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经过 (一)背景 (二)经过 二、废两改元的过程 (一)历史的变革 (二)时间的截点 三、废两改元的条件 (一)条件 (二)第一部印花税法 (三)国币草例条案 四、意义
内 容 摘 要
1933年3月10日,中国币制开始废用银两,改用银元。银两是中国历来通行的货币单位。近代,银元广泛流通,形成银两银元并行流通的局面。1917年虽 有倡废两改元之议,迄未实现。3月1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 原定以银两收付者,在上海应以银两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以银币收付。上海以外应按4月5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 币1元的标准收付。持有银两者,可由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在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兑换银币......
论废两改元
1933年3月10日,中国币制开始废用银两,改用银元。
背景与经过
(一)背景
上世纪20年代后期,世界连续多年发生经济危机,美国也受冲击而发生严重通货膨胀。1933年新当选的罗斯福总统决定采取美元贬值的手段来保护美国利益,并计划以“金三银一”的比例,用13亿美元向世界收购金银,作为国库储备,于是引起世界银价上涨,而银本位制根深蒂固的中国首当其冲。当时,将白银运到美国可获20%的利润,于是在华的商行大量套购白银出口。南京政府为了应对白银外流,立即通过增收白银出口税7%的提案,但所增加的税率仍 赶不上世界银价上涨的幅度,不久又公布“废两改元”法,即取消银两作为通货流通,一律以银元作为流通货币。但是中国的银元价仍低于世界银价,商家又套购银元出口。
通货不足给中国经济带来灾难,上海的银行、钱庄为保护自己,就紧缩放贷款,而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支持,资金周转失灵,商家则被迫以“大拍卖”、“大减价”的 方式倾销商品,回笼资金,据1935年统计,上海受此影响而倒闭的工商企业1065家,银行、钱庄因无法收还已倒闭企业的资本,也跟着倒闭——这次事件史 称“白银风潮”。
银两是我国历来通行的货币单位。近代,银元广泛流通,形成银两银元并行流 通的局面。1917年虽有倡废两改元之议,迄未实现。3月1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一律改 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原定以银两收付者,在上海应以银两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以银币收付。上海以外应按4月5日申汇行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 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的标准收付。持有银两者,可由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在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兑换银币。
(二)经过
二、废两改元的过程
(一)历史的变革
明代中后期始,白银成为中国两大货币主体之一(另一类是秦以来使用的方孔铜钱),以称量货币的形式流通。进入近代以后,在西方势力的影响之下,中国白银的流通出现了银两和银元并行的局面。银两流通方面,因成色和平砝的不同,给计价带来转换的繁难。银元方面,各省自行铸造,规格、重量、成色各异,也给交易带来不便。民国建立后,北京政府1912年设立币制委员会,仍决定先以银本位统一币制。然后再适时向金本位过渡。1914年公布《国币条例》及施行细则,使中国货币制度在理论上得到统一。但现实生活中,仍是两元并行。
那时,日常生活中银两已为银元所取代,然而在国际收支和商业往来方面仍用银两支付。这种通货用银元、结算用银两的情形,使银元的市价涨落不定,诚实商人受损,投机者渔利。如每年丝花新货登场时,银元价格必涨,丝花业在银价方面就会受到很大损失。所以两元并行,严重影响了工商业的健康发展。那时人们多认为商业落后,财政脆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币制不良。而“改良币制,莫要于统一货币,而统一货币,则应自废两改元始。”(银行学家徐永祚语)
