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二、要正确处理服务“三农”与提高效益的关系
三、要正确处理队伍稳定与加强管理的关系
四、要正确处理埋头工作与更新观念的关系
内 容 摘 要
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作为地方合作制金融组织的农村信用社,要成为积聚资金、壮大自己、立足当地、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必须促使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能力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从根本上消除形成自身经营风险的隐患,使信用社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二、要正确处理服务“三农”与提高效益的关系
服务“三农”是信用社的根本宗旨,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农村信用社不可能以追求最大利润作为经营的最终目标,但作为金融企业,亏损亦不可取,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如果丧失发展后劲,不要说持续发展,就连生存也难以为继。为了处理好服务与效益关系,一要注意把推动经济发展与增加盈利统一起来;二要注意把扶持农户脱贫与保本经营统一起来;三要注意把扩大支农覆盖面与集约经营统一起来
三、要正确处理队伍稳定与加强管理的关系
农村信用社要彻底转变传统的用人观念,扩大视野、拓宽渠道,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引进优秀人才;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好“进人关”,让所有人员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择优录用,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在工作中,要承认贡献又不能忽视队伍老化;要照顾情面又不能允许屡纠屡犯;要充实力量又不能形成近亲繁殖
四、要正确处理埋头工作与更新观念的关系
缺乏经营意识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问题。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不能只会埋头工作,而要在思想上来个大解放,量力而行地增加业务品种,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范围,理直气壮地讲求经济效益。
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信社
发展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
如何促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是关系到如何实践“三个代表”的重大问题。最近,笔者参加了对广西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促降”、内部管理、加快发展等问题的摸底调查。通过深入东兰、凤山、巴马等贫困县农村信用联社及部分信用社实地调查、与员工座谈、听取县(市)监管办事处汇报等,掌握到大量的一手材料。结合笔者多年金融监管工作对广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了解,笔者认为,要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必须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与广西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一样,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其加快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防范风险的拷问,在处理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上,以下问题尤其值得重视。
把“做大”与防范市场风险结合起来 受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截至2004年6月末,东兰、凤山、巴马三县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余额仅XX万元,贷款余额也只有XX万元,其中规模最大的东兰县农信社,存、贷款余额也才XX万元和XX万元。以如此弱小的信贷规模承担近142,113户农户的信贷需求,对农信社来说,确实是勉为其难,以平均数计算,每户农户能得到的资金支持只有XX元。可见,扩张信贷规模,壮大自身实力,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短时期内存款无法急速增长的情况下,加大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投入,是解决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不足的唯一办法。但截至2004年6月末,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仅使用再贷款XX万元,还比上年末减少XX万元,原因:一是为了保证再贷款的安全,人民银行存在“惜贷”倾向;二是在再贷款的使用、管理、检查上的许多规定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使用再贷款的积极性;三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增长缓慢,不少地方也出现所谓的“资金富余”问题。另外,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服务范围的界定上也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表现在对“三农”的认识还比较狭隘,只注意到乡镇以下的地区和从事传统种、养殖业的人群,忽视了县城和从事流通、加工的行业;二是限于管理能力、自身实力和农民还款能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其他贷款的发放标准都还很低,三个联社规定的标准大多在3000——5000元之间,形成了“农信社难管、农民难用、支农作用难体现”的“三难”局面;三是农信社对信贷支农的广度和深度还开掘不够,河池辖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43%,发放贷款证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21%。可见,扩大服务范围,增强自身影响,也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再就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目前经营品种还十分单一,贷款主要投向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村工商业和其他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34.9%;富余资金大多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少用于投资。可见,增加经营品种,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同样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对以上问题分析后不难看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对防范资金市场风险的基本取向是十分保守、被动的:自身资金实力弱但不敢在扩大资金来源上有大动作;服务范围窄但不敢把经营“触角”伸向其他力所能及的领域;经营品种少但不敢让“富余”资金流向能产生最大效益的地方。这种认识上的“悖论”,既阻碍了他们迅速把农村信用社的规模“做大”,又给积极、主动地防范风险增添了困难。“做大”与防范市场风险的“扣”还需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实践过程中认真解决。
