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序论
1.1研究背景
1.2研究意义
2 我国汽车金融的主体参与者有哪些
2.1 汽车金融的主体
2.1.1目前汽车金融以商业银行为主,但其风险控制成本较高
2.1.2未来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汽车金融中起重要作用
2.2 汽车金融的主体间的利益
2.2.1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式信贷模式及其风险
2.2.2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体的间客式信贷模式及其风险
2.3 汽车金融的主体的重要性
3 分析汽车金融的现状
3.1国外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3.2国内汽车金融发展及现状
3.2.1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
3.2.2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现状
3.3 造成目前现状的原因
3.4 目前现状的发展态势
4 目前的问题与对策
4.1 问题及造成的原因
4.1.1消费者诚信问题
4.1.2金融机构问题
4.1.3信用担保公司问题
4.1.4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
4.1.5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4.2推动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
4.2.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4.2.2健全社会个人联合征信体系
4.2.3培育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
4.2.3.1筹建汽车金融公司
4.2.3.2加强汽车金融机构建设
4.2.3.3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汽车产品创新力度
4.2.4完善汽车消费信贷中的担保与风险机制
4.2.5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5 结论与启示
5.1结论
5.2启示
5.2.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5.2.2规范汽车信贷市场
5.2.3改善汽车信贷消费环境
内 容 摘 要
对我国汽车金融进行了研究,主体参与者有购车消费者、汽车销售商、汽车金融公司、担保贷款公司、银行等。对比了国外的汽车金融现状,分析我国在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发现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在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方面也同时与国外存在的较大差距。同时在发展潜力方面还是比较巨大的。
我国汽车金融现状问题及对策
1 序论
我国的汽车金融渗透率与国外对比差距非常大,目前我国的购车按揭率平均在20%左右,而国外欧美发达国家的购车按揭渗透率却已经到达60%以上,是我国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存在严重的差距。
1.1研究背景
汽车金融是依托并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金融业务。国外汽车金融发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其发展水平已经相当完善,汽车金融已成为位居房地产的第二大个人进服务项目,是一个规模达,发展成熟的产业,每年的平均增长率在3%左右。目前在全世界每年的汽车销售总额中,现金销售额占30%左右,汽车金融服务融资约占70%左右。当今世界,整个汽车产业的价值链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金融服务成为最有价值的环节之一。金融危机后,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汽车消费大国,此外中国汽车金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世界主要的汽车生产国家,如美国已陷入巨大困境,中国却保持强劲发展。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2年全国汽车产销量达1927.18万辆和1930.64万辆。2013年,中国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211.68万辆和2198.41万辆,同比增长14.76%和13.87%增速比2012年同期加快10.2和9.6个百分点,增速稳中有进。产销突破2000万辆创历史新高,再次刷新全球记录,连续五年蝉联全球汽车销量第一。中国汽车产量以连续四年超过1800万辆,中国汽车工业已进入总量较高的稳定发展阶段。中国作为全球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不是汽车强国,中国汽车产业的振兴将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作用,因此,中国需要发展汽车金融服务业。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汽车金融发展历史只有短短十几年时间,因此发展初期各方面都不是很成熟,导致汽车消费信贷产生大量不良贷款。尽管中国目前的汽车金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问题是无处不在,如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政府方面的限制,中国汽车税费过重。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中国企业金融才会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1.2研究意义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连续发展,其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的一大重要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汽车金融作为汽车产业的附属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因此研究中国汽车金融有更好的发展就有十分重大的研究意义。在国外汽车金融已经用有了近百年的历史,汽车金融服务是在二十世纪初期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汽车金融是汽车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与金融业发展的一个相互结合的产物,汽车金融不仅涉及政府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行为,还涉及到银行,金融保险等。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汽车金融的定位是区别与银行的,这样确保汽车金融发挥其专业优势:发达国家利用他们成熟的金融市场,对汽车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为客户、经销商、汽车制造商等提供多样的选择;发达国家利用信用体系的完整可以确保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的控制;发达国家的政策支持,监管制度的完善,使得汽车金融发展有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正是由于这些条件使得他们的汽车产业取得今天的成就。在中国,汽车产业近年来保持着稳步快速增长,而汽车金融才刚刚起步,根据国际经验,汽车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得到汽车金融的支持,而汽车金融所面的宏观环境、发展模式等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中国居民传统的消费观念。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汽车面临高额的税费;汽车金融主体单一、金融产品较少、融资渠道和风险控制能力偏弱等。因此,研究国外金融发展,找出中国汽车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来完善中国汽车金融服务,这些将对中国汽车产业的振兴起着决定性意义。
2 我国汽车金融的主体参与者
2.1 汽车金融的主体:
