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县级经济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就目前县级经济金融现状,县级金融重组与经济金融发展,金融资源整合提出一些设想,主要表现为构筑新的金融机制,寻找新的经济金融增长点,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减少目前由于经济金融改革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影响。
目录
浅谈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业2
现状、金融整合与发展2
一、县级金融机制现状问题2
二、金融整合3
三、合理配置县域金融资源的设想4
浅谈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业
现状、金融整合与发展
当前,在推行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中,县域经济作为国家经济体系的基本格局,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县级金融机构为支持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承担着自我发展与支持经济、服务经济的双重任务。经过实践与探索,在县一级形成了人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邮政储蓄共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当前,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县域金融业面临着重组与发展的挑战,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这种潜在的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现。一方面县域经济结构离不开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地方性金融机构体系发展不完备,随着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总体步伐的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府、企业、居民对金融业提更高的要求,期望金融业提供以资金支持为主的全方位的支持。由于受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影响,再加上金融业的资金逐利性,资金向大城市、发达地区集中几乎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在此逆境中,县域经济的快速高效发展如何得到地方金融业的有效支持,是可想而知的,而事实上县级金融业的现状如何呢?
一、县级金融机制现状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的深化,特别是县域综合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县域金融资源与客观经济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
1、资金逆向流动。资金由下级金融机构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由合作金融机构向国有商业银行转移,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资金来源,主要表现是: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的形式集中到市级分行,然后以同样的形式上存到省分行、总行,上存资金对县支行来说无风险,且利率较高,收益较稳定。
2、县域金融业在贷款的总量上徘徊不前,在增量上出现萎缩,这种金融形势具体表现为:贷款总额中心城市呈现增长趋势,县域经济呈徘徊甚至下降态势,当前国有银行主要支持大中型国营企业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量投向中心城市有一定力度,对县域经济支持呈现萎缩态势,而县域经济是以集体、个体、民营和农户为主,从面上看来,虽然有信用社的支持,但实际上信用社资金实力较弱,加上风险观念和效益观念的加强及存量资金难以盘活,信用社放款顾虑重重。由于受社会信用机制和担保机制不完善的影响,抑制了金融业对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的贷款支持力度,为了防范信贷资金风险,金融机构仅发放担保贷款,企业、个人要想取得贷款必须要有可行的担保单位或质押物,而县域企业、个人寻求担保单位较难,自身抵押、质押也不足。
3、资金外流呈趋势化,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业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使经济金融的“马态效应”越来越两极化。
(1)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决定资金资源优化配置,经济结构调整的不合理就最直接导致的是信贷吸引力缺乏和资金外流。据对某县的农业调查中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果,该县是农业大县,以生产棉花、水稻为主,兼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为辅,十几年来,就是这种格局,生产结构、经济结构变革不大,也就是以传统农业为主流,一直延续至今,再加上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社会有效信贷需求相对不足。一二三产业链条相互断链,很难使产业循环步入健康之轨,从而也就难以得到信贷支持,从而使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资金找不到信贷投入点和信贷效益增长点,为了寻找出路必然资金外流。
(2)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和规模经营也是导致信贷资金部分外流,由于受改革的影响,县级金融机构授信授权层层分解,资金运用受上级行的控制,贷款只收不贷,资金限额使用,每一笔新增贷款都必须报省、市分行审批,县级基层行已逐渐演变为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的窗口。其资金外流表现为外流上存,资金按照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流向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及垄断行业、大企业等。
(3)在缺乏法律约束的背景下,整个社会信用观念薄弱,银行和贷款企业的信用关系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不良贷款“双降”和逃废银行债务落实问题一直是人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近几年致力解决的难题,再加上社会保障机制不到位,资金流动性受到阻碍,使银行无法在不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和有效担保的基础上拓展信贷领域,同时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有“需求急、频率高、金额小”特点,在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体制下,不利于银行对其信贷资金运用及风险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与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批发性质的信贷营销方式极不对称。
4、银行体系机构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管理上实行一级法人管理制度,在业务上实行的是授权授信管理机制,事实上县级支行只有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收贷权,而对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所需的大额资金没有审批权,即使有信贷投入,也是条件相对苛刻,再加上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严格的考核机制,作为信贷投放行也不愿意过多地承担信贷风险,从而制约信贷资金有效投入;作为直接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受以前粗放经营所形成的过量不良资产的影响,在当今的社会信用环境、贷款责任追究制以及自负盈亏的交叉作用下,形成了慎贷、惜贷现象,使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削弱。
