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的定义和起源
二、我国P2P网贷的发展与现状
初期摸索阶段,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不如人意
信用环境不同
金融市场发展不同
用户需要不同
监管政策和力度不同
中期改革阶段,我国P2P网络借贷全面发展
无担保线上模式
有担保线上模式
债券转让模式
互联网下的电商平台
后期发展阶段,P2P网络借贷的未来发展趋势
三、P2P网络平台的风险点探析
(一)借款人的风险
1、支付风险
用户个人信息风险
3、用户私隐风险
(二)平台的融资风险
1、机构行为风险
融资渠道风险
投资人风险
来自借款人的风险
平台现金流风险
投资人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防控对策
加大国家监控力度,严格规范平台行为,大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加大发展国家信用体系,让信用体系覆盖全体民众
加大全民对网贷的认知,主动识别好的P2P平台,懂得分散投资
(四)加强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
(五)加强个人信息私隐的保护
内 容 摘 要
本文从当前P2P消费信贷市场出发,分析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通过与全球P2P网贷成熟国的对比,了解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分析我国与外国P2P网贷发展过程中的区别,包括信用环境不同,金融市场发展不同,用户需求不同及监管政策和力度不同,指出发展过程中我们所遇到的风险问题,包括借款人风险,平台风险,投资人风险等各方面的风险问题,结合国情,发展属于“中国式”网贷平台,借鉴经验提出后续我们在借贷过程中注意的地方,除了懂得主动识别看清P2P投资平台,还要懂得分散投资,保护资金安全。国家政策监控,企业健康发展,共同把中国经济发展推向新高度。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借贷风险、识别、分散投资
P2P网贷的风险探析及防控对策
互联网金融发展时代,网络借贷已成为各行各业各类人群的不同需求的融资渠道。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与互联网、小额信贷等创新金融模式密切结合所形成的新生借贷形式,作为新生代的行业,其面临着不同阶段发展变化与的问题,其中面临的尤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风险问题。相对传统金融行业,其带给人们生活更便利的前提下,更多的也让我们看清其存在的风险。下面,我将会详细分析我国的P2P网贷的现状发展及其风险点,他的存在对传统金融的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和我们后续注意的防控对策建议。
一、P2P网贷的定义和起源
P2P网络借贷英文全称是“Peer-to-Peer Lending”或者“Person to person Lending”,比较正式的翻译是“点对点贷款”。“点对点”是一种技术上的用词,强调去中心化,即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连续不再借助一个中心,而是直接发生联系。P2P的前身是小额贷款,而这里不得不提的就是有“小额贷款之父”之称的,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尽管其开办的格莱珉银行从事的是公益性小额贷款,但由于其成功实现了盈利,一定程度上为针对穷人群体的小额信贷的可商业化提供了借鉴。而淡马锡的信贷工厂在商业银行的推广,改变了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成本结构,推动了营业性小额信贷的发展。全球范围内的小额信贷商业热潮也因为尤努斯在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进一步升温。在某种程度上,P2P模式的兴起可以视为小额信贷模式的线上化运营的有益探讨,从公益性和营利性两个维度进一步扩大了小额信贷的服务涵盖面。
P2P网络借贷源于小额信贷,但并不止步做网络版的小额贷款机构。世界上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公司是在2005年3月于伦敦成立的“英国ZOPA网上互助借贷公司”,简称ZOPA。ZOPA是“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英文缩写,意思是一个人最低限(借款者获得的最低利率)与另一个最高限(投资者获得的最高回报率)可以达成协议的空间。创立者们创立ZOPA的灵感来源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英国银行业高度发达,但又高度垄断于5家大银行,这种行业垄断增加了个人与企业的融资难度:借款速度慢、贷款种类少、贷款手续繁、审批时间长。银行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得不到解决,人们积累了对银行的许多不满。因为个人消费市场、个人贷款市场缺少一种连接需要资金的的个人与投资者的中介,于是ZOPA结合债券公司与EBAY两者的优点,开启了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大门。由此,这种“脱媒”的金融模式如雨后春笋般生长,一时风靡西方世界。
二、我国P2P网贷的发展与现状