相比汽车成熟市场和其他新兴市场,中国的汽车金融业务发展较慢,且有其独特之处。围绕中国汽车金融的实施主体及相关政策,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李军阐述了他对汽车金融市场的一些看法。据盖世汽车网5月16日报道,2012年,中国用汽车金融方式销售的汽车占整个汽车销量的比例不足20%。这与传统借贷消费观念有关。随着这个观念的改变,汽车金融的需求会不断增长。
2.1.1目前汽车金融以商业银行为主,但其风险控制成本较高
在国外,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是汽车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业务基本上处于增长较慢或者收缩的阶段。在中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还比较慢,目前仍以商业银行为主。银行有资金和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但是,银行对于汽车业不一定有非常专业的了解和认识,所以在风险控制方面(特别是怎么评估个人金融服务的风险),成本就比较高。而且,它们与汽车产业和汽车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是那么的牢固,关心的是利息差。这些问题在汽车市场比较好的时候,不一定会反应出来,但是在不景气的时候,银行方面可能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收缩银根去规避风险。另外,其申请手续较为复杂也是一个问题。
2.1.2未来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汽车金融中起重要作用
汽车金融市场还需要时间去培育,不过其未来发展前景应该非常好。一方面预期会有更多政策鼓励这个行业的发展,放松一些限制,另一方面,很多汽车金融公司也在积极布点(包括在二线城市),不断扩展这个市场。
汽车金融公司擅长处理跟生产商、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关系,以及相应的风险评估。如果他们能解决融资方面的问题,并充分利用他们对汽车行业的专业知识,应该有很大的潜力可以进一步发展。未来汽车金融服务中,我们预计汽车金融公司应该会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
2.2汽车金融的主体间的利益
2.2.1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式信贷模式及其风险
经销商既是汽车的销售者,也是信贷风险的管理者。银行在与汽车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的同时,也为经销商的信贷风险控制带来了新的问题。
银行对经销商的选择风险。银行在没有切实了解经销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仅凭经销商存入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便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经销商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会美化借款人条件,使银行难以掌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银行与经销商的利益冲突。汽车经销商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一定的收益,这是导致银行与经销商出现利益突出的根本性原因。经销商为了获取丰厚的售后服务利润,便不会考虑银行所承担的风险。
2.2.2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体的间客式信贷模式及其风险
该汽车信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以上两种模式中的不足,具备贷款售车程序简单、服务到位、操作规范等优势。但是,由于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起步较晚,尚不具备丰富的经营经验,并且受诸多因素的制约,从而导致其经营规模难以扩张,短时期内无法得到快速发展。然而,从发展远景上看,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汽车消费环境的日益改善,势必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充分发挥其汽车信贷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优势。
2.3汽车金融的主体的重要性
开发汽车贷款业务,发展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意义:
在当前世界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下,将汽车消费作为拉动我国内需新的增长点并将汽车消费市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坚持汽车消费市场与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汽车消费与汽车生产和流通联动发展,做大做强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建立和完善汽车市场体系,营造汽车消费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全面发展。随着我国汽车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应该正视汽车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同时,要吸取国外先进的汽车金融公司的经验,使我国的汽车金融业逐步地做强做大,使我国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到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服务。
3分析汽车金融的现状
3.1国外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国外汽车金融完整的服务具备三项职能:第一为厂商整合销售渠道提供市场咨询;第二给经销商提供设备、库存等融资;第三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贷款。
汽车融资租赁式增值盈利模式汽车租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融资租赁,另一类是经营租赁即有“融资”与“融物”之分。汽车融资租赁在汽车厂家和消费者之间架起桥梁,让消费者先取得汽车的使用权,然后每月付租金,在租赁期满后一般要购买设备的所有权。
汽车金融投资理财式增值盈利模式,汽车投资理财业务是以汽车消费为目的专业性投资理财服务。
3.2国内汽车金融发展及现状
汽车金融服务是一个规模大、发展成熟的产业,有着多样化的服务类型。如价格浮动式、投资理财式、以旧换新式、公务用车汽车金融服务等与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大众化的金融服务相比,汽车金融服务较为复杂,它是围绕汽车销售而展开的。当前我国汽车金融业务开展主体包括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3.2.1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
2004年8月18日,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后中国首家汽车金融公司,标志着中国汽车金融业开始向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主导的专业化时期转换。随后又有福特、丰田、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相继成立。2004年10月1日,银监会又出台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取代《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国内汽车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短期融资券217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债券市场已试点发行19.9亿元。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业务开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仍显欠缺。目前我国汽车贷款比例低于20%,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3.2.2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现状
