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分类法是公法和私法。规定国家公务的为公法,如有关政府的组织、公共财产的管理、宗教的祭仪和官吏选任等法规;规定个人利益的为私法,如调整家庭、婚姻、物权、债权、债务和继承关系等的法规。公法的规范是强制性的,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公法不得由个人之间的协议而变更。”私法规范则是任意性的,可以由当事人的意志而更改,所谓“协议就是法律”。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有利于我们从质上把握罗马法,正确认识罗马法的内容。罗马法最特出的地方就在于它的私法特别发达,对公民的日常生活开辟依法治理的先河。
第三种分类法是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和身份的法,包括行为能力、婚姻和亲属等。物法是财产法,包括物权、继承和债务等等。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法,主要包括诉讼的程序和法官的职权等。这种方法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罗马法博大的内容和巨大的价值。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罗马公民法又是罗马成文法的主要内容。很多教师对“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理解不透。您能给教师谈谈您编写这部分教材的主要意图吗?有些教师认为公民法开始于《十二铜表法》,这种理解对吗?
关于该法的定义我们前文已经说过,从罗马经过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制定的法律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专门为处理被征服和尚未被征服的外族人事务而制定的法律尚未出现,直到公元前242年,罗马设立了专门的处理外族事务的司法官,才出现万民法。自然法的思想也没有出现,所以,才有“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这样的判断。
教材特出介绍了《十二铜表法》,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它就是公民法的起源。任何民族的法律都经过了一个从不成文法到成文法的过程。罗马的法律也是这样。所谓的不成文法主要是指民间长期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和各种约定。在古代这些事务通常交由祭司负责,在罗马即使在法律诞生1000年之后,法学家仍被宣称为正义的祭司。这种风俗习惯适用于各个特定的人群,如果从公民法的定义来看,这也可以算是公民法。罗马经过之后出现了一些碎不成文但却非常重要的法律,如关于苦利亚会议全县的法律,关于百人对会议制度及其权限的法律,罗马独立之后又制定了关于保民官设置及其权限的法律,这些都是比较早的公民法。但这些法律主要是公法。《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平民与贵族的制定过程中制定的一部法典,它的意义已使他是第一部成文法,而是它涉及到了私法领域,对个人的权利、司法程序等读作了规定,这些使得这部法律在罗马法律史、乃至世界法律史上独具有了特殊的地位。
自然法是罗马法的一个精髓部分。自然法是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抽象出来的一种法律思想。请您给教师具体谈谈自然法与公民法、万民法间的联系。
我们在前文已经说过,自然法主要是一种法学思想、法学理论,不是具体的法律制度。而公民法和万民法则是具体的法律制度,由具体的法律条文组成。从产生的时间来看,自然法出现得最晚,约在公元前1世纪才出现,代表的任务就是西塞罗。自然法思想来源于希腊,古希腊认为自然界存在着理性(规律),人的行为和生活应该符合这一规律。罗马的思想家接过了古希腊的这一思想,进而认为法律也应该符合自然界的规律,自然规律才是法律的存在依据。自然法是公民法和万民法的逻辑发展,罗马公民法可以从自身的传统习惯和与非罗马人的区分中获得合理性支撑,随着罗马的扩张,越来越多的非罗马人融入罗马政治共同体中,这才有了万民法,但在初期,法律思想中的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的区别仍然根深蒂固,这对维持罗马国家的政治稳定非常不利。于是罗马的思想家开始摆脱民族差异,寻找一个适用于帝国境内所有居民的法律基础,这就是人人都面对的自然和神。罗马思想家认为自然的规律就是神,规律、理性神性化,神则被理性化,这是古罗马思想文化中的一个特出现象。自然法思想为罗马法律的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更具理性主义思想,合乎理性的就是真的、美的、善的,所以合乎自然的法律又是善的法律,而自然法的基础——理性,又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范畴,围绕着什么是理性?什么是自然的根本规则人们可以展开广泛的讨论,这才出现罗马帝国初年法学的繁荣,先后出现了五位颇具影响的法学家。
罗马法蕴涵着丰富的法律精神,罗马的形成和完善体现了发达的法律技术。很多教师对罗马法中蕴涵的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和理性精神等具体表现在哪些法律条文中;罗马法的体现的发达的法律技术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等问题把握不准。请您为我们的中学老师举例说明。
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参考周枏著的《罗马法史》和张企泰翻译的《法学总论》,那里面有许多论述,尤其是后一本书,它是由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定的,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就自然法精神来说,如法律规定“自由是每个人,除了受物质力量或法律阻碍外,可以任意座位的自然能力”,换句话讲对某些人(主要是自由人)来说,自然是大自然赋予他们的权利,这与近代资产阶级所宣称的“天赋人权”极为相似。根据自然法则,男女结合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即使是奴隶在出卖时也尽量将夫妇一起转让,以免拆散婚姻关系。又如法律规定:“野兽鸟鱼,即生长在陆上、海里和空中的一切动物,一旦被人捕获,根据万民法,即属于捕获者所有,因为自然理性要求以无主之物,归最先占有者。”优先原则被定为超越于一切人之上的共同准则。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律,根据这个精神,私法精神就不是体现于哪个具体的条文中了,而是体现于大多数的罗马法律之中,私法实际就是用法律的形式来调节、管理私人权益。
这方面最为集中的就是人法和物法了,人法对人的各种权利及其变更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哪些人天然具有自由,哪些人天生不具备自由,自然人如何失去自由,不自由的人有自由获得自由。在人法方面,甚至对个人的荣誉这个我们现在看来无法管理的内容读作了详细的规定,罗马法的人法将名誉好坏与社会活动资格联系起来,对名誉不佳的人视其严重程度对其社会行为作出各种限制,凡证人事后拒绝作证或用文字侮辱他人的人就要受到“不能作证”的惩罚,古罗马的大多数活动都需要在法庭上来解决,所以不能作证是对个人行为的极大限制。由于犯罪被法院判为“丧廉耻”,或由于某些犯罪行为或措施低下职业自动构成“丧廉耻”,这类人即使当场抓住妻子与别人通奸也无权杀死奸夫或对其起诉。
行为卑劣、受人蔑视、为社会舆论所不耻者,是为有污名者,他们不能从事需要诚实信用的职业,如监护人、证人,女子无权拒绝家长的包办婚姻,除非男方也是有污名者。有污名者还被剥夺了遗产继承权。理性精神一方面体现于自然法思想中,这我们在前文已经述及,再举个例子,罗马法对责任人的归责问题进行了详细而又合乎理性的规定,它将责任分为过失和故意两类,故意固然要受惩罚,过失也要承担责任,但过失的责任要小于故意。在归责过程中,罗马法同时考虑到一些不受责任人控制的因素,即“事变”,事变又分为轻微事变和不可抗力两种,不可抗力是行为人不能预见或虽能预见却无法抗拒的外部事实,如地震、海啸、海盗等。罗马法律技术的发达可以说体现于整个罗马法律之中,前面所说的罗马法的内容就是明证,这只是从总体上说明了罗马法律的晚辈,我们再举个例子,从微观上说明这个问题。
物法是罗马法的重要内容,物权即人对物所拥有的权利是物法重要组成部分,罗马法对无法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它把物权法为自物权(即对自己所有之物所拥有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即对他人之物所拥有的权利)所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他对所有权形式之所以考虑的因素也作了详细说明,这些因素包括邻人利益、公共利益、宗教利益、道德因素、弱者利益等等。在他物权方面罗马法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役权、永租权、地上权,担保物权又分为信托、质押等等。可以说我们现在所考虑到的物权内容罗马法基本适都考虑到了,可见罗马法之发达。
■ 古希腊的人文主义精神的特征是什么?