过去十年,P2P网络借贷业已经在世界各国蓬勃发展,英美两国已经是全球P2P网络借贷成熟的市场。但是在中国,P2P网络借贷市场却意外的在经历着成长起步。作为世界人口占比第一,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为什么P2P借贷平台的发展如此缓慢呢?归根到底还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人们的认知,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借款人信用缺失等各方客观原因严重制约了我国P2P发展,虽然后来经过几年的摸索,相继建立先垫付、引用担保等机制后,终于突破瓶颈,迎来了P2P借贷在中国的疯狂成长,但相对英美等国的发展,还是缓慢了很多。
(一)初期摸索阶段,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不如人意
P2P网络借贷的成长历程如同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经历童年的无知懵懂、少年时期的叛逆冲动,最终走向成熟并勇敢承担起肩负的重任。P2P网络借贷也是如此,每一个成长阶段既有辉煌的的骄人业绩,也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会走一些弯路,遭遇坎坷,都是常态。上面提到英美大国P2P发展早于成熟,但在我国却是刚起步成长的,主要的原因有:
1、信用环境不同
P2P网络借贷行业看似是对接借贷双方的平台,实质上经营的是风险和信用。在英美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其完善的个人信用体制已成为国家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个人信用体系不仅包含借款人的基础信用资料,也包括了与借款人信用相关的历史材料,比如有未偿还的债务、信用卡使用、其他金融部门借款及消费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不管是ZOPA还是Lending Club公司,都会根据个人资信评估决定贷款的贷与不贷,而且信用信息也是评估借款方资质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据。但是在中国,信用体系建设仅仅是近二十年的产物,其体系建设的不完整,个人信息资料匮乏,连仅有一点并不反馈个人债权和债务、信用状况的信息材料也分散于公安、街道、单位等各部门,而这些部门各自为政,处于封闭状态,这就导致了信息无法统一,制约了P2P前期发展。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人前期审查时,无疑是“盲人摸象”。幸好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发展趋势,重新整合征信体系,1997年企业征信数据库建立,2006年个人征信数据正式运行,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两大模块信息的整合,预示着中国征信信息时代正式起航。
2、金融市场发展不同
英美等国的金融货币市场,无论是市场规模、市场结构还是市场自由度,信用工具的创新、利率传导机制等,都较为成熟和完善,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已经先后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资金利率有市场总需求和总供给绝对,而不是由某人或者某个部门决定。城乡居民存款资金是正回报,存贷款利差缩小,金融机构间业务竞争围绕“用户利益”进行。但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利率被人为压低,形成存、贷款为零或者负利率。存款获得利息收入与借款者所支付的利息成本相对较低,造成利息负担收益严重不均。利率不能市场化,最终导致P2P网络借贷资金成本高。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利率平均为25%左右。
3、用户需要不同
英美等西方国家由于建立了健全的社会养老、医疗教育保障体系,普通民众过的是“月光族”生活,甚至借贷过日子,基本没有储蓄投资养老的习惯,更没有闲余资金用于P2P网络借贷平台上。数据显示,70%以上网络借贷资金用于归还信用卡负债、购买大型生活用品和结婚消费。但我国民众的消费理念与英美相比,相对保守得多,特别农村地区,难以接受“借贷消费”观念,结果导致银行存款余额年年增长,大量货币资金滞留在银行账户上,银行满足贷款的大中企业是几乎是固定的,导致草根创业者和微小企业无法得到融资。P2P借贷平台上数据显示,80%以上的借款人为创业者或者小企业家,仅20%是消费客群。这一数据恰恰与英美等国几乎是相反的,借款流向和使用目的不同,风险度也不同,当然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风险远高于生活消费的资金风险。
4、监管政策和力度不同
