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支付结算作为银行的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在过去数十年里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结算在面临更大发展机遇与空间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我国银行目前的状况下的支付结算,与国外银行结算业务情况对比,对我国银行的支付结算有了较深的了解。在我国,支付结算作为银行的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也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本文从六个方面作了论述了我国银行的支付结算的发展也有着诸多弊端,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相对应的措施和建议,希望我国的银行结算能健康发展。
目录
一、正确认识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2
二、发展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3
二、无序竞争,降低了银行结算的服务质量。3
五、收费偏低,制约了银行结算收益的实现。4
三、发展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的建议5
银行结算制度研究
结算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及其他往来等所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由于结算是随着商品、货币、信用的发展而发展并借助于货币来实现的,因此又称“货币结算”。当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发挥职能作用时,就发生了现金结算,即使用现金来完成货币收付行为。当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发挥职能作用时,就发生转账结算和票据流通,即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来完成货币收付行为。因此,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是货币结算的两种形式,它既是各部门、各单位日常进行的一项经济活动,也是金融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所以,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正确认识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随着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受到严峻挑战,适时加大发展中间业务的力度是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谋求新的生存空间的可行之举。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拓发展中间业务的实际看,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是一个理想选择。银行支付结算是市场经济各个主体资金清算的中介,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经过近些年的发展,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支付结算方式由原来的票据支付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发展到通存通兑、电子汇兑以及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手段由原来的单点手工处理发展到依靠电子化、网络化,出现了柜员机、销售终端、客户服务中心等客户自助设备,支付结算服务的时间和空间得到了延伸;支付结算范围由原来的货币市场扩大到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由国内支付结算扩大到国际支付结算,由客户与客户之间的清算扩大到客户内部资金的划拨清算,由单位支付结算扩大到个人支付结算;支付结算内容由原来的简单资金汇划和清算拓展到单位和个人的理财业务;支付结算速度由过去几天甚至十几天发展到实时清算、即时清算等。
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不仅广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关注,而且已成为商业银行的支柱业务和品牌形象的象征。支付结算不仅是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支付中介,资金转移的服务,而且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是银行稳定而无风险或风险程度较低的收入来源。电子化的应用和电子支付方式的兴起,更是为支付结算业务的创新和拓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将改变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提高银行的非利差收入。从商业银行的发展进程看,为客户提供广泛的服务并以此获取主要收入,是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西文发达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40%-50%,美国花旗银行甚至达到70%,而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才刚刚起步,与国外银行相比,我们在业务品种,服务范围,收益比重和服务手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面对加入WTO新的挑战和发展中间业务的新要求,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差距和不足,另一方面要看到我国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的发展潜力和广阔前景,只有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才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发展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结算在面临更大发展机遇与空间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盲目发展,不利于银行结算手段彻底改善。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改善结算手段的科技投入,相继建立了系统内的电子汇兑系统,目前包括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在内,共有五个覆盖全国的异地清算网络。这些支付清算系统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存在不少问题。