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看准代理业务“低收入,高产出”的特点而迅速发展,但业务拓展中同时暴露出恶性竞争、过度代理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代理业务健康发展。存在问题有:银行监管部门有效监管不足,无章可循;恶性竞争严重,代理目标失全;顺应代理业务市场发展需求的行内营销机制尚未建立;过分依赖柜面代理,业务分流不足;代理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混乱,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银行卡尚未全面发挥出作为代理业务市场主力军的作用。本文认为,应采取对策: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有效监管;加强同业系统公关,共同拓展银行代理业务市场;建立适应代理市场的行内管理机制;发挥自助系统功能,实施业务有效分流,减轻柜面压力;规范代理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流程,严密监督制约措施;加大代理业务和银行卡品牌宣传力度。
关键词:现代商业银行代理业务 存在问题 对策
目录
浅谈现代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中存在问题及对策2
一、代理业务发展中存在问题2
二、解决银行代理业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4
浅谈现代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国内各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迅速发展,纷纷看准代理业务“低收入、高产出”的特点,把其作为拓展业务空间的重头戏,其业务量也在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占据较重份额,然而在业务拓展同时,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暴露出恶性竞争、过度代理等一系列问题,致使出现资源占用多、综合效益不理想、利润回报低等现象,对此如不及早给予充分重视、妥善处理,势必阻碍银行代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一、代理业务发展中存在问题
(一)银行监管部门有效监管不足,无章可循。
银行代理业务占用资金比例低,与银行传统资产业务比较风险较低,而监管部门在确定市场规范和检测重点时,多是以风险度作为衡量和判断标准,所以容易被忽视,一直处在金融规范和监管的外围。至今在银行代收费业务中,有关市场准入、代收范围、手续费标准、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始终没有一套成形的规章制度可供遵循,这种状况不仅对规范代理业务市场秩序不利,而且还因为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或不平等,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引起客户纠纷,直接导致了银行代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以至影响代理银行的信誉。
(二)恶性竞争严重,代理目标失全。
由于我国银行代理业务尚未有规范统一的取费标准,代理业务中收费比例均为双方协商而定,缺乏健全的制度规范,加上商业银行自身亦缺乏相应的营销组织规划,严重缺乏成本效益观念,导致在业务发展初期,各家银行面对需求旺盛的市场,一味强调拓展市场,以为抢得了市场就能赢得客户、赢得客户就必然能够取得收益,过分乐观地估计了代理业务带来的相关效益,使银行代理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从而在代理业务中收费方面门槛过低,追求目标失全,导致成本与收益倒挂。在市场营销中,代理行之间更多地将对方视为对手而不是伙伴,在代理费用上竞相杀价,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竞相降低收费标准,有的甚至取消收费,无疑进一步降低了与被代理单位谈判筹码,使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失衡。虽然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亦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但在监督落实和查处上缺乏“钢性”,各商业银行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也往往置同业自律协定于不顾,这种无序竞争的结果助长了客户大肆炒卖代理业务委托权等不正常现象,损害了金融业的整体利益,无序的竞争最终使整个银行业的预期利益受损,导致市场介入成本高昂。
(三)顺应代理业务市场发展需求的行内营销机制尚未建立。
银行代理业务从市场需求调研、代理关系的确立到软件开发、正式代理的整个过程,历经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由于受传统体制和部门设置的影响,行内业务管理条理分割,没有一个专职部门对代理业务的开发、监测、评估、分析、考核、改进、巩固、监督等全过程负责,部门协调难度大,配合欠佳,缺乏整体联动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各商业银行在代理业务市场上的竞争力,甚至代理行内部部门有时为抢得一项业务也出现恶性竞争,加大营销成本,难以有效保证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过分依赖柜面代理,业务分流不足。
银行业特殊的金融中介地位,加上历经多年建设完成的先进的电子结算网络,无疑为银行业开展代理业务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但从现实银行代理业务来看,仍多集中于柜面代理,多以客户现场交费和现金交费为主,传统柜面业务所受压力巨大,以至于在国内某些代理业务开展较好的部分大中城市,代理行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不得不为此延长营业时间,尤其是在开办如代收电话费、水电费等一些具有固定交费日期的代理业务后,传统柜面业务所受冲击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ATM、POS、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等一批先进的电子服务手段还未能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各商业银行虽在电子技术装备上加大了投入,对传统业务处理的电子化程度得到提高,但由于代理业务起步较晚,其管理仍是粗放式的,科技含量不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如不科学评估自身现有条件和代理能力,缺乏有效的业务分流对策,一味地追求代理业务的无限扩展,由此增加的业务势必会挤占有限的柜面服务通道,忽视传统业务的柜面业务,易使传统业务客户产生意见,不仅会对银行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还会严重影响相关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代理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混乱资源浪费严重,重复建设。
