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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村经济却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落后的农村经济始终束缚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党和政府从全局高度、长远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的优惠政策,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则是其中一项重要举
措。
一、西藏推行小额信贷取得的成效
二、推行小额信贷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农牧区贷款需求不足,基层行所难贷款问题依然存在。
(二)基层营业所人员少素质低,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激制,基层行所放款积极性不高
(四)小额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五)小额贷款制度本身存不足和局限性
三、深入推广小额信贷的政策建议
内 容 摘 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村经济却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落后的农村经济始终束缚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党和政府从全局高度、长远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的优惠政策,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则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在西藏,农牧民人口占绝大多数(占90%以上),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农民对脱贫致富、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强,而农牧户分布广,户数且单个规模小的特点,要求有相应的零星分散、额度小,总量大的金融服务与之相适应。这是在我区推行小额信贷业务的客观要求。推行小额信贷中存在农牧区贷款需求不足,基层行所难贷款和基层营业所人员少素质低,金融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本范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浅析西藏推行农户小额信贷的难点及对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村经济却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落后的农村经济始终束缚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党和政府从全局高度、长远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的优惠政策,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则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即农村金融机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一定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农户小额信贷,借其程序简明、手续便捷,随用随借,随借随还的优点,深受广大农民和各级政府的欢迎,并在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牧民的小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西藏推行小额信贷取得的成效
在西藏,农牧民人口占绝大多数(占90%以上),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农民对脱贫致富、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强,而农牧户分布广,户数且单个规模小的特点,要求有相应的零星分散、额度小,总量大的金融服务与之相适应。这是在我区推行小额信贷业务的客观要求。1999年,拉萨中心支行下发了《关于在西藏农牧区推行小额信用贷款的指导意见》,农行西藏分行开始全面推行小额信用贷款,并经过几年的推广,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取得较好效益。从实践情况看,作为对农牧户的金融制度安排和资金供应方式,小额信贷适应了农牧区以家庭经济为特点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的生产方式,有效配合了农牧区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实施,为帮助农牧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小额信贷进一步拓展了基层营业所的服务群体,为基层行所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西藏推行小额信贷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它所形成的“三满意”:一是农民满意。小额信用贷款手续简便,不误农时,为农牧民提供了生产生活的资金保障,解决了农牧民群众贷款难的问题,增强了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二是基层营业所满意。通过小额信用贷款,基层营业所全面占领了农牧区金融市场,有效遏制了民间高息借贷行为,净化了农牧区金融环境,加强了与农牧民群众的沟通,得到了广大农牧的信赖,充分发挥了农牧区金融的“主力军作用”。三是政府满意。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农牧区经济建设投资需求增大,而农行基层行所积极推广小额信贷,大力支持农牧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有效促进农牧业增产、农副产品增值和农牧民增收,大大缓解了政府在财政上的压力,深受各级政府的欢迎。
二、推行小额信贷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农牧区贷款需求不足,基层行所难贷款问题依然存在。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往农行基层行所难贷款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牧区贷款需求不足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是由于西藏地广人稀,交通、通信不便,加之封建迷信思想的束缚还没有完全摆脱,农牧民思想观念落后,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等、靠、要”惰性思想严重,部分乡村小额信用贷款放不出去。据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农牧区不愿贷款群众中,持“无债就是富”的思想和认为从银行贷款不吉利、在邻里群众中没面子的人高占50%以上。二是客观上,农牧民的收入规模、生活消费规模相对较低,而且由于受特殊自然条件和传统经济基础的束缚,农牧区市场先天的不发达,第三生产值无法与城市相比,而城市市场又吸引了大量农牧民的消费,进一步削弱了农村市场物资流通规模,导致了农牧区贷款需求的不足。
(二)基层营业所人员少素质低,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之西藏农牧区地形复杂,农牧民居住分散,推行小额信贷难度较大,仅凭基层营业所现有人员数量和人员素质很难搞好这项工作。从调查了解情况看,在基层营业所工作人员中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人员比重较大,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金融理论知识培训,而是仅靠老同志的经验传授,造成他们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营销观念不强,工作效率和质量不能满足农牧民日益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基层营业所人员紧张,甚至一人所现象的存在,成为落实小额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金,改善基层行所经营效益的“瓶颈”,给小额信贷工作在我区的全面开展带来很大难度。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激制,基层行所放款积极性不高
基层营业所的小额信贷是全额的信用贷款,一旦形成不良,相关责任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种贷款“终身制”的办法,虽然培育了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遏制了一些人为因素的不良贷款,但它同时也给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造成无形的压力。也就是说,当前基层行所在收贷方面出台了不少奖励办法,但对贷款的有效投放方面缺少必要的激励机制,使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受到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惜贷”、“畏贷”现象。