即使是主张市场高度自由化的美国,P2P网络借贷一样需要监管。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公开、透明、自律和必要的监管是必需的。2008年的金融危机,P2P网络借贷公司Prosper公司的借款人违约率搞到35%,美国证监会紧急勒令停业,直到2009年7月,美国证监会要求Prosper公司将所有贷款业务作为证券进行注册,并且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Prosper公司才能继续营业。由此,美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在后来的发展中,监管及行业自律逐渐成候,对整个行业的规范,良性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促进作用,P2P网络借贷的不稳定性风险减少,更没有出现破产倒闭情况。但是在我国,由于P2P网络借贷行业处于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多个交叉领域,多年来始终处于法律地位不清和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行业标准,没有外部监管的三无状态,并且各方客观条件制约,虽然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据和借贷金额远超英美,但行业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我国P2P行业高速发展与高风险、高交易额与高成本三方并存的局面。
(二)中期改革阶段,我国P2P网络借贷全面发展
经过时间的洗礼,让我们逐渐意识到由于我国国情制约与英美等国的发展差异,人文文化差异和金融环境等差异,P2P借贷要在中国蓬勃发展,必须要破解“中国式发展困局”,走自己“中国特色”模式平台,于是就衍生出了我国目前独特的几种模式的P2P借款平台:
1、无担保线上模式
代表企业“拍拍贷”。该模式下,网络平台不履行担保职责,只作为单纯的信息中介,帮助资金借贷双方资金匹配,这是最“正宗”P2P模式。
2、有担保线上模式
代表企业“红岭创投”等,这是国内P2P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网络平台扮演者“网络中介+担保人+联合追款人”的角色,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实际上是承担间接融资职能的金融机构。
3、债券转让模式
代表企业“宜信”。该模式下,借贷双方通常不直接签订债务合同,而采取第三方先行借款给资金需求者,再有资金借出方将债务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模式。通过不断引入债券并进行拆分转让,网络公司作为资金枢纽平台,对出资人和借款人进行撮合。除此以后,还有一些网络平台是由民间借贷发展起来,通过无抵押又或者有抵押形式,一方面对借款人有抵押要求,一方面对出资人有提供担保要求,这一模式就属于比较典型的民间集资借贷的形式。
4、互联网下的电商平台
另外在互联网大时代下,“阿里小贷”,“京东商场”等电商平台提供的融资渠道,另外还有“融360”,“借呗”“花呗”“微粒贷”等,通过互联网下的大数据,进行客户类型的自动筛选,匹配一定的额度供借款人使用,我国正式进入P2P网络借贷全面发展阶段。
(三)后期发展阶段,P2P网络借贷的未来发展趋势
P2P借贷平台作为金融脱媒的产物,其在互联网上延伸,尤其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和担保、抵押模式的运用,对商业银行影响巨大,俨然成了吸金的“香饽饽”,引来众多的参与者。
电商大佬加紧在互联网金融的布局。阿里的蚂蚁金融早已渗透金融业务,覆盖支付、小贷、担保、保险、基金等多个领域。腾讯、京东、苏宁等众多互联网巨头凭借其大数据、大流量等固有优势,抢滩布局P2P网络借贷。
当然,作为金融行业的引领者,银行不会坐以待毙,看着P2P网络借贷不断吞食领地,大量潜在低成本存款资源和优质贷款客户流失,中国平安保险通过旗下的陆金所,招商银行利用“小企业E家”,发售他们的P2P理财产物,工行、建行、中行等也纷纷推出P2P理财产品。尽管银行系P2P理财产品收益率多在7%左右,但由于银行信用、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影响,其理财产品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仍然异常热销。中小银行如民生、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也将自身战略方向定位为“中小企金融服务商”,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大举“扩张领地”。
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严重缺乏资金的的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其中,自建P2P网络借贷平台,试图从P2P网络借贷行业的丰厚利润中分得一杯羹。各行业的“推陈出新”,乍看发展热烈,但暗地里各种利弊,骤然而将。
三、P2P网络平台的风险点探析
(一)借款人的风险
1、支付风险
随着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定位功能等手段的不断进步,凭借社交网络,电商平台等积累的用户群体及其交易数据,互联网企业可以更快速了解用户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和偏好,为用户提供便捷快速的融资途径,但是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们大家分享互联网金融便捷的同时,是否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其安全性?例如我们在支付方面,某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用户注册时只需要用户在页面输入证件信息,银行卡号和支付结构的支付密码,这种做法难以核实客户的真实身份,时一种“弱实名制”,其安全性自然就会比银行的低,甚至有的第三方平台在进行大额资金汇拨时,也不需要使用U盾等安全校验工具,只需输入客户绑定的手机的验证码,或者第三方支付账号的密码即可完成第三方大额支付。