(二)时间的截点
首先是江西商人,接着厦门、宁波和奉天等地也相继改用银元计算。1917年,上海总商会通函各业及长江流域各商会,倡议一律改用银元,没有实现。1928年6月,国民党政府上海全国经济会议提出根据实情,实行废两改元,并经7 月南京全国财政会议通过,拟于1929年7月1日在全国实施。但因钱业反对,没有兑现。
钱庄业反对的原因,主要是害怕废两改元削弱其势力和利益。首先,钱庄的庄票早已取得外商及外商银行的信任,某商取得庄票,即等于获得了银票,便可凭票提货,或向外商银行兑取现金。相反,取得银行本票,却不能立即提货,外商也不收兑。如废除银两改用银元,也就取消了钱庄庄票,庄票的信用就转移到银行本票,这样钱庄庄票就为银行本票所取代。庄票的信用消失,钱庄势力必然消逝。同时,与钱庄有密切关系的外国势力也反对废两改元。其次,钱庄不愿丧失做洋厘(每枚银元合规元之数)时所获收益。按钱庄惯例,凡存入钱庄银两可计息,存入银元则不计息。如某商以银元10000元存入钱庄,假如要计利息,则须以当日洋厘折合成银两数入帐,并受一定损失。如果当日洋厘为7.24125钱,10000元能折合7241两2钱5分。按规定,钱庄入帐时要去掉尾数,只记入7240两。但是在提取时,如当日洋厘仍为7.24125钱,要提足10000元,则必须贴钱庄1两2钱5分。一进一出,存户就要被钱庄利用洋厘扣去几元钱。存数越大,扣钱越多。如废两改元,钱庄由此获得的收益必然丧失。
到30年代,我国银元流通已有广泛发展,官僚银行资本与一般银行资本力量结合起来,在金融界具明显优势。当时内地银元大量流入上海,仅1932年即有7000多万元,使上海银元存数达4亿2千余万。1932年夏,上海洋厘市价跌至6钱8分,创两元并行以来的最低记录,银元被大量熔毁。在此背景下,国民党政府财政部终于在1933年3月1日颁布“废两改元”令,决定先从上海实施废两,规定上海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元1元为换算率,并定于该年3月10日起施行,凡公私款项及交易,均按这一定率收付银币,不得再用银两。
3月3日,国民党立法院修正通过了《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总重26.6971公分,银88,铜12,即含纯银23.493448公分,银本位币一元等于100分,1分等于10厘;凡公私款项及一切交易用银本位币授受,每次用数无限制;银币铸造权专属中央造币厂,凡申请铸造银币的,交纳2.25%的铸造费;对旧有银元合原定重量、成色者,在一定期限内仍准流通。
上海实行废两改元后,1933年4月5日国民党财政部又发布了在全国实施废两改元的布告,决定从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同时,新银本位币也于同年开铸。银币正面为孙中山肖像,背面为海洋帆船图案,俗称“船洋”。至此,废两改元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单一的银本位币制度建立起来。
废两改元的条件
条件
一是在上海金融界,钱庄业和银行业的处境不尽相同,对待废两改元的态度各异。钱庄作为中国本土旧式金融机构的代表,在金融市场长期居于支配性地位,其经营以银两为基础,传统业务是银钱兑换,后以经营银两和银元兑换为主。钱庄虽然也办理存放款业务,但存入银两有利息,存入银元则无利息;存户若要取得利息,须兑换成银两入账。在上海金融市场上,历来由钱业制定银元折合为银两的价格即“洋厘”和同业之间互相拆借银两的利息“银拆”,既可收取银洋兑换佣金,又可通过囤积或抛 售银元,赚取差价。由于银两制的存在,上海银行业大部分票据清算须由钱业公会汇划总会进行,不少银行不得不在钱业开户存款,少则五六百万元,多则上千万 元,甚至同时开设银两和银元两种账户,导致大量的资金被搁置。一旦银两制被废除,洋厘、银拆自然跟着消失,这将直接导致钱庄市场掌控权的丧失,业务缩小和 盈利减少,传统优势难以为继;对银行业则意味着交易和结算成本的降低,不复受制和依赖于钱业。
然而,1929-1930年爆发世界经济危机,西方大国均受到极大冲击,而这些国 家都实行金本位币制,再加上自银本位改行金本位意味着巨大的成本,中国朝野都意识到采行金本位币制并不符合当时中国的情势。另外,世界性大萧条、1931 年的长江水灾及“九一八”事变,使中国内地经济遭受沉重打击,大量银元流入都市,特别是汇聚于全国金融中心上海。据统计,1931年上海银钱业存银元 1.4亿元,1932年7月所存银元约计2亿元,8月份增至2.4亿余元,而现银两只存7000余万两;与此相应的是银元的价格即洋厘持续下跌,1928 年至1931年,平均银元价格为每百元值上海规元0.73两,1932年降为0.6995两,1932年6月10日的洋厘为0.6905两,7月1日上午 的洋厘已跌为0.688两,成为历史最低点。这就使废两改元后能够确定较合理的银元与银两换算率。
