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
2、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3、阻碍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原因
4、解决方案分析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实行,助学贷款制度也成为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形式之一。1999年我国开始实行由国家贴息,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务院曾多次为此发文,但从近几年的实际发放人数和发放规模来看,效果仍不理想。如何增加助学贷款的发放人数和扩大发放规模,解决助学贷款供求矛盾,是各大高校研究的热点之一。
对助学贷款问题的思考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实行,助学贷款制度也成为国家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形式之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文档后分期偿还。99年我国开始实行由国家贴息,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务院曾多次为此发文,但从近几年的实际发放人数和发放规模来看,效果仍不理想。如何增加助学贷款的发放人数和扩大发放规模,解决助学贷款供求矛盾,是各大高校研究的热点之一。
据《信息时报》报道:目前,广东省贫困大学生的比例已经达到13%~15%左右,特困生高达5%左右。以目前全省80万在校生计算,全省的贫困大学生已经突破10万人。在广州的10多所高校中,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高校的贫困生占了绝大多数比例。在这些高校,贫困生占了20%左右,特困生更是高达8%,有些连基本生活保障都达不到,这些贫困生基本上都是处于当地贫困线以下,甚至有的五口之家年收入只有2000元。 他们大多数入校时已经身无分文,或是家人流着眼泪四处举债,欠下一笔对他们来讲无异于天文数字的巨款。入校后,他们只能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免费入学。以华南师范大学为例,每年入学新生有6000人左右,因为贫困办绿色通道入学的就有400多人,其中特困生有近300人。广东工业大学每年有一万多新生,贫困生达2000多人,每年不能交足学费的就有1000多人。因为贫困,他们连早饭吃与不吃也要斟酌再三;因为贫困,有的学生不得不在漆黑的夜里到校园的垃圾桶里翻捡食物······ 另据《兰州晚报》报道:市内某银行一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说,银行于2000年就开始发放助学贷款。但从还款的情况来看,却令人难以接受。其中,某高校的201名大学生,文档后竟无一人主动向银行告知其联系方式。另外一家银行目前已为3451人发放了这项贷款,其中有3人已进入还款期,但银行还没有见到学生的任何行动。······兰州大学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他省市越发凸显的助学贷款信用危机,迫使银行不得不小心翼翼,投放的贷款金额减少了许多。······无独有偶,西北师大也有这样的情况。该校李老师告诉记者,按照往年的情况,助学贷款在今年4、5月份就可以拿下来,可是一直到现在,2002年上报的800名学生的助学款到现在也没有批下来。
1、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
首先,助学贷款可以看作是一项投资贷款。作为个人收益率较高的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理应承担一部分的教育成本,这个观念也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助学贷款与其他消费贷款又有不同之处,国家助学贷款具有商业性与政策性并存的双重特征。一方面,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务院批准实行的,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为目的的一项国家政策,其中部分利息由中央或地方财政补贴,因而政策性明显;另一方面,贷款是由银行提供,风险也由银行自己承担,所以本质上仍是一种商业性贷款。2、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据教育部公布了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各项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统计结果表明,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953万人,其中经济困难学生约182万人。按每人每年申请6000元计算,全国每年需贷款110亿元左右。而国家助学贷款自开办以来至2003年6月底的四年时间里,全国累计审批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仅为52.7亿元。产生这个矛盾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其中包括民众消费观念落后,尚未摆脱传统的“量入为出”思想的束缚;还贷期限短,学生还贷压力较大,但最首要的问题是银行“惜贷”。在高校较为集中的北京和上海,今年均已暂时中止审批各大高校助学贷款的申请。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累计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92万人,审批金额253亿元。
●2006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约33万人,占贫困家庭学生总数的44%。
●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当年资助约80万人。
●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27.8亿元,对中西部农村地区350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为近6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3、阻碍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原因 国家助学贷款采用个人信用担保形式,在我国信用制度没有建立之前实施助学贷款便会面临着极大的高风险。银行方面认为助学贷款风险较大,不愿把钱贷给学生。据计算,助学贷款坏帐率超过6%,银行就面临亏损。用信用方式进行贷款,贷款风险已全部由贷款银行来承担。由于高校学生文档后流动性较大,就业时间、就业地点、就业单位不能确定,而且就近年就业形势看来,就业比较困难,因而贷款预期风险较大,经办银行十分审慎。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问题的核心在于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造成了银行的高风险。从全国范围来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银行很难评估贷款学生的信用,因此助学贷款的风险很难得到控制。据银行方面反映,个人信用系统建立滞后是制约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重要的原因所在,而且学生的信用意识比较淡薄。因此制约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瓶颈是信贷风险,解决“瓶颈”问题的出路在于探索化解信贷风险的有效途径。
此外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至少存在如下的一些制度设计缺陷: 1、发放主体设计缺陷 商业银行考虑到风险大,交易费用高而收益小,因此没有积极性推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违约风险分担机制设计缺陷 政府有责任为那些可能因文档后就业状况不佳、工资太低而无力按期还债的借贷学生拖欠承担风险,可现在的情况是政府只“开路”不“擦屁股”。 新政策规定学校也要承担风险补偿金的规定,使得学校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尽可能地少争取助学贷款,甚至不贷款,或者倾向于未来回报率较高的学生,以减少自身的经济损失,那最终不利的将是“贫困生”。 3、回收设计缺陷 贷款的回收情况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贷款学生在文档后就业的不确定性,使银行很难掌握其今后的行踪和经济收入,由此带来的到期贷款归还和催收工作(完全由商业银行负责)将会耗费很多财力、人力,使其催款努力降低。而且,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较短,还款方式单一,使得文档生还款存在客观困难。