近年来,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就曾多次发生未经过客户授权就从客户账户上划走巨额资金的案例。同理的如果客户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融资业务,后续所以产生恶果相信不讲,也可以了解。当然,有些不合规的平台更是暗箱操作,表面上说客户的利息是多低,但客户不知道情况下,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划扣,并且实际划扣的金额部分还超出了原本合同协商的范围,造成了借款人实际损失。所有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好自己的账户,避免损失。
2、用户个人信息风险
在互联网进步发达的同时,客户的个人网络信息安全应该更需要注意了,不管是线上或线上渠道,很多时候,我们能遇到的情况是一旦客户注册或者实名认证申请贷款甚至普通注册之后,后面收到的不止是该平台提供的融资情况,更多的是其他第三方甚至其他网络平台,金融中介,银行信用卡端,房地产投资等一系列的销售消息,让人苦不堪言。在网络大时代下,个人信息仿佛成为共享信息。
3、用户私隐风险
2016年12月,借贷宝裸贷事件引发的轩然大波,不法分子打着诱人字眼,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给广大学生群体提供无抵押贷款,无需担保,无需审查,只要动动手指填写表格,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大学生就可以轻松贷到资金,很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群,部分急于对消费购物的渴望,部分急于创业的期盼,部分急于希望给家里减轻经济负担的各种原因下,催生出校园贷,思想单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群体不料却沦为了不法分子攒钱工具。
除了单纯的学生群体外,部分不合规的借贷平台上,针对借款的客户,由于各种客观或者主观原因无法准时还上借款,除了个人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暴力催收”外,更严重的是影响到投资人的亲朋好友。客户在某平台上进行融资借款,除了提供个人借款信息之外,某些平台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多个其他亲属或者朋友联系人,后续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进行对其他联系人的催收,还有一些平台还甚至导出了客户的手机通讯录,结果,借款人信息基本没有安全可言的同时,其联系人更是苦不堪言。
(二)平台的融资风险
1、机构行为风险
根据P2P借贷平台的分裂,目前除了有些P2P借贷平台还坚持不提供担保,不承受信用风险之外,现在越来越多的P2P机构都有一肩挑着筹资功能,另外一肩挑着资金中介和担保功能,但由于缺乏对资金来源的监控,又没有对P2P机构放贷行为的资本约束,风险是不言而喻的。近期也不断发生很多网贷公司跑路的事情,涉案网贷公司通过对出资人、出资资本、借款人等重要信息的造假引诱客户上当。目前还有不少P2P公司都宣传其融资的违约率极低,但实际上背后依靠的是资金池的搭建,信用风险正不断积累。甚至原先的网贷行业口碑还不错的一些公司因资金链出现问题而停业的案例,比比皆是,都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2、融资渠道风险
其中2015年轰动全国的“e租宝”事件就引发P2P行业的信誉危机,给全国P2P借款平台敲响了警钟。e租宝通过全方位的广告营销吸纳大量投资人的资金,最终酿成涉案资金581亿、波及投资人高达90多万之巨的非法集资大案,该事件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同月,大大集团涉嫌非法资金被上海经侦部门调查。同月“三农资本”因涉嫌集资被安徽当地经侦部门介入,涉案资金20多亿元。2016年4月,百亿级理财平台“中晋资产”被上海警方查封,20多名核心成员在机场被抓捕。2016年5月209日,成立6年多老平台e速贷被惠州经侦突击上门,随后定性为非法集资……可以说,e租宝事件爆发后,P2P行业存在的非法集资与非法吸存被加速暴露。2015年全国有660余家平台跑路,e租宝事件后,仅仅2016年1月~2月,就一共有200多家平台跑路。
(三)投资人风险
1、来自借款人的风险
俗语说“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在进行P2P投资平台投资的同时,也会面临着借款人借钱不还的违约风险,当然目前发展的P2P平台为了吸纳资金,大都打着保本的旗号宣传,作为英明的投资人,在选择优秀平台的同时,必须也要了解清楚投资的产品是否真的保本。
2、平台现金流风险
个人投资资金流动风险也是投资人面临的重要风险点之一,近两年电视媒体大量报导过,一些出现问题的平台,肆意打着“高回报,零风险”的旗号,大量吸取投资人资金,开始或许会出现短期的高盈利,给了投资人甜头,但当投资人大量投入资金时,就会出现投资人现金提现困难,逾期提现或者限制提现等问题,导致投资人现金被套死的情况。好的情况下或许会延误收款,坏的情况可能平台跑路导致资金被骗的情况。2018年7月,最新的数据显示,当月全国“爆雷”133个,其中我们所处的广东地区就有17个,不乏出名“钱爸爸”“吆鸡理财”等,看似遥远,但却又那么近,再次给大家谨慎投资敲醒了大钟。