二、金融整合
针对以上一些具体情况及经济金融格局,笔者认为:大力整合金融资源,优化金融结构,有条件有目的地进行金融机制体制创新。
1、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考虑扩大政策性金融的服务领域,为广大农业提供有效的政策引导、资金融通和决策支持服务。这应成为国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政策扶持的主渠道和国有独资银行存在的主要形式。通过扩充政策性银行职能扶持改善区域经济结构,促进外资进入某些产业,随之带动外资参与金融业。对欠发达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走资本“多元化”的路子,成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处理好吃不饱和缺乏竞争的矛盾。欠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小而全的组织机构既无客观需要也无法养活。相反却出现了在资金筹集上“僧多粥少吃不饱”,在资金融通上又是“九龙治水天大旱”的矛盾。尽管上级行已经发现了这种问题并着手采取市场退出的办法加以解决,但从市场退出的运作方式和结果来看,效果并不好。兼并行(社)只接收存款不接收贷款。一方面被兼并行为了移交存款,其上级行要拿出等额资金交给兼并行(社),影响资金周转;同时又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安置大部分下岗人员。机构市场退出成本之高出乎预料。另一方面贷款包袱仍然由被兼并行留守人员管理,机构名撤实留,贷款留而难管,仍在继续遭受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骑虎难下的地步。笔者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是必然的,只保留一家综合性银行即可。关键的问题是退给谁?哪家商业银行也不具备兼并其他三家银行的实力和条件,否则就是“弱弱联合”生下病儿。怎么办?根据欠发达地区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走资本“多元化”的路子,实行股份制改造,成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者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机制来改造现有银行业,使客户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
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确立支持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笔者认为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大资金投入时应抓住如下重点:(1)支持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建议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应改变目前把资金上存和拆出的做法,拿出更多的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发展银行应恢复粮食预购定定金贷款制度,为产业化提供前期资金支持;保险公司应拓展农业保险领域,对风险大的农业保险有分保和再保险意识,做好各个环节预险、防险和承保工作,为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保障;(2)人民银行应把再贷款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管理好运用好再贷款。同时将邮政储蓄资金充分地运用起来,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本来就紧张,需求量也就相对大,一边金融机构大量投放信贷资金,一边却又被邮政储蓄以吸收存款上存,使有限的信贷资金没有真正进行农业再生产过程中去,因此建议人民银行或监管当局在一定范围内限制邮政储蓄经营行为,使有限的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农业产业链循环发挥作用;(3)支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县域经济工业化进程。从实际出发,金融机构在县域企业调整结构、转换机制、强化管理过程中应积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应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对工业小区、工业园区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业应优先扶持。切实发挥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的作用,为县域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4)支持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是现代县域经济的突破口,金融加大对城镇化的支持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是十分有利的,并且城镇化以后带来的辐射作用又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鉴于城镇化所需资金较大,投资回收时间长,建议银行在财政投入的同时应提供中长期资金予以支持,完善资金投入方式和投资机制。
3、注重分工协作,发挥合力使用。县域经济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它是综合性经济群体,金融在对其支持也可以采取一些选择性的措施,不同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支持主体,采取的选择性措施应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县域各金融机构在分工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协作,要从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出发,集中资金保重点,充分发挥金融业的整体作用。
4、增加支持方式,扩大支持渠道。从有利于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出发,建议考虑:建立邮政储蓄资金按一定比例通过再贷款的形式返还县级使用制度;将部分保险基金直接以投资的方式支持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在县一级开办金融租赁业务。
三、合理配置县域金融资源的设想
1、构建中小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并存的县域金融机构设置格局。县域经济内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由于资源、区位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地区之间发展的差距极大:发展水平较高的,不但实现了本地劳动力的就业,而且吸纳了大量外来劳动力,经济的产业化特征明显;发展水平较低的,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农民收入很低,县乡财政非常困难。县域中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造成农村资金需求的主体呈现多层次性,不同层次的需求要求对应不同层次的资金供给主体。县域经济中的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大型经济组织和农业的研发、良种培育、生产服务等领域,商业银行应成为相应的资金服务的主体;产业结构处在调整期、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农户的生产经营领域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可发挥主要作用;在大型农产品的流通和加工领域,农业发展银行可发挥其政策性作用。
(1)根据产业组织理论,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同时向大客户提供大型的资本批发业务和向小客户提供零售业务不能实现同时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时候,要找准市场定位,努力拓展市场份额,有目的有效率地向小客户进行市场营销,寻找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实现利润多元化增长。其次小客户的信息相对不透明,因此对小客户金融服务的前提是基于长期的业务关系,相对而言,小客户拥有密集的地区信息,且管理简单,易于处理那些针对小客户难以量化的软信息,因此具有比较优势。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可考虑在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退出的过程中,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各种经济成份参与的小型商业银行,形成小型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并存的县域金融架构。
