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
农村信用社违法违规案件产生的因素分析………………………………(3)
(一)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3)
(二)有章不循,违规操作………………………………………………………(4)
(三)对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行使权力缺乏监督约束…………………………(4)
(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5)
二、强化内部机制,防范信用社犯罪的对策及建议……………………………(6)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端正经营指导思想…………………………………(6)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业务规章,加强重要人员和重点业务的管理…………………………………………………………………(6)
(三)强化内部控制度,提高监督制约效果……………………………………(7)
(四)加强稽核检查,增强稽核的有效性……………………………………(8)
(五)要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案件防范机制………………………………………………………………………………(8)
(六)标本兼治,建立案件防范长效机制……………………………………(9)
参考文献…………………………………………………………………………(11)
内 容 摘 要
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案件的频繁发生,及作案的手段、动机,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从内部控制机制、规章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监督环节管理人员的权力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本人的肤浅看法,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对策分析。
强化内部机制,防范信用社经济犯罪
2004年上半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共发现违法违规案件76件,涉案金额14374.4万元。其中当年作案49件,占案件总数64.5%,历年积案27件,占案件总数的35.5%。涉案人数79人。在76件案件中,上半年已查结的9件,有9人受到刑事处罚,有156名相关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追究领导责任的57人,追究相关部门和一般工作人员责任的99人。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深入和监督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案件的防范和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数量、涉案金额虽然出现双下降,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坏境,但从以上的通报中看,农村信用社会对案件的防范工作还是任重道远。虽然农村信用社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作案人自身的主观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不健全、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缺乏监督制约造成的。
农村信用社违法违规案件产生的因素分析
(一)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从案发单位看,普遍存在内控制度没有覆盖所有风险点,重点业务操作流程不完备,一些看似内部管理的“小问题”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如不按规定查库、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以及微机业务处理系统密码、业务印章、联行密码、金库钥匙管理不善等。河北省遵化市兴旺寨农村信用社,由于对公业务系统主任密码控制不力,被杨建辉窃取并非法进入对公业务管理子系统更改微机总账发生额、余额,致使该案得以长期掩盖。由于信贷内控制度不完善,广东省高州市大井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刘名亮, 2004年4月—2004年2月,以存款凭条作存单、存折收储及收贷、收息不入账等,侵占信用社资金139笔,金额99.1万元。
(二)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大部分违法违规案件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并不复杂,有的甚至十分低劣,但都能屡屡得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业务操作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河北省鹿泉市寺家庄农村信用社储蓄员唐彦军任永壁信用社会计员期间,违反农村信用社投资管理和会计制度,用虚假债券擅自在信用社“长期投资”科目转出100万元资金,故意汇出退票后挪给他人使用近3年,期间曾多次私自填写信用社特种转帐凭证和客户交款章掩盖挪用资金真相;工作调动后,又挪用寺家庄信用社资金250万元,总计408万元。甘肃省临洮县峡口农村信用社会计员白金平,自1997年10月以来,近7年时间里,违反联行管理制度和储蓄存款核算制度,虚增县辖往来来账、虚缴存放联社款项,私自抽掉储蓄存款账、卡,挪用信用社储蓄存款169.8万元。由于对环境控制不力,有章不循,导致了此类经济案件的发生。
(三)对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行使权力缺乏监督约束。一方面,一些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权责不明确,对其权力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责任不落实,权力与责任失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某些工作人员对个别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使权力不抵制,盲目服从,甚至同流合污,致使个别管理人员无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所欲为,形成滥用职权、违规经营、侵占挪用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些地方有一定的普遍性。如黑龙江省马彦县联社副主任刘福成超越职权,在13个信用社逆程序、反方向划拨、调拨款项多达236万元,这种严重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在13个信用社中竟无一人阻止或提出反对意见。
(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从上半年案件统计数据看,百万元以上重大案件几乎都是自我暴露或外查带出的,一般案件也有36.4%是自身暴露和外查带出的,这说明农村信用社监督检查还很不到位。有些案件被长期掩盖,主要是监督检查不认真,稽核走过场,基本的查库、对账、审核制度不坚持等。如云南省永善县大兴农村信用社河口分社出纳员吴安坤侵占资金案,该信用社监督检查不认真、不负责,五任主任都没有发现此案,甚至联社监事长两次带队、分别由5人参加的现场稽核也没有发现,致使吴安坤案深埋长达6年之久。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农村信用社桃园分社负责人范冠毅,2002年10月—2004年6月,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收款不入账、私自盗取客户资金等手段,侵占信用社资金129笔,金额476.6万元,由于分社长期不按规定与存款单位对账,联社、信用社对分社检查中不进行深入细致的内查外核,检查流于形式,以致累发四百多万元的大案。
以上分析表明,农村信用社案件的发生主要来自于内部,防范农村信用社的犯罪,内部控制制度是根本的、主要的,抓好内控制度,就是抓住了防范农村信用社犯罪的关键环节。
强化内部机制,防范信用社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为遏制农村信用社案件多发势头,维护农村信用社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正常经营和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强化农信社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机制应体现以下5个方面:一是有效性,内部控制的措施和程序必须保证法律和监管规章在各个部门和所有人员中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有效地杜绝内部人员职务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审慎性,要充分认识农村信用社犯罪给国家金融带来的巨大的不可饶恕的损失,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围绕着防范和控制农村信用社这一目标来设置和实施。三是全面性,控制程序的措施必须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的每一个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真正做到相互制约。四是及时性,在金融创新领域中及时采取内控控制措施。五是独立性,强调将监督部门和管理执行部门适当分开,使具备执规检查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具体来说要做到: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端正经营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是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的前提条件,也是防范违法违规案件的根本措施。