3、投资人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当然在平台上投资,也会涉及到个人信息情况,如果平台受黑客攻击或者平台控制能力不足的情况,就会可能存在对客户资金及投资人信息的泄露风险。
防控对策
(一)加大国家监控力度,严格规范平台行为,大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形式。”《意见》中阐明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2016年8月17日,备注瞩目的P2P借贷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P2P的网络信息中介业务操作规程。以往金融监管的所有法律、政策基本上都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与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一样需要外力的约束,这些约束包括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与政府监管。事实上,自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这三种约束就不同的方式发挥着作用,其中政府的监管的约束更具有威慑力。总体而言,在过去的时间里,监管效力的提升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总体上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事物的发展总是需要较长时间的积淀、成熟。对于新事物,监管的有效性还需要时间来提升。另外,传统的金融监管思路、方法、手段及技术等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金融业态,因此,监管本身也需要提升甚至革命。
P2P平台的资金大多源于个人持有的寻求较高收益和多元化配置的资产,传统金融体系更多的偏重于高净值客户的这种需求,低净值客户则被忽略了,P2P债权的出现某一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的这一空缺。所以从意义上,P2P网络借贷行为的规范,对于个人投资者、低净值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二)加大发展国家信用体系,让信用体系覆盖全体民众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政无信不威。这是中国古人对诚信价值最集中的概括。守信不单是个人修养的证明书,也是社会运转的润滑剂。具体来说,在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表现为商业信用、金融信用、产品信用的缺失,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泛滥成灾,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政务领域,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政策出尔反尔,政令不行、与民争利,一些官员不诚实,急功近利、搞假大空,浮夸造假、欺骗百姓,甚至是滥用权力、贪污腐化,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着政府权威;在社会领域,一些人言而无信,使得人和人之间彼此不信任、相互欺骗,扭曲了人际关系,甚至使社会陷入怀疑一切、一切怀疑的局面,对社会和谐有序运行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发展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尤为关键。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都可以从个人和企业征信报告中体现出来,社会信用全面覆盖,会让未来个人生活或企业运行中的任一信用污点,都有可能成为制约发展的因素,人们必须像鸟爱惜自己羽毛一样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在经济社会中立足。只有失信的成本远远高于守信的成本,社会氛围的诚信氛围才能塑造起来。
加大发展和完善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让全民个人征信体系融入生活,国家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人员被大量限制高消费项目,自2015年7月实施至今,开始取得不同程度的成效。2017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开始施行,根据该规定在切实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布中,对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而又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布,媒体的大肆报导,广告牌滚动播报,很大程度上让所谓“老赖”寸步难行,成效显著,但执行道理任重道远,特别中国很多农村地方,执行难度大还是根本的问题,只要信用体系全面覆盖,才能真正意义上的让老赖寸步难行
(三)加大全民对网贷的认知,主动识别好的P2P平台,懂得分散投资
1、如何加大全民对网贷的认知?
