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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摘 要
银行信贷风险日益突出,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不同于西方国家,并不是纯粹市场经济的伴生物,而是带有明显的体制性特征。
(一)政府经济政策与货政策目标不一致,是产生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深层根源。(二)财政职能与银行职能的错位,扩大了银行信贷风险。(三)银行和企业的机制不健全。(四)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经营风险转嫁为银行风险。(五)投资体制不适应经济发展。(六)银行业发育不完善,银行法规不健全,信贷管理薄弱,是构成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我国银行信贷风险是一个社会性、综合性很强的复杂问题,其防范和化解是一项旷日持久的系统工程。目前,应抓住主要矛盾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一)注意宏观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合理搭配,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二)进一步深化银行和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三)控制信贷风险向银行集中,必须明确界定财政与银行的职能。(四)完善和加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五)加强金融市场秩序监管。(六)尽快建立经营性信贷风险的预测体系。(七)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
防范和化解我国信贷风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这就要我们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和加快金融改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切实加强银行法制建设,加大银行监管力度,大量运用现货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切实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及对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银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银行机构迅速增加,业务工具不断创新,银行业务范围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增多,但真正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银行体系和制度尚未完善。信贷风险日益突出,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笔者就当前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作一个浅析并就如何减少和回避金融风险提出对策。
一、我国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形成原因分析
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不同于西方国家,并不是纯粹市场经济的伴生物,而是带有明显的体制性特征。
(一)政府经济政策与货政策目标不一致,是产生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深层根源。长期以来,政府运用财政政策目标在于任期内的经济高增长和低失业,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在于较长期的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最终目标的选择与确定,既不同于过去所争论的单一目标,双重目标论,它符合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特征和要求,目标搭配与结合,是近二十年为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艰难探索与借鉴国外经验的结晶;而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在于自身利润的最大化或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政策目标的相冲突表现在政策执行上就不可避免地相互抵触。首先,政府为了追求任期内的经济增长,常常处于一种兴奋的经济扩张冲动之中,在财政资金有限和信用高度集中于银行的情况下,以种种方式干预银行增加信贷投入,结果是货币供应量增长,通货膨胀加剧,失业率下降和国际收支赤字,经济泡沫在金融领域急剧膨大,不可遏制的通货膨胀必然引起泡沫经济的破裂,导致国民经济的全面萧条,使企业的面临破产危险。其次,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不一致削弱了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能力。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协调动作表现在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处于一个最大程度的均衡点上促进经济最大程度的合理增长。这两项政策搭配或不及时都会破坏这个均衡点导致负效应。长期以来,中央银行往往处于从属地位,贯彻政府意图。从政府方面讲,比如过去的扩张财政政策引起高失业影响社会稳定时,中央银行不得不调整和修正自己的信用目标,被动地采取紧缩性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这样就会迫使社会微观经济主体对自己的资金循环做出强迫性的调整,从而产生金融风险。
(二)财政职能与银行职能的错位,扩大了银行信贷风险。长期以来我国混淆了财政职能与银行职能的根本区别,把信用资金当财政资金使用,发放本应由财政承担的国有企业定额流动资金贷款、无偿还来源的公益事业货款、安定团结货款,以及承担企业改革成本,使银行资金大量沉淀无法收回。
(三)银行和企业的机制不健全。信用基础脆弱,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我国的银行和企业大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缺乏市场经济即信用经济的产权基础。虽然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进行了近二十年,但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信用关系基础还远未建立,目前的企业“三角债”,“敢贷不还”的现象比比皆是,就是有力的证明。而产生这一问题的核心就是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产权都属于国家,自己没有独立的产权,其行为都不受产权的制约无论企业和银行的经营效果如何不影响经营者的利益,这就往往带来经营决策的随意性而增加失误或者经营行为异化造成资产损失,而这些损失直接表现为信贷风险。
(四)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经营风险转嫁为银行风险。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市场开始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移,消费品日益丰富,生产资料产品也大多供过于求,农业经过多年努力,供给稳中趋升。总体上看,在竞争性领域,短缺经济已基本结束,在许多行业出现了程度不一的生产过剩,随着市场程度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加深,运输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同一行业中,生产和销售的份额加快向行业前几名企业集中,规模经济日趋明显,以往小型、分散、低效、高耗的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开始处于不利地位,陷入困境。相当多的企业亏损必然带来金融业的信用风险。
(五)投资体制不适应经济发展。使风险向银行集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已达到较高水平,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由于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格局尚未形成,居民只能将货币资金投资于储蓄。一方面银行在发挥聚集融通社会资金作用的同时,也使经济运行中的诸多矛盾和风险向自己集中;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推动,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大量投资靠银行贷款,加之投资项目决策权在各级政府,投资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项目主体资本金不落实,低水平重复建设十分普遍,项目投资成功率低下,不仅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也给银行带来很大的风险。