二是1932年夏,南京国民政府决定把废 两改元提上议事日程,组织成立废两改元研究委员会,上海银行公会、钱业公会和工商界均有代表参加。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中央银行总裁宋子文率有关官员数度专 程到上海,与金融界人士讨论废两改元问题,说明政府关于废两改元的基本原则:废除银两计算,完全采用银元制度;旧铸银元仍照旧使用;俟决定每元法价后,再 行详细研究新币币值,并表示以三个月为准备期,实施废两改元,由上海造币厂铸造新币。
当时上海银行公会明确表示了积极立场,钱业公会则称 实行废两改元“断非仓促可期”,如果贸然实施废两改元,经济与金融之混乱将不可避免。国民政府财政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一方面表示对于实行废两改元各种利 弊已经有充分考虑,一旦中央造币厂开铸新的国币后即开始实施;有关统一发行、整顿现有货币的主张,“本部自当制定方案,次第施行”。嗣后,国民政府还就新 币标准问题专门听取了上海金融界知名人士的意见,如中国银行贝祖诒、交通银行胡孟嘉、浙江实业银行李铭、中南银行胡笔江、中国企业银行刘鸿生、上海钱业公 会代表秦润卿和俞佐廷等。这样,政府与金融界之间、银行业与钱业之间在实行废两改元问题上较充分地交换了意见,在基本问题上有了更多的共识,从而为日后正 式实施废两改元清除了障碍。
1932年8月,由于发生了日本攫夺东北关税、盐税等事件,时局不稳,国民政府忙于应对,且上海造币厂筹设仍 未完竣,对废两改元暂加停顿。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的记载,1933年1月10日,根据宋子文的密令,中央银行副总裁陈行在上海与贝祖诒、李铭等银 行家拟订了新国币条例稿,次日由财政部钱币司司长徐堪亲自携带返回南京,提交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审议。对此,上海金融界敏锐意识到国民政府即将颁行废两改 元,很快做出了反应。2月6日,上海钱业公会议定:1.以7钱1分5厘作为洋厘即银元折合银两的永久市价;2.银两换银元,以每两作一元四角计算;3.辅 币市价,向以银两为标准者,自施行日起,亦以银元制度计算;4.加开银拆的银元市价。这表明钱业终于采取主动措施,承认了银元与银两的同等地位。
1933 年3月1日,国民政府颁令,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及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自 1933年3月10日起首从上海施行。凡公私款项及一切交易均按此定率用银币收付,不得再用银两。次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命令上海钱业同业公会不得再开出洋 厘行市,所有各行庄均应以银币为本位,其银两与银币利率应一律计算,不分高下,并将银拆名称改为拆息。3月7日,在上海正式成立了以中央、中国、交通三行 代表组成的“上海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3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了《银本位铸造条例》,规定了新的国币银元的重量、成色及铸造费等。根据该条例,开始 铸造有孙中山头像的国币银元,其成色为八八。嗣后,市面对于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俗称为“大头”,称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为“小头”。
三 是,因为上海金融市场以银两兑换新铸发的国币银元还要收取2.25%的铸造费,而对于继续以银元换入银两并无罚则之规定,以至部分金融业仍抱观望态度, 争以银元兑换银两。自3月10日至4月5日,中央、中国、交通三行组成的“银两银元兑换委员会”兑入银元达1640万元,被舆论称为“废两改元”成“废洋 改两”之讥。对于这一局面,上海银行业颇为焦虑,担心废两改元功亏一篑,日后再度启动绝非易举。
