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选择
内容摘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开放时间表的确定,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更加紧迫。制度创新在整个金融创新中最为重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选择。本文从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紧迫性及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随着我国银行业融入金融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开放时间表的确定,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更加紧迫。为此,国有商业银行应进行综合性改革,以新的体制、新的经营机制、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服务手段,通过金融创新,提高竞争力,提升金融生产力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笔者以为,制度创新在整个金融创新战略中最为重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紧迫性
1、解决自身问题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底,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3万亿元,如加上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部分共计14.3万亿元,占银行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它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74%,其中各项贷款近8.5万亿元,占银行业的72%、存款近11万亿元,占银行业的77%。
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问题却一直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潜存着较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1)不良贷款率高,资产质量较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超过25%,而同期美国花旗银行只有1、9%,香港汇丰银行为5、2%,泰国银行为12、6%。(2)资本金不足,资本充足率较低;平均为4、62%,而同期世界前六位平均为11、53%。(3)机构臃肿,冗员过多,分支机构层次多,传导慢,效率低下,经营方式粗放,效益不佳。
应当说,这些问题是多年积累起来的,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其形成既有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缺乏自主权,在支持国家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升级和国有企业改变中承担财政职能、承担了改革的成本等政策原因,也有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生产经营过渡依赖银行贷款等外部体制原因,还有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债务等社会方面的原因。
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不够,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向市场转换,现代金融治理结构尚未健全,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适应金融全球化的需要
我国已参加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到2006年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开放和时间表是他们期望已久的利好,如果那时候,国有商业银行尚未走出困境,后果将非常严重。开放中国的银行市场,意味着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外资银行通常都有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上的优势,存在着传统的比较优势。而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总体环境则是同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约束明显增强,银行监督行为不断规范,发展面临更多现实挑战。国际上,巴塞尔协议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趋于严格,内部风险管理技术日益复杂,会不会被挤垮,是不是被并购从理论上存在着讨论的价值。
3、宏观经济整体推进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不仅事关自身的未来,也关系到我国经济金融安全甚至社会稳定。江泽民同志指出“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做好金融工作,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我们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金融工作,把金融改变和发展搞得更好”。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真正实行企业化经营,努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逐步降低不良资产比重”。所有的人都期待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能够继续成为中国银行业的主体,成为能够与外资银行竞争的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对国有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综合改革,是整个金融改革的重点。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必须把银行办成现代金融企业,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是整个金融改革的重点。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大型商业银行。
二、产权制度创新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
产权制度创新是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重点,通过产权制度的创新可以使国有商业银行具有金融业务与管理创新的本源动力。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制最大的弊端就是经营目标的多元化和非赢利性,它阻碍了商业银行创新进取的积极性,使银行感受不到市场竟争的压力,不可能产生追求经营利润的冲动和本原的发展动力。因此,加快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必须首先实施产权制度的创新,加快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步伐。
1、产权制度创新的步骤
如同其它国有企业一样,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尚处于探索阶段,远没有形成稳定明晰和高效的产权机制,在未来几年的过渡期限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创新应按照统一规划,分步进行的原则逐步展开,第一步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完善国有独资公司体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有独资公司;第二步是进行股份制改组。在完善国有独资公司体制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第三步是创造条件分步上市。进行股份制改选并上市,是实现产权制度创新改革的有效选择。
从国际经验看,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每年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前50位中,除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全部都是股份制银行,且均已上市。80年代以来,国有银行公司化在许多国家已成为一种潮流,并且取得不俗的业债表现。
进行股份制改造,不仅可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问题,而是从深层次上解决了长期制约其发展的产权问题,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相适应的金融产权结构,使其真正获得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自经营主权;实现政企分开,彻底摆脱形形色色的政府干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贯例接轨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和不良资产的生成问题,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真正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经营,增强在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股份制改造着眼于权力利益结构层面,促进对经济关系做出根本性的调整,因此是国有商业银行创新战略的根本。