第一,五个系统功能趋同,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第二,系统资源分割,作用有限。由于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自成体系,不能解决跨行清算问题,这些相互独立的系统只能局部发挥作用。而系统内业务量有限,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而且,电子汇兑系统也没有解决市县两级清算速度慢的问题,造成各行承诺的“全国24小时到账”不能完全兑现。第三,进一步改进难度大。主要是各行在系统建设时,软、硬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信息格式不一给系统横向联网造成极大障碍,要进一步改造须投入大量资金。我国的银行卡网络建设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多家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用卡环境一直未能有效改善,而支付清算系统也重蹈了银行卡网络建设的覆辙。
二、无序竞争,降低了银行结算的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银行结算竞争秩序还不规范,这集中体现在跨行结算业务上。一是时间长。同样一笔结算业务,跨行业务同城至少一至二天,异地至少三至四天;二是问题多。对代理解付的银行汇票吹毛求疵印章不清、密押有误等,搪塞拖延兑付。还有转汇业务也经常以各种理由退票等;三是查询难。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查询,电查函复或查而不复现象较为普遍,对客户直接上门查询也是马虎了事,极不负责;四是举报多。部分行把跨行结算作为竞争手段,肆意压票退票,这类违规占到结算举报近九成。跨行结算业务违规往往是部分行钻制度的空子,这给人民银行监管增加了难度,也损害了客户利益和银行自身信誉。
三、创新不多,限制了银行结算功能的充分发挥。我国银行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习惯将银行结算业务看作单纯的基础核算工作,忽略了它潜在的市场开发能力。从以下两个现象可以说明,一是银行结算工具与十年前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对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客户有需求的结算工具缺乏积极性,有的是在人民银行组织推广下,勉强为之;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消费、投资、劳务等经济交易越来越多,对银行结算提出了更高的需求,特别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03年9月1日的颁布实施,个人可以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票据等结算工具。但银行对个人信用始终存有偏见,无形之中增加了个人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业务的难度。我国银行业即将面临加入WTO后的激烈的竞争,要赢得竞争就必须搞好业务创新,但银行目前对结算市场的开发力度明显不够。
四、银行卡的相互不兼容,限制了跨行业务。银行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由商业银行(含邮政储蓄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我国的银行业自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在中国大陆发行了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国金融系统共发行信用卡近3亿张,持有银行卡人遍布全国各地,涉及各行各业。大多银行都拥有全国范围的先进清算系统,在系统内部使用银行卡结算十分方便快捷,由于各家银行卡的开发信息不能做到信息共享,各系统所发行的银行卡相互不兼容,使用银行卡办理跨行、跨系统之间的业务限制。
五、收费偏低,制约了银行结算收益的实现。
银行结算现行收费标准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标准与1989年颁布实施的《银行结算制度》基本相同。考虑到通胀和银行支付结算投入增加、设施改善等因素,目前的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如,银行办理一笔汇兑业务要经过汇出汇入行四至五道手续,付出的劳动很多,而手续费仅0.5元,汇出行和汇入行各得0.25元,实现收益与经营成本不对称。同样,银行签发一笔银行汇票,从审核到付款也要经过四至五道手续,结算手续费也只收1元,情形与汇兑业务相似。再如,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程度与信用贷款相差无几,但其手续费收入仅约为同档次贷款利息收入的3%(以3个月为例),收益与风险严重背离。此外,从国内外比较来看,发达国家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收入占到利润总额的40%,而我国仅为1%,这与收费标准偏低有很大关系。结算收费标准偏低,难以弥补银行经营成本,影响了银行收入和对结算业务投入的积极性,制约了银行结算业务发展。
六、观念不更新,宣传不到位,造成行为不规范。一些行不重视支付结算工作,没有认识到支付结算业务是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很多基层行的经营管理者认为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是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居次要地位。一些行则以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经营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以吸收存款和稳定存款多少作为是否开办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及判断其好坏的标准。把开办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仅作为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忽略了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增效创收的功能。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合理的定位,对支付结算的宣传也不重视,致使广大客户对银行的结算品牌不了解,对收取结算服务费用缺乏认识。一些行虽然作了宣传,但只是针对一些个体的结算产品,没有从全行的角度出发,对整个行支付结算的总体形象进行宣传,更没有突出品牌形象。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中怕丢客户、丢业务不收或少收结算手续费,甚至牺牲结算原则代客户垫款,或者“乱收费”,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大部分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成为银行的无偿服务,不讲价格,不讲成本,致使服务价值扭曲错位,银行不能收取应得的收益。