我觉得对古希腊人文精神一定要从精神这个层面上去认识和把握,精神是一个比较浅层次的概念,它的意思是指:体现了人文主义的实质,却又不等同于人文主义的文化表现。而人文主义往往是指一种逻辑性很强的思想体系,知识体系,它通常由思想比较深邃的思想枷所建构,体现于他们的作品中。当然,思想家对人文主义有比较深的认识,他们的思想是比较重要的。但是,人文主义精神更应该到政治、经济乃至日常生活层面去发现。
古希腊人文主义的特征是什么?我认为可以首先的从人文主义入手,人文主义又称人道主义这是一个近代才出现的概念,本来是指与神学相对立的有关人的各种学问或知识,即所谓的人文学。但既然与神学相对立,自然就包含了与神学思想性对立的内容,这就是对人的价值、人的本性、价值、使命、品格、个性等的肯定和承认,后来所指的人文主义主要是指这部分内容。根据这个思想我理解古希腊的人文主义应该从主要了个方面进行,一是对人的地位和本质的肯定,二是对人的价值的认识。具体来讲又主要表现为四个概念:人本、理性、自由、平等。
人本就是以人为本,也就是对人的地位、价值的肯定。在古希腊的神话中人被塑造成神的儿子,但是这个儿子不是绝对顺从与父亲的奴仆,而是从神那里获得了巨大力量的英雄,他们有着相对独立的人格。比如阿基琉斯在阿加门农夺走了她的女奴之后,他悲愤地抱怨宙斯,你既然深了我,就应该给我不可剥夺的荣誉,又如赫拉克勒斯一心一意要成就他人无法成就的伟业,最后他完成了十二件伟业,死后位列奥林匹斯诸神之间。在古希腊神话中,神也具有人的品性,有喜怒哀乐,有七情六欲,如宙斯与无数的妇女私合,生了众多的后裔,不见男性神与凡女私通,女性神也与凡人私通,最担心的就是阿基琉斯是有害于女神与帕琉斯私通的后裔。公元前5世纪,随着雅典民主政治的繁荣,人们对人的价值认识更深刻了,著名文学家索福柯勒斯说:“奇异的事情虽然多,却没有哪一件比人更奇异。他能在狂暴的南风下渡过灰色的海,在汹涌的波浪间冒险航行。对那不朽不倦的大地——最高的女神,他也要去搅扰她,用变种的马(骡子)耕地,犁头年年来回犁土。他用多眼的网兜捕那快乐的飞鸟、凶猛的走兽和海里游鱼。人真是聪明无比。他用技巧制服了居住在旷野的猛兽,驯服了鬃毛蓬松的马,使它们引颈受轭。他还学会了语言和像风一样快速的思想,知道怎样养成社会生活的习性,怎样在不利于露宿的时候躲避霜和雨。什么事情他都有办法对付,对未来的事情也样样有办法;甚至难以医治的疾病他也能设法避免,只是无法免于死亡。在技艺方面他的发明才能想不到那样高明,这种才能有时使他走厄运,有时使他走好运。只要他尊重法令和他凭神发誓要坚持的正义,他的城邦便能耸立起来;如果他胆大妄为,犯了罪行。他便将失去城邦。”
希罗多德:“雅典的实力就这样强大起来了。权利的平等不是在一个实例上,而是在许多例子上都证明是一件绝好的事情。因为当雅典人是在僭主统治下时他们并不比任何邻人高明,可是一旦摆脱了僭主的桎梏,就远远超越了他们的邻人。这一点表明:当他们受着压迫的时候就好像是为主人作工的人一样,他们是宁肯做胆小鬼的,但当他们被解放以后,每一个人便尽心竭力地为自己做事情了。"
修昔底德进一步发展了希罗多德的思想,认为人是第一重要的。这种思想突出反映在伯里克利的战前动员演讲中:“我们一定不要因为丧失土地和房屋而愤怒,以致和远优于我们的伯罗奔尼撒陆军作战”, “我们所应当悲伤的不是房屋和土地的丧失,而是人民生命的丧失。人是第一重要的,其它一切都是人的劳动成果。”[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I,5,143。中文参见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03页。以下未作特殊注明的英文本皆系罗易伯本,中文本皆系谢德风译本。]科林斯人在斯巴达公民大会上的主战演讲中最后总结说:“我们的力量在于人,而不在于钱”。[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Ⅰ,121,4;谢德风译,第83页。]当雅典的西西里远征军遭到失败溃退时,雅典将领尼西阿斯对垂头丧气的军队说:“不要太惊慌了,记住,你们自己无论到什么地方住下来,就是一个城邦”,[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Ⅶ,77,4;第555页。]“建立国家(state)的是人,而不是那些没有人的城墙或船舰”。[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Ⅶ,77,7;第556页。]
大概与希罗多德同时,在雅典想起了智者派运动,普罗塔哥拉是这场运动的领袖之一,他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不存在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理性理性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哲学概念,我理解理性有三层含义:一是一是指客观存在的规律,二是指人认识这一规律的能力,三是指主观能力和客观规律的结合体,即各种知识。最主要的是前两种。古希腊在公元前6世纪时就出现了两位著名的思想家:毕达哥拉斯和赫拉克利特,他们就已经明确提出了自然万物中存在着理性,人有能力认识理性。毕达哥拉斯认为客观世界背后有某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数,数既是形式因,又是质料因,数以及数之间的数学关系决定了世界的面貌和本质。毕达哥拉斯还认为宇宙之中存在不灭的灵魂,人也有灵魂,灵魂不灭但可以转移。毕达哥拉斯还没有从理性的角度去认识人的灵魂。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这种运动具有规律性,这个规律被称为逻格斯(logos)。逻格斯的本质内容与毕达哥拉斯一样,也是数学关系,他的名言就这样说:“这个世界对一切存在物都是一样的,它不是任何神做创造的,也不是任何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 Diels,H. & W.Kranz,Die Fragmente der Vorsokratiker,Griechisch und Deutsch,Weidmann,1974,p158。以下该书简写为DK,DK22B30。]逻格斯是公共的,“万物都是按照这个逻各斯产生的”,[ DK22B1。]因此,万物都服从于逻格斯,人也必须服从逻格斯。赫拉克利特认为人具有思维的能力,“思想是人人共有的”,[ DK22B113。]“人人都能认识自己并有健全思想”,[ DK22B112。]而“健全思想是最优秀最智慧的:它能说出真理并按真理行事,按照事物的本性认识它”。[ DK22B116。]
