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意义
二、消费信贷发展的难点
三、若干对策
内 容 摘 要
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作为消费信用形式之一的消费信贷是买方市场条件下,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来满足其消费方面的货币需求的贷款。是国家启动经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品购销的重要杠杆之一。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我国当前的消费信费发展难点的同时,提出了解决的若干对策。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难点及对策
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全面拓宽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范围、品种及规模、并对经营个人消费信贷的银行给予了十分宽松的自由度。消费信贷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增长最快的贷款之一,目前开办的个人消费贷款有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医疗贷款、家庭装修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楼宇按揭贷款、婚嫁贷款等八大类,涉及到个人和家庭现代生活消费的主要方面。2000年前9个月,全国各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1万亿中,住房贷款就有1000多亿。消费贷款的蓬勃发展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可以说息息相关。
一、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消费信贷的条件逐步成熟。一方面,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经济出现了大量商品供过于求的状况,经济增长的动力已经由生产转化为消费,消费信贷己成了经济增长的助推器。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的收入大幅度提高,形成了一批消费信贷的潜在需求者。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企业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及与消费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个人消费贷款将得以大幅度增长,并成为商业银行增长最快的贷款之一。另外,商业银行开办个消费信贷业务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改善国民经济机制,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为经济均衡长提供持久的动力。消费的增长始终是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以消费为导向也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真谛。居民消费的增长与结构的升级正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
(二)拓展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优化银行资产结构,减少贷款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业务一直集中于生产领域,主要用来支持国有企业由于近几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不佳,导致了银行大量的贷款逾期与沉淀。因而在目前情况下,各金融机构迫切希望找到新的有偿还保证的贷款运用途径。开展消费信贷,则无疑是一个较好的选择方案。据建设银行对近几年开展的个人住房低押贷款业务的统计,其逾期率仅为1%—3%,利息实收率达100%。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开展个人(非住房)消费信贷以来,本息回还率高达99%,同时还带动法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因此,通过发放消费贷款,既可优化银行资产结构,又可有效降低银行风险,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企业生产的升级换代。目前,我国正处于从温饱到小康或从小康向初步富裕的过渡阶段,消费者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即期可支配收入与所需消费品价格之间的差距较大。如果完全靠个人积累来解决高档商品的消费,必然会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同时也会造成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与消费需求错位。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许多商品销售疲软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商品本身的款式、品种、功能、科技含量不高,还没有适应已发生了变化的市场需求。换而言之,这些商品并不构成有效供给。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办法就是发展消费信贷,借助于消费信贷,不仅可以加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民族素质的进程,而且可以为企业提供明确、真实的市场信息,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进而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四)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消费信用发达的国家中,消费信贷的规模与变动传递着消费需求及消费意愿的市场信息,这无疑有利于决策当局对国民经济运行事态的了解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决策当局亦可通过利率或信贷条件等调整影响居民的消费支出,以实现政策意图。而且由于信用消费在发达国家普及程度很高,这些政策的变动可直接影响到几乎每个家庭。我国始终缺乏影响居民消费支出的机制,接连的利率下调,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降低储蓄的效果。通过发展消费信贷,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宏观调控的效果。
二、消费信贷发展的难点
消费信贷的全面铺开是大势所趋,然而目前也不能寄予过高的期望,对国家、社会、金融业来说,消费信贷的实施和完善尚有诸多障碍有待进一步消除:
(一)开办消费信贷的历史基础差。欧美国家消费信贷产生的经济背景是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其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经济体系以及拥有市场化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理。而我国的社会经济历史是从封建经济跨越了资本主义阶段的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民财富还很少,消费市场相当不成熟。
(二)个人的经济收入问题。目前,我国个人收入没完全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跨越,年纯收入尚没实现从千元、万元向十万元级的升级。同时,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在收入结构上,在人们的常规性收入之外,存在很大的一块非常规性收入,或称之为偶得性收入。由于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上的畸形结构,即使在工薪阶层中,偶得性收入也占相当重要部分,而常规性的工资收入成为仅能维持生存的生活津贴。在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偶得性收入,但在我国社会中,这种偶得性收入所占比重过大。这种收入结构造成人们支付能力不足。人们能够一次性拿出10万、20万元,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轻松地在日常生活之外支付每月几百或上千元的支出。偶得性收入的不确定性,造成人们对预期未来收入存在忧虑。而开展消费信贷的银行,也是在充分考察居民未来收入情况后,才决定是否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的,我国的这种收入结构及常规性收入水平较低的状况为银行带来资信困难。