三、发展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的建议
以上问题,影响我国银行结算正常、健康发展,尤其在我国即将加入WTO,金融业面临外资银行强力挑战形势下,这些问题亟待也必须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实行统一清算。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当前银行结算功能只需一个清算网络就能实现,这是我国银行支付系统的发展方向。具体思路是,由各行成立会员制清算机构,对现有软、硬件资源进行重组,实行投资分摊、资源共享,建立一个高效、安全、覆盖全国的清算网络,承担起银行的所有清算业务。采取统一清算除节约投资与运行费用外,还有减少人员,便于管理等诸多优点。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在网络建设过程中,应避免盲目追求速度倾向,做法上宜采取先局部,再整体,先中小金融机构,再国有商业银行等步骤,循序渐进地展开,确保网络质量。
二、改变监管策略。对当前跨行结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银行除严厉查处外,适当改变监管策略也很有必要。主要从增强银行遵章守纪自觉性入手,人民银行可将银行结算的各项制度要求进行科学量化,通过定期考核、评比,对结算工作优异的行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扩大其影响,增强其信誉,提高竞争能力。反之,对结算工作长期较差或严重违规的行处实行公开曝光,通过客户选择等市场压力约束其行为。通过这种“由堵到疏”的监管方式转变,更有利于净化结算环境,提高银行服务水平。
三、树立市场意识。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作为市场主体,要牢固树立“市场至上”意识,银行结算要为支持经济发展服务。银行要根据客户和市场需要,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第一,开展市场调查,了解客户需求。银行要主动深入企业,或通过与客户业务往来直接了解客户需求。对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结算方式与方法,要提上议事日程;第二,广泛宣传,稳妥推进。新业务宣传要形式多样,让更多客户熟悉新业务并从中受益;第三,制定配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新业务开办前,要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避免新业务风险给客户或银行造成损失。
四、加快银行卡业务跨系统工程。针对近年来银行卡跨行转账难的问题。中国银联组织于2002年3月26日,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的股份制金融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国内金融机构发行,采用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可以跨行跨区域使用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人民币银行卡必须按规定加贴“银联”标识,各类非“银联”标识卡只能做地方卡使用,不能用于异地或跨行使用。从而解决了银行卡跨行跨区域不能结算的难题。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的迅速发展,实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乃至“走遍世界”的目标。
五、合理提高银行的结算收费标准,保障银行的基本利益。银行要发展必须要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其中自然也包括银行结算收入,调高结算收费标准势在必行。目前,我国的结算收费标准偏低,难以弥补银行的经营成本,有的还出现了银行收支倒挂的情况,严重挫伤了银行开拓和办理结算业务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新的收费标准要在测算结算业务实际劳务支出与其他各项经营成本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保证银行有一定利润的情况下,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订收费标准,提交国家物价部门发布实施。关于风险结算业务收费,建议根据具体风险程度,实行浮动收费,以体现风险与收益对等原则。
六、改变观念、加强宣传,促进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的发展。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的现代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商业银行必须改变经营策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合理定位。要逐步建立效益考虑机制,考虑投入产出,考虑经营成本,同时也要考虑社会效益。当前要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同时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先进经验,引进适合我国国情的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品种。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支付结算产品宣传的重要性,要把形象宣传和产品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质量。要突出重点,宣传各行的特色支付结算品牌、创新支付结算品牌和整体支付结算品牌,提高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品牌的社会认知度,从而达到提升商业银行整体形象的效应。细分市场,积极推进结算业务的“代理制”。以公用事业的收费业务为主体的定期借记业务得到了很大发展,水、电、管道煤气、电话费、移动通讯费等收费业务以及税费的征收业务成倍增长,一些符合定期借记业务特征的收费业务也不断涌现,另外以工资的集中发放、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为主的直接贷记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商业银行要抓住机遇,在方便收费单位收费和社会公众的前提下,抓住客户,并收取合理的结算服务费用。鼓励网上银行,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要积极研究网上银行、网上支付业务,采取措施,加以规范。加强行业协作,促进银行的自律管理,共同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使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健康向上发展。
【参考文献】《金融会计》2003年第二期
《支付结算制度汇编》(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编)
《中国金融》2002年第十期
《金融纵横》2003年第六期
《金融时报》2003年合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