4、解决国家助学贷款问题的途径如何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发展中“信贷风险”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可行的途径有三种: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生源地贷款。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体系是解决助学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全国范围内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其次则是在现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通过建立银行、国家、学校三方风险分担机制,共同分担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从而解决助学贷款发展中产生的问题;而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近一年多来针对现状提出的,降低还贷风险比较可行的方式。 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首先应注重制度创新,原因在于: 首先, 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也是稀缺性资源,政府应该承担制度创新的推动者和主要设计者的责任。 其次,制度创新需要关注技术细节。制度本身具有层次性。过于简单化或理想化的制度,几乎也是一种“无制度”的制度。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缺陷,许多是相关的技术细节方面的缺陷影响了政策的总体效果。 第三,规则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缺乏内在一致性的规则之间相互抵消,整个制度的效率必然受到影响。这要求制度创新需要有系统观念,注重规则之间的协调和配套。4.1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体系个人信用制度是指为掌握个人资信、约束个人信用行为而建立的登记、评估以及管理利用等方面的总称。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但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在我国现阶段,个人信用制度基本上是空白,因此无法保证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鉴于此,我国应该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逐逐步在全社会建立起个人信用制度。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公共征信机构,利用电脑系统和信息技术,各银行和金融机构联网,建立统一的客户信息数据库,以银行现有的个人信用资料为根据,由该机构从各个商业银行征集准确的个人储户的信用资料,并通过网络和劳动人事、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共同征集个人信用资料。该机构所出具的资信评估结论在各银行间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信贷领域,并可以随时调整信用等级。完善信贷法律体系,对个人信用进行法律约束。美国的信用征询体制的发展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是信用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完善的信贷法律体系培养出国民的良好信用素质,每一个公民都极力地保护自己的信用,否则就被记录在案,会对自己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不便。据悉,上海已经开始准备将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情况纳入大学生个人征信系统。其次,对大学生进行信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其树立信用观念。不管是以何种途径实施助学贷款,都有对学生信用的要求。因此学校应该积极在大学生中开展以诚信为核心的教育,树立诚信的道德观念,使每一个大学生珍视自己的信誉,也可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信用道德环境。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对不履行还贷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贴息;贷款逾期未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4.2 建立银行、国家、学校三方风险分担机制信贷风险制约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那么如何分担信贷风险?在目前,除了借款者个人需要承担还贷责任,还需要银行、国家学校、共同分担风险。虽然这是一种补救的消极措施,但在实施助学贷款的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出现了一定的坏帐,要由各方而不是银行一方来承担。学生不交学费或拖欠会影响学校的运作,生活困难会影响学生的生活,因此,解决学生贷款问题的直接受益方为学生和学校。按照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学校应该承担助学贷款一部分的风险。国家作为公立大学的举办者,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国家办学的首要任务,而且国家享受高等教育给社会带来利益的同时,应该承担大部分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而银行也应承担一部分风险,原因是因为其获得了助学贷款业务的赢利。因此,个人认为应由国家和学校建立风险准备金,在助学贷款出现拖欠时给银行一定比率的补贴,从而使国家、银行、学校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已与银行达成风险共担的共识,并以合作协议补充条款形式予以法律形式的确认,学生都在入学前顺利申请到助学贷款。但是不管是从风险利益获得大小,还是风险承担能力的大小,国家都应比学校支付更多的风险成本。因此,在国家和学校共同建立风险准备金时,国家应比学校拿出更大比例的资金作为准备金。4.3 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考虑到现在大学生就业“三不定”的现状,即就业时间、就业地点、就业单位都不确定的和学生家长居住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首先,生源地的金融单位对学生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资信情况了解,发放能做到心中有数,有利此项业务快速发展。其次,学生文档后,能随时了解学生的去向,有利于助学贷款到期的清收回笼,确保国家信贷资金安全。再者,便于学生父母掌握学生的贷款情况和使用情况,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湖南省、浙江省、河北省等也在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作用无疑是积极的。当现行的助学贷款出现问题,我们不应该选择简单地关上大门,而是积极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探索出了一条助学贷款的新路子。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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