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是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为宗旨,论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机制问题的研究具有实际意义。探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目前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快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推进配套法规的出台,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达到管理分层,政企分开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科学管理体系的主要政策措施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国有资产、政企分开、监管机制
【正文】:
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的经济实力也在不断的壮大,国有资产规模也随之扩大。 如何进行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对企业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机制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 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本文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目前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提出加快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推进配套法规的出台,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达到管理分层,政企分开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科学管理体系的主要政策措施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国有资产的分类界定和监管内涵
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收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 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 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 国家依法拥有的土地、森林、河流、矿藏等资源性资产。狭义国有资产就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 企业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为获取利润转作经营的资产; 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注1)
国有资产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法律形态:经营性国有资产,即投入企业生产经营或者按企业要求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在我国的国有资产中,经营性资产所占比例1995年底已达78.9%。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围绕着经营性国有资产展开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又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不投入生产经营,而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国有资产,以及尚未启用的国有资产。在我国的国有资产中,非经营性资产虽然所占比例较小,但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处于关键地位,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资源性国有资产,即国有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不通过人类劳动而在自然界运动中形成的,在一定条件下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和能量。它作为人类生存的根本和人造财产的源泉,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具有无法取代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战略和模式日益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今天,自然资源更是受到国家的特别重视。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总量可观但人均拥有量很少的国家,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一直将其作为国有资产。以上三种是通行的观点,但实践中也有观点认为国有资产尚应包括国有无形资产,金融性国有资产,铁道部国有资产,军工企业国有资产等等。我在这里所探讨的主要指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而其他部分则因其特殊性而有着不同的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监管的主体分为:国家及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和商业银行、企业及企业集团(注2)。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之间多为多极委托代理关系。这是由国有资产固有的特性所决定的,国有资产从本质意义上讲为全体公民所有,但实际上无法履行所有者权利,即出现“所有者缺位”现象。在我国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全国人大代表全体国民将所有权委托给政府管理,政府则授权国资委等机构进行监管,国资委等机构授权国有企业董事会进行管理监督,国有企业董事会聘请经营管理者进行日常经营管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分别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干部与人才管理、企业经济运行管理,即管资产、管人、管事。(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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