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时期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
二、新时期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内控制度与会计业务发展不相适应
(二)、新时期部分会计核算处理存在缺陷
1、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2、事后监督工作不尽人意
3、当前同城票据交换工作中存在不足
(三)、制度规程不完善而且过于分散,可操作性不强
(四)、存在几种人为不利因素,不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
三、当前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议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创新内控模式,强化内控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央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
1、尽快对现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进行版本升级,提高系统的可操作性
2、改进监督方法,扫除风险“盲点”
3、规范同城清算管理,杜绝风险隐患
(三)、根据当前的新业务、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四)、以人为本,加强领导,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人民银行改革不断深化,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已实行“四集中”管理,充分体现了央行金融服务职能的进一步提高。本文通过对新时期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指出: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创新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核算业务处理,加强制度建设,营造一支高质素的会计队伍。
新时期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人民银行的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新《人民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三项职能。会计工作作为中央银行重要职责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央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基础。基层人民银行已实行了会计核算“四集中”管理,开通了大额支付系统,即将开通小额支付系统,会计核算向电子化、网络化、集中化方向发展,这使得中央银行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性质、要求发生了许多变化,体现了央行会计核算手段的一次大进步。
一、新时期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
基层央行随着会计核算实行“四集中”管理后,与传统的会计核算比较有很大改变。传统的央行会计核算组织形式是一级机构设置一级核算单位,但目前是建立以中心支行或省会中心支行为基本核算单位,各县(市)支行只作为网络终端的多级机构合设一个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模式。改革了以往的单式记账的核算方法、总分双线核算的账务体系等一系列的核算基本制度。作为网络化终端的县(市)支行的会计核算工作相当于人的神经末梢,负责城域内票据交换的组织,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原始数据的录入、复核等工作,而会计事后监督、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报表输出及会计分析等已上收到中心支行一级,充分体现了集中化的新型会计核算模式,一定程度地解决了人行县(市)支行人手不足的局面。但是,这种新型的会计核算模式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
二、新时期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内控制度与会计业务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四集中”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的投入使用,上级行没有出台相应配套的操作规程,对原有的操作规程调整不够完整,造成操作系统与操作规程不配套,导致某些会计业务风险控制失去制约。比如,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实行“四集中”后,县(市)支行作为中心支行的一个终端,出现往来帐的差错,需要查询、查复的时候,就无从着手;国库的退拨款凭证没有防伪控制,容易出现提出款项凭证被抽调的风险;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缺乏动态的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报警,没有起到风险的预防作用;会计核算只侧重事后监督,缺乏对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目前由于管理体系、技术条件和人员素质等原因,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风险控制的力度显得较为薄弱,很难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真正落到实处;对人员管理、核算、监督、工作质量、制度的执行没有规范、科学的量化考核办法,对整个会计工作缺乏全面的、真实的、具体的评价,不利于会计风险的防范。
(二)新时期部分会计核算处理存在缺陷
1、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来看,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网点的来帐显示不够直观,有没有来帐,必须要操作员进入来帐查询菜单进行查询才知道。二是系统的打印功能不完善。每日营业终了,网点操作人员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地打印发出业务清单、接收业务清单、发出和接收业务信息核对表等,若当日遗漏其中一项打印业务,次日补打,只能由核算中心的综合柜才能打印。这对县(市)支行的网点柜核对凭证、帐表,及时向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寄送传票监督业务带来了一定风险。三是从资金汇划流程看,存在一定的业务操作风险。办理往帐时,各网点柜录入、复核后生成支付往帐信息,再由中支联行柜根据网点传送来的支付往帐信息输入相关要素后生成并发出联行业务。这样的处理流程,只有网点柜能对原始汇划凭证进行审核,最终发出往帐业务的联行柜见不到原始凭证,无法进行核对,而目前的事后监督最快也要在次日才能进行审核,无疑增加了防范联行资金风险的难度。
2、事后监督工作不尽人意
