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金融机构概述
二、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类型
三、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解决对策
内 容 摘 要
内容提要:当今中小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本文在明确其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分析了风险构成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的风险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原因;解决对策
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金融业是具有高风险的特殊行业,中小金融机构作为整个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较为灵活的经营机制,对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中小金融机构是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其存在和发展不仅有利于保持金融市场上的竞争与效率,还有利于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按照经济、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改革管理体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更大。目前,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已成为当前影响金融安全、制约经济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的普遍性问题。
一、中小金融机构概述
中小金融机构是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其经营机制较为灵活,服务对象最初是两小经济,即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对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扶持作用。
(一)中小金融机构含义
中小金融机构是指那些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农村农民以及其他小规模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根据金融机构对国民经济作用力的大小来对金融机构的类型进行划分。具体来说,中小金融机构按照业务范围可分为中小商业银行、信用社、中小信托公司、中小保险公司、中小证券公司等;按照组织形式可细分为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小额信贷机构等。在现实当中,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一些规模较小的存贷性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有商业银行的基本技能,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等。
(二)中小金融机构主要特征
中小金融机构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1、规模较小。
中小金融机构无论是在资产总额、注册资本、融资能力,还是职工数量等方面规模较小。虽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对于规模的界定并不十分清晰,但从相对概念来讲,中小金融机构该特征十分明显。
2、分支机构较少。
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在资金和管理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多数情况下只在某个特定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很少在经营区域之外设立分支机构。不少的中小金融机构往往只有一个总部而没有其他的分支营业机构。
3、服务对象固定。
中小金融机构通常具有特定服务对象,或是在经营管理方面各自具有特色。其明显的地域特征决定了它的服务对象大多数是当地的中小型企业及其他客户。
(三)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发展
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发展历史短暂,但具有较快的发展速度。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营销理念越来越强,他们逐步的开拓了自己的市场,有了自己的市场地位,并且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出发,来推出适合目标客户的产品,追求客户的认同感,并且结合了自身的特点去进行了实践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在实践中并没有提升到战略高度,各个中小金融机构在各自的战略表述上都不相同,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各个中小金融机构都会想涉足对自己有利的市场,而从实际上来说,这是很难实现的。与此同时,中小金融机构也没有在特点的市场中创造出良好的口碑和建立起忠实的用户群。所以说,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中小金融机构要获得长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重视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策略。
二、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类型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进行的市场改革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取得了空前快速的发展,然而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过快而使某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以及由于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当等主客观原因,致使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在这二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较多风险。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目前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信用风险
目前,信用风险是中小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具体表现为贷款质量风险和贷款集中风险。狭义上讲,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本息协议而导致金融机构受到损失的风险性,信用风险属于违约风险。广义上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外界不确定因素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产生影响,使该机构实际经营收益和预期目标背离,导致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收到损失的可能性程度。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目前中小金融机构潜在的金融风险,也是国内外各中小型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的流动资金难以满足客户随时体现需要。根据博弈论的解释,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引发“挤兑”现象,产生支付风险。
(三)操作性风险
操作性风险是金融机构因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失去效能而导致的损失风险,是问题长期积累的后果。主要是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体制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长期以来,中小金融机构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其管理主体不断改变、服务对象游离不定,因而其管理运营和经营思路都不曾固定下来。其次是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虽然都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但其成员大部分是其经营班子成员,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行为缺乏约束和监督,有的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不清、权力不明,有的经营管理权力过大,即掌握了决策权又掌握了经营权,导致理事会形同虚设。三是内部控制不健全,管理不力。