代理业务软件具有较强的通用性,系统之间区别小,但开发成本高,“集中开发、广泛应用”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但从目前看,各商业银行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管理,在代理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开发上,往往各自为政,重复投资严重。同一代理业务软件种类繁多,各有不同,但拿到一块看,又大同小异,这在软件开发上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由于收费系统纷繁多样,相应地也增加了系统软件的维护和二次开发费用。
(六)银行卡尚未全面发挥出作为代理业务市场主力军的作用。
现阶段各代理行在办理代理业务时主动扣划方式占比相对较少,多数采用的是客户主动交费方式,这对柜面业务形成巨大压力。现代化的电子结算网络为银行卡的应用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安全、快捷、方便”的特点使其在代理业务市场中拥有不可动摇的主力军地位。而现阶段,银行卡在代理业务市场中的作用还远没有充分发挥。由于缺乏整体营销、品牌营销和全面开发的观念,仍有相当的代理业务仍然停留在现金支付的层面上,而银行卡这一先进的电子支付手段却被束之高阁,造成了代理业务技术含量差、结算效率低、柜面压力大。
二、解决银行代理业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有效监管。
1、建立健全制度。
现阶段建立一套银行代理业务制度已非常迫切而且必要,才能从根本上、整体上改变当前代理市场的混乱局面。通过对市场准入、代理范围的硬约束,保证市场参与各方合法的主体资格和业务代理;通过明确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上划清双方的责权范围,实现市场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平衡;另外,充分利用银行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央行和银监会对代理业务和市场的监管,以使既定的制度和规章得到切实的执行和落实。
2、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有效监管。
金融监管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从健全金融监管法规、严格监管范围、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入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规范市场秩序,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加强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以健全的法规制度,严密的市场监管,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合理有序、双赢互动”健康的银行代理业务市场。
(二)加强同业系统公关,共同拓展银行代理业务市场。
由于受传统机制所限,各商业银行在代理业务市场中整体营销力度不足,常常是“单打独斗、势单力薄”。实践证明在金融市场发展日趋理性的今天,对于成系统、影响大、范围广的大型代理项目来讲,哪家商业银行都不可能全盘垄断某项业务。解决恶性竞争的有效途径是摒弃独家代理项目的思想,走商业银行“携手共进、市场共享”的联合之路,在开发的网络平台上,实现代理业务的互相代理。只有各家商业银行结成了利益同盟,才能更好地增加与被代理单位的谈判筹码,争取更多利益,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代理业务的效益问题。
从各商业银行内部来讲,光靠基层行处的力量远远不够,如果由总行、分行出面,自上而下联合公关,效果要好的多,惟有采取上下联动、整体营销的策略,才能提高营销效率、切实降低市场拓展成本。当前,确保银行同业利益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套统一的代理业务取费标准,可以考虑由央行或银行同业协会协调,针对不同的银行代理业务,根据代理性质和规模,制定出以代理笔数或金额为基数的银行代理业务收费最低底限,在对市场、客户、风险、成本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收入与支出相匹配、收益与风险相匹配、投入与产出相匹配的原则,制定统一的代理业务基本收费标准,对各商业银行同一品种的收费标准予以统一。一是对收费标准过低的项目,适当提高费率,实行统一定价基础上的最低限价规定,并统一、规范现行的代理业务收费标准;二是出台经批准可开办的新业务的收费规定,三是从充分利用银行现行有限的计算机资源考虑,适当收取银行帐户管理费,使银行储蓄帐户中的小额睡眠户逐步取消,杜绝“免费午餐”,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能力,为代理业务发展创建公平竞争环境,从根本上规范、维护银行代理业务的整体利益,更好地促进银行代理业务的良性发展。另外,各基层行处要牢固树立全行一盘棋的观念和整体营销意识,管理行要对整个代理业务市场的开发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策划,避免你争我抢、恶性竞争。
(三)建立适应代理市场的行内管理机制。
1、在行内理顺代理业务的开发机制,逐步建立以专职部门具体负责、以业务和科技部门为后援的“一致对外”的管理机制。或将现有业务开发部门的权力延伸至代理业务市场调研、开发、跟踪、评估、考核、监督、优化改良、重组包装、统一宣传的全过程,减少在业务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决策的内部时滞,提高办事效率。
2、各行要重视协调工作,定期召开由市场开发部门、零售部门、财会部门、信用卡部门、科技部门等代理业务相关部门参加的代理业务协调会,通过分析市场、协调行动、解决问题的方式来制定发展策略、统筹规划、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确保代理业务的顺利发展。
(四)发挥自助系统功能,实施业务有效分流,减轻柜面压力。
1、发挥自助系统功能。
