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驼远山区创建信用村的好处
二、遇到的难题:信用村(镇)在农村难以发展
三、原因分析
四、开展信用村建设的现实选择
内 容 摘 要
信用村(镇)始源于广东高州,以信用村(镇)为依托的信贷管理模式对于防范风,险和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发挥了良好的作用,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然而,在边远地区自然及经济条件不同,推广这一新的经验却遇到了难题:一是农村信用社经营观念未转变,存在畏难情绪,积极性、主动性欠佳。二是宣传工作深度、广度不够,农户没有动员起来参与。三是山区农村自然条件差,客观上农民承借偿贷能力弱,农民的信用度难以提升。四是小额农贷覆盖面低,难以达到创建信用村标准。提出开展信用村建设的现实选择。
边远山区开展信用村建设遇到的难题及对策
---以广西河池市为例
信用村,是由农村信用社、村民委员会、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建立的"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对于防范风险和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它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农村信用社对一些技术参数的确认,报请县联社批准而建立。信用村创建后,农村信用社与村民委员会签定协议,明确农村信用社、村民委员会和农户三方各自的责权利:村委会协助农村信用社组织存款、发放贷款,承担监督农户借款使用和按时还款的责任;农村信用社积极改进自己的服务,主动上门,及时为农户提供生产、生活合理资金需求;农户则根据有关协议,凭借贷款证随时可以贷到相应的急需用款,并保证按时归还。
一、在边远山区创建信用村的好处
一是创建"信用村"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创建"信用村"后,由于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互相加深了了解,双方明确了责任,地方政府从各个方面支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工作,农村信用社不断简化贷款手续,在农户信用观念普遍提高的基础上,真正做到农户对贷款需求的"随用随借",成为农民朋友的"及时雨",必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
二是创建"信用村"能大大增强农户的债信意识,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在创建信用村过程中,要对农户资信状况进行评定,把贷款投入与信用等级紧密挂钩,有助于增强农户的信用观念,按时履行借款合同。特别是由于创建了信用村,村委会有责任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催收到期贷款,也有责任监督农户借款的使用、还本付息等情况,督促农民必须按时还款,从而增强了借款有关当事人的债信观念,从而在全村营造一种人人讲信用、人人要合作的良好社会风气,为农村信用社更好地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创造更安全、更高效的环境。
三是创建信用村能密切干群关系。创建信用村是围绕地方党政农业发展规划,不断端正支农方向,优化信贷结构,促成农业、农村经济调整产品、产业结构,支持经济发展,因此,肯定能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信用村的创建,使村委会一级责任更大了,与群众的关系也拉近了。干群一心、政府金融合力,农村经济必将有新的飞跃。
二、遇到的难题:信用村(镇)在农村难以发展 信用村(镇)是为了解决农民贷款难、农业信贷投入不足等问题而建立的由农户自愿参加、政府指导、农信社提供贷款信用的信贷管理模式。由于这种管理模式是在发达地区建立起来的,在山区农村照搬照抄其做法难以发挥作用。
(一)创建信用村工作步伐缓慢。截止2007年6月,河池市11个农村信用社共创建四个信用村,且均为2003年以前创建,该项工作出现停滞不前的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有些信用社没有开拓的意识,认为创建信用村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条件苛刻,存在着畏难情绪,不愿意积极地创造条件去争取实现信用村。二是有些行政村的大部分农户债务较重,欠信用社贷款多年未能归还不符合创建信用村的有关条件。三是对前期创建信用村的推广工作没有抓好,所取得的工作经验没有及时进行总结,没有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四是对创建信用村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不到位。由于信贷员一身兼多职,工作量大等原因,一些信用社的信贷员过于相信农户申报的经济情况,不做深入调查,对农户的资信情况不够了解和掌握,所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不能全面反映农户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收入和支出情况、借贷和信誉情况,主观地对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出现与客观不相符的情况。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力量薄弱。据调查,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基层社人员不足,在职职工只有5至6人,按照内控制度的管理规定,在确保内勤人员到位的情况下,几乎难以安排专职信贷人员。这样,顾此失彼,出现贷款前调查、贷款后检查落实不到位现象。