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该业务的主体主要涉及银行、汽车经销商、汽车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起步阶段,井喷阶段,冷却阶段,专业化发展阶段。按照各主体在信贷业务过程中所承担职责及与消费者关联度的不同,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盈利运作模式可以分为3种:以银行为主体的直接模式,以销售商为主体的间接模式和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直接模式,一般性的业务操作流程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公司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其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以及企事业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汽车消费贷款的种类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三种。
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无到有,经过几年的迅猛生长和一连升温,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的坏账率不断攀升,到2004年出现了各大银行陆续停止或者提高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汽车信贷萎缩。直到2006年随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银行凭借其密集的网络优势和充足的资金是银行汽车信贷的优势所在,汽车信贷业务也逐渐回升。我国商业银行是开办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约占全部汽车贷款的95%,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我国的作用尚未发挥。现在,我国加入汽车消耗信贷的金融机构重要是商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基本都开展了该项业务,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差异水平加入了该项业务。工行和建行是该项业务投入最多的商业银行。但我国汽车金融的规模远不及国际平均水平,对汽车的推动作用还没有真正表现出来。总体来说,现阶段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银行。
3.2造成目前现状的原因
汽车金融服务是依托并促进汽车工业发展的规模很大的金融产业,可以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助推器;对汽车商而言,汽车金融服务通过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和对客户的消费信贷,促进了汽车销售过程中批发资金和零售价资金的相互分离;对消费者而言,由于汽车的高折旧性,消费者都更倾向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买汽车,不仅可以解决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降低消费者资金运用的机会成本,而汽车工业又具有极强的技术性,这就要求有专门的机构来为消费者提供这种信贷及技术服务。
目前我国私人汽车消费水平总体上仍然偏低。虽然私人汽车拥有量增长加快,但与国外相比,
无论总量还是人均汽车拥有量都有明显差距。从国内一些城市横向比较来看,也存在着私人汽车的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人均GDP水平和居民的实际收入不相符合的情况。
1993年,中国北方兵工汽车贸易公司第一次提出汽车分期付款概念,首开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先河。1997年,央行货币政策司酝酿起草《汽车消费信贷管理(试点)办法》(简称《旧办法》)。1998年,这一办法正式被央行颁布实施。然而,从2001年开始,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异军突起,其间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旧办法》的重点在于调节货币资金的投向,主要是为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增长,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在相关环境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后,相关规定已严重滞后,这一办法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模糊规定,使许多银行愈走愈远,不断爆发的汽车信贷案件及银行违规操作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由于《旧办法》的诸多局限,央行从2001年开始已多次下发《〈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这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改变了过去将试点局限在四大国有银行和后来补充的其他中资银行机构的范围,明确了城乡信用社和汽车金融机构经营汽车信贷的主体地位。而所有获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也都被纳入了这一范围。同时,为了规范汽车金融机构的运作,我国相继颁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为我国汽车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条件。同时,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也使我国的汽车金融业向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敞开了大门。2004年8月,全球最大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资组建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这是银监会批准的全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这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为中国汽车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助动力。随后不久,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从银监会获得正式开业批复;丰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国)、福特汽车信贷公司也宣布,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该公司在中国筹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申请。
外国有实力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大举进入,使得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迫在眉睫,为此,必须吸收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经验,推出相关举措打造一个全新的中国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同国际汽车金融巨头抗衡的能力。
3.3目前现状的发展态势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其中。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服务机构: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在我国市场上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商二种。
几大汽车金融公司虽然建立,但受种种条件的制约,业务开展照旧困难。再加上我国银行对贷款的依赖水平比力大,银行照旧看中车贷这块蛋糕,不会方便放弃。而且现在车贷市场绝大部分的份额仍握在银行手中,短期内难以寻衅商业银行在汽车信贷市场的主导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维持以商业银行为主,专业汽车金融机构、汽车团体财政公司、其他金融机构为辅的场所局面,而在未来将逐渐形成以专业汽车金融机构与汽车团体财政公司为主,种种机构配合加入的场所局面。