(六)银行业发育不完善,银行法规不健全,信贷管理薄弱,是构成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银行信贷业务尚处在发育的初级阶段,对客观存在的信贷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手段跟不上,使其呈扩大和加剧之势,主要原因:(1)发展与不规范并存。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银行信贷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银行资产多元化的局面;另一方面,证券业、期货业很不规范,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不确定之中,保险业尚处在发展初级阶段,以上各行业的资产的百分之八来自于银行存款。(2)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不健全,调控不力。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但只是以货币供应量为指标,以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进行间接宏观调控,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全以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进行间接宏观调控的条件尚不具备,还未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间接宏观调控体系。
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我国银行信贷风险是一个社会性、综合性很强的复杂问题,其防范和化解是一项旷日持久的系统工程。目前,应抓住主要矛盾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注意宏观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合理搭配,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经济“过热”与“过冷”都会导致严重的银行信贷风险。这在我国历史有过多次经验和教训。因此,国家在考虑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必须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特别应考虑银行信用总量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度,避免因经济政策指标过高使银行信用过度扩大而导致经济呈周期性波动。
(二)进一步深化银行和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让银行和企业都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主体,消除银行自身风险产生机制及企业风险转嫁机制,重新确立政府、财政、银行、国有资产运营体系的职能,使其职能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划清贷款资金与财政资金的界限,坚持商业性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减小和停止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银行业经营的不当干预,保证银行业的经营自主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现有企业改革步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内部管理,调整生产经营结构,提高企业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消除信贷风险的企业因素。
(三)控制信贷风险向银行集中,必须明确界定财政与银行的职能。规范有效的财政制度环境是控制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集中,构建新型银行关系的基本前提。优化资本结构,推进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实现存量合理化和增量优化的良性循环;培育、发展和规范资本市场,推进融资机制市场化,确立市场金融主导型的储蓄投资转化机制,是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关键。
(四)完善和加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1)加强中央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监管,按《巴塞尔协议》要求附属资本的总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其超过时,必须调减附属资本,用于补充核心资本;刺激长期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总额的50%;普通风险准备金一般最多不超过风险资本的1.25%;潜在收益而未实现的证券资产重估准备金需要按55%折扣等指标有利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摆脱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命令的干扰,向国际大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2)商业银行全面信用评级制度。通过银行进行信用评级,既可使中央银行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银行经营状况,从对不同信用等级的银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也可以强化银行对自身经营风险的识别与管理,督促其加强资产风险控制有利于银行业务经营风险防范,保障存款人利益。(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维护银行业的资金安全稳定,对投保银行的资产风险状况进行严密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银行业的市场退出问题。(4)加强银行监管的基础性建设,健全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5)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中央银行内审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引入社会审计,辅助中央银行的风险监管工作。(6)引进国外先进的方法,加强银行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防范国际信贷风险的能力。(7)建立危机处理快速干预机制,维护银行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银行及人民币信心。对破产银行应慎重,尽量不采取清算手段,而实行合并方式,以减少银行业危机对社会的震荡。
(五)尽快建立经营性信贷风险的预测体系。它包括商业银行的自我监测体系和人民银行区域性监测体系。商业银行自我监测体系应包括建立内部经营核算控制指标和建立对开户企业资金监测指标两部分。人民银行内部实行全面监测和管理,对企业资金除总额报送监测外,还要选择一些重点骨干企业进行监测,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不同的监测指标进行监测,特别要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和变现能力,经营效益的监测,以保证对区域性、经营性信贷风险的有效监测。
(六)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首先要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实行一级法人制和授权,转授权制相结合,划分上下级行间的信贷权限和风险责任,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内的调控能力。其次要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设。一是要在审贷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使新发放的贷款建立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防止和减少新的不良资产;二是要将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与内控制机制相结合;三是要加大内审监督,健全内部审计监控指标体系;四是要大力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行审慎经营;五是要建立风险补偿制度,要按规定提取坏帐准备并在必要时予以冲销,及进行消化小额风险。
(七)加强金融市场秩序监管。首先要严格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管制,严格审查注册资本金、法人资格、业务人员、营业范围等,并依据经济需要原则发放金融业经营许可证。其次要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和金融犯罪活动。再次要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防止股市过度投机和“泡沫现象。”此外,还要强化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防止银行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和外资银行业的违规经营。
三、结语
防范和化解我国信贷风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这就要我们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和加快金融改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切实加强银行法制建设,加大银行监管力度,大量运用现货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切实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参 考 文 献
1、孙文基:《财政金融基础》中国审计出版社
2、庄俊鸿、谢谖:《银行信贷管理学》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3、滕耀雄、姜维俊、敖惠诚:《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与方法》企业管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