把“做强”与防范资产风险结合起来 截止2004年6月末,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XX万元,占比为XX%,如果从数字上看,在全区农村信用社中只算是中等水平。但联系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XX万元的存款余额和XX万元的贷款余额来看,小规模下的低占比问题不容忽视。今年以来,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增加了XX万元,增幅在全区11个地市中只排在第X位,但联系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存款增长相对缓慢的现实来看,资金势力弱小情况下的不良贷款余额上升问题不容忽视。据了解,河池辖区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除南丹县主要集中于采矿业外(占不良贷款余额的17%),其他各县都集中于农户,这种单一信贷品种下的风险集中问题也不容忽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一是造成可用资金规模大大降低,给资金本来就不宽裕的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工作带来更大困难;二是造成贷款管理难度大大增加,给人员本来就不充裕的农村信用社的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三是造成风险积聚问题十分明显,给能力本来就不突出的农村信用社的防范风险工作带来不少困难。不良贷款余额的上升无异于“釜底抽薪”,使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本来就少的信贷资金更是“雪上加霜”。同时,受其他不利因素影响,如贷款户居住分散、信贷员管辖范围点多面宽、农民收入来源不稳定、水库淹没区移民等,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度将更大。农业本身就是弱质产业,加上河池前三年连续遭受水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因此,“装在一个篮子里的鸡蛋”极易遭致“一损俱损”的结局。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广开资金来源门路、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水平的同时,应特别重视信贷资产质量,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最大限度地增加单位资金的效益。
把“做好”与防范内控风险结合起来 贫困地区的农村、农民、农业非常需要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工作任重道远。但农村信用社在支农工作中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存款增加缓慢导致资金相对匮乏、农民还款能力不强导致贷款风险增大、管理水平不高导致经营效益不佳,……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大力支持“三农”、扩大支农服务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首先应该支持什么、支持的力度应该多大,都必须认真研究,统筹安排,不能为了“面子”做力不从心的事,不能脱离实际做贻害无穷的事。行、社资金纠纷、保值储蓄贴补不到位等历史遗留问题是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来说,其不利影响远远大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呆帐贷款核销、增资扩股也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快速发展的刺激下,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很容易产生“攀比”心理,或采取“超常规”做法,或运用“急功近利”手段,试图实现与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同步发展”的愿望。这种不顾自身条件,强行发展、硬行前进的做法极有可能导致内控风险的形成和蔓延,给农村信用社留下难以治愈的“硬伤”。因此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解决存在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坚持“照章办事”的要求,不能用“毕其功于一役”的办法来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能用牺牲长远发展的办法来换取一时的效益,更不能用违规的办法来解决违规的问题。农村信用社的工作离不开当地党政的关心和帮助,也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但也应看到,一些地方金融意识不强、社会信用环境不好;一些地方急于发展,干预金融的问题突出;还有一些地方缺乏必要协调、引发外生性金融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处理与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的关系时,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以我为主”,要运用法律、政策武器,维护好农村信用社的合法利益,要加强沟通、搞好协调,为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依法办事、合规经营,为取得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奠定基础。总之,作为地方合作制金融组织的农村信用社,要成为积聚资金、壮大自己、立足当地、服务“三农”的“主力军”,需要做好很多工作,而根本目的是使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能力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从根本上消除形成自身经营风险的隐患。
二、要正确处理服务“三农”与提高效益的关系
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的农村信用社,正确认识和处理服务与效益的关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农村信用社不可能以追求最大利润作为经营的最终目标,但作为金融企业,亏损亦不可取,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如果丧失发展后劲,不要说持续发展,就连生存也难以为继。处理服务与效益关系,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把推动经济发展与增加盈利统一起来 就地域经济的特点来说,尽管县域经济的门类很多,性质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本质,仍属农村经济范畴。因此,农村信用社完全可以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在基本满足支农贷款需要的前提下,扩大贷款范围,满足涉农项目、私营或民营经济、县(市)城镇居民生活消费对资金的需求,并通过利率杠杆调节营业收入,在支持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