目前,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在我国具有明显的行业垄断性质,几大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而又自成体系,由于政策性的原因汽车金融公司还未形成规模,致使金融机构间在此的竞争不能有效展开,尚未开放的市场体系严重阻碍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4 目前的问题与对策
4.1目前问题分析:
消费者诚信问题;金融机构问题;信用担保公司问题;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4.1.1消费者诚信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消费信用环境不成熟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在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暂时还无法建立的情况下,银行只有对借款人的资质条件进行规定。如新办法中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对个人借款人,除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首期付款支付能力外,强调要求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另外,因为汽车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消费者出现心理误区。车价下降得太多太快是汽车消费信贷坏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购车者觉得自己以前买的车不断贬值,与其继续还贷款,还不如再买一辆新车,而银行顶多是把车收走,没有其他更好的催还贷款的办法,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二手车的价值肯定不足以抵消贷款,银行的车贷坏账只能是节节攀升。
在国外,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健全、抵押制度完善,一切金融活动均被资信公司记录在案,并将其网络化,免去了银行鉴别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繁杂劳动,不但节约了贷款成本,也使贷款手续简便化,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信用制度防止个人因心理误区而发生的坏账,保证了汽车消费贷款的正常进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二提高消费者素质。
4.1.2金融机构问题
在国际上,汽车销售融资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三是汽车公司专属的融资机构。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优势是资金雄厚,但是业务范围广,难以专注于汽车的销售融资。汽车公司所属融资机构,专业性强,与汽车生产和销售关系密切,有利于专注汽车销售融资,但资金能力有限。而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则介于两者之间。虽然商业银行是汽车消耗信贷资金的重要提供者,但商业银行由于在违约车辆接纳、拍卖、变现等方面缺乏经验,缺少专家,也影响违约车辆的处理,兼之社会其他配套措施不健全,所以,银行为低落违约率,制止对违约车辆举行处理,总是拟订非常苛刻的贷款条件,要求购车者提供富足的保证,举行保险而且只贷给相当于保证物价七成左右的资金。危害和收益总是成正比的,银行高度的防危害措施,使其推出的汽车消耗信贷业务无论是从方便角度,还是从经济角度都难以引起购车者的兴趣,所以
现在我国的汽车消耗信贷业务基本上是问者多,贷者少的局面。
4.1.3信用担保公司问题
当贷款购车在发达国家大行其道时,我国的汽车信贷却因难以突破风险瓶颈而止步不前。银行界人士认为,汽车信贷模式尚未定型,存在手续复杂、速度慢、收费高等不足,而这一些瓶颈目前只能靠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来突破。信用担保公司与银行贷款对比:第一简化手续。按照各银行现行的规定,贷款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件及户口簿、月收入证明、房产证明、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等,如果选择信用担保,还须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有的还要提供结婚证、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工作证、公务员证、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单据等。担保公司只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第二提高贷款速度。一般来说,在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保险公司通常要花几天时间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审核,加上办理新车上牌、抵押登记所需时间,客户从支付首期款到提车往往要等十几天。担保公司通过家访的形式,只要能认定贷款人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能保证在三天内让客户提到车。第三降低收费。在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在没有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之前,消费者在向银行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还要向保险公司购买数千逾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险,以获得银行贷款。但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不需要购车者提供担保人,也不要消费者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而且贷款利率比直接到银行贷款低。
4.1.4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
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有技术、懂市场,开展业务更专业,在售前售中售后都能和购车者保持密切联络,这也使风险更容易掌控。而且,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汽车厂商的强大背景,这是商业银行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这里提到了汽车金融服务。所受到的限制:
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汽车金融服务是指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对经销商库存融资和对汽车营运机构及用户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从金融服务方式看,除提供信贷业务之外,还包括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和信用卡等。但根据我国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是国外很多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汽车贷款利率受限制。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本来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4.1.5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更大。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果单单靠自有资金发放汽车贷款来拉动汽车的销售,其困难将会相当大。
宏观形势变化对汽车金融业务影响明显2008年,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汽车产业遭受强烈冲击,汽车市场出现下滑和萎缩,汽车行业经济效益增速明显减缓。就外部环境来看,市场观望气氛浓厚,购买力下降导致内销受阻;受全球经济衰退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影响,国内车企出口受到很大抑制;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受限,后续发展面临资金瓶颈,都将制约未来一段时期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此外,现阶段发达城市汽车市场趋于饱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一段市场成长期,农村购买力尚未得到有效开发,造成汽车市场发展速度趋缓。而汽车行业和市场发展速度减缓将对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直接产生不利的影响。