(四)政府部门支持未能有始有终。创建信用村初期,镇政府和村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加强宣传创建信用村的重大意义,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农村信用社完成信用村的创建工作。信用村的农户取得贷款后,政府部门也就不再过问此项工作了。
(五)信用村农户还贷意识不强。据调查,河池市11农村信用社所创建的四个信用村,共有295家信用户,贷款金额达64.4万元。经核实,截止2007年6月,有38家农户不守信用,共有38笔、金额31.5万元的到期贷款未能按时归还。
三、原因分析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观念未转变,存在畏难情绪,积极性、主动性欠佳。一是山区农村信用社职工本身素质较低,长期以来固守原来的经营模式,没有认识到信用建设对防范农贷风险和扶持农户的重要作用。二是员工畏难心理严重,对创建信用村活动缺乏信心。相当部分职工对创建信用村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上级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应付式工作,使整个创建活动没有起色。 (二)宣传工作深度、广度不够,农户没有动员起来参与,信用村建设只是“空中楼阁”。山区基层农村信用社对创建信用村活动重视不够,没有在辖区全面开展宣传,有相当部分村民对创建信用村活动不了解,农户没有动员起来参与,致使创建活动缺乏群众墓础,难以获得农民大力支持。
(三)山区农村自然条件差,客观上农民承借偿贷能力弱,农民的信用度难以提升。首先,生存环境差,约束了农民可持续增收。边远山区山多地少,土地产出率低(如河池市山地面积占87%,耕地面积只占6.7%,全地区人均产粮低于全区53公斤),农民在粮食作物生产上的投入,并不能获得较多的回报,降低了承借能力。其次,增收的途径少,主观还款意愿难以实现。边远山区多为大石山区,仅靠单一的粮食、零星种养来维持生计,不少农户收入没有什么明显增加,还款能力较弱,即使主观上有还款意愿,但凭实际收入却无力还款。
(四)农村信用状况不理想,信用评级难。一是,部分赖债户故意拖欠的示范效应,对创建信用村活动起了反面宣传作用。据对河池辖区抽样调查,2006年200户农户获得信用社贷款,有还款能力而不主动还款的有58户,占比达29%。如南丹县小场乡皖白村拖欠贷款较为普遍,甚至村干都在拖欠。二是,信用社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一些乡、村不符合创建信用村的条件。相当多的乡级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都在50%以上,难以符合“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20%以下”的要求。三是信用评级不准确。由于基层信用社职工少,一般一个社3一5人,加上农户分散,有的信用社怕麻烦,把调查摸底工作交给村委或村民小组做,造成对农户信用评定工作的失真,符合条件的农户也难获得贷款,农村信用评估失去意义。 (五)小额农贷覆盖面低,难以达到创建信用村标准。以河池市为例,2006年1一5月,全地区有5.15万户农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仅占农户总数7.1%,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较低。农户得到的小额信用贷款少,很多村贷款户占整个村农户的比例在10%以下,意味着考察寥寥无几的借款户信用状况并不具有代表性,难以符合信用村的评定条件。 (六)地方行政组织配合不够,“四位一体”难联动,创建信用村活动仅靠农村信用社独力难支。在创建信用村、信用镇(乡)工作中,乡镇府、农信社、村委员和农户难以互相配合,特别是乡镇府、村委会支持创建工作不够,更达不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支持信用社工作,帮助组织资金、清收旧贷”的规定,使得信用评级工作效果不大。在对农户经济情况调查时,一些乡镇府、村委会对农信社的协助工作大多也只是形式上的,或只负责对农户证明盖章,大部分工作还需信用社自己一手操办,显得力不从心。 四、开展信用村建设的现实选择 (一)认清形势,加大宣传。一是农村信用社应充分认识到创建信用村对净化农村信用环境的作用,端正思想,克服目前人手少、工作量大的困难,积极开展信用村创建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信用村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让农民深入了解信用社对信用村的各种优惠政策,认识到只有守信用,才能得到信用社的资金支持,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过上好日子,使农民诚实守信,想建信用村。三是对信用村的创建工作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不能搞“一阵风”。创建信用村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对已创建的信用村,要巩固和发展;对提出申请的行政村要随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要及时发证,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四是农村信用社必须认识到建设信用村所具有的防范风险和支农功能,切实转变经营思想,抓住机遇,大力推广这一全新的信贷管理模式。不惜抽出大量人力、物力,采取多种形式,在全辖进行广泛宣传,拓宽宣传面,让信用村的理念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动员更多农户自觉参与此项活动。 (二)农村信用社应发扬挎包精神,主动上门开展摸底调查,营销贷款,清收旧贷。首先,基层信用社只有想办法把自己的贷款营销出去,自身才有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基层社必须克服畏难情绪,主动深入田间地头,把贷款放出去,满足农民贷款需求。其次,深入村屯搞好农户家庭摸底调查,结合信用村建设活动,建立好农户信用档案,一方面可减少贷款手续提高效率,另一方面降低贷款风险。第三,积极指导农户搞好生产,清收到期贷款,提高农民的信用,为信用村建设打下基础。 (三)制定符合山区实际的农贷管理办法和信用村建设办法,拓宽贷款面,为信用村建设准备。