(四)经营性风险
经营性风险是指因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种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形成是经济转型期政策误导造成的,也有因为社会信用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发展及控制机制不健全造成的。要彻底规避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前提是必须规避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前提是必须拥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在法制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其经营发展机制。
(五)支付性风险
支付性风险是指资金流动性和股权稀释有关的并购资金风险。它与目标估值风险和融资风险关系密切。由于中小金融机构规模小、资本额度少,导致其支付风险经常发生。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均属于一级法人管理体制,而中小金融机构在法律上都为基本独立法人体制,而中小金融机构在法律上都为基本独立法人实体,因此,中小金融机构每一实体的风险承受能力都较弱,而且目前我国存款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这就直接导致了中小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支付风险现象较为突出。
三、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大多在建立之初即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法则,也没有对自身弱势分析,经营管理过程缺乏操作性强的行业管理规范。这些内外因素导致了中小金融机构先天不足,从进入市场时就埋下了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大量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混乱、急功近利等诸多隐患。
(一)自身弱势
1、信用基础薄弱。
至今为止,仍旧有大部分民众认为国家信用主要由大型银行代表,而中小金融机构不能或不具有代表国家信用的能力。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一旦有少数中小金融机构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问题,也将直接降低民众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用认可度,弱化中小金融机构的信用基础,所以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先天性弱势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信用基础薄弱的先天性劣势。
2、整体资产规模小。
和国有大型银行一级法人的自上而下组织架构不同,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大多是通过改制原来城市、农村信用社而来。即采取由下而上的联合策略,将这些原本各自为政、分散管理、资产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组建成初具一定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但即便如此,新整合组建的金融机构与大型银行相比,整体资产规模仍然较小,中小金融机构最初的组建形式直接决定了其具有资产规模较小的劣势。
3、客户群体牵连影响。
由于初建时的历史定位和自身实力发展等原因,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所先天具有的发展不稳定、行为不规范、存活率较低特性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严重损失,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有效发展。
(二)市场准入把握不严
市场准入制度把握不严,主要表现有以下两方面:首先是数量过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约三千家城市信用社当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左右的将营业中心设在地级城市,余下则是将营业中心设在了县城。而根据当时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城市信用社类金融机构只能在地级城市设立营业中心;其次,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之初资本金明显不足,甚至有的机构在组建时资本金就没有完全到位,也没有及时的进行资金链的补足,抗风险的能力先天性脆弱;第三是中小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没有严格把关,出现了在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懂金融业务、恶意经营的现象,直接导致经营决策失误和管理混乱。
(三)市场定位偏离
在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成立之初,大多把自己定位于为中小企业及个人用户服务的小机构,也正是因为这种定位符合适宜地满足了我国当时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小金融机构因此蓬勃地发展壮大起来。但是,在之后的市场竞争中,中小金融机构逐渐地从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转向了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即普遍倾向于对地方重点项目和大企业投资放贷,从而造成了贷款过于集中,信贷风险过于集中,一旦项目出现问题或企业经营不佳或面临倒闭,贷款本息将无法收回,直接导致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大量呆滞、死滞,形成严重金融风险。虽然目前仍不能完全断定哪种发展方式更有前景,但是从当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但是从当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贷问题可以看出,中小金融机构放弃原来的市场竞争优势,转而去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直接进行金融市场竞争,相比之下,会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风险。
(四)法人治理结构不严密
首先,中小金融机构在人事决定方面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的过分干预,造成中小金融机构在建立合理有效法人结构上困难重重。在此基础上的人事制度,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绝对控制,使其经营目标始终与地方政府所倡导的经济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短期内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但是,与此同时,这种行政任免制度也使得中小金融机构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较高行政色彩,政府利益的最大化理念高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很明显,这与公司的基本逻辑违背。另外,法人结构不合理和相应监管制度缺失,导致中小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外部监督或者监督不力,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主要表现为个人行为代替集体决策和企业行为服从地方政府利益,从而对其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五)缺乏政策扶持
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资产经营规模较小、单笔交易成本高和服务功能不健全等因素使其在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要对其进行扶持使其生存和发展,这是国际上的惯例。然而在国内的金融机构布局上,国有商业银行下伸力度大,中小金融机构在网点设置问题上就受到了极强的挤压;在利率问题上,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成本高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但在利率浮动权设置上却没有相应话语权;在资金融通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受到和大型商业银行来自人民银行的管制,却没有相应的市场和手段进行资金余缺的调整政策。
