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涉农经济与涉农金融相关指标比较
二、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功能弱化的原因
(一)、信用环境不佳,制约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化降;
(二)、信贷审批权限上收、网点逐步收缩制约信贷业务发展;
(三)、农村资金外流与农业资金需求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四)、政策性亏损得不到弥补,制约了涉农金融机构休养生息;
(五)、融资成本过高制约了信贷投入。
三、强化信贷支农功能的相关措施
(一)、立足市场定位,服务县域经济。
(二)、减压放权,增强基层涉农金融机构活力。
(三)、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拓展融资空间。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开辟融资绿色通道。
(五)、搭建政、银、企共同支持平台。
内 容 摘 要
解决“三农”问题关系国民经济全局,要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解决“三农”问题的许多措施都与资金的投入密切相关,但是近几年来的金融体制改革所存在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对县域经济,特别是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入相对不足。农业产业本身的体制问题也影响金融资本向其流动,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的金融体制对农业的支持、对县域经济的支持相对来讲严重不足,从金融的角度看,如何解决“三农”的问题一直是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本文从繁昌实际出发,分析了信贷支农功能弱化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对繁昌县涉农金融机构
信贷支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县域金融机构在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矛盾及信贷支农功能弱化现象依然存在。为了解县域金融支农情况及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对繁昌县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涉农经济与涉农金融相关指标比较
自2002年县域国有、集体、乡镇企业实行改制以来,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已发生变化,过去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县域经济转为以工业为主导,以工业反哺农业的经济发展格局,随着城镇工业化步伐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呈现“一少,一小,二多”的特点:即农业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农业产值占比越来越小,农民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村规模种养殖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越来越多。以繁昌县2007年涉农经济相关数据为例:农业总产值由2004年12.84亿减至8.03亿,农业GDP占比由2004年31.35%减至17.52%,农业耕地面积年均减少近二个百分点。农民各工怀2004年5.8万人增至10万人,农村规模种养殖业由2004年135户增至280户,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4年3523元增至4514元。从涉农金融机构三年信贷投放比较看:各项贷款由2004年8.15亿增至10.8亿,其中:农业贷款三年均维持在2.85亿,占比由2004年34.97%降至27.65%,表明各项贷款逐年增长,农业贷款维持存量不变,且占比逐年下降,信贷支农功能明显弱化。
以上现象一方面说明县域城镇工业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表明农村规模种养殖、企业+农户+基地等新型农村产业逐步显现及农村富余劳力的转移,已成为农民增收来源的重要途径。目前,农村信贷需求呈现四大变化:一是由生产需求向生产和消费需求并举方向转变;二是由传统种、养殖业向多元化需求转变;三是由短期需求向中长期需求过程转变;四是由分散的小额信贷向集中大额借贷转变。因此,县域经济发展与信贷需求趋势为:城镇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和农村大额贷款需求量不断增加。
金融部门必须适应信贷需求变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变农村落后生产方式,提供农村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农业是弱质产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产出少,县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客观上要求金融部门应提供具有一定政策性、且农民能够承受的金融服务。而目前农村金融的现状与这一客观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的职能,对生产领域的投入较少,特别是对农业迫切需要而商业性金融不可能涉足的农田水利投入更少;农业银行贷款权限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高度集中,对县域农业的信贷收紧;农村信用社通过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加了对农户的投入,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贷款面较窄,存在富裕农户不需要贷款,一般农户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问题;二是贷款金额小,仅能满足农户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需要,无法满足农户调整结构,扩大规模的需要;三是贷款利率偏高,农民难以承受。因此,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信贷支农功能,是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而迫切的任务。
二、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功能弱化原因
(一)、信用环境不佳,制约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化降。一直以来,全县涉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主要投向于农业和乡镇企业,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及乡镇企业不规范改制等原因,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使基层涉农金融机构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至2008年7月末,全部涉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为5.6亿元,占比为53%,占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近100%。主要表现一是不规范的企业改制将金融债务束之高阁,有的虽签定还贷协议,也只是写在纸上,仅维持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有的乡镇企业改制民营后,数百万债务经反复协商才得以落实,但签定每年只归还2万元协议,基本悬空了银行债权;二是国家党政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拖欠贷款对落实金融债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党政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2002年以前贷款1200多万,虽经多年清收,至今仍有500多万难以收回,不仅影响农村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而且影响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进程;三是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剥离与贷款核销也影响涉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清降,受影响和冲击最大的是农村信用社,债务人始终持观望等待剥离的心态,进而影响贷款的归还。
(二)、信贷审批权限上收、网点逐步收缩制约信贷业务发展。据调查,基层行除可以办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全额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和20万元以下个人消费贷款等低风险业务外,基本无贷款审批权。县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每笔贷款均要报批;县农行贷款实行报批、报备双轨制,凡涉及有存量贷款的企业一律不予支持;只有农村信用社稍有活力,但因受资本总额和贷占存比的制约而难有信贷作为空间,目前贷占存比为77%。金融网点逐步收缩,从2000年到2007年末,全县金融网点从97个降至56个,金融从业人员从2000年849人降至2007年619人;业务增加人员减少,特别是信贷人员减少,弱化了信贷管理和支农功能。