边远山区条件千差万别,各有自已的特点,不能照搬广东的模式。一是,放宽贷款条件,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贷款。山区农民本来就缺少资金,如给其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还需农户自有资金达35一45% ,农户很难达到条件,根本就难以借到款。因此,对农户以往信用相对较好,现发展项目预计收入可观的,应放宽条件贷款,如只要求10%的自有资金或无自有资金,可以贷款支持。二是根据农业项目周期,调整不同的贷款期限。在现行的贷款期限上,考虑增加一年半、两年、五年的贷款期限,以满足农业发展中对不同期限贷款的需求。对于农业生产周期长的项目,还可允许贷款展期,减少逾期贷款。三是,探索自己创建办法。在创建信用村〔 屯)工作中,应当根据农村的实际,考虑农民的习惯,采取多样方法建设。如对评估的指标可以降低些,对评估小组人选可以灵活些,不应非要政府、农户、村委都齐全不可,只要达到真实评定农户信用的目的,即可自由组合人员。 (四)山区信用村(镇)的建设应先抓试点后铺开,重点应在信用村、信用屯的建设上。人行、银监局、农村信用社、地方政府联动,才能使信用村(屯)建设有突破性进展。边远山区信息不灵,信用村(镇)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个新鲜事物,不能一喊推广就在所有基层社全面铺开。应针对山区农户信用基础薄弱的特点,应当先以村、屯、户为重点开展。在每个县选一个村,每个乡选取一个屯或若干户作为试点,成功后再推广。在开展工作中,还应实行贷款公开制。把贷款发放、收回及农户欠本欠息情况,张贴到街道墙上对外公开,曝光那些欠贷不还的赖债户,引导农户诚实守信。在推广信用村、屯建设中,相关部门必须形成合力,人行、银监局积极指导,农信社主动多出力,政府、村委大力协助,营造创建工作的大氛围,才能收到实效。 (五)政府大力支持,创造农村良好的生产条件和信用环境。一是,帮助农户选准好农业发展项目,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借款户的偿还能力。如天峨县下老乡政府就帮助生里村农户发展种西瓜项目,农民收入大了,该村由以往的“赌博村”一举变为全地区的信用村试验点,贷款偿还率达95%。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为提高农民收入打下基础。边远农村经济发展不了,主要原因之一是缺少基础设施,如很多村都还未通路、通电,农户生产出的产品运不出,又无法加工成上档次的商品,农民增收有很大影响。因此,地方政府在帮助农民增收时,应当多考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三是,乡镇府、村委会应当看到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对打造整个社会良性信用和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毫不犹豫地帮助创建信用村工作,为贷款的安全投放创造安全区。 (六)建设农村信用,与农民交朋友,建立互依互存的“鱼水关系”。农民是值得信任的,很多农户都不愿背上债务。因此,要降低贷款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信用观念,就应建立农村信用,弘扬人文精神。农信社要拉近与农民的距离,与农民真心交朋友,建立一种互敬互信的友谊关系。例如,农信用社送贷、送金融知识到村到户,指导农民发展好生产;主动关心农户的困难,及时给农户贷款支持;重大活动,邀请农户代表参加,引导农户支持农村金融工作等。总之,创建信用村(镇)是保证贷款安全运行的新途径,只要从山区实际出发,各种办法配合相得益彰,信用村建设势必得到迅速发展。
(七)大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只有良好的信用制度才能有效调动资金资源。因此,地方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以建设诚信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运用社会倡导、舆论监督、法律约束和行政管理等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整治信用环境,为资金流回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最终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促进作用。农村信用社要与政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争取与司法部门联手打击逃废债务行为,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农户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积极履行义务,及时归还贷款,深刻地懂得只有守信用,才能得到信用社的大力支持。 (八)及时为农户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农户获取市场信息渠道不顺畅,难以预测农副产品的市场需求。由于缺乏对市场需求的预测能力,往往在农产品获得丰收时,因产品销售渠道不畅或市场需求饱和而使价格下跌,导致丰产不丰收。农村信用社应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需求预测,及时为农户生产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合理引导农户资金投向,对农户把资金投向市场饱和的产品生产的,应及时进行指导纠正,保证产、供、销畅通,保证农户丰产又丰收,获取最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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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合洪.完善社会信用的几点建议[J].海南金融,2005,(4):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