间资金流动,弥补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作用。其三,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县域保险是县域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应当重视和加大县域保险业的发展。发展县域保险业应从特定品种入手,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新模式,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扩大投保范围。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商业保险。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积极发展农业再保险,通过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开拓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品种。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促进城镇人口就业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县域金融创新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新产品及服务。如国有商业银行改进信贷管理,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县域中小企业,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信额度。各银行机构开拓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工具,推出更多、更新、更具有灵活性的信贷产品;研究制定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贷款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努力探索公司担保自然人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和个体私营经济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新品种;大力发展票据融资业务,方便中小企业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业务等,为县域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三)打造社会信用文化,营造良好融资环境。当前我国公民的信用意识不强,许多中小企业信用度较低,由此造成县域经济融资的社会信用环境较差。打造社会信用文化,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已迫在眉前。为此,应重视加强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意识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企业、社区和区域信用工程建设,着力培植信用村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户等微观信用主体,增强县域经济主体诚信意识。对培植的信用主体要在信贷资金、税收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推动区域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其次,健全金融法律制度,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加快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建立“银政”合作互助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改善县域信用环境中的核心作用,加强政府、金融、司法等部门联动,健全各种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职责,综合利用舆论、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和逃债行为。其三,努力提高金融消费者和执法者素质,打造社会信用文化,营造良好的县域信用环境,提高县域金融市场的吸引力。打造社会信用文化,营造良好县域融资环境还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县域信用担保体系。根据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现阶段可采取:一是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担保公司,负责调查、评估和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企业的资信状况,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二是建立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地方财政预算拨款注入和向社会发行债券,同时也可吸收中小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资,实行市场化运作,其担保行为接受政府机构监管。三是由小企业联合组建会员制担保机构,共同出资,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四是支持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共同出资设立以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还应积极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切实解决资产评估、公证、转让、登记中的收费过高、手续过繁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为开办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创造条件。县域还要尽快建立健全资产拍卖市场、产权转让市场,解决抵押物处置难、变现难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四)实现政银企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县域融资市场活力。县域金融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实现政、银、企协作,建立高效运作的县域经济金融交流平台,使银行、企业、政府信息共享,相互联系、相互协作。为此,应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经常以银企恳谈会、贷款营销推介会、项目洽谈会等形式,及时发布和反馈经济信息,保证银行信贷投放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