纵观社会如何发展,科技如何进步,人们对社会信息主观认知最直观的介质还是离不开媒体。在今年8月6日,由一点资讯广东打造,面向全民普及互联网金融投资知识的深度访谈互动类栏目《互金时贷》第一期启动录制中,南方都市报财经新闻部副主任、南都金融研究所首席内容官陈颖表示,避免黑稿、洗稿属于媒体的职业操守问题。作为媒体,必须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帮助大众客观、准确人士行业,包括在行业发展过热时保持理性,在行业发展悲观时,保持冷静克制。 网贷行业的早期处于无监管、低门槛的情况,媒体应该通过专业主义的报道给投资人提供准确、专业的行业信息,并搭建一个监管和行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比如南都财经针对网贷行业持续推出相关行业报告,让投资人或从业人看到整个行业目前的真实现状、各项监管的推进情况。同时,构建行业的共建平台,如成立南都金融数字联盟,聚集中国科技金融行业头部公司,推动中国数字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可见不论是电视媒体、报纸媒体甚至网络媒体,媒体的宣传和推广,是最直接有效推广方式。但究竟怎样推广?如何长效的落实下去,除了媒体的关注外,更多的相信是国家政策的持续落实和关注。
2、让国人主动识别好的P2P平台
对于P2P借贷平台的优和劣,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认知标准。对于平台而言,一个好的借贷平台必选具备:
(1)抗风险能力强,经营正规
好的平台必须建立一套风险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第三方担保机构,多年来经营稳健,社会信誉和口碑极佳。投资人可以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投资风险,获得稳定、可观的资金收益。
(2)好借贷平台应该信息公开、透明化
很多投资人对于P2P借贷平台的信息是否公开、透明特别关注,他们除了关注P2P借贷平台的领导层级个人介绍、企业注册信息,公司发展历程外,更多的会关注借款人信息。一个好的P2P借贷平台,针对每个借款标,除了介绍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基本信息外,还会详细标注了借款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学历、婚姻状况、工作所在地、收入情况、信用卡额度以及房产、车辆等信息,这些信息某一程度上反映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以供借款人选择投资。
(3)好的借贷平台要有较高的用户体验
好的借贷平台会根据借款方和投资方有很好的体现和收益,每个P2P网络借贷的投资人,都有很强的自学能力,他们都希望在有效的时间最初最大的投资,获得最大的利润。
(4)好平台必须在有效的监管之下
在央行监管政策还没有落地签前,紧靠着P2P借贷平台自觉保护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很难的,行业乱象,携款跑路不在小数,所以P2P借贷平台的资金交由第三方监管显得尤为必要。而有公信力、有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托管能力的第三方托管机构的介入,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5)合理的投资收益
投资者投资P2P网络平台主要的目的是获取投资利益,借款人从平台上借取资金,也希望支付较少利息,平台为了发展,也有追求利益最大化。优良的P2P平台会妥善兼顾三方面的利益,如果投资收益过高,借款人利息负担过重,借款人必然减少;如果投资收益过少,投资人大幅减少,资源来源就不足,平台也难以生存,所以合理的投资收益显得格外重要。
让投资者懂得分散投资
“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投资者在进行平台投资时,除了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外,更应该把自己的投资资金进行分散化投资,分散化投资说不是把钱投到不同名字的公司、不同老板的项目,而是看看你放鸡蛋的篮子,是不是被一辆车带走了,当然,在消费多选择的今天,股票、房地产的投资已不是单一的投资模式,所以在我们选择P2P平台投资的时候一定擦亮眼睛,不要让我们的那点储蓄因为一个篮而全军覆没。
(四)加强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
一个好的P2P借贷平台,其优异的风险控制能力及风险识别能力是非常重要,两者兼得互相运用,互相协调发展才能更好的维护平台运转及广大借贷群体的合法利益。没有风险识别能力,单纯的以借款为目的,不但严重损坏投资人的合法利益,更重要的会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了借款人本人,所以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是企业平台运转的必须手段。
(五)加强个人信息私隐的保护
不管作为投资人还是作为借款人,个人信息安全尤为重要,人无信而不利,如果个人的信息私隐轻易被盗用或者滥用的话,不仅是对借款人的一种人身伤害,更多的是危害社会安稳和长治久安。目前目前国家对个人的信息安全和私隐都有保护,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屡屡收到各样的广告或者电话推广呢?究竟在哪个环节我们的信息被泄露呢?相信这个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国家职能部门的重点打击和深入解决。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发展时代,互联网+金融融合的新概念,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P2P网贷平台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纵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不一样的挫折和困难,但其发展趋势是必然的,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覆盖面更广,互联网消费者的组成机构更复杂,数据更加庞大。一旦发生风险,其对经济社会的稳定的冲击力更强,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则和监管机制,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是当务之急。互联网金融的模式需进一步的规范,P2P借贷平台的运作需进一步的监管,唯有这样,才能使互联网金融更健康、更安全、更有序的实施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陈文.《P2P向死而生—科技投行赢得大未来》[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年12月第1版
[2]程之.《P2P网贷从入门到精通》[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9月第1版
[3]杨凯生.《金融笔记—杨凯生十六年间笔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9月第1版
[4]陈望.《2016新金融案例年度报告》[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1月第1版
[5]贝多广,李焰.《数字普惠金融新时代》[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年6月第1版
[6]张智萍.业无信不兴政无信不威 让信用体系实现社会全覆盖.深圳特区报,2014-05-22.://.wenming.cn/ll_pd/wh/201405/t20140522_19580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