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引言
一、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现状及呆坏账成因
(一)体制原因分析:商业银行的呆坏账与我国经济转轨过程和市场化改革
(二)债务主体的素质与信用意识
(三)债权主体:国有银行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
二、解决呆坏账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减少、消化银行呆坏账要从体制入手
(二)现有条件下信贷营销机制的建立
(三)完善银行呆账准备金制度
结束语
本文所言呆坏账系指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中“一逾两呆”中的呆滞和呆账,它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已剥离到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且又未能收回的,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两呆贷款。资本充足率低和不良资产率高共存成为我国银行业的一大特征。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问题是国有银行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不仅如此,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由于我国特殊金融结构,银行业的经营和发展是否稳健,直接决定金融系统的稳定。这正是探讨这一问题的意义所在。
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现状及呆坏账成因
基本状况:总体上说,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是低下的,不良资产比率高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几十个点(保守的估计不低于25%)。根据《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供的数字,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外币贷款余额约为17万亿元人民币。虽然目前不良资产比率有下降的趋势,但已形成的呆滞、呆账的绝对数仍然不少(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仅剥离部分就达1.4万亿元人民币)。从全国部分地区来看,据随机调查结果,截止本世纪处,许多银行的支行非正常贷款(逾期、呆滞、呆账,也称三项贷款)余额竟占全支行同期贷款余额总量的99%以上,近乎100%。从全国看,我国银行业在经历最近20年的迅速发展后,虽然拥有金融资产迅速膨胀,但同时也是坏账高起。据估算,目前留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仍有1.7万亿元左右人民币。
原因分析
从体制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呆坏账的大量产生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不可避免现象,是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在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社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没有完成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作为稀缺的生产要素不可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配置。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在高速增长时期,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外延型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过量的资本投入,贷款的增长率一直高于名义经济增长率,高投入所对应的是低产出、低效益和亏损逐年翻翻。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得不到及时的遏制。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在《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前一直得不到应有的规范。利率的非市场化和商业银行长期承担的政策性贷款责任的共存,模糊了商业银行应有的特征,形成贷与收的一硬一软。因此,这一时期产生的大量不良资产是体制改革的共生品。
从债务主体看:第一,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1990年—1995年间,大量企业借产权变革和改制架空对银行的债务。特别是1993年后,当时企业为调整资产结构,盘活资产存量,采用拍卖、转让等形式,使原来处于闲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其它实物资产得以有偿转让。在企业合资、分设、租赁、兼并、产权转让中,只转移有价值的资产,不分解落实对银行的债务,使银行对企业的债权成为原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一纸空文.这种做法曾被有些地方作为逃避国有银行债务的经验加以推广。第二,过去20年中,国有工业整体效益下降。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点贷款对象。在市场化过程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工业企业产品销售受阻,结构调整缓慢,管理方式落后,决策失误增多,正常经营难以维持.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应收货款、产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三项资金占用数额巨大。在国有工业企业效益下降比较严重的1995年,全国仅工业产成品资金占用一项,每月就以100—200亿元人民币的速度递增。受贷款规模的限制,许多国有商业银行巨额短期贷款当年一度停止转动。第三、经济粗放型增长时期,建设项目上的多,成功的少,商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呆滞比例急增。由于基建项目实际回收期长,占用资本额过大,投入不能如期收回,呆账的形成不可避免。第四、我国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一直过低,经营资本形成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在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市场环境中,银行替企业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市场风险。在经济转轨中,全国许多地区的国有内贸批发商业和零售企业处于困境中,大批中小企业破产。在外贸体制改革中,中小国有外贸企业大部亏损,无力偿还银行的债务。第五,不少上市企业或改制企业,并未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公司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亏损企业仍在增加。