柏拉图认为人分为有形的肉体和无形的灵魂,他在《蒂迈欧篇》中明确地把灵魂和肉体说成两种存在,灵魂在人的生命整体中起着运动原动力的作用,他认为:身体本来没有活动能力,只有灵魂才能推动肌体运动。所以,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才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而灵魂、肉体两者相比,灵魂是最重要的,没有灵魂肉体只是火、水、土、气元素的混合体,是死的东西。因此,身体必须服从灵魂的支配,事实上,肉体一直处于灵魂的支配之下。灵魂重于肉体。理性是人与动物区别的标志,是人的灵魂的主导,它是不朽的,与神圣的“相”相联系。激情是人体内特有的动力之源。欲望则是源于身体的生理欲望。三者之间理性和欲望处于对立之中,这种对立对应着灵魂与肉体的对立,激情则是中间的力量,或与理性为友,或与欲望为伴。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思想,但有所发展。亚里士多德认为任何生命分为灵魂和肉体两个部分,[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77a4。]但不同的是他认为灵魂不可脱离肉体而存在,他说:“灵魂不是身体,也不脱离身体而存在。它不是身体,但属于身体,并存在于适合于它的身体中。”[ 亚里士多德:《论灵魂》,414a19。]灵魂与身体互相依存,但灵魂重于身体。灵魂是身体内部推动生命运动的因素,是身体生灭、运动的原因。灵魂是“潜在地具有生命的自然形体的形式”,[ 亚里士多德:《论灵魂》,412a20。]是生命的本质。灵魂具有感觉和理性认识的功能,所以,一切的生命形式最后的取决于灵魂。“凡自己缺乏理智,仅能感应别人的理智的,就可以成为而且确实成为别人的财产(用品),这种人就是天然的奴隶。”[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54b20。]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儿童、妇女的理智不完善,所以,他们理应接受男性成年家长的领导。[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第十三章。]所以,从社会学的角度,理性是人的社会地位的基础。“任何本己的东西,自然就是最强大的、最可喜的东西。对人类来说就是合于理智的生活,而归根到底这是人。所以,这种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1178a5-10。]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讲,理性是人生幸福的根源。所以说,人是理性的动物。
斯多亚学派进一步将理性上升到神的地步,神就是理性,理性就是神,人必须像服从神一样服从理性。
自由、平等:古希腊人是从权利的角度去理解自由的,希罗多德讲过这样一句话:权力的平等,不是在一个例子,而是在许多例子上著名本身就是一件绝好的事情。因为当雅典人是在僭主的统治下的时候,雅典人在战争中并不比他们的任何邻人高明,可以一定他们摆脱了僭主的桎梏,他们就远远的超越了他们的邻人。因而这一点便证明,当他们守着压迫的时候,就好像是为主人做工的人一样,他们是宁肯作个怯懦鬼的,但是当他们被解放的时候,每个人都尽心尽力地为自己做事情了。
关于世界近代史内容(《历史一》)访谈任李明博士
■ 任教授,您好!您参加了人民版高中历史教科书的编写,教科书中涉及世界近代史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专题,即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专题八——解放人类的阳光大道。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为什么要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讲述,请您谈谈自己的想法。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与制度是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逻辑,代表着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某种高度,她虽然产自于西方世界,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人类取得的一项优秀的政治文明成就,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过去我们在这些方面强调的不够,现在专门作一个专题进行讲述,目的就是要突出她的历史地位与启示作用。
■ 为学习和掌握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课程标准选取的切入点是英、美、法、德四国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过程,要求学生从这些历史发展进程中,理解和掌握西方近代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重大意义。任教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课程标准选取这四个国家的宪法为具体切入点的主要意图。
英、美、法、德四国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在确立和完善过程中各自所显现出来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这四个国家的代议制民主制度形式基本上代表着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四种主要类型。标准选取这四个国家的宪法为具体切入点的主要意图是为了清楚地说明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制度的共同基本特征以及由于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不同而呈现出来的某种差异性。
■ 背景图是教材的内容之一,具有丰富的教育内涵。本专题导语中,我们教材使用了美国最高法院为背景图。您能给教师们谈谈教材使用这一插图的深刻含义吗?