2、产权制度创新中的股权结构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中股权结构应选择国家绝对控股,有以下理由:一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改革的成败关系国民经济的全局。虽然从国际经验看,商业银行不属于国家必须垄断的部门,其资本运营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或商业性活动,但在目前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国家仍然需要通过银行对经济运行进行适当干预达到一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实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图;二是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存量巨大,在短期内使国有股份减到50%以下而形成股权分散的、以个人持股的股份结构也是脱离实际的;三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股票、市场也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运作及相应法律还很不规范,仅仅依靠股票市场对银行经营进行约束是不现实的,效果不可能马上体现出来,必定经过一个过渡阶段;四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尤其是经理人市场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市场约束不可能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有效构成内容。
在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吸收内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参股,同时组建若干基金,吸收自然人资金组成基金法人参股,建立起法人持股为主体,以分散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基金持股为补充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及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比较现实的选择,这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也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三、治理结构创新是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关键
在产权制度这一战略性问题解决的同时,关键性的制约因素还有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就是要提供一种组织框架和制度安排,借以协调公司各大相关利益主体(高级管理层、股东、董事会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实现公司的共同经济利益。它规定了整个公司运作的基本权利框架,同样属于基础制度范畴。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终极目标是设计一套激励——约束机制,使决策层和行政层更有效地为银行的整体利益而工作。着力点有两点:一是如何科学地设计董事会结构;二是如何更好地监督管理层和雇员。目的在于防止“内部人控制”(集体道德风险)和“一把手控制”(个人道德风险)问题。良好公司治理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设计。
(一)确立清晰的战略目标
清晰的战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长期竞争的定位、规定着银行的发展方面,其意义在于为投资者树立市场信心和便于对公司上下进行目标管理。包括银行产业的未来发展方面;现有的和潜在的竞争优势;贯彻盈利的价值理念;阶段性目标的明确。例如:中国银行根据其四大竞争优势——海内外机构、外汇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国际金融专业人才,确立了以高科技为依托,大公司和大零售业务并重的战略目标,在于用5—10年时间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银行。
(二)业务流程的重组和组织结构改造
商业银行间的差别源于各自的业务流程,其核心能力渗透在业务流程中,业务流程成为建立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明确业务种类,做核心业务;要细分岗位及其要求,编制岗位说明书;要以价值最大化为原则整合流程。业务流程重组的目的就在于发现哪些业务项增值最大,发现最有效率的业务归属和传递程序,实现银行部门间、员工个人间的职责分明。
业务流程重组、组织结构调整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便于开拓业务;便于建立激励机制量化考核,便于防范风险,便于简化管理和机构层次,实行组织机构的“扁平化”和“距阵式”管理。
(三)开发和培育人才资源
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关键的问题是人才配置的失当,抑制了人才资源潜能的发挥。为此要在任免机制、开发机制转变上下功夫,必须确保管理层具备适当的资格,促进由控制体系由“管人”向“管理系统和流程”转变,管理人员的提升要保持透明度;同时要通过优选培训内容、师资以及加强检测,提高培训的质量。
(四)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
强化风险管理,主要是把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等风险集中汇总、定期将整体风险程度向董事会汇报。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控制体系必须实行“尽职调查,集体评审,问责审批、后评价”的“三位一体”决策体系,即由过去的信贷员科长——处长——行长的纵向分散化决策转为以专业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横向式决策,可以解决决策过程的不透明和官僚化。
(五)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进行岗位描述,以岗定薪、薪酬标准由现在的职位级别和工龄为基础过渡到以技能和职位竞争力为基础。薪酬的制定权由董事会负责,而非政府财政核定。为了减弱银行员工官本位思想,应推行货币化薪酬制度,减少住房、特权等“隐性”薪酬,直接清晰显示收入水平差距,提供明确地激励;薪酬必须与明确的、可衡量的业务目标挂钩,从长远看,股票期权不失为很好的长期激励制度。
(六)实现充分的信息披露
为了保证银行业务的有效运营,维持一个稳健高效的金融体系,市场参与者需要获得准确的、及时的信息。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审慎的会计原则,搞好透明度,增强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监管的必要补充,也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所披露的信息除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真实性审计后的财务信息外,还应包括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敏感性会计科目等。
(七)独立健康负责董事会
建立健康负责的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关于优化董事会结构问题,可以考虑一是引进非执行(独立)董事;二是设立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稽核(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授信委员会,在各专门委员会之下设立由行内外业务专家组成的决策咨询小组。决策资询小组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彼此没有管辖关系,有利于畅所欲言。
四、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需要的监管环境问题
当然,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改革创新并非孤立的事物,在法规制度等外部因素上,特别是金融监管上应做相应的调整安排,金融监管是国有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也是影响商业银行的外部重要因素之一,应根据世贸组织的框架,对现行金融法律的基本原则、内容、执法等更新完善,如修改《商业银行法》,制定《外资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建立健全银行监管体系方面,应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将中央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和货币政策职能适度分离,建立独立的银行监管机构。同时,还必须建立以银行监管为龙头,行业组织自律、金融机构内控、社会监督相互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强化市场约束同样重要,要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平衡公共关系与被监督者利益,严惩逃债、废债、赖债行为,整顿社会信用,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所生存的环境更加公平有利。
总之,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既要积极进取又要稳妥推进,必须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主线,以利润为核心,以经营创新为动力,在加强监督、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着眼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着眼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着眼于提高国际竞争力,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参考资料:
国际金融2002年10期;
国际金融2002年06期;
中国银行良好公司治理机制宣传专辑;
《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操作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