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范文的研究背景及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性原则
1、盈利性
盈利性原则的含义
影响盈利性的主要因素
盈利性的意义
2、流动性
流动性原则的含义
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分析与评价
3、安全性
安全性原则的含义
影响商业银行安全性的主要因素
商业银行安全性的分析与评价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挑战及三性研究的必要性
1、不利于专业银行彻底向商业银行转化
2、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3、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挑战
三、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之间关系的分析
1、中外商业银行三性银行的差异
效益性与盈利性之差
强调“效益性”第一而非“安全性”第一
四、我国商业银行三性综合评价
1、商业银行三性综合评价的研究思路
内 容 摘 要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而西方国家的三性原则是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
实践证明,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对我国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方面的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我国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仍在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三性原则不利于专业银行彻底向商业银行转化,不利于商业银行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我们要深刻认识西方商业银行三性原则的客观规律,把商业银行安全性放在第一位,把盈利作为单一目标,这样才有利于今后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
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三性”分析
我国银行经营管理原则,由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单一的贷款原则发展到了专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原则。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开始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1995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从此用法律形式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原则确定为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实践证明,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对我国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方面的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我国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仍在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和改进,处理好“三性”原则三者之间的关系,能够有效地促进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性原则
1、盈利性。银行当年实现的利润是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差额。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自始自终的根本性目标,是经营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点。影响盈利性的主要因素有贷款规模、贷款利率、资金来源规模和成本,以及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和非利息收入。银行要有较高的盈利水平,才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盈利对银行经营管理具有以下意义;(1)充实资本(2)抵补日常经营亏损(3)扩大经营规模(4)增强信誉,提高竞争力。银行盈利多,可增强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有利于开展各项业务,还能改善工作条件和待遇,留住和吸引银行所需人才,改进服务设施,运用先进设备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2流动性
银行流动性是指银行通过适当的方式满足所增贷款和存款人兑现以及清算需要的能力。它体现在资产流动性负债流动性两方面。后者是银行能够容易地以较低成本筹集所需资金的能力。银行要加强贷款流动性管理,主要因为;(1)银行的存款和借入款等债务到期时,很大部分的偿还资金来源于到期贷款收回的本金和利息;(2)银行有些资产业务所需资金,要用回收的贷
款来满足,以便抓住更好的的机会。贷款流动性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贷款期限和数量结构的合理安排避免使其陷入支付危机和抓住更好的盈利机会,较好地兼顾银行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的需要。银行的流动性需要除了通过合理安排贷款来满足外,还可通过负债的方式,如同业拆借来满足其流动性需要,这也是资产负责综合管理理论的核心。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银行的资产、收入、信誉以及所有经营生存条件免遭损失的可靠性程度,这是银行开展各项业务所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许多的不确定性,使商业银行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存在不能按期支付到期债务的可能。贷款风险有外因与有内因,主要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贷款安全性管理的核心在于正确估计贷款中的风险,并采取一定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来处置风险。风险管理不仅关系到银行的盈利,而且关系到银行的存亡。许多事实证明。银行倒闭往往不是因为缺乏盈利,而是过度从事不安全的业务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的。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挑战以及三性研究的要性我国银行“三性”原则的确立,虽对实现商业银行向专业银行转化,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给银行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1、不利于专业银行彻底向商业银行转化。以前的专业银行性质上既是企业,政府机构其任务和职能是双重的。作为企业,它要追求经济利益,作为政府机构,它又要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追求社会效益。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明确提出商业银行的性质为企业后,如果一味地把社会效益强加于它,则显得勉为其难。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追求经济效益,而社会效益只能由政府解决,企业根本无法也无需承担这一重任。正因如此,我国先后成立了三大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作为政府机构,其成立的目的是把专业银行原先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由政策性银行承担社会效益
这一重任,商业银行只经营商业性业务,追求自身的盈利彻底向商业银行即企业转化。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完全执行盈利性原则仍存在一些困难因素。但改革的方向是不应该改变的。如果仍将效益性作为原则,必然与金融改革的方向相违背,也不利于专业银行彻底向商业隐含法的转化。
2、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由于效益第一,使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认为有国家信用做后盾,加之商业银行又不同于一般银行业,它关系着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我国银行的倒闭是慎之又慎的大事,风险率是很小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于,中国人民银行何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并对被接管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能力,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此商业银行往往在经营中忽视安全性,一味地追求效益性,造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资产质量差、效益欠佳的状况。近年国外发生的几起银行倒闭案件应该给我们以警示,商业银行如果不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必然存在很大隐患,其后果不堪设想。
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之间的分析中外商业银行“三性”原则的差异西方商业银行在其几百年的发展中,经过人们的不断实践总结,把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归纳为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原则。它与我国商业银行三性原则从形式上看似乎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差别,但仔细研究便可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并非无关紧要。二着的差异可概括为以下两点;
(1)效益性与盈利性之差。我国商业银行为效益性,而西方银行为盈利性,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盈利性是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把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自己的目标,这是银行作为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效益性通常包括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即指入与出之比,其性质上就是指盈利性,而社会效益则是指银行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外在性与外部影响,即商业银行的经济行为给其他经济主体甚至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但往往又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这种外在性通常有两种情况,即正外在性和负外在性。正外在性是指经济主体的行为使其他经济主体或社会成员受益,而自己却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形成了利益外部化。负外在性则相反。在市场经济下,任何经济主体对其行为的负外在性是无能为力的,也是不会主动解决的。外在性的问题只能由法律、政策和宏观调控来解决。把效益性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就是要商业银行既要追求自身的利益,同时又要把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为目标。可见,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作为商业银行只能实行盈利性原则而不能实行效益性原则。
(2)强调“效益性”第一,而不是“安全性”第一。在“三性”原则的前后顺序上,西方商业银行是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安全性是实现盈利性的前提,保持流动性是实现安全性的必要手段,追求盈利则是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目的。简言之,安全性是前提,、流动性是手段,盈利性是目的,三者前后顺序依次为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我国银行的“三性”原则则强调效益性第一,而非安全性第一,理由是因为当前我国金融主体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服务对象只要是国有大中企业,都有国家信用作后盾,企业的关、停、并、转都是由国家策,国有银行不会有危及生存的危险。为了改变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于计划调节而忽视经营成果,不讲究效益的弊端,特别是目前银行经济效益底下的突出问题,因此,要把效益性放在“三性”原则的首位。这样做必然存在很大的风险。
四、我国商业银行三性综合评价我国加入WTO后,各行业正在加紧制定改革方案,以求与国际接轨,金融改革当然不能例外,因此对“三性”原则的重新确立也显得十分迫切。我国商业热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本人认为还是应确立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西方商业银行三性原则的客观规律性,必须正确处理好“三性”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当然这吧并不是要商业银行因循守旧,相反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大胆改革。二是将效益性改为盈利性有利于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商业银行是企业,这一本质特征要求商业银行只能把追求盈利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如果把经济效益(即盈利性)和社会效益同时作为目标,反而会使人们产生思想上的混乱从而导致行为上的无序。商业银行作为企业,不应该也无法承担本应当由政府解决的社会效益问题,强加于它既有政企不分之嫌,也为政府干预商业银行提供了借口。国有商业银行多年来改革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与其他改革相比显得明显滞后,不能不说与双重目标的确立有一定关系。所以说商业银行不论是国有银行还是其它形式的银行,都应以盈利性作为单一目标,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今后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中国金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