(六)社会金融环境的影响
当前我国在整体上处于企业风险向金融风险集中转嫁的时期,前期的宏观经济大起大落与盲目项目投资,加之我国经济发展逐渐进入结构调整期,使得市场经济竞争加剧,大批企业效益下降,企业经营风险进入集中暴露期并加速向金融业转移。从社会角度看普遍对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环境,大量违规经营现象出现,如账外经营、开假存单、假委托、乱办三产、违规担保、出具虚假验资证明、违规开具远期信用证等。总之,社会经济金融环境的综合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各类风险的产生不容忽视。
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解决对策
金融风险的先天性、时滞性和中小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及性质共同决定了中小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方面更容易面临困难或发生倒闭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针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类型及形成原因进行风险解决方案的讨论十分必要。然而,对中小金融机构各类风险进行防范和化解是一顼十分艰巨的系统任务,不仅需要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更需要相关政策的扶持和金融行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一)正确的市场定位
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战略大致可分为跟随型市场定位和求异型市场定位。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是指金融机构在长期内选择并努力维护和其竞争对手相同或类似的框架体系,这种类似具体体现在对目标客户的选择以及竞争地域选择上。而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的可信内容则是要求金融机构在长期内维持和其竞争对手不一样的竞争框架体系。求异型市场定位战略根植于金融市场需求客观多层次性,即市场需要有多层次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为其发展服务,如大中型企业对资金实力雄厚的国有商业银行情有独钟,而具有不同所有制关系的中小型企业则更适合中小型金融机构为其发展服务。市场定位问题是中小金融机构能否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问题,中小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优势,对金融市场进行不断细分。在经营理念上应以求异市场定位战略为主,以跟随型战略为辅,针对中小金融市场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为客户提供特色型、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做大做强,甚至与国内外大中型金融机构相抗衡。
(二)必要的政策扶持
地方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允许中小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的贷款对象和贷款种类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允许其央行规定的范围内适当提高居民和企业存款利率水平,使中小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客户有一个风险和利益的比较选择空间;降低中小金融机构税率、减免税收或者提高税收起征点等方面的优惠;适当降低中小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准予其探索开办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业务;增加具有认购能力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债券认购份额,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利润贡献率。另外,鉴于中小金融机构浓重的地方属性及其发生支付风险对地方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所带来的巨大震荡, 地方政府应当在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专门资金,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保支付救助基金;加强关于中小金融机构的正面宣传, 维护中小金融机构的社会信誉;同时,在发生支付风险时,要组织公检法力量, 维护社会治安,防止支付风险的蔓延。
(三)强化内控管理
深入研究中小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政策及相关制度,围绕目标、要素、控制活动、控制措施、绩效评价、约束激励等关键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全行所有业务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政策管理,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制度支撑。另外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和内控之间的关系。对内控管理和业务发展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保持各项业务全面高速发展的同时,坚持内控先行,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
(四)优化信用环境
优化信用环境,改善信贷资产质量,继续加大文明信用建设力度,这些既是针对中小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有效方法,又是中小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可靠保证。中小金融机构要在不断发展中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在金融安全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贷款的清收力度,对于巨额的贷款,中小金融机构要树立盘活的信心和决心,建立健全贷款清收的方法和步骤,制定完善的盘活不良贷款考核体系,采取奖罚分明的考核办法。积极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依法清收不良贷款。
(五)分散处理不良资产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可能期望政府像对待国有商业银行那样,通过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因此,中小银行对机构内不良资产只可能选择分散处理方式,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综合治理。分散处理模式就是由机构内成立的特殊资产管理部门将不良资产按照市场相关原则处理。但由于特殊资产管理部只是中小金融机构中的一个内部职能部门,只具有管理职能,并不能依法独立处置特殊资产。因此,还应对全部不良资产进行内部清转分离,授权某一个支行独立地开展集中管理,统一处置。
结语
中小金融机构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按市场原则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凭借其个体小而灵活等优势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和服务,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渠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等方面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各相关方面作出共同努力,在各方面创造条件。本文在明确中小金融机构的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面临的风险进行分类分析,指出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存在的普遍原因。在综合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实践,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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