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制约与平衡”原则和三权分立原则是美国宪法与政治制度的突出特点,最高法院作为美国三权分立体系中的重要一极,在当今美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然,选美国国会大厦作为背景图案我想也是可以的。
■ 《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一课,课程标准的要求是:“了解《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很多教师把这一要求具体化为三个方面:识记《权利法案》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识记责任内阁制度的形成过程;从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过程概括出君主立宪制度的主要特征。任教授,您认为教师的这种理解正确吗?
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它准确地把握了该课的主要内容以及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
■ 议会性质的转变和权力的消长,贯穿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完善过程。很多教师对英国议会的产生和演变过程把握不准。任教授,您能给我们谈谈英国议会在君主立宪制确立和完善过程中的变化吗?
英国议会在君主立宪制确立和完善过程中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议会高于王权的确立、内阁制的形成、议会选举制度的变更以及议员组成结构的变化。
■ 矛盾双方相互妥协,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和完善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这一过程中,英国资产阶级是怎样通过妥协来逐步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如何从君主立宪制的角度理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英国资产阶级主要通过与土地贵族的妥协,特别是迎立信奉新交的荷兰执政威廉三世的方式逐步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君主立宪制确立了议会高于国王的原则,从而在政权形式上实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目的。
■ 19世纪30年代的议会选举改革是英国历史上的重大政治事件。在教学中,一些教师把英国这次议会改革的原因概括为这样四点:(1)工业革命导致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议会的传统选举制度已经不适用于社会变化。(3)工业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迫切需要参与国家政权。(4)英国具有改革传统。您认为这样能说明议会改革的原因吗?如何从民主制发展史的角度,理解英国议会改革后选举制度的进步性?
人民群众的作用好像没有提及,应当加上。事实上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取得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推动作用。从民主制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英国议会改革后选举制度的进步性体现在议席分配方式的逐渐合理化和财产资格门槛的逐渐降低方面,使得当时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参政权和选举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 《制衡的宪法》一课,课程标准的要求是:“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其中,“联邦的权力结构”是教师比较难以把握的概念。任教授,您能谈谈这一问题吗?
简单地说,美国联邦的权力结构主要是在两个方面分权,一是联邦政府这一级,表现为行政权的总统、立法权的国会与司法权的最高法院之间的分权与平衡,二是联邦与州之间的分权与平衡。
■ 法国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曲折动荡而又漫长的过程。不少教师只知道分析具体的历史现象,如法国大革命、1848年二月革命等,而不知道从法国确立民主共和政体的角度认识这一过程的曲折性。任教授,请您从民主共和政体确立的角度,帮助教师梳理法国这一政体确立的大致过程。好吗?其中,1875年宪法在法国民主共和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过程中具有什么地位?
法国的封建残余势力特别强大,在1875年宪法确立之前法国曾经出现过第一共和国和第二共和国,并且有过自己的宪法,但是最后都被颠覆了。1875年宪法的确立是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和共和派力量壮大的必然结果和反映。由于把“政府的共和国形式”永远不得动摇以及“凡曾统治过法国的家族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等内容明确写入宪法之中,从而在法律上阻断了保皇派复辟的道路,使法国民主共和制度最终得到了确立,完成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在政权建设上的任务。
■ 一些教师把法国1875年宪法的制定背景概括为:(1)民主共和派的长期斗争。(2)民主共和思想的影响大。(3)保皇党内内部矛盾复杂且争夺激烈。(4)国内政局动荡。(5)工业革命导致法国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壮大。任教授,这样分析法国1875年宪法的背景完整吗?
基本完整,还应当加上工业无产阶级觉悟的提高和实际推动。
■ 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把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制定背景概括为:(1)军国主义势力是解决德国问题的重要力量,成为德国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力量。(2)普鲁士王国在统一的德国诸邦中占有重要地位。(3)俾斯麦是德国统一的重要功臣,在德国政治生活中有重要的影响力。(4)资产阶级力量弱。(5)三权分立的民主思想影响大。任教授,这样归纳是否真正再现了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背景?
这样的归纳基本上再现了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背景,当然也就决定了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内容和德国民主制度的性质与命运。
■ 不少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过程中,对德国民主制度“脆弱性”的表现表述不清。德国民主制度的“脆弱性”是否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德意志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任教授,请您给我们谈谈德国民主制度的“脆弱性”。好吗?
德国是由容克地主通过王朝战争实现统一的国家,有着浓重的军国主义传统和封建残余势力,德国的资产阶级力量弱小,依赖性强,小资产阶级胆小怕事,工人阶级不够壮大。因此德国的民主制度具有先天不足的毛病,德国的资产阶级不敢也不愿行使对皇权的制约与监督,只满足于从政权那里分得一些残羹冷炙,在关涉国家发展的一些重大方针问题上经常“缺位”,民主制度徒有其表。
■ 专题八共有三课内容,叙述了《共产党宣言》发表以后70年时间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并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终于在俄国取得胜利的历史。教材把这段历史用“点亮导航的灯塔”、“国际工人运动的艰辛历程”、“打破坚冰”三课来具体叙述。任教授,请您谈谈这三课所表达的共同主题,以及三课间的内在联系。好吗?