一是会计主管职能不够超脱。目前由于会计主管受本级行直接领导,会计主管由于多方面的考虑,很多情况是被本行领导牵着鼻子走,绕过法规、制度,大搞违规操作。二是集中事后监督的滞后性,不利于风险的控制。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实行“四集中”后,由于凭证从县(市)支行传递到中心支行,环节增多,时间延长,完成业务监督的时间严重滞后,一般比业务发生日期滞后两天,如遇节假日则更甚,不符合事后监督及时性原则,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三是事后监督不够全面。目前,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仅限于对会计凭证要素、账务处理进行监督,只是要求表平账符,实行传统的勾对方式进行,对重大会计事项、账务调整、暂收暂付的列支,以及整个核算过程的监督过程则很少问津,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3、当前同城票据交换清算工作中存在不足
在会计核算的各环节中,凡有资金进出的地方,就存在着风险的可能,同城票据交换是各金融机构资金活动的“十字路口”,这个风险点是不容忽视的。随着央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化后,基层人民银行,特别是县(市)支行日常业务较以前已大为简单化,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操作的差错率,保证了会计质量,但由于同城票据交换处理仍由各地人民银行自行组织实施,所以,对基层央行来说,完善同城票据交换清算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基层央行的同城票据交换清算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同城票据交换体制不规范,各地做法不一,有的采用手工交换,有的采用电子同城,有的采用清分机进行。大部分县域同城票据清算都是采用手工交换方式进行。手工交换即手工提出、提入票据,每天上午、下午固定时间票据交换,如错过交换时间,就只能参加下一场交换。由于交换场次和传递方式的制约,使一些票据不能及时提出、提入,影响了客户资金的及时到账与运用。采用电子同城的大多数是各地自主开发,系统开发缺乏前瞻性、综合性,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和成本的增加。二是对同城清算违规行为处罚流于形式,对空头支票、参加交换的金融机构透支的票据提出等,基层人民银行怕麻烦,在实际操作中不进行任何处罚。这种状况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票据的信誉度和人民银行的权威性。三是同城票据交换的收费不规范、没标准,只是象征性向参加交换的机构收取部分管理费,无疑增加了人民银行的不合理支出,且不利于交换所的升级改造。四是部分支行没有制定同城票据清算工作及人员管理制度、定期轮换制度、交换凭证传递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一手清”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隐患。五是退票行为不规范。由于《支付结算办法》对退票理由的规定不具体、不详细,不仅导致各行、社对退票理由、退票标准、宽严度标准不一,而且有的行还自行制定退票理由。而要素书写是否规范、印章是否清晰、背书更正是否正确等退票理由,主要凭个人理解和掌握,差别很大,容易引发行、社间的票据纠纷,人民银行也难以协调和仲裁。虽然人民银行多次强调同城退票必须使用退票理由书并进行退票登记,但有些交换员和金融机构怕麻烦,私下协商退票,不使用退票理由书,也不进行退票登记,逃避人行监督。
(三)、制度规程不完整而且过于分散,可操作性不强
一是现行的会计基本制度、业务管理办法、核算操作规程等较零散,且不完整,缺乏一套系统的、完整的会计制度,给会计制度的执行带来了难度。在实际工作中,不便于人们查找或无法查找,很多人只是靠“师傅”的教导或传统的经验进行操作,违规操作经常发生。二是会计检查的时候,不同的检查组有不同的制度标准要求,由于缺少符合基层央行实际的岗位责任制度,使被检查者难以执行。三是会计制度缺乏适应性和科学性。现有的岗位职责、岗位责任制度是在配齐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制定的,在基层央行会计人员偏少的情况下难以适用,操作性和指导性较差,缺少符合基层央行实际的岗位责任制度,以至于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上不统一。对人员管理、核算、监督、工作质量、制度执行没有规范、科学的量化考核办法,对整个会计工作缺乏全面的、真实的、具体的评价,不利于会计风险的防范。
(四)、存在几种人为不利因素,不利于会计工作的开展
一是由于近年来随着人民银行的改革力度加大,会计集中核算后,县(市)支行部分会计职能上收中心支行,外界存在人行改革的传闻,使相当一部分基层央行的行员存在思想顾虑,不安心工作。二是认识不到位,对会计核算风险控制重视不够。人行部分县支行对会计集中核算、财务集中报账认识不足,甚至认为会计核算实行“四集中”后,县(市)支行不过是中心支行核算中心的一个专柜,会计营业部门只不过从事简单的录入、复核工作,本级会计风险已消除,会计内控风险意识淡薄。三是部支行领导虽然在思想上对会计内控管理比较重视,但由于会计核算业务不熟,对会计内控管理切入点把握不准,会计内控管理没有实质性措施;同时也有部分行领导对会计工作不重视,没有对会计人员加以正确地引导,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会计营业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工作状态,有的会计人员认为会计工作地位不高,核算工作枯燥,对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风险隐患熟视无睹,会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四是由于基层人民银行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素质偏低,培训力度不够,会计人才流失等原因,特别是人民银行县支行机构定位不明朗,多年来一直没有进人,这样导致在岗位设置、安排上,由于会计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因人设岗、岗位职责不落实、相互兼岗等情况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地削弱了会计内控牵制作用。以上种种人为因素的存在,不利于当前央行会计工作的开展。
三、当前基层央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议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创新内控模式,强化内控制度
根据当前央行会计核算的新特点,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一是根据央行会计集中化的特点,总行应出台一套与新操作系统相适应、配套的操作规程。二是加大投入,加快集中统一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先进技术,加强票据凭证防伪控制,借鉴国际风险管理的理论和经验,开发风险管理模型,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评价预警系统,实现内部控制由定性向定型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变。三是引入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央行自身的特点,制订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每位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利,全面、真实评价会计工作,做到奖勤罚懒,奖罚分明,彻底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风险的防范。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央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
