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阶段性评价。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农村信用社阶段性改革存在的问题、矛盾和隐患。
二、农村信用社作用不可低估。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未来方向探索。
(一)明确职能定位,提升省级联社领导统筹职能。
(二)公司治理和经营策略区别进行,实践科学发展观。
(三)优化农信政策环境,切实解决“三农”资金需求。
(四)与时俱进,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现经营策略针对性与灵活性。
内 容 摘 要
农信改革从1996年开始进入第四阶段改革,至2007年,农信改革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一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二是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三是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支持“三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四是明确省级政府对农信社管理的职能,以及相应成立省级联社。但也存在诸如职能定位、法人治理、政策环境与农村贷款难等等一些问题、矛盾与隐患。农信改革未来方向必须做到求真务实,切实提升省级联社管理职能,有效推进与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调整经营策略,实践科学发展观,优化农信社政策环境,才能切实实现农信社改革发生根本性变化。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阶段性评价与未来方向探索
农信改革始于2003年,先在8个省(区市)进行了改革试点,2004年8月在全国29个省(区市)全面铺开,对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化经营机制;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明确由银监会依法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职能;三是消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国家在资金、财税、利率等多方面给予农村信用社政策扶持。回顾几年来的农信改革,取得了比较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矛盾与隐患。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阶段性评价。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的农村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产权模式,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组织形式。
二是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国家在中央银行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三方面对农村信用社予以政策支持。截止2006年11月末,经严格审查考核,人民银行共计对29个省(区市)的2402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用于置换不良贷款1353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亿元。同时,财政部核定保值贴补利息88亿元,税收减免99亿元。
三是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支持“三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截止2006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12.6%,与2002年末相比下降了约24个百分点;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农村信用社、农业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达7.7%、12.3%和8.65%.截止2006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2242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81%提高到91.4%。
四是将农村信用社交由省政府负责,成立省联社,对充分体现农信社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最大限度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无疑是一次重大突破,也是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成果。
(二)农村信用社阶段性改革存在的问题、矛盾和隐患。
1、改革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矛盾。中国银监会唐双宁副主席在2007年全国合作金融监管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高度概括了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七大矛盾”:一是“大问题”与“问题大”的矛盾。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实现的“大问题”,而农村金融机构还有许多困难,普遍存在风险大、包袱重、案件高发等问题。二是“贷款难”与“难贷款”的矛盾。三是“资金总量多与支农渠道少的矛盾。四是商业金融市场化运作要求与政策性扶持的矛盾。五是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多与金融品种不足的矛盾。六是现代金融企业管理要求与农村金融体制机制落后的矛盾。七是农村金融快速发展与目前员工低素质状况的矛盾。
2、省联社职能缺位问题。现行省级联社的职能以服务指导型为主,管理职能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存在局限性。
3、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推开条件不成熟。
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管理的外部环境存在很大差距,按照现代企业公司治理要求全面推开的条件还不成熟。欠发达地区人文环境、经济环境等比较落后,同时缺乏吸引合格人才的环境与空间,致使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往往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
4、内控建设亟待完善,出现内控建设与现实情况脱节、制度建设与执行脱节等风险隐患。
5、农村信用社政策环境不对称。
为什么信用社不原意为“三农”贷款?——因为收不回来;为什么信用社同样只想向效益好的企业、信用好的个体户贷款?——因为农信社也是自负盈亏。2006年末由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农村金融改革方面来讲是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突破,但对于肩负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农信社来说,带来的将是更严峻的竞争。
6、央行票据兑付存在一定隐患。
据报道,有的信用社为了兑付央行票据而采取了一些短期行为,违背了央行“花钱买机制”的改革初衷,存在以下两种现象及其隐藏的风险:一是利用优质客户以现金方式代偿信用社难以变现的不良资产,从而增加该客户授信规模并提供优惠贷款利率,以牺牲信用社收益为前提,逐年化解不良资产。这样做的结果会潜藏很大的道德风险与经营风险。二是有的信用社为了迅速提高资本充足率,争取尽快达到兑付标准,或突击扩股,或临时申请增资扩股,或贷款化股金,从而导致农信社分红压力加大、自我积累削弱、抗风险能力降低等风险隐患。
二、农村信用社作用不可低估