二是把扶持农户脱贫与保本经营统一起来 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脱贫,是国家进一步消除贫困的重要举措。目前的扶贫工作大致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财政投入、社会救助、金融支持。从金融支持的方式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手续相对简便、群众易于接受、效果较为显著的做法。调查发现,不少农村信用社在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存在“趋利”倾向,即按照利率浮动的上限确定贷款利息。这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尤其是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还不高的情况下,加重他们的利息负担,不仅不利于农民脱贫致富,而且也会给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营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把扶持农户脱贫与保本经营有机地统一起来,变“竭泽而鱼”为“蓄水养鱼”,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信社生存发展不受影响。
三是把扩大支农覆盖与集约经营统一起来 最近几年,为实行集约经营,农村信用社对机构网点进行了大幅度整合。如何解决好机构合理布局与保证支农覆盖面的关系,值得农村信用社认真思考。据了解,贫困地区的一些村屯由于不通公路,信贷员办理信贷业务需要步行八个小时才能到达那里,既不安全,也不利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整合机构网点时,一定要把方便农户和方便自己、确保覆盖和减少成本、搞好服务和重视安全综合起来考虑。
三、要正确处理队伍稳定与加强管理的关系
在日常金融监管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农村信用社在管理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今后注意。
承认贡献不能忽视队伍老化 从年龄结构上看,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人员的平均年龄高于发达地区人员的平均年龄,一些年近六十的同志还在岗工作。把这些老同志留在岗位上工作的理由,一是熟悉业务,二是安心工作,三是对农信社有贡献。尽管在年龄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但人员老化的危机应该关注。新鲜血液不能及时补充、年轻员工不能迅速成长,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承认老同志的贡献、放心老同志的工作,并不等于让老同志在岗位上战斗到最后一分钟。处理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应该是以老带新、新老交替。对从业务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可以保持待遇办理退休,也可以通过介绍其他工作弥补收入上的差额。
照顾情面不能允许屡纠屡犯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同志思想单纯、作风淳朴,但把这种好风气简单用在对员工管理的上,就有可能出现问题。调查发现,农村信用社对一些工作上屡屡发生问题的员工往往处理倚轻,结果造成屡纠屡犯、屡犯屡纠。究其原因,一是过于相信“下不为例”,二是对乡里乡亲下不了重手。某县一个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不止一次违反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放贷、收贷不入帐,但未作严厉处罚,至今仍留在信贷岗位上工作。这种一味讲究“人情管理”方式的做法,不仅丧失了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而且给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农村信用社在追求“人性化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把握好“度”,不能因为讲“人性化”丢掉了管理,不能因为照顾情面丢掉了“从严”的原则。
充实力量不能形成近亲繁殖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除人员相对老化外,一些地方也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在询问优胜劣汰、新老交替、补充人员是否有足够对象供农信社选择的时候,许多社都把员工子女、亲属作为“第一来源”。“近亲繁殖”的危害性显而易见,而且是农村信用社正在着力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但部分农村信用社对此还津津乐道,这不能不令人担忧。在补充农村信用社人员时,一味排斥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员工子女、亲属的做法虽不可取,但充实人员决不是为了单纯解决员工子女、亲属的就业问题,而是为了调整队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彻底转变传统的用人观念,扩大视野、拓宽渠道,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引进优秀人才;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好“进人关”,让所有人员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择优录用,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
四、要正确处理埋头工作与更新观念的关系
如果说工作方法是影响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那么思想观念则是制约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快速发展的根本所在。解决这个问题,任务还相当艰巨。
推动业务发展要树立经营意识 缺乏经营意识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只懂得办农信社是为了支持经济、服务“三农”,不懂得办农信社还要赚钱;只懂得开展业务就是办理存款、贷款,不懂得开展业务还有其他经营品种可供选择;只懂得服务对象是传统的“三农”,不懂得“大农业”也是服务对象。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必须围绕经营问题开展大讨论,在思想上来个大解放,量力而行地增加业务品种,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范围,理直气壮地讲求经济效益。
提高队伍素质要树立人才意识 前面所述“近亲繁殖”问题,只反映了农村信用社在用人方面的一个偏差,实际上,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真正缺乏的是人才意识。这固然受当地优秀人才稀缺、留人环境不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但能否立足本地实际,客观评价人才、准确识别人才、大胆使用人才,则是农村信用社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为此,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应更新人才观念,在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的同时,积极发掘现有人员的潜力,切实做好思想观念从保守向开拓转化、业务知识从单一向全面转化、工作能力从平庸向突出转化的工作,为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创造条件。
强化内部管理要树立制度意识 要围绕加强内部控制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重点是抓好规范经营行为、严守规章制度、从严检查要求等工作,转变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疏于管理、罚不责众的习气。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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