(2)商业银行退出基层市场的行为影响,市场退出行为是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对市场空间和业务定位调整的一种正常表现,是对原有市场的收缩和放弃,具体表现为机构、人员、业务的收缩和减小。一是基层商业银行行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快了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步伐,加大了分支机构改革和调整的力度,重点是撤并县级支行及其所属网点机构。二是基层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权限的上收。基层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行为,对提高银行自身效益和应对入世挑战有其积极意义,但对农村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为随着商业银行退出农村,这些机构与地方经济的联系逐渐淡化,为地方服务的意识逐渐减弱;同时,由于他们增强了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惜贷”现象增加,在农村的影响力业已减弱,市场开拓能力下降,其业务量逐步萎缩。此外,这种退出行为还造成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的垄断地位。而且农村信用社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改革,如体制创新、服务方向定位、垄断与歧视性经营等在新时期都要有较大的变革。这种退出行为的后续影响有待日后观察和评述。
2、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市场退出中的作用,合理设置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直接反映了其信贷和金融服务的能力。金融监管当局在批准这种小区域性的金融机构的进入和退出时,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数量、政府融资和经济主体自身筹集资金的能力,按照成本和收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县域中应该具有的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而不能单纯采用审慎性原则。对于不顾县域经济强烈的资金需求而申请撤消分支机构的银行,金融监管当局可以不给予批准,这能够从市场的退出限制上使银行正视自身发展的处境,推动银行在县域内向现存的主体要效益,改革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满足当地的资金需求。
3、要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的力量,使其进一步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目前,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农业结构调整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信用社作为社区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不但具有贴近农民,直接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特点。而且有直接吸收农民入股资金,使农民成为信用社的股东和管理者,成为信用社主人的制度优势。这一制度优势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理应成为信用社发展的推动力,成为吸引农民储蓄的有力武器。我们认为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全国已形成多样化的经营方式,要允许有不同形式的信用社存在。在落后地区可以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信用合作组织;在中等发展水平地区,可以以服务为主,兼顾赢利的信用合作组织;在较发达的地区,可以是赢利为主,兼顾为社员服务的农村金融组织;在较高发达地区,可以成立农村合作银行,但要防止其获取垄断利润。人民银行可以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扶持功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支农再贷款的扶持力度,同时考虑把由邮政储蓄吸存的资金返还农村信用社。二是建议国家对农信社在税收上进行政策倾斜,使农村信用社有休养生息和自我积累与发展的机会,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其基础性的地位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可考虑在税收上降低一定的比率。同时,农业银行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定位,借助于积累的多年的农村金融经营经验和良好的结算渠道,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
4、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在考虑其撤出或收缩发展规范时,由同一级其它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资产负债运行良好,各项金融指标相对比较突出,市场份额有一定的可控比例)或同一级人民银行牵头组建一家综合性商业银行,接手其它商业银行退出县域经济结构所留的经营空间,按照资本多元化的设想,各自出股,按资产、负债比例共担风险,形成县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综合性国有商业银行联合体,克服过去那种各国有商业银行同其它金融机构各自寻找经济增长点,相互不良竞争,又各自相互独立,互相暗地排剂的缺点,做强做大经营规范,减小磨擦,集中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关键是如何组建综合性商业银行联合体,笔者认为:资产负债按照资金的归属权和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三原则为宗旨划分比例入股,各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的上级行再按照一定比例划转资金或划拔资金支持各自的人员流动,这样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上级行为其自身发展减轻了负担,又为其县级金融机构发展寻找到了出路。管理上归属当地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管当局,业务上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其划分的业务范围内充分发挥指导作用,综合性商业银行联合体按照资金盈利最大化原则充分运营自营资产,保证金融资产的正常运转,在资金融通和筹集上灵活多样化,经营方向上,集中资金势力支持县级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县域中小型企业改制和企业技术革新、农田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市场前景的县办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性建设、国债资金配套贷款等有效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资 料 来 源
1、《金融研究》2002年第1、9、10、11、12期。2003年第1-7期。
2、《金融参考》2002年第3、4、5期。2003年第1-7期。
3、《金融时报》2002、2003年度理论副刊和有关县域经济金融改革理论探讨。
4、《中国金融》2002年度第1至12期中有关金融机构改革政策文献。
5、《南方金融》2004年第一期李树人的《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金融向商业金融
转轨之我见》。
6、崔毅、邵希娟,现代财务管理 2002年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