(三)、农村资金外流与农业资金需求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国有银行向中心城市收缩,基层网点重点业务是吸收存款,并将吸收的存款大部分上存到其上级机构,仅县农行近三年上存资金平均余额分别为7亿元、7.9亿元和8.5亿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国有银行资金大量上存,邮储资金又难以运用,资金的凹地效应与资金外流比较明显,而涉农金融机构因受信贷资金的制约,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资金需求,激化了农村资金需求与信贷资金供给的矛盾。
(四)、政策性亏损得不到弥补,制约了涉农金融机构休养生息。如繁昌县农业发展银行2000年以前粮食政策性亏损挂帐10953万元至今难以消化,棉麻公司亏损挂账1800万元及2005年—2007年粮食价亏也得不到及时弥补。
(五)、融资成本过高制约了信贷投入。目前财产抵押贷款业务已成为县域金融机构贷款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财产抵押项目收费标准过高,打消了部分企业、个人、农户急需融资的愿望,使金融信贷支持受到一定的制约。目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以农村信用社按基准利率上浮40%计),年息为9.2%,若借款人办理抵押贷款还要加两项收费,一项是抵押登记费,住宅房收180元/套(非住宅房收7200元/宗);另一项是评估费,根据房产的评估金额按3‰收费。其融资成本(利息+评估费+登记费+其他费用)折算年利率为12%左右,等于或高于民间借贷利率。
三、强化信贷支农功能的相关措施
针对繁昌县涉农金融机构在信贷“支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贯彻金融支农政策,发挥宏观调控的传导效应,引导金融机构把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应从以下五个方面。
(一)、立足市场定位,服务县域经济。从三家涉农金融机构市场定位看,共性有两点,一是“面向三农”,都是支农主力军、支农支柱和支农骨干,政策性强,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二是“商业运作”,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社会效益与经营效益并重,应追求利润。因此,如何解决和处理好“面向三农”与“商业运作”的关系,是涉农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共同难题。我们认为目前城镇现代化、乡村工业化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立足县域,服务大三农”是涉农金融机构市场定位的结合点。比如“商业运作”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企业效益与金融效益得到最大化,另一方面加快农村剩余劳力转移就地消化,减震城市人口流动压力,又体现服务“三农”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效应。因此,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服务“大三农”理念,将信贷的着力点放在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工业现代化进程上。
(二)、减压放权,增强基层涉农金融机构活力。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处于无权、无责、无为、无利尴尬局面,缺乏激情与动力,因此,必须减压放权,附于活力,一是结合实际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提高授信额度,增强基层行的信贷自主权,对已盘活的贷款实行就地授权,仍归当地使用;二是根据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确定信贷增量,采取增量激活存量,存量运用扩大增量的办法,为“大三农”融资提供更多的空间;三是对新增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责任贷款追究要实事求是,有尺度可循,可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风险控制,以调动信贷人员积极性,加大投融资力度,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
(三)、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拓展融资空间。一是发挥县域担保公司作用。扩大担保公司资本总额,放宽担保贷款倍数,增强担保融资能力,促进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结合,将贷款对象范围从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所有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和未就业的大学生;二是引导和运用民间资本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借鉴山西、四川等地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推广普及力度,弥补金融信贷供给不足;三是支持农发行“一体两翼” 重在“两翼”的信贷业务发展格局,开展农村互助金融机构试点,支持农业银行股改,帮助农信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加快邮政储蓄改革组建邮政储蓄银行等,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拓展金融融资空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此外,对国有银行设在县域只作为吸收存款上存而丧失信贷功能的机构,应逐步退出或让出部分市场,扩大涉农金融机构发展空间,增强信贷支农实力。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建立“大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担保与激励机制。一是政策上给予涉农金融机构倾斜支持,如对涉农信贷给予适当比例税收减免,利息补贴,贷款损失核销、抵贷物处置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增强金融机构的发展后劲。二是建立农户贷款保险机制。农民在贷款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是无法防范的,农民目前的弱势问题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和完全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应建立农户贷款的风险基金保障制度;三是设立农业发展担保基金,以财政等农业相关部门对农业的扶持资金为主,主要对生态农业,高科技农业和种、养殖业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目的是缓解农民贷款难,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建立和完善金融信贷支持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专门用于奖励银行信贷人员的基金,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筹措的资金主要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做到正激励与负激励并重,权利与责任、处罚与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信贷人员放贷积极性。
(五)、搭建政、银、企共同支持平台。一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政、银、企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银、企项目对接签约会,金融信贷政策宣讲会,信用环境建设通报会等,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社会信用,增加信贷有效投入,促进经济、金融均衡发展。二是搭建金融信贷与政府项目收费支持平台,当前在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收缩银根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金融部门办理抵押贷款是目前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各项目收费部门要顾大局、重长远,坚持发展硬道理,减少收费环节,降低收费标准,公开定价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以提高金融机构加大融投资积极性,扩大金融信贷受益群体,支持县或经济发展。三是搭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金融部门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社会信用监督平台。建立统一的企业项目库、企业与个人信息系统,为金融融资提供详细、真实、准确的企业经济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形成信息沟通、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双赢”格局;建立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媒体曝光或处罚,促进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确保县域经济、金融健康和谐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金融时报》
(2)、张杰 “三农”贷款问题研究
(5)、杜晓山 农村金融体系框架,农村信用社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