(四)小额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据了解,实施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以来,尚无小客信贷所形成的不良贷款,但从各方面的原因分析,小额信贷依然存在潜在的风险。一是西藏农牧民普遍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粗放式经营比重过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相当有限,使农牧民的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二是由于小额信用贷款宣传工作没到位,致使部分农牧户仍不了解小额信贷政策,个别农牧民将“铜卡贷款”(给信用评级“一般”的农牧户发放的限额3000元的贷款)理解成不用归还的“民政扶贫救济款”,从而造成信贷资金的风险。三是是诚信建设和信用评估体系建设滞后,部分农牧民群众信用意识差,赖帐思想严重,相当一部分群众将营业所核发的贷款卡当作存折,随意到银行取钱,自始至终没有还款的准备,形成了小额贷款的道德风险。
(五)小额贷款制度本身存不足和局限性
当前小额贷款“对象特定、金额小、期限短”的特点既是优点同时也是其缺陷之所在。一是小额信贷只解决了自然农牧户提供小额金融服务的问题,一方面它不能涵盖农牧区中最贫困、没有创收能力或创收能力不强的那部分贫困户,使他们“等、靠、要”的思想更加严重,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对资金需求较大的“公司+农户”类的经营者享受不到这一政策,从而挫伤了农牧民群众集体搞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二是小额信贷的资金有限和不允许突破最高限额的规定,小额信贷本身很难产生规模效应。三是小额信贷期限上一般为一年,这对于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牧业、养殖、果树及加工业来说显然不匹配。
三、深入推广小额信贷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人民银行的宣传指导力度
人民银行作为宏观调控部门和货币政策执行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科学的发展观,既要认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不防范风险,必然危及基层营业所的安全和生存;又要认识只有充分发挥基层营业所的作用,不断加大有效信贷的投入,才能促进农牧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农牧民的还款能力,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基层营业所也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在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辖区人行系统要在尊重基层行所的经营自主权和贷款三性原则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和检查基层行所小额信贷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保证小额信贷政策在执行中不软化、不缩水、不走样,使广大农牧民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金融政策,切实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对于提高小额信用贷款门槛,设置或变相设置担保和抵押,擅自降低贷款条件或无条件放款等行为都要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联合基层行所加强小额信贷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乡镇的实际情况,选择电视、广播、报刊等不同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小额信贷的性质、特点及意义,以改善和解决部分农牧民对小额信贷的不了或存在认识误区问题,对于推广工作中诸如跟风借款,把小额信贷当作“救济款”的错误认识,要进行耐心的解释和宣传。
(二)统一认识,加强信贷管理
针对小额信用贷款存潜在风险问题,加大信贷管理力度,减少和避免发生不良贷款致关重要。一是要排除行政干预。基层营业所不仅是小额信贷的经营主体,更是小额贷款风险的唯一承担者,按照决策和风险责任统一的原则,贷款对象、期限和额度都应由营业所自身决定,其他行政主体不能干预,也不能在相关政策和制度上设置间接障碍,以避免因行政干预导致不良贷款。二是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保证“三性”原则 。对于小额信贷而言,开展农牧户信用评级工作,发放贷款证,确定贷款限额,则是开展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切不可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必须调动广大群众、乡村政府、营业所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地全方位地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降低将来贷款的风险。而贷款一旦发放,信贷人员要克服农牧户居住分散而怕麻烦,小额贷款单笔金融少而麻痹大意的思想,多深入农牧区,开展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农牧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保证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减少贷款风险。三是要借鉴内地一些农村的先进经验,推行农牧户信用状况公示制度,严厉打击和制裁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客户,进一步增强公众的信用意识,减少小额信贷的道德风险。四是要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系统,从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客户分类管理,和贷款期限管理出发,实施三条线同时监控,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反映敏锐的预警机制。同时根据农牧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较弱,小额信用贷款存一定风险的实际出发,可偿试建立农牧区小额信贷担保基金,以解决一旦形成风险后的营业所资金的补偿问题。
(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展金融服务项目
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配齐、配好基层营业所人员,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教育力度,扩大他们的理论知识面,灌输他们科学的经营管理理信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提高基层营业人员的“三农”服务意识和金融营销观念,改变以往坐等放贷、收贷的行为,为农牧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要充分发挥我区农行系统点多、面广、信息灵,资料可靠的优势,为农牧民提供经济金融信息,提供诸如资金运筹、市场营销、成本核算等业务指导服务,改善农牧区的经济环境。三是积极鼓励和提倡消费信贷,条件成熟的营业所可以偿试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吸引收入较高又稳定的农牧户,以改善当前农牧区贷款需求不足问题。四是努力推广具有农村金融特色的企业文化,积极参与并容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基层营业所的社会形象,换取广大农牧民对基层营业所的最大支持与理解。
(四)根据农区实际,灵活运用小额信贷政策
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的最终目的在于方便农牧户贷款,促进农牧户增收,达到农牧民和基层营业所“双赢”。而在西藏不同地区经济发发展程度不一样,相同地区不同农牧户的经济条件也有差异,因此,推行小额信贷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循序渐进,而不能搞“一刀切”模式。一是对于诚信度较高而资金需求较大的“公司+农户”类经营者,应当列入小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并且根据其经营性质,可以适当提高最高贷款限额,以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提高经营竞争能力。二是对于开展畜牧、养殖、果树及加工业等非传统农业的农牧户,小额贷款期限上应适当延长,使其真正产生效益。三是探索和实行联保贷款,可以说联保贷款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的深化和发展,内地许多农村已经推行并取得较好成益,我区可以大胆借鉴他们成功做法,对于资金需求超过小额信贷最高额度,又不能提供有效担保、抵押物的,可以通过3-5户农牧户自愿组织的形式,提供联合保证,这样既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又能支持农牧民的脱贫致富,实现农牧区的共同富裕。
参 考 文 献
1、西部民族地区农业信贷的三重困境:喀什个案研究.《金融研究》2004.2
2、中国农村金融融量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4.3
3、金融支持农民增收问题的调查与研究.《金融时报》.2003年9月8日
4. 小额信贷对山南地区农牧民脱贫致富作用中调查报告.《西南金融》2004.1
资料:从山南地区农户小额信贷推广情况看,山南地区各基层营业所自1998年以来,认真做好农牧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农牧户的个人品质,还款记录,家庭收入,偿债能力等指标,共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贷款证也相应分为金卡(贷款额度1000元)、银卡(贷款额度6000元)、铜卡(贷款额度3000元)。截止2003年底,山南地区累计发放贷证40019本,贷款证发放面达65.4%,贷款证使用率达60.7%,小额贷款余额达到68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