然而,旧有银两制的影响,并不因废两改元 令的颁布立即消逝,当时上海存有银两的银行和钱庄不愿意立即全数兑换成银元。另外,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现银汇聚地,1933年4月废两改元时存银约有 1.5亿两,其中仅外商银行就存有1.1亿两。而从1933年4月到12月,上海一地兑换的银两仅为2000万元左右,这离国民政府的预期颇远。于是,财 政部一方面宣布将由政府承担银两兑换新铸国币银元的损耗,同时训令上海银钱两业,限于一个月内将所有存库银两缴纳于中央银行,依照规定换算率兑取银元,期 满以后不得再用银两作准备金。这就使得上海存有银两的各银行钱庄不得不兑成银元。
第一部印花税法
北京政府成立后制定了民国第一部《印花税法》,于1912年10月21日颁布。于1912年11月着手印订印花税票,由于种种原因印花税票未能如期印就,被迫推迟到次年,1913年3月1日发行了民国第一套印花税票——长城图,民国印花税自此开征。
长城图印花税票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元五种。这是中国第一套以银元为本位币的印花税票。
1914年2月,北京政府公布了《国币条例》,仍定银元为合法货币单位,银两并未废止。
1925年9月1日,北京政府发行的印花税票——嘉禾图,也是以银元为货币单位的印花税票,面值有1分、2分、1角三种。
国币草例条案
1928年10月10日,在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后,制定了《国币条例草 案》,确定了本位币仍是银元。这个时期发行的印花税票——地图旗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圆五种,便是以银元为币制的。由于这一时期银两、银元共 用,便出现了以银两计价,帖有银元面值印花税票的实用单据。
南京政府成立之初,就拟定统一货币,废除银两制。1933年3月1日,国 民政府发布《废两改元令》。1933年4月5日,财政部颁发《关于废两改用银本币的布告》规定:自4月6日起,“一律改用银元,不得再用银两”从此完全废 止了银两流通,结束了中国近千年的银两制。这便是民国货币史上的“废两改元”。
1934年11月1日,新制的印花税票一宝塔图发行,面值有1分、2分、1角、2角、5角、1元。这便是“废两改元”后的第一套以银元为本位币的印花税票。
1935年由于国外大量收购白银,导致了中国的银元危机。国民政府为挽救经济,11月3日宣布实施《紧急安定货币金融办法》,11月4日实施《法币规定》,银元作为合法的中国货币从此历史结束。
此后,再印制的宝塔图印花税票,便是以法币作为币制的。在宝塔图之后,又相继穿插发行了人像图(1938)、中山像(1941)、复兴关图(1943)、球旗图(1946.5)、联运图(1946.5)等多种图案的法币面值的印花税票。
从早期法币面值的宝塔图印花税票最大额为1元,后期最大额为20元;人像图、复兴关图印花税票早期最大额为1元,后期最大额为400元;即可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币在不断贬值,税额在不断提高。
意义
废两改元,为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垄断中国金融提供了条件,同时具有摆脱帝国主义操纵中国金融的意义。因为在银两流通时,外国大条银进口后即为货币,对于20世纪仅有的用银国家——中国来说,币制和金融也就可能为他们直接操纵。废除银两流通后,大条银仅为一实物,白银成为货币,则必须经中央造币厂铸币手续。同时,先令行市本由外国银行挂牌,银两既废,估价权移归中国银行。所以,废两改元实际是强化了国民党政府对中国金融的操纵权。当然,就国民党的统治政策而言,要根本摆脱外国势力的控制,既非其所愿,也非其所能。
这次货币改革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银本位制,结束了中国货币混乱的局面。不过,好戏还在后头。纸币可以随意印刷、发行,但必须有度——遵守经济规律和规范。1946年后,蒋介石政权为弥补财政、军费不足而滥发纸币,使风雨飘摇的“蒋家王朝”雪上加霜,最终倒台。
参 考 文 献
1、易棉阳,姚会元-《近代史研究》,2005年
2、李爱,吕桂霞-《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
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
4、卜明 - 中国银行行史,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