4.2推动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
4.2.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防范风险的基础。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令和相关的政策文件尽管为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政策框架,但是可操作性和完备性有待加强。
应尽快对信用立法,规范信用行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信用管理机构、执行机构、执法机构设立和职责,建立失信惩罚机制,规范失信行为的内容、法律衡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等,为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尽管工商总局出台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但目前法律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优先性仍存在争议,以汽车质押转为抵押存在不确定因素,建议尽快出台与分期付款销售有关的法律,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操作主体的利益;对动产抵押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统一、细化各地工商行政机关动产抵押执行标准。
建立全国联网汽车登记制度,以便于金融机构集中监控;完善二手车管理制度和融资租赁相关的配套制度等。
4.2.2健全社会个人联合征信体系
目前,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在信用体系中,个人信用处于基础地位,是一种基本支撑力量。
加快建立个人资信征集系统。建立个人资信的征集系统是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建立个人资信的征集系统要靠政府来推动,因为构成个人信用的信息包括个人资产、个人收入、公用事业的付款记录、个人消费信贷、信用卡还款记录、诉讼记录等,这些分别掌握在银行、公安、公用事业单位、法院、人事等部门手中。现行的公民身份证、户口信息由公安户籍部门管理,房屋产权信息由房管部门管理,而汽车牌照等信息由公安车管部门管理。个人信用的信息还涉及到商检、海关、税务、教育、卫生保健等部门。这些信息资源都是一个个孤岛,无法在部门之间沟通和共享。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将个人资信以商业化或义务的形式贡献出来。
同时,加快培育资信市场的主体。资信公司是社会信用体系的载体,它的任务是以市场运作的形式,把分散在各金融机构、税收、交管、劳动就业等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储,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合理评价借款人履行金融义务的能力,有效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外提供信用相关的产品,并以市场化的方式形成全社会有效的自动惩戒机制。权威的资信公司出现,需要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努力。
也可考虑,在汽车信贷业务中建立一个专门对汽车消费信贷风险进行管理的中机构。这个机构可以通过专门收取服务费用,接受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委托,对个人信用进行调查评价,并对信贷、保险合同的履行进行有效的管理。
4.2.3培育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
4.2.3.1筹建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汽车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售前、售中、售后都需要专业的金融服务。汽车金融公司与银行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专业化,它的业务核心就是汽车金融服务,不仅为用户提供首期贷款购车、上牌照、保险等一条龙的服务,还能提供汽车保养、维修及远程求助等多项服务。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作用还在它为汽车生产厂商拓展与维护销售体系、提供市场信息等,为汽车经销商提供存货融资、营运资金融资、保险等业务。汽车金融公司在整个汽车消费的链条上,成为联系各方的润滑剂。
4.2.3.2加强汽车金融机构建设
借鉴国外成熟汽车金融市场经验,应建立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导,银行、信托租赁、信贷联盟、保险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为辅的汽车金融机构体系。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刚刚起步,在政策和自身层面都受诸多约束,对市场的把握和运作专业金融机构的经验有限,积极培育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促进其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基础上,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综合银行的资金优势与汽车金融服务业对行业的信息优势和对经销商的控制能力,逐渐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格局。
4.2.3.3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汽车产品创新力度
目前,全国汽车金融产品品种较为单一,仅有作为信贷品种的汽车信用贷款,与国外丰富的汽车金融产品体系相比相距甚远。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吸取国内外金融机构有关产品设计和产品营销的成功经验,推出适合区域汽车融资需求特点的汽车金融产品。随着汽车金融机构体系的完善和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汽车金融服务不仅覆盖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还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包括为厂商提供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服务;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财务咨询及培训等服务;为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大用户的批售融资、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服务等。
4.2.4完善汽车消费信贷中的担保与风险机制
由于汽车具有“动产”的性质,风险管理难度较大。由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于中小汽车企业授信的风险分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涉及范围有限。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组建专门的汽车贷款信用担保公司来分散风险。应大力发展二手车市场,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管理力度,调整、充实、完善相关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放宽对交易主体的限制,推动以汽车经销商为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建立科学的二手车评估体系,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难度。推动建立金融机构与车辆、交通管理、司法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成本。
大力推行法人担保和车辆抵押的担保方式。对资信较好的客户,实行第三方保证人担保,尤其应大力推行法人担保,因其具有可靠性强、风险小、方便快捷的特点,而对信誉一般的客户可继续实行保证保险方式;车辆抵押方式的关键是建立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保障;另外汽车信贷机构还可以通过二手车市场、租赁等业务处理违约车辆,以减少其经营风险。