(三)消费观念问题。在西方,有发达的经济基础作后盾,人们崇尚消费与享乐,相应地借钱消费,提前消费也渗入人们的观念中,成为一种时尚。然而在东方文化背景下,我国人民长期形成了勤俭节约,审慎理财,量入为出的消费准则和行为观念。“寅吃卯粮”本为是对不懂得量入为出的人的批评和讽喻,而消费信贷就是“寅吃卯粮”。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目前仍然坚持的是省吃俭用,攒钱消费的观念。从产品匮乏时代到现在买方市场的形成,提倡适度负债和超前消费就显得十分重要,人们的消费观念的转变,还需一定的过程。据全国消费者意向调查结果显示,对2000年下半年新增的收入有60.66%的人将全部或大部分存入银行,12.44%选择投资,打算将新增加的收入用于消费的不到三成。
(四)消费者的资信问题。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信用制度,即没有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人帐户、收入来源、个人可支配用于低押的资产以及过去的信用状况记录、评定的制度。在我国也没有实行家庭财产登记制、个人财产破产制度,更没有个人资信状况信用等级的专业信用认定机构。银行花费许多时间,也很难掌握申请贷款人的信用状况。一方面造成银行的信贷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使消费者感到手续过于繁琐,费用太高,必然使消费信贷受到限制。
(五)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住房、汽车等大额消费品信贷业务,数额大、期限长、客户分散、利率固定,而从商业银行的资金结构来源上看,短期资金占主要部分。在发达国家一般采用资产证券化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我国目前信贷资产暂尚不能实行证券化的条件下,商业银行从资金的良性、快速循环方面考虑,对大额消费品的信贷数额总量会有所限制。
(六)法律建设问题。消费信贷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罚措施。因此,一部分消费者会钻法律的空子,违约逃避银行的债务,使银行面临很大的道德风险,抑制了商业角行对消费信贷的供给。另外,不规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如高额的购车附加费、摩托车牌照费、电话初装费、车辆定期检测费、城市扩容费等不合理的收费也严重制约了居民的消费。
三、若干对策
(一)从宏观角度分析,应考虑以下问题:
1、完善收入分配政策,调整分配结构。近年来,国家提高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和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额度,这使得居民收入水平总体有了提高。但这并没有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因此,果断采取政策措施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具体措施可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应抓好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制止非法减免个人所得税以及违法逃税的行为。其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改变利息税的征收方法。利息税税率统一为20%的征收方式对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甚微。可按累进税率计征利息税,并设起征点。再次,应及早出台遗产税征收办法,发挥其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多管齐下,缩小收入差距,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
2、建立全国范围的资信体系或个人资信评估机构。从长远发展来看,应建立一个全社会共享的公开、公正的个人资信征询网络,为推动消费信贷奠定基础。从我国现行体制和社会体系来看,可由政府牵头,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及财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参与,联合而成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建立完整的包括消费者个人信息(收入、住址、财产等)记录的个人资信档案,通过资质打分来评定消费者的资信信息。社会化的个人资信评估机构的成立,将大大改善银行的信息生产方式,提高信息利用率,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共享。
3、加强有关法规、条例的建设。首先,调整消费政策,加快治理和取消各种限制消费的行政规定。首当其冲应解决“费改税”问题。其次,要加快制定消费信贷管理条例,规定对违背消费信用者的处罚措施,对情节严重者要动用法律手段。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有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消费信贷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再次,要借鉴国外的有关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适时适度的推出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有关的政策措施和条例,进行积极引导,以解决商业银行在资金结构及流动性方面的顾虑。
4、转变传统消费观念,倡导信用消费。要转变消费者多年形成的传统消费观,很大程度上需要理论界、舆论界的正确引导。理论界需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超前消费理论,科学剖析和界定诸如艰苦朴素和节制物欲,提高生活档次与盲目攀比消费,丰富生活内涵与比阔摆富,适度超前消费与超前超能力高消费等认识的主区,引导居民转变到适度超前型消费,改变过去那种“积蓄——消费——积蓄”的单一消费方式,鼓励人们尝试“贷款——消费——积蓄还贷”的消费新方式,从而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舆论界则要积极配合理论界,大造声势,从正面加以引导,积极倡导“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新型消费观。
(二)在具体运行中,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及时转变经营策略,大力拓展消费信贷。
1、细分消费群体,明确消费对象。据有关调查资料表明,从年龄段来看,18—35岁青年消费者的贷款消费欲望最强,其次是36—45岁的中青年消费者,而45岁以上消费者愿意贷款消费的很少。从地域性来看,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城郊结合部消费信贷的发展潜力较大,而落后的小城市及农村发展消费者信贷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消费信贷还可以按消费品种,居民消费层次等进行细分。
2、大力扩展信用卡业务。信用卡是银行介入信用消费,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最佳途径。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也陆续推出了“准贷款”信用卡,但是准许贷款透支的金额,时间均受到很大限制,透支罚息利率也较高。因此,应适当放宽信用卡的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3、要注意防范风险。由于消费信贷客户比较分散,笔数多、个人信用制度尚不健全等原因,加大了此项业务的风险。所以,各行在经办消费信贷业务时,既要讲求办事效率,又要严格把关,认真搞好调查和审查,对已办理的贷款业务,应密切跟踪了解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发展消费信贷虽然存在着许多困难,但启动消费信贷毕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它既方便了市民,拓展了银行业务,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李正华,《发展消费信贷的难点及其对策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年
2、朱宏、韩斌,《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及其防范》,《现代财经》,2000年
3、曹扬,《对我国银行现行消费贷款政策的思考》,《重庆商学院学报》,2000年
4、《发展消费信贷的四项对策》,《国际金融报》,2000年6月9日
5、《媒体热妙百姓懵懂 消费信贷认知度不高》,《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1月15日
6、范玉红,《浅析我国发展消费信贷的难点及对策》,《经济师》,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