防范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及内控优先、审慎经营的理念,纠正片面追求业务发展的倾向,正确处理好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竞争与规范的关系、改革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正在推进改革的农村信用社决不能放松基层的管理,防止顾此失彼。要把加强管理的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和管理两手抓,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治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怍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任务指标,把风险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信用社的审慎经营和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业务规章,加强重要人员和重点业务的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全系统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内控制度要覆盖所有风险点,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重点岗位、主要风险环节做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对新业务、新产品更要事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准确计算和评估风险,防患于未然。同时,对现有制度要不断进行评估修订、补充和整合,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执行,并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要规范业务操作,严格重要凭证和印章的管理。信用社的重要空白凭证和印章必须实行专人、专库管理,做到“证、印、押”三分离,不得出现印章管理人员兼管重要凭证和密押现象。要将双人临柜、交叉复核、钱账分管、审贷分离等制度要求落实到位。要严格双人管库,定期查库、查账,保证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相符。要设立自动账务核对系统,以实时提示风险。
三是要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监管,加强对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控制。要严格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行为,尤其是人财物等重要决策行为,确保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和落实对员工行为排查制度,对已发现的有经商办企业、从事第二职业、赌博、不正常交友等问题和现象的员工要予以密切关注,力求将各种发案隐患消灭和萌芽状态。
四是要加强对重点业务风险点的管理和控制。当前,要重点关注票据诈骗风险以及集团客户与关联交易风险。要针对票据案件步频发的特点,在研究票据业务风险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关联企业交易等情况进行严格监控。要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贷款管理,防范企业利用关联企业贷款管理,防范企业利用关联关系骗取信用社资金、逃避监控。
(三)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监督制约效果。按照稳健经营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所有风险点,重点岗位、主要风险环节相互制约、制衡的内控机制。二是完善会计、出纳、储蓄、信贷等基本业务,以及各种新业务品种操作流程,下一环节要对上一环节经办的业务有监督和制约的措施,违反操作规程或逆程序操作的要有处罚手段,充分体现内控机制的可操作性和硬性约束力。三是要逐步规范和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将管理人员权力的范围、行使程序、责任匹配、监督约束、效果评价等纳入内控机制建设的范畴,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定,同时对管理人员权力行为要设定若干“红线”,规范权利的行使。
(四)加强稽核检查,增强稽核的有效性。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独立的稽核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增强稽核部门的权威性。要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提出稽核规划、重点和方案,并要与监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做到信息共享,以增强稽核工作的针对性。把会计、出纳、储蓄、信贷等岗位和联社、信用社管理人员作为内部稽核工作的重点,增加对案件高发单位和地区的常规稽核与重点稽核,对易发案件部位和可疑人员经办的业务要增加稽核的浓度、广度和频率,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进行延伸检查,彻查所有相关问题。对稽核走过场,应发现而未发现,导致案件潜伏期处长、损失增加的要追究有关稽核人员的责任。
(五)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案件防范机制。一是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根据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对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督促农村信用社堵漏补缺,完善内部控制。二是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监管,严格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尤其是人财物等重要决策上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是加强对案发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对重大案件要监督案发单位查明情况,对负有主要和重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取消一定期限乃至终身的任职资格,从而使高级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抓内控、抓案件防范的重要性。
(六)标本兼治,建立案件防范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案件防范责任制。农村信用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案件防范职责,按照管辖范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案件防范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客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
二是坚持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在对案件情况作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每年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件多发或内控比较薄弱的地区、岗位、业务、环节等进行专项治理,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以有效遏制和防范案件。
三是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和警示教育,创造良好企业文化。农村信用社要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组织和引导员工认真学习金融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思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把案件防范有关工作的内容纳入员工培训计划之中,以典型案件为反而教材,透彻分析发案原因,提高员工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
四是将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纳入持续监管范畴。比如凡是发生1000万元以上案件的机构,其主要负责人要到银监会汇报发案的具体情况以及采取的对策和改进措施;而发生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发案单位要向省银监局汇报。监管部门要针对案情向被监管单位负责人进行训诫谈话,提出整必要求,并对有关整改情况实施持续监管。发案单位在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或又发生同类性质案件的,监客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监管措施。
参 考 文 献
1、唐双宁,《商业银行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2、周大中,《现代金融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