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避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对策措施
面对一波又一波汹涌的国际金融危机浪涛的冲击,俯视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在困境中或倒闭、或挣扎、或奋起、或前行,但我们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群策群力,并肩勉励,总有战胜金融危机的对策,让我们渡过风雨,去迎接璀灿的时日。
(一)采用多种手段提升产品档次促进国际市场销售
1.多方位出台扶持政策,全面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为了多方位支持企业全面技术创新,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大量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比如政府采购、公共研发、政府财政资助等相关科技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及调控作用也日益发挥着极其明显的作用。今后,政府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突破技术和品牌瓶颈,全力支持企业突破技术难关,每年组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和技术平台,鼓励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加强与本地区、本部门的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的品牌建设。如浙江省的绍兴市政府在《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发展纺织等五大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对纺织企业品牌广告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广告实际支出额的1%给予财政扶持,属服装、家纺企业且自主品牌出口比重达到50%以上的,奖励10万元。(注20)
2.推进产业转移,实现新的产业布局
那种一直全力以赴跟在别人企业后面,一味安心于做加工业务的企业,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饱尝辛酸。当国外企业订单下降后,率先将我国配套加工企业的活拉下了。因此,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要做好产业转移这篇大文章,努力实现新的产业布局。比如,我国东部沿海各省的中小型导向性企业可以将自己的产能从欧美、日韩、澳大利亚等发达地区向非洲和南美地区转移,寻找合作商机,谋求新的发展,促进出口导向性企业的产业转移战略。通过这样的转移,有助于优化自身产业结构,激活自身发展潜力,为赢得日后的长久经营铺下基石。
3.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可以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有所作为。一是可以利用人民币升值的条件,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加快设备更新换代;二是加大科研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的投入,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努力改变以往仅仅为国外企业加工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三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档次,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努力使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走向国际市场,赢得客户;四是不断促进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的产品朝着经营自主、品牌明显、质量精细的方向发展。通过若干年的艰苦奋斗,逐渐改变目前对国外企业依存度较大的现状。
4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
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低端,缺乏主动性和经营特色,主要表现为:仅为低档次的加工、产品技术含量低、投入多消耗大染污大而回报低、经营权利缺失。要改换这种状况,必须首先改变目前的经营状态。一是淘汰落后产能,快速提升“中国制造”声誉。2012年6月工信部公布了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注21)二是要广泛开展自主研发与创新活动,全面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随着汽车工业进入新一轮的转型期,汽车制造行业迎来了机遇和挑战。如何掌握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整合资源,有效营销,树立自主品牌成为汽车制造企业面对的难题。面对这样的市场机遇和挑战,沈阳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积极把握市场趋势,准确定位,结合公司业务稳扎稳打,实现企业的发展。(注22)
(二)运用政府、民间、企业等多方力量瓦解贸易壁垒
贸易壁垒,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或者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包括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关税壁垒,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包括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又可分为直接限制(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最低限价等)和间接限制(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安全法规,检查和包装、标签规定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两类。
针对国外贸易壁垒,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应当利用政府、民间、企业等多方力量去瓦解。一是政府部门要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帮助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熟悉贸易对象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趋利避害,避免贸易纠纷。二是政府部门要建立应对贸易摩擦的机制,针对不同国家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三是要保持与各主要贸易国家之间的高层经济对话,积极推进全球自由贸易谈判进程,倡导对国际贸易体系进行改革,加强对发达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的监管,营^造**对贸易保护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在维护出口秩序方面的作用,遏制低价销售和恶性竞争。五是企业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要利用贸易渠道、经营优势、商贸信息等各种条件去瓦解贸易壁垒。
当前,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要着重做好国外政府和企业对我国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包括反倾销调查、征收反倾销税,密切关注反倾销申诉和立案动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必要时,寻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商会及行业协会的指导,做好法律抗辩和司法审查,切实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三)积极盘活境外投资,努力促进效益增长
2009年3月16日,商务部颁行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境外投资定义为: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其主管单位是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发酵,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在境外的投资也遭遇相当的影响,许多企业因所在国国内购买力的下降,市场销售同样面临颓势,一些企业在无奈中倒闭。但国际金融危机也给我国境外投资带来机遇。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资源和资产价格大幅下跌,资源类和高技术类公司市值急剧缩水,许多国家为振兴经济对外来投资持更为开放的态度,也帮助被投资对象缓解资金压力,实现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一方面,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要抓住这样的机遇,积极盘活现有境外投资,适时开展新的境外投资活动,努力获得了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互助共进与友好了解。同时,此时也是我国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进行海外市场直接投资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转变经营模式和贸易方式,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引导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就有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以推动国内外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的措施。2009年2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人、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专门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意见。
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是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对外经济快速增长的支撑力量。目前,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历程中却存在着利润微薄、生存环境恶化、国际化经营经验不足、倒闭潮危机等多种问题。因而,引导这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是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一是政府要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咨询等服务,为企业搏击国际市场保驾护航;二是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要制订诸如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指南手册,或者经常举办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洽谈会,商务主管部门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到东道国(地区)开展境外投资;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建立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提供统计、投资机会、投资障碍、预警等信息服务。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型出口导向性企业的影响研究(三)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