从债权主体看:国有银行一直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具体表现:1、国有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违背规模经济的原则。计划经济时期设立的机构,缺乏基本的“量、本、利”分析,至今仍然不能不保留。2、曾经一度,银行间的不正当竞争激烈。主要是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甚至不计成本吸收存款,直接加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企业借此机会多头开户,逃避银行对其借入资本使用的监督,也使债权银行无法及时扣收利息。3、信贷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贷款决策缺乏科学依据和必要的论证;贷后管理不够,可以消除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与发达国家相比,美国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在员工中的比例达50-60%.信贷人员不仅精通商业银行业务,而且常常是有关贷款行业的专家,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3、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因道德因素产生资产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总行(一级法人)对其分支行贷款资产和管理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要求。有效的信贷约束和激励机制没有建立。4、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长期存在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当和强化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拥有全国银行业80%左右的金融资产。银行资产质量的好坏既是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反映,又反过来影响整个宏观经济。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上个世纪末,全美商业银行非正常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3%左右,若加上冲销的坏账不过4%左右。在国际上,这是比较正常的水平。相比之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这一比例实在是高得惊人。
解决呆坏账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减少、消化银行呆坏账要从体制入手
坦率地说,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距离真正的商业银行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肯定最近几年国有银行新的呆坏账的增长速度的下降,但是这个结果不是在商业化的运作中自动产生的,而是行政命令的结果。不少银行对其下级行做出不良贷款“零增长”的要求,导致本应发放的贷款也不能贷,有的地方干脆取消了基层行的贷款权。这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有风险才有收益,高风险才会有高收益。为减少呆坏账而停贷是因噎废食。笔者根本不赞成这种观点,说什么银行“惜贷”是商业化改革深入的表现,是银行自我约束增强的表现。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还在于国有银行还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为什么这么说呢?四大银行目前仍是准机关。1、准机关表现在各行的领导仍按计划经济时期的作法享受着国家公务员才应该有的级别。其各级分支机构也不可能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产生管理层及负责人。干部就是干部,能上不能下。2、政府部门直接干预对银行职员的配置。尽管国有银行面临人员过多,结构不合理的困难,但政策性安排的非银行所需专业人员每年都有。按照《管理学》中组织机构的设置理论来分析,国有银行内的这些非专业人员,不仅不创造收入,只耗费资源,而且增加内部摩擦和矛盾。3、决策机制机关化而非市场化,甚至存在“欠款不催”。南京爱立信事件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市场是不允许等的。尽管在外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并存的竞争环境中,国有银行的机关特征有所减少,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真正的公司化改造。公司化的速度越快越好。至于股份制乃至上市,在方向上、政策上的分歧也已经不大。只有这样才能在制度上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优化。
二、现有条件下信贷营销机制的建立