4.2.5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经销商的协作。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任何一家都难以化解其中的风险,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共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资信资格,防范贷款风险。汽车金融服务的各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信用不良客户。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间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违约严重的客户列入“黑名单”,并互通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一车多贷、一人多车多贷现象的发生。另外,必要时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还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认真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另外,严防保险公司、经销商的欺诈风险。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保险公司、经销商进行合作。对符合合作条件的伙伴签订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时双方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一个成熟的、有效的汽车金融经营模式应当具备下面三项职能:为厂商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为经销商提供存货融资、营运资金融资和设备融资;为用户提供消费信贷、租赁融资、维修融资和产品保险等业务,同时具备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目前无论是外资还是国内汽车制造商,在中国建立完整的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都将面临一定困难。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金融创新,如车贷债权的证券化和打包处理等金融工具,更是国内无法短期内跟进的。国内厂商缺乏专业金融机构的运作经验,而外资企业适应国内市场还需要一定时间。建立适应我国现阶段实际国情的汽车金融风险控制模式还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制造商、销售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政府及消费者等的长期共同努力。
5 结论与启示
5.1结论
我国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现状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起步较晚2005 年 4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后,才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性质、结构安排、各机构职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等各项内容作了初步规定。
中国汽车金融业发展主要存在三个问题:第一,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少,而且资金成本比较高,还不稳定。第二,汽车金融公司服务能力不强。第三,部分法规和政策制约了业务开展和产品开发。第四,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担保问题比较复杂。
2008年以来,国家已经先后出台《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等政策,给汽车金融发展提供了宽松环境。其次,应鼓励汽车金融与汽车产业进一步融合。第三,应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汽车金融业务法规,降低贷款成本。
5.2启示:
国内购车金融渗透率太低,因为存在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不良循环中,在起步较早的时遇到了欺诈太多,并且没有任何政策支持是一方面原因,还应实施一些汽车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进行防范的同时进行提升金融渗透率。
5.2.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必须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以提高防范汽车信贷风险的有效性。首先,执行岗位责任制。贷款管理部门应当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将总责任经层层分解之后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会计、财务、信贷管理、计划审批、风险管理等各部门应当构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关系,对授信额度、利率、期限进行动态管理;其次,建立个人消费贷款档案,完善资信审查和贷款签订手续。
遵循审贷分离的原则,对客户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并对经办人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流程进行督查,防止其出现道德风险;再次,落实企业消费贷款合同的复审制度,加强信贷合同管理,杜绝出现无效合同。重视贷后管理工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掌握客户的还款能力,将客户违约风险降低最低;最后,建立不良贷款催收制度,信贷管理部门要准确判定已经成为风险的贷款,并加大贷款清收工作,做好催收记录。
5.2.2规范汽车信贷市场
从宏观的角度出发,为了有效规避汽车信贷风险,应当从规范汽车信贷市场做起,为汽车信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政府部门以及央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大汽车信贷市场的监管力度,出台和执行完善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首先,央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与政府监管部门相联合,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国家应当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改善当前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状;其次,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问题,帮助汽车金融公司远离尴尬的经营境地,扶持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壮大,成为汽车信贷的重要主体;再次,针对汽车信贷市场现状,应当继续创新信贷模式,如汽车信贷证券化,通过丰富金融工具以创建新的信贷模式,合理规避信贷风险。
5.2.3改善汽车信贷消费环境
汽车信贷风险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方面,所以从改善汽车信贷消费环境入手,强化信贷风险控制。银行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力求在相关部门那里等到消费政策、中介服务、抵押、担保等支持。如,车辆管理部门协助银行做好抵押车辆的管理工作,扣留违约车辆,禁止抵押期内车辆存在过户转让现象。此外,国家应当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银行应当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以信用卡为核心的消费信贷体系,借鉴国外信用评估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以量化的处理方式强化信贷风险控制。
参 考 文 献
[1] 栗勤.汽车信贷市场的问题与出路[J],汽车工业研究,2004
[2] 杨波.我国汽车金融盈利模式研究[D],四川大学,2007
[3] 王艺明等.我国汽车消费贷款发展与完善的对策[J],农村金融研究,2004
[4] 周昭雄等.国内外汽车消费信贷模式比较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