这三课所表达的共同主题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点亮导航的灯塔”主要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由空想到科学,“国际工人运动的艰辛历程”主要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曲折性,“打破坚冰”主要讲由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俄国的成功,前途是光明的。因此内在联系是,只有先进理论的指导和先进政党的领导,共产主义运动才能成功。
■ 《国际工人运动的艰辛历程》一课中,“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和“第二国际中的斗争”两个子目是我们教材拓展的部分。因为,课程标准只要求“了解巴黎公社革命的主要史实,认识其在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上的经验教训”。任教授,您在教材中增加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相关内容的目的是什么?
巴黎公社革命只是法国巴黎一个地方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虽然它是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第一次伟大尝试,但它无法涵盖20世纪下半叶的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教材中增加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相关内容的目的是正是为了展示这一时期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整个面貌,其中包括她的曲折性。
■ 一些教师把巴黎公社革命的主要史实概括为以下方面:(1)国防政府军队偷袭蒙马特尔高地,引发3月18日起义。(2)起义成功,巴黎人民进行公社选举。(3)巴黎公社采取措施保卫胜利果实。(4)五月流血周,公社战士保卫巴黎公社。(5)凡尔赛军队完全占领巴黎,巴黎公社革命失败。任教授,我们教师这样归纳巴黎公社革命过程是否准确反映了课程标准的精神?
这样概括反映了课程标准的精神。
■ 《打破坚冰》一课,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概述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史实,认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历史意义。”标准对历史知识的要求是“概述”和“认识”,您认为教师应如何在教学中把握俄国十月革命胜利过程和历史意义的“深度”和“广度”?
我建议主要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国际社会发展史和人类发展史的角度来把握俄国十月革命胜利过程和历史意义的“深度”和“广度”,即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标志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有了一个质的飞跃,真正结出了自己的成果,诞生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她打破了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的国际局面,昭示着人类发展更加广阔和美好的前景。教师在讲述十月革命的历史意义时还必须要注意结合实际,比如社会主义由一国发展到多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和发展方向,资本主义国家的改良等等。
■ 很多教师根据以往的经验,把十月革命爆发的原因归纳为以下方面:(1)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矛盾复杂且尖锐。第一次世界大战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2)俄国无产阶级力量壮大,诞生了布尔什维克党和列宁主义。(3)二月革命后,俄国出现两个政权并存的特殊局面。(4)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武力镇压人民的反战运动。(5)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及时做出暴力推翻临时政府的决定。任教授,上述归纳是否能够准确反映十月革命爆发的原因?
我们经常会这样提问:为什么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发生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发生在相对落后的俄国呢?我想关键在于当时俄国社会的特殊性,包括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特别落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成熟,社会矛盾复杂且尖锐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催化作用。可以说上述归纳比较实际地反映了十月革命爆发的原因。
■ 最后一个问题是,苏联连同它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瓦解,在讲俄国十月革命历史意义时这是一个无法避开的问题,那么我们教师应当如何向学生解释这个问题呢?
苏联的解体丝毫无损于俄国十月革命的伟大历史意义,也改变不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总体方向,它只是说明通往共产主义的道路是曲折的;苏联的解体并不是因为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恰恰是因为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如不注意发展先进的生产力,不注意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形成僵化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推行错误的外交政策等等。苏联的解体向我们重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一个落后的国家在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后应当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今天中国政府提出发展先进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创建“和谐社会”以及走“和平崛起”之路的主张,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苏联经验反思的结果。
关于中国现代史内容(《历史一》)访谈郝瑞庭教授
■ 中国现代史部分是由郝教授主持编写的,首先想请您谈一下编写组对该部分课程标准的理解,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您们是如何处理标准与教材编写的关系的?在编写过程中有没有困惑的地方?
历史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如果套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标准与产品的关系,历史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的依据,教材是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和内容的具体体现。
历史教材与课程标准的这种关系是由课程标准的性质所决定的。教育部关于课程改革的文件指出,课程标准是国家教育质量在特定教育阶段应达到的具体指标,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课程标准的这种定性,就要求教材编写人员必须首先仔细研究课标,集体讨论课标,在吃透课标的基础上才能够进入到具体的编写工作中。同时,在历史教材的编写中,必须严格以历史课程标准为依据,切实有效地实现历史课程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课程目标。其次,在每一个模块的具体内容方面,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有层次差异的,如识记层次、理解层次、运用层次,这些差异具体表现在行为动词的描述上。根据这种层次的差异及其要求,编者人员在相关史实的选择、内容叙述的深浅及其展开、探究性问题的设计等方面,就应该有所考虑。
当然,强调课程标准对教材编写的指导性意义,并不排斥教材编写人员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发挥。客观历史的发展是复杂的、丰富多彩的,实际上,在同一标准的要求下,由于专业背景、观察问题的角度等原因,人们在对历史史实的择取、历史叙述角度的切入以及教科书的呈现方式等方面,在具体处理上就存在着差异。从这种意义上讲,课程标准是为教材编写者提供了一定的探索空间。目前几种不同版本的教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谈到教材编写过程中的困惑,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我在这几年教材编写过程中不断思索和探求解决的问题。这种困惑既有专业内容方面的,也有技术层面方面的。在专业内容方面,首先是教材内容的时代性与统一性和稳定性的“度”该如何把握?其次,是在历史史实及其侧重点的择取上如何更好地来体现专题的立意和目标要求?第三是在初、高中内容的主题立意及难易度方面该如何平稳衔接和把握?在技术层面上,也存在一些困惑的问题,一是内容的叙述、教材的呈现方式怎样才能为教师的教学、学生的探究预留足够的空间?二是内容的准确性与趣味性、可读性如何有机的融合?三是行文的节奏与张力怎样体现?这些困惑也许是一些个人化的问题,在此提出来,求教于同行,也诚恳地希望老师们能共同出谋划策,求得问题的破解。
■ 必修一中国现代史部分内容主要涉及两个专题,即专题四“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和祖国统一”、专题五“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我们就从专题四聊起吧。
好的。
■ 专题四第一课“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第一个子目“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是根据课程标准“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教师很熟悉,原有的人教版教材讲得也较为详细,您认为这一子目内容的教学教师要关注的重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对新中国政治建设、发展有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各种版本的教材都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这一部分也是教师非常熟悉的内容。在这一目的学习中,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课标强调能够“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方面的“史实”, 因此教师在讲授中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过程予以足够的关注。固然,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史实并不是仅仅简单的指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它有一个历史的过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的《共同纲领》等,都是属于共和国成立方面的内容,其中,《共同纲领》更是规划和设计新中国蓝图的纲领性文件,它确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确定了新的国家和政权的性质,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中央人民政府正是在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纲领的基础上宣告成立的。也正是根据课标的这种要求,教材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及其内容做了较多的介绍。
其次,应更多的从本模块的课程目标和专题立意方面来探讨新中国成立的意义。必修一是属于政治史领域的内容,而专题的题目是“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因此,教材在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意义时,突出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从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角度,提出“使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成为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二是从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的性质方面做了鲜明的表述。而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正是新中国政治建设赖以开展、发展的基础,可以说,新中国的成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奠定了制度基础,新中国的政治建设正是以此为起点,共和国的政治建设之路由此开辟。因此,教材特别强调了“新中国的成立为国家政治建设的逐步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
