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与发展思路
写作提纲
一、当前票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票据市场制度不完善,制约了票据业务的发展
(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易效率低
(三)交易品种单一,交易主体少,信用风险集中于银行
(四)缺乏全国统一、完善的商业票据市场
(五)商业票据的真实性查询困难
(六)发行融资性票据面临法律障碍、
二、大力拓展商业票据业务、完善票据市场的思路
(一)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网”
(二)金融机构联手培植商业信用,强化信用约束,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扩大票据市场工具种类,拓宽投资者范围。
(四)金融机构要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五)放开贴现利率,实现票据利率市场化,让商业银行真正地把商业票据业务作为调整资产结构和改善服务质量的手段。
(六)加强风险弥补意识和风险转移组织的建设,成立风险共担组织
(七)培育票据市场中介机构,实现市场中介专业化
(八)加大商业票据业务投资,提高票据鉴别能力
内 容 摘 要
同我国整个金融市场一样,尽管票据市场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在法律法规建设、市场主体的规范、业务新品种的推出以及操作上的简化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的问题。法规制度不完善,市场工具单一和票据市场基础建设滞后等是我国票据市场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建立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方式,实现规范的、现代化的、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必须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网”、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丰富票据种类、放开票据贴现利率、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再贴现政策的引导推动作用。
试析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与发展思路
商业票据作为一种便利的结算和融资工具,它由于体现债权债务关系并具有流动性,而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交易工具。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也是循序渐进的,其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1982年至1994年的推广使用阶段;1995年到1999年的制度建设阶段,在此时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也先后出台了8个关于票据的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的法律框架:从1999年到现在,为持续发展阶段,签发承兑数量增长了近10倍,金融机构累计贴现量则增长了15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11月发布的《二零零四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4年前三季度,企业累计签发商汇票2.45万亿元,同比增长23%;累计票据贴现3.25亿元,同比增长67%;到9月末,已签发未到期商业汇票余额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6%;票据贴现和再贴现余额分别为9544亿元和52亿元。目前我国票据市场已初具规模,票据业务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资产结构、密切新型银企关系、提高货币政策效力、促进社会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当前票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我国整个金融市场一样,尽管票据市场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一些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票据市场制度不完善,制约了票据业务的发展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主要是以风险规避和风险转移为目标进行的制度设计,如禁止使用融资票据,贴现的资金提供者限定为商业银行等,其结果是排除了商业信用。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一个风险转移型的制度安排,银行承兑后便承担了第一付款人责任,使商业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由于风险转移无法改变风险总量,票据融资过分依赖于银行信用,导致风险大量向银行集中,同时,由于银行信用的供给有限,难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又限制了票据融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票据业务操作缺陷客观上阻碍了票据融资功能的发挥。这里包括了1997年的《支付结算办法》提出将增值税发票作为判断真实交易背景的标准,很难操作;票据交易采取实物柜台式交易,票据的真实性鉴别依靠人工方式进行,交易数量递增的过程就是风险聚集的过程,造成交易的低率和高成本,制约了票据市场进一步发展;还有就是票据业务统一标准的缺失制约了票据市场健康发展。如一方面,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极易伪造;另一方面,许多真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并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目前的规定既增加了银行审查增值税发票的难度,也使部分企业,甚至是某个行业的交易难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短期融资,客观上将这些行业排除在票据融资渠道之外。
(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易效率低
中国票据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票据从签发、承兑、背书转让、到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仍完全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另一方面,票据市场缺乏一个统一的实物票据的登记保管和交易清算体系,影响了实行票据跨系统、跨地区的转移,制约了票据市场交易效率的提高。在现行的货币市场体系中,先后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唯有票据市场没有建立依托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全国统一的市场,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货币市场各个市场的均称号发展。
(三)交易品种单一,交易主体少,信用风险集中于银行
从商业票据交易品种上看,目前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在根据市场交易中占的比重较小,在票据市场中不容易被接受,企业仍主要是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这种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格局,不仅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不利于引导企业扩大票据融资和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从商业票据交易主体上看,我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该市场的程度十分有限,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由于票据业务的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使商业银行成为票据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既不利于金融体系分散和降低风险,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和扩大票据融资。
(四)缺乏全国统一、完善的商业票据市场
首先,我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分割状态,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的票据中心,缺乏一个全国统一、完善的市场。其次,票据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由于各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出发点是盈利,出于竞争的需要,各行在出现流动性、资产结构等方面问题时,往往是将已贴现的票据转贴现到异地,或是再贴现。此外,由于目前中央银行的再贴现采用的是大区行分配指标的管理方法,造成了一些地区分配到的再贴规模较小,而相应的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量却较大,再者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状况。在再贴现指标较紧的情况下,各地人民银行一般优先办理本地的票据再贴现,而对外转贴现票据进行了限制办理,人为地制约了票据流通,阻碍了全国统一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
(五)商业票据的真实性查询因难
票据的真实性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真假汇票问题,二是票据背后是否有真实的商品交易问题。目前由于各行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各金融机构之间没有跨系统的票据信息查询网络,同时也缺乏对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是否具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信息查询系统,使银行具体操作人员难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特别是社会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克隆”汇票的出现,更加大了对票据真伪辨别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经营票据市场业务的风险。