1、尽快对现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进行版本升级,提高系统的可操作性。
一是建议在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的菜单中增加一个来帐动态切换窗口,该窗口动态显示来帐笔数、来帐类型、已打印来帐和未打印来帐等。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点的打印功能,按选择可以在月内打印当月的任一天的打印业务。三是妥善处理中心支行联行柜发出联行业务无法与原始凭证相关要素核对问题,防止联行资金出现风险。
2、改进监督方法,扫除风险“盲点”
一是超脱监督职能,可以实行会计主管由具有责任心强、精业务的上级行会计人员担任,会计主管由于受上级行直接领导,可以加强对工作单位的会计重大事项、帐务调整、暂收暂付的有效监督,真正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落实到实处。二是设计一套与现行会计核算系统相适应的事后监督软件,实现会计事后监督系统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的联网,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金融工程技术和各种数据模型等,配合人工监督,对会计事项实行完整、实时、动态、有效的事后监督。三是重新制定监督流程,规定有关会计业务必须在核算环节审结后半小时以前进入监督环节,涉及资金安全的业务未经事后监督系统通过,核算系统无法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有关报表,并向上传输数据。四是注重风险监督,实现事后监督由核算型“复核”向风险型监控转变。为此,应尽快在建立会计风险指标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会计风险预警机制,对会计风险进行分类和预警。五是扩大事后监督范围,扫除事后监督“盲区”,通过对凭证的受理、记账、复核、认证、提交、日结、会计凭证传递、资料归档等环节的全过程动态监督,达到完全控制和降低会计风险。六是着手制订监督控制标准,明确主要业务风险点,针对每一风险环节,明确监督要点。制订统一规范的监督评价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把各类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3、规范同城清算管理,杜绝风险隐患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集中化后,基层央行的同城票据交换是资金风险容易发生的地方。所以,规范同城清算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促进同城票据清算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应加强对票据交换系统的统一规划管理,建议应由总行或分行开发,推广统一的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规范同城票据交换的结算业务种类、票据交换规则、业务处理手续、资金清算方式;制订统一的同城票据信息交换格式及信息安全技术规范;制订相应的罚则,有效地规范同城票据清算工作并约束其中的违规行为,对无理退票、扰乱清算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总行应针对当前银行结算服务收费的实际情况,根据同城票据清算业务发展的需要、参加交换金融机构的承受能力、业务量大小,本着“共同负担、保证业务需要”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同城清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规范收费行为,收支管理受各单位监督,确保收支的公正性、合理性,适应同城票据清算业务开展的需要;明确人行在同城票据交换的领导、协调和规划作用等。
(三)、根据当前的新业务、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对目前比较零乱分散的会计相关规章制度予以清理整合,形成一个系统连续、内容完整、功能分类的会计制度体系。二是适应形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原有的规章制度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三是填补空白,即为业务发展所需而又无相关制度的,要及时制定规章制度,如《会计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核算资金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会计集中核算网络安全制度》等。四是规范标准,包括制度规范标准化、干部管理标准化、会计核算标准化、会计监督标准化、会计检查标准化。五是总行尽快出台《电子支付》指引。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支付工具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促进电子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总行应尽快出台《电子支付》指引,进一步规范电子支付业务的标准流程、安全性要求、风险控制点以及参与各方的权责关系等。
(四)、以人为本,加强领导,重新认识,正确引导,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针对当前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现状,总行应明确基层央行的定位,消除基层会计人员思想顾虑,使基层员工能够安心做好本职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要重新认识会计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会计人员,稳定其思想,使他们能轻装上阵,认真履行职责。要改革现行的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任用机制,对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骨干大胆起用,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热诚和积极性。各行要根据本行的实际,调整会计人员结构,充实会计人员力量,稳定会计队伍,确保会计工作按照内控要求有序开展。组织开展方式灵活、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强化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营造一支高素质的央行会计队伍,将基层央行会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提高央行履行职责的能力。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公室主编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2、《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 1997年5月16日发布
3、《重新审视中央银行会计基础工作》,《金融会计》 2005.5
4、《加强县域同城票据清算管理的建议》 《金融会计》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