农信社在支持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农信社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农信社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据报道,截至2006年6月末,农信社存款余额22330亿元,贷款余额16181亿元,这两项指标分别仅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和贷款余额的11.5%和10.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6月末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亿元,增长幅度达370%。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加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近几年来正在大规模地从县级以下地区撤出。自1998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仅从甘肃、河南、湖南、贵州、吉林五省就撤并了10728个分支机构。虽然农业银行在大多数地区还设有县级机构,但由于贷款权的上收,很多都是只存不贷,加上邮政储蓄又从农村转移出去资金每年不少于1000亿元,使得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这种发展趋势,一方面使农信社为“三农”服务的压力日趋加大,但另一方面给农信社也带来了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近两年来,小额信用贷款在农村地区迅速发展的情况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现在,全国90%以上的农信社都开办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自2001年正式开办以来,截至2006年7月末,共累计发放2918亿元,大大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矛盾,而且其间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三、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未来方向探索。
(一)明确职能定位,提升省级联社领导统筹职能。
进一步提升省级联社领导职能,借鉴“一国两制”构想,组建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省行)、二级经营核算(市县级联社)的经营管理模式,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省级联社的领导、管理、指导、服务职能,保障市县联社经营自主权与积极性。
提升省联社领导职能有很大作用。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农村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有利于实践科学发展观,合理规划辖内机构设置和经营管理策略,有效配合地方经济的发展需求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三是有利于提高统筹运用资金能力和效益。四是有利于集中力量统筹开发新的业务。比如结算渠道,可以说,阻碍发达地区农信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结算渠道不畅、不广,要多快好省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由省联社统筹解决,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加大软硬件研发等等方面是需要省联社的权威的。“东西南北中,农信结算路路通”的担子只能由省联社来挑。
(二)公司治理和经营策略区别进行,实践科学发展观。
公司治理和经营策略区域化推进。产权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公司治理成效不显著。现代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推进应当因地制宜,按照现代企业公司治理要求对欠发达地区农信社进行改革显得意义不是很大。
笔者认为在对农村信用社推行公司治理过程中,仍然可以引申“一国两制“做法,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区别对待。欠发达地区着力点抓支农政策与支农资金的落实,抓资金运用的社会效益,重点在于金融服务要到位,政策保障度要高。
发达地区由于外部良好的经济环境、宽松的人才需求环境、不断规范化的竞争环境等等,是使发达地区信用社可以且不得不进行公司治理改制的外部条件。因此,发达地区信用社不但要进行公司治理改制,而且步子要更快,力度要更大,才能实现用最短的时间缩短与先进同业的差距。
其次就是进行架构调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和省内区域经济差异来调整机构设置,规范二级经营核算,即区域信用社独立核算,既一定程度上解决支持“三农”的政策性和商业性经营存在矛盾,又很好地解决在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信用社利润分配与积极性方面的矛盾。“三农”优惠政策要在欠发达地区切切实实地落到实处,不打折扣,发达地区可以不予考虑的就不必考虑。
(三)优化农信政策环境,切实解决“三农”资金需求。
农信社现在和其它商业银行一样执行《商业银行法》,由于支持“三农”的政策性很强,所以对于经营效益基础薄弱、经营管理不完善、一样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信社来说压力很大,不从根本上给予农信社足够的政策扶持,单靠税收优惠是解决不了贷款难问题的,是很难使落后地区农信社发生根本性转变的,还要在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安全性方面提供足够的政策性保障。
(四)与时俱进,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现经营策略针对性与灵活性。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逐步加快,“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逐步加大,落实逐步到位,农村的居住环境、经济格局等都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社会经济大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农民工返乡潮和发达地区劳动力缺口扩大,充分说明了国家农村政策产生了明显的积极效应。因此,信用社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品种开发等方面就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因势利导,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的方针策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工返乡,将驱动农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辟新的经济领域。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农信社只能通过调整方针政策、用足“三农”政策,才能确保欠发达地区农信社稳定发展。
随着农民工的大量返乡,发达地区的企业不可避免地存在招工难的尴尬局面,这就势必促使大部分企业努力寻找内部挖潜的途径,寻找集约化经营的路子,从提升科学技术含量之中要效益。因此,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必然要改变观念,要在信贷资金的投向、业务品种研发和人才配备方面多做文章,顺应社会发展需求。
参 考 文 献
[1]唐双宁.加强监管 深化改革 改进服务 全面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于《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年3月号
[2]周小川.农村信用社改革阶段性成果. 来源于人民网,200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