■ 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新经验的总结,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对这部宪法颁布的意义,教师应如何去理解它呢?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行的第一部宪法,它制定于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领导人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工业化建设的过程中(而不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之后),明确规定“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而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因此说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54年宪法记载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胜利结果,其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在自下而上、经过普选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宪法的颁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起来。宪法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三,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成为人民权利的大宪章。第四,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它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法律保障。1954年宪法确立了新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在我国政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这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在政权形式上的体现。我们在教研活动中,经常碰到教师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有何不同的问题,您能就此给我们解释一下吗?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度都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适应本国国情而建立的政治制度,它们都是历史的选择、历史的产物。从这种意义上讲,它们都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代表性成果。但这两种制度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言,它萌芽于革命战争年代,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来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基本组织形式(政体),是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列宁指出:“如果没有代议机构,那我们就很难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列宁选集》第3卷第21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以求真正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四,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的职权。第五,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行使自治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极大地调动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也保证了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开创了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政治基础。当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和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它在决策机制上所涉及的多数原则、程序原则和少数原则等,与其他类型的民主制度有相似或相同之处。至于西方议会制度的产生、类型及其特点,在必修一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有专门的介绍,老师们可以结合这个专题的内容,探讨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区别在那里。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很多教师希望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中国党派合作的历史。
好的。近代中国的政党发展、党派分合实际上是属于中国政党史的内容。它与中国共产党坚持统一战线方针、与各民主党派合作还不是属于一个范畴。就新中国成立时实行多党合作来讲,其历史由来可以追溯到从抗日战争时期发展到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的统一战线。抗战后期,中国共产党同中国民主同盟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团结奋斗,在国民党统治区掀起爱国民主运动的浪潮。1948年4月,在解放战争即将胜利前夕,中共中央号召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建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响应。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政治体制上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从而开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新时期。
《共同纲领》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个伟大的创造,它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框架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就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方面,在中国共产党内和各民主党派内出现了争论,一种看法是认为民主党派已经完成了它在民主革命中的历史使命,提出党派合并甚至解散的意见。对此,毛泽东提出了批评,他说:对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不重视,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党内有,党外也有。要向大家说清楚,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有一个关系就是“党和非党的关系”,其中说:“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毛泽东在会议的讲话中,就此还用了更生动的语言:两个“万岁”,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也万岁。中共八大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予以了正式确认。由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作为新民主主义的一项政治制度于建国之始奠定基础,进入社会主义以后,经过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的论述和中共八大的确认,它正式成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制度。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民主党派遭到严重摧残,被迫停止了活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过拨乱反正,民主党派逐渐恢复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一目在教学时教师面临很多需要搞清的问题。如(1)“民族”这一概念。民族与种族的区别。(2)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您能给我们解释一下吗?列宁和斯大林把民族区域自治看作是建立真正民族国家的前提,“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列宁说:“一个民族成份复杂的大国只有通过省的自治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民主集中制。”有人认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与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是一致的,同时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请您概括说明一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依据、目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
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历史现象。按照马克思主义解释,民族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所具有的这四个自然特征——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使它与种族有着天然的差别。种族,一般人们又称做人种,它是在体质形态上具有某些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如果说民族更多表现出的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的话,那么种族则更多的带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特征。当然,目前在学术界,关于“种族”的概念以及种族的具体划分依然是一个具有相当争议性的课题。