(六)发行融资性票据面临法律障碍
票据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因此市场的工具应既包括以真实性贸易为基础的交易性票据,也应该包括单纯以融通短期资金为目的的融资性票据。从世界其他国家票据市场发展进程看,融资性票据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甚至达到70%——80%,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票据必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的规定,使中国融资性票据的发行难以实现,从而限制了中国票据市场的规模,导至市场缺乏广度和深度,票据市场为企业提供直接短期资金融通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大力拓展商业票据业务、完善票据市场的思路
从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以及票据市场现状看,大力发挥商业票据业务,尤其是商业承兑汇票,能对商业信用的规范起到助推作用。而且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成本较低,银行能够通过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操作盈利,通过授予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签发资格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为进一步发挥商业票据业务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网”
为实现票据市场建设的目标,首先应从票据市场的信息现代化着手,依托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信息系统建立“中国票据网”,应用计算机手段,提供票据贴现、转贴现的买卖信息、查询、在线业务洽谈以及票据的有关信息。“中国票据网”的推出,是我国票据市场现代化的重要一步,在此基础上,将逐步实现票据发行、保管、登记、交易和清算系统的现代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票据市场的发展,将对票据市场的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金融机构联手培值商业信用,强化信用约束,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要改变目前商业承兑汇票使用少的状况,必须在企业中树立起信用观念。以人行牵头,金融机构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参加,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定期公布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大信用环境治理的力度和公开性,确保信用信息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通过人行和各金融机构成立信用评定小组,采取推荐、评价、公示和考核制度,并授予“金融机构发商业承兑汇票资格企业”并定期考核、记录资信,以此激励企业信誉感的增强。在培植信誉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依托现代化手段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使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受到金融机构合力制裁。一旦信用有不良的记录,便要给其生活及经营活动带来极大困难,没有信用就寸步难行。同时对随意延压、无理拒付行为的承兑银行,要进行公开暴光,并依法给予处罚,直到暂停或取消其承兑资格。
(三)扩大票据市场工具种类,拓宽投资者范围
扩大票据的种类和数量,一方面满足企业以商品交易为主的交易性票据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促使商业银行的短期资金票据化,发展融资性票据业务。充分发挥票据在承兑、信用、支付、汇兑、结算、融资等方面的功能,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从而使更多企业通过票据市场进行融资。另外,注重票据市场工具的创新,积极推出针对不同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制度相应的打包服务。适当提高商业票据融资的比例,适时引入诸如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
(四)金融机构要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要根据各种票据业务的特点制定严密、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严格、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道环节的业务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杜绝操作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票据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风险隐患;要将票据业务纳入资产负债管理和统一授信管理,立足自身实力安排承兑业务总量规模,尽可能降低来自于承兑人的信用风险。
(五)放开贴现利率,实现票据利率市场化,让商业银行真正地把商业票据业务作为高速资产结构和改革服务质量的手段。
中央银行应当宣传再贴现的货币政策,并适当下放再贴现的权利,通过对再贴现票据的选择,体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以货币政策的传导刺激引导票据贴现业务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利率调节市场的杠杆作用。中央银行要赋予再贴现率更完整和更有效的内容,从而实现对社会资金供求的调节。首先放宽再贴现率的浮动范围,确定合理的再贴现率下浮空间,这既可增强再贴现的吸引力,又可提高商业银行收益,调动其办理票据贴现和再贴现的积极性。其次,推行差别利率,对不同行业的票据和不同信用度企业执行不同档次利率,利用再贴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和促进企业改进良好的商业信用形象。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大票据贴现业务的力度,以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一信用放款制度,改变对企业资金的供应方式。
(六)加强风险弥补意识和风险转移组织的建设,成立风险共担组织
可以由信用较好的企业经有关管理部门的资格认定,交纳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资金组成票据风险基金作为风险共担组织。票据风险基金用于基金参与者发行票据的违约支付,即一旦参加基金的企业不能履行票据义务,即由基金对票据权利人进行补偿。基金可以信托方式委托其他机构管理,也可以由企业自己参加、自己管理。票据风险基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资格认定,确定只有参加票据基金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具有安全性,从源头上保证票据的信用。二是采取一些惩罚措施保证票据的信用。如签发票据的企业到期违约,不支付资金,基金可在其交纳份额中扣除,严重者取消其参加基金的资格。各企业为维护自己在基金中的资格,必然会重视信用。
(七)培育票据市场中介机构,实现市场中介专业化
培育票据市场中介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成立市场中介机构,可以使市场参与者降低寻找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其次,中介机构的存在,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价格。再次,市场中介专业化提供市场所需多种服务,如代理发行、包销、承销各种票券,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各种短期债权提供各种组合使利,承担流通、兑付、咨询等各项与票据市场相关的业务,为市场充分发挥各项功能提供基础。建议由人行牵头由各金融机构出发(按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量的大小出资)成立票据中介机构或资信服务中心,对票据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有偿服务。
(八)加大商业票据业务投资,提高票据鉴别能力
商业票据具有时空跨度大、资金额度大等特点,容易成为窃取、骗取资金犯罪份子涉猎的目标。商业票据防伪反假除了认真贯彻规章制度外,银行必须加强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技术措施:用图形扫描仪或数码相机采集和积累商业票据信息,建立业务信息库;积极使用宽带信息网络传递商业票据业务信息;设计与开发鉴别票面真伪的软件程序,我们可以参照公安部门采用过的“图形重合技术”软件程序,设计与开发应用高质量、高速度地跟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的软件,使之成为鉴别票面真伪的技术保障。最后对信息采集、使用、输出、输入要有技术上和制度上的管理措施。不同部门的信息交流和使用应由人民银行作出具体规定,破除行业壁垒,疏通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渠道,让商业票据业务信息充分合理地发挥使用效应。通过加强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技术措施,形成社会有关行业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信用网络,堵信假票,防止诈骗,震慑罪犯,共同防范票据风险。
实现票据市场现代化,是全球票据市场发展的方向,我们要立足于国情,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票据市场发展经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服务,实现规范的、高效的、现代化的、全国唯一的票据市场。
参 考 文 献
《国际金融报》2004年06月30日,12月30日
《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金融市场学》王兆星等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