近年来,ATM、POS、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一批自助化设备和交易手段,已经开始在国内银行服务领域日益发挥着强大作用,而现阶段,银行代理收费业务领域自助系统功能的作用还远未得以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代理业务最直接的推动力是技术进步,须用少量的资本和资金,通过高科技手段减少人力资本投入,以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人均业务处理能力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2、实施业务有效分流,减轻柜面压力。
先进的设备、完善的网络可以从宏观上启动银行服务体系,从微观上形成代理业务产品的差异性和服务的多样化,既有助于在传统业务方面建立低价竞争优势,也有助于代理业务抢占技术制高点。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银行卡品牌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其先进的功能和所能提供的服务手段,逐步认同,愿意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大科技开发,尽快在ATM、POS、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先进的服务手段上增设和优化代理业务模块,实现一卡多能、路路畅通,增加自助交费服务手段不仅可以提高现有设备和系统的使用效率、节约成本,关键是还能实现对代理业务的有效分流,减轻柜面业务压力。同时还要根据业务增长情况,加大设备投入,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确保先进的设备得到科学的维护,真正让客户体会并习惯这种安全、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
(五)规范代理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流程,严密监督制约措施。
好的产品源自卓越的技术。银行代理业务技术性高、涉及部门多,尤其是在涉及自动扣划环节的模块设计上,要更加注意安全。代理业务软件的开发需要规范严密的开发环境,一般来讲,一套标准软件的产生要经过业务需求调研、可行性研究、总体设计、代码编写、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等多个环节,尤其离不开业务部门的大力配合和业务指导。而且代理业务需要与被代理单位的系统实现联网实时交易,网间风险大,安全性要求高。所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软件开发程序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机制,对于银行代理系统的开发来说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在优化网络、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效率、提高应用层次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提高各商业银行的电子化程度,加快计算机技术推广步伐,建立起上下畅通的信息网络;另一方面,要在加强代理业务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上下工夫,立足于高起点和长远目标,将代理业务的产品设计、科学开发与业务操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电子化优势提升代理业务竞争力,为代理业务的规模化、品牌化和管理的现代化提供基石。
为避免在系统开发上的重复投资,建议全国性的社会服务行业收费系统开发应集中在总行一级组织,成熟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另外,在科学组织代理软件开发的同时,还要注意加入计财、会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意见,杜绝银行代理业务风险。
(六)加大代理业务和银行品牌宣传力度。
1、银行开办代理业务必须坚持“知己知彼、统筹兼顾、稳步发展”的发展战略。
开展银行代理业务首先要对自身现有机构、网点、人员、技术、设备的条件作出客观分析,科学评估自身代理能力,坚持“知己知彼、统筹兼顾、稳步发展”的发展战略,做到量体裁衣,适度代理,充分发挥现有各项资源的使用效益,切不能贸然行事,过度代理,既要紧抓代理时机,又要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的承受能力,既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资源,又要根据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逐步完善软硬件环境,既要保证传统业务的正常开展,又要为代理业务提供可靠保证。
2、各商业银行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迅速大胆进行业务创新,加大代理业务产品的研发力度,拓展代理业务的发展空间。
各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产品研发要以市场为导向,敢于突破传统银行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市场消费心理,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市场经济需要全新的现代营销理念和手段,古老的“沿街叫卖”销售方式和“酒好不怕巷子深”的销售理念早已过时,好的产品需要好的营销宣传策略,要融合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资源,引导和创造市场需求,一方面,要积极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管理理念,大力宣传、积极引入代理业务品种,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中国市场现状和市场需求,充分调研、科学设计、适时推出、强化营销和完善服务。银行应以独有的金融中介地位、先进的结算条件、方便快捷结算方式、安全智能的服务手段为重点,大力加强营销宣传,向社会展现代理力,树立银行卡品牌形象,积极开拓代理业务市场,推动代理业务经营向全能化、多元化、国际化、法制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资 料 来 源
一、仁文编《把加强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会计》编辑部,2002年第3期
二、娄文杰编《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思路》,《现代商业银行导刊》编辑部,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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