民族的产生和存在与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民族与最早出现的国家大体上是同时产生的。进入近代,在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形成对民族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如美利坚合众国及西欧的民族国家。在民族形成后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民族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与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息息相关。历史进入21世纪,严格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正在消失,绝大多数国家以前是并越来越成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迄今为止,通过识别并由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有56个。中国各民族之间人口数量相差很大,其中汉族人口最多,其它55个民族人口相对较少,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41%,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 在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采取的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的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应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反映,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把握,在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的成功实践。其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历史依据。在历史上,中国历代中央政权大都对少数民族采取了“因俗而治”政策,即在实现政治统一的前提下,保持民族地区原有的社会制度与文化形态。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对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对于促进各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和认同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二,进入近代,各族人民为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在共同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中,进行了坚苦卓绝的斗争,凝聚成了中华民族伟大的民族精神。第三,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频繁迁徙中,逐步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广大边疆地区,面积广大,自然资源丰富,但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上述历史的、现实的原因,就决定了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不同类型和不同行政级别的民族自治地方,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金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 1989年小平同志曾指出,毛主席是英明的,没有采取民族共和国的联邦制,而是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应如何理解小平同志这段话。
在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1989年是一个特殊的年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引发国际局势剧烈动荡。而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过程中,民族问题成为一个重要因素。在冷静观察和分析相关局势后,邓小平指出,这一事件帮助我们加深认清了一个道理,“毛主席是英明的,没有搞什么联邦制。”他又谆谆告诫:“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这说明,在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来解决民族问题,是是一个历史性的创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制度。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艰辛探索、不断创新的结果。在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宣传纲领中,受苏联模式等因素的影响,曾提出过建立“联邦”的主张。1945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中国境内各民族,应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并在这个联邦基础上组织联邦的中央政府。1947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也有类似的提法。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起草和讨论《共同纲领》时,经过中共中央的反复研究并同党外人士协商,决定不实行联邦制,而实行统一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理论和政策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对此,周恩来在为政协代表作的题为《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作了说明。他说:关于国家制度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国家是不是多民族联邦。现在可以把起草时的想法提出来,请大家考虑。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但其特点是汉民族占人口的最大多数,各少数民族总起来还不到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不管人数多少,各民族间是平等的。这里主要的问题在于民族政策是以自治为目标,还是超过自治范围。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要听帝国主义的挑拨。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共同纲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讨论通过,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主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1957年8月周恩来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专门从历史上、政治上等几个方面深刻论述了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搞民族共和国联邦的的问题。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一篇经典性文献,大家可以读一读。
■ 请您结合教材内容给我们概括一下新中国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
民主是一种价值观念,更是一种国家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根本特点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政治制度建设的层面上讲,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又称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同时,民主政治的建设必须有制度化、法制化的保障,因此,依法治国就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人民版教材的专题四中按照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特点等,都做了简要叙述。
■ 人民版教材对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民主政治制度所遭到的破坏进行了非常清晰的表述,如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八年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被迫停止了活动。同时,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遭受摧残,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的许多负责人受到无情批判和斗争,各级政协相继停止了一切活动等。这里主要想请您谈一下十年“文化大革命”留给我们的教训。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文化大革命”表示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它是一场有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随着历史的发展,对于“文化大革命”教训的总结依然是一个十分重大而艰巨的课题。这涉及到对“文化大革命”发动原因的研究,如思想原因、理论根源、国际国内背景、制度建设和个人因素等多重方面。从课程标准的要求而言,它强调的是“了解‘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说明民主发展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这实际上是要求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来观察和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因此教材介绍了“文化大革命”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摧残的状况,意图在于引导学生从政治制度建设方面来进行“文化大革命”教训的总结。而教材接下来的一个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样的内容编排既反映了历史的逻辑发展,是对改革开放后我国政治建设的客观描述,也是与前面内容的一个呼应,反映了人们对“文化大革命”教训进行的总结和反思。
■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及其实践”一课内容教师都是非常熟悉的,对该课内容的教学您还有什么需要交待和说明的吗?
在这一课的讲授中应注意讲清两点,一个是“一国两制”的基本内涵,一个是港澳回归作为这一构想的成功实践,是如何反映和体现这一伟大构想的。
■ 下面我们再来聊一聊专题五的内容。
好的。
■ 从1948年2月至1949年4月一年多的时间内,中共中央多次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其中主要是规定了在外交上采取“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的方针。您能给我们详细谈谈这些外交方针提出的经过和意义吗?毛泽东曾说:“一边倒,是孙中山的四十年经验和共产党的二十八年经验教给我们的”,“积四十年和二十八年的经验,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对于“一边倒”的方针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它呢?
“一边倒”的外交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国际战略的一个鲜明特点。“一边倒”的方针是由当时国际国内的客观形势所决定的,是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的逻辑结果,有着历史的必然性。
首先,它是新中国安全和建设的客观要求,是美国长期顽固坚持错误对华政策的必然结果。从当时的国际背景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的国际环境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国际上形成了以苏、美为首的两大对立营垒。就美国政府与中国的关系而言,抗日战争胜利后,它采取扶蒋反共政策,支持蒋介石发动内战。其后,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美国政府又堵死了和与中共方面进行接触的大门,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敌视和遏制的政策,并表示继续承认国民党政权是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在这样的情况下,毛泽东才发表了那篇著名的《别了,司徒雷登》的文章。而另一方面,中国同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在斗争营垒上属于一个体系,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战略上有着共同的这就使得新中国在国际战略方面必须做出选择。而所谓“一边倒”,就是新中国在世界上明确地站在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一边,抵御美国的威胁,捍卫新中国的独立自主。
其次,“一边倒”并不是倒向某一国,而是倒向社会主义,也不是依赖另一个国家,而是指在外交方面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态度和基本立场,即在世界上已形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和平与战争的尖锐对立时,明确反对什么和联合什么。
第三,“一边倒”和“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后者为前者奠定基础,其核心是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新中国外交走向成熟的标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间存在着怎样的辩证关系?为什么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新中国外交走向成熟的标志?