现阶段,在国有银行向真正的商业银行过渡阶段,如何在经营中减少新生不良贷款。1、对贷款权限的划分要科学。在现有的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应尽快在分支行建立起责、权、利、效相结合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新体制。这种新体制是一个利益与行为约束相互抗衡的机制,是一个保证贷款发放安全、合理、高效益的机制。为此要适当划分贷款权限。总行对分行、分行对支行确定的贷款权限,应在根据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评价指标对其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不断进行调整,不能按照银行的级别一概而论。贷款风险度的变化可作为各级分支银行度量资产质量变化趋势及质量好坏的重要数量指标。贷款风险度的变化是对贷款方式、贷款对象、贷款结构和贷款占用形态综合作用的结果。贷款风险度较小并趋入下降的分行,总行可扩大其贷款数额审批的权限和增加其可发放的贷款总量;反之,作为一级法人的总行,有权对贷款资产质量日趋下降的分行在贷款数额审批权限上做出限制和调整。分行对其所辖支行也可照此办理。反之,对资产质量好,风险度小的行,则应充分授权,鼓励其对贷款的营销。要通过优化增量,增强实力,为消化坏账创造条件。贷款权限的划分除主要依据对贷款资产质量和风险度测算的数量指标外,贷款的经济环境的差异也应适当考虑。2、真正落实好贷款风险责任制。目前,各行在贷款风险责任制方面,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作了许多工作,但与此同时形式化和重约束轻激励的倾向十分明显。效率、效益与利益的协调一致.如何解决微观经济活动中约束机制与动力机制的矛盾,实际上就是解决如何使企业运行的效率和效益与相关人员的利益相一致的问题,行为约束的法律化,有可能产生决策效率低下,并由此带来经营效益不佳的负面效应。因此,在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利益机制与约束机制达到平衡。3、优化外部竞争环境。有统计表明,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目前已严重过剩,地区性金融服务机构的闲置率在30%-50%之间,特别是在县以下城市。据随机调查,大中城市一平方公里的商业区里四大银行的服务机构有50多个,存在同样的资源配置不当问题。我国县域经济普遍欠发达,储蓄资源和贷款的优质客户相对较少。四大银行分支机构在同一个县城竞争的结果,不过是存款搬家和贷款“轮流”坐庄。在目前可以考虑对县(市)以下机构进行整合,在不改变国有产权的情况下,通过在不同县(市)国有银行间资产和负债的互换,达到收缩机构,避免过度竞争的目的。
三、完善银行呆账准备金制度
由于体制的局限和政策的制约,我国银行建立呆账准备金制度比较晚。1988年财政部首次规定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2001年,财政部颁发了《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在呆账核销中的不足与建议。1、《办法》第二章呆账的认定所确定的呆账认定条件规定过严,大量事实上的呆账因不符合呆账条件而无法核销,因此要放宽呆账的认定条件。2、呆账的税收政策取向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核销呆账,提足准备金,因此要尽量减轻税负。如果没有税收激励,银行就会尽量少提坏账准备金。例如,有公布的资料显示,2000年,国内已上市银行均存在准备金提取不足的问题,其中民生银行比国外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少计提3.25亿元。按照国际惯例,呆账的税收应遵循税收中性原则,即税收减免在时间和数量上应该与银行贷款损失的实际市场价值或名义市场价值相一致,即要求在实际经济损失发生时就应该允许相应的税收减免。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需要有一段时期消化呆账挂账形成的历史包袱,税务部门对专项准备金应当给予全部或部分免税,即实行冲销法。不论何时形成的呆坏账,在实际发生冲销时都给予税收上的优惠。这样做,即可以鼓励银行积极地提取呆账准备金,及时地核销呆账,又不至于财政税收的压力太大。
四、已剥离的政策性坏账损失应由政府承担
据人民银行统计,截止2002年底,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3014.42亿元,回收资产1013.18亿元。2002年四家公司采取招标拍卖、协议转让、诉讼追偿、国际招标、破产清偿等方式,加快了对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处置结束后形成的损失将是巨大且不可避免的。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进入改革最困难的时期。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资本充足的要求、市场竞争的加剧等等,不一而足。但改革的成功仅仅靠商业银行自身是无能为力的,需要良好的外部条件的支持,其中之一就是对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呆坏账的处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剥离了1.4亿元的坏账。据最乐观的估计也有60%以上将会损失。资产管理公司10年的经营期很快会结束,谁是损失的最后承担者尚无定论。笔者认为,必须对过去这一时期的银行坏账做出政策性因素和非政策性因素的合理划分,属政策原因造成的,必须由政府承担。
除本文开始所说的体制改革因素对银行造成的损失外,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为国家专业银行,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年来被动地接受国家指令性贷款计划,缺乏贷款自主权,无法按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选择贷款项目,为国家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贷款,目前这部分贷款中有很多实质上已经是坏账。政策性贷款对解决国家或地方政府一定时期的特殊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因贷款投放伊始是出于政策需要,而并未考虑其经济效益,因此贷款的质量普遍很差。
结束语:从根本上讲,国有商业银行现存的问题是制度和体制上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的单一股权形成的国有银行和政府的特殊关系是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如资本充足问题,银行过去不计提坏账损失则多上缴了利润。银行是财政出资建立的,现在解决资本充足问题理所当然是向财政伸手。然而,银行资产不断在增加,维持8%的资本充足比率每年约需要800亿元人民币,财政如何负担得了。因此,上市就成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共同选择。再者,国有独资,盈亏都是国家承担,银行风险终究是国家风险,没有众股东来纠缠你,不论哪一级的行长对亏损都没有真正害怕过。要不然非生息资产怎么会越来越多,行长的车怎么会越来越豪华。但是,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现有的大量呆坏账如果不能得到科学的处置,则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也必将因受其制约,举步维艰。
资 料 来 源
《外国金融制度与与业务》 甘培根 中国经济出版社
《西方财务管理》 王文钧 立信会计出版社
《现代银行管理学》 陈伟恕 复旦大学出版社
《现代商业银行》杂志 2003年1—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