1953年,为了给即将展开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有利的国际条件,中国政府同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特别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展开了积极的外交活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在同印度处理双边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
印度是世界上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我国建交的国家之一。但是印度当时仍然想要继承英国通过过去强加给旧中国的不平等条约而在中国西藏所攫取的种种特权,西方殖民者造成的中印之间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阻碍着两国关系的发展。1952年6月,周恩来向印度驻华大使指出:新中国与印度政府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应以朋友间和主权国家互相尊重独立与尊严为基础。印方表示同意。1953年12月,周恩来在接见印度政府谈判代表团时,正式提出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关于苏联政府1956年10月30日宣言的声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关系。这是对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和平共处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最基本的一条是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是建立和发展国家正常关系的先决条件和基础。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的根本,领土完整是国家独立主权的必要前提,只有彼此尊重对方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才能保证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才能建立平等互利的关系,实现真正的和平共处。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要条件。互不侵犯是在国际关系中排除以武力推行国家政策和解决争端,互不干涉内政是要保证各国有按照本国人民的意志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道路等权利。平等互利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完全平等,各国均有责任履行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平等相处,互助互利,共同发展,这是发展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基础,也是发展政治关系的基础。和平共处的目的是求得人类繁荣,经济发展,它是前四项原则的总结,是它们的基本目的和必然结果,只要实现了前四项原则,就能达到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达程度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最简练的语言高度概括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它的提出,使我国关于对外关系的方针、政策在内容上更加充实、完整和条理化,从而成为新中国外交走向成熟的标志。
■ 参加亚非万隆会议是新中国外交走向国际舞台取得的重大成就。在万隆会议上,周恩来提出的“求则存异”方针促进了会议的圆满成功。周恩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提出“求同存异”方针的?“求同存异”的含义是什么?后来中国在外交中为什么一再使用“求同存异”这一方针?(如1972年尼克松访华,中美达成《上海联合公报》,这个文件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是“求同存异”的典型。当前,中国处理中美关系的矛盾和分歧,也坚持求同存异。)
众所周知,“求同存异”是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提出的著名外交方针。它的提出是与万隆会议召开时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局势紧密联系的。
1955年4月召开的万隆会议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没有西方国家参加而由亚非国家自己举行的国际会议。会议讨论保卫和平、争取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中国不是万隆会议的发起者,但对万隆会议的构想和筹备,表示了积极响应和支持。中国在接到正式邀请后,周恩来多次召集会议,进行调查和研究后认为,美国正在扩大军事集团,制造紧张局势,力图加强对亚非国家的控制;与会国家不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而且情况复杂,分歧和斗争将难以避免;但是,亚非国家既有共同的历史遭遇,又有共同的愿望和利益,因而有使会议达成协议的可能,为此提出了把争取扩大国际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创造条件建立与加强同亚非国家的友好合作作为这次会议的努力目标。中共中央同意将这一思想确定为中国参加这次会议的方针。
对于这次会议,美国则采取了消极和贬低的态度,并以访问、经济援助等手段加紧对亚非国家的工作,力图影响即将出席亚非会议的国家的政策。台湾国民党当局则对会议采取了公开敌视和破坏的态度,制造了中国代表团包租的印度航空公司专机“克什米尔公主号”飞机爆炸事件。周恩来因应缅甸总理吴努邀请,提前离京前往仰光协商有关事宜,才幸免于难。
1955年4月18日,万隆会议开幕,主办国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以“让新亚洲和新非洲诞生吧”为主题的发言,精心避免了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而强调了反对殖民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这类在亚非国家中已成共识的抽象原则。但会议第一天,就有几个国家的代表相继提出了反对共产主义的口号。伊拉克代表发言说,扰乱和平的有三种国际性势力,就是旧时代的殖民主义、犹太复国主义和共产主义,说共产主义是一种颠覆性宗教,是新形式的殖民主义。菲律宾代表声称要“同美国联合起来反对共产主义”。泰国代表点名指责中国在云南建立傣族自治州使泰国“不得不面对渗入和颠覆活动的威胁。”
由于会议出现的这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分歧形势,中国代表团事先准备的发言稿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周恩来决定把原来准备的发言稿作为书面材料在会上散发,他利用会议期间的短暂休息时间,字斟字酌地起草了一份补充发言。第二天下午是中国代表的大会发言。当时,亲西方国家的代表们做好了与周恩来舌战的准备;而中立国家的代表则忧心忡忡:周恩来如果不反击,对中国的诬蔑得不到澄清;周恩来如果反击,则会议将陷入意识形态的争论旋涡。但出人意料的是,周恩来发表了“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那篇著名演讲,鲜明地提出了“求同存异”的方针,同时有以非常巧妙的方式向大会阐述了中国在台湾问题、意识形态分歧问题、宗教问题以及所谓中国颠覆邻国问题等方面的立场和观点。周恩来的演讲充满和解精神,深深打动了整个会场。当时在场的美国记者、著名的中国外交问题专家鲍大可这样评论:“这篇发言最惊人之处就在于它没有闪电惊雷。周恩来用经过仔细挑选的措辞向他们说明了共产党中国对这次会议通情达理心平气和的态度。”
周恩来关于“求同存异”的方针,是求同而不模糊界限,存异而不放弃斗争,在尖锐的矛盾中求同,在适当的条件下存异,体现了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政策原则,也体现了周恩来高超的外交艺术。世界各国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不同,很难一致起来,为了推进国家之间的关系,争取和平合作,就需要撇开不同的意识形态、国家制度去寻求共同点。亚非国家反对殖民主义、保卫和平、争取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就是共同之处。求同存异,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共同的协议,在共同的基础上互相了解和重视彼此的不同见解,通过平等协商和互谅互让,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点,才能推进各类国家关系的发展,才能够争取和平,促进合作。“求同存异”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深刻而鲜明的体现,因此成为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政策原则。这一方针后来也充分体现在了中美上海联合公报中。
需要说明的是,美国方面也是在经过了与周恩来反反复复的几次谈判后才主动接受“求同存异”的方针的。1971年10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助理基辛格第二次来访,为尼克松访华预作安排。美方本来是想发表一个只强调共同点、不提双方分歧的公报,以显示尼克松中国之行的成果。周恩来看了美方的草案后,认为不能接受,指示中方人员另外起草对案,并提议列出双方的共同点,也明确写出分歧。美方认为他们的公报,采用的是国际惯例。基辛格说:我们不回避分歧,签公报有什么用?周恩来坦率地说:我们两国打过仗,敌对和隔绝了二十多年,对于如何管理国家,如何跟外界打交道,我们有自己的观点。如果双方签署那种不说真话、也不打算遵守的放空炮的文件,是不可取的,掩盖分歧的做法会给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一些幻想,反而不利于两国关系。周恩来建议,公报允许双方阐明各自的原则立场。美方认为这在外交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也是美国国内无法接受的。周恩来说:公开摆明分歧,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也是通向未来的第一步。在周恩来的耐心解释下,基辛格和他的助手们接受了周恩来的做法。由此才出现了一个独特的、风格别具的外交公报。可以说,中美上海联合公报是求同存异方针的直接体现,是政策的原则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打开了中美关系的大门,开启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但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常发现一些老师和学生误认为尼克松访问中国,是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并实现建交的事件。实际上中美建交于1979年1月1日,即尼克松访问中国将近七年后,中美才正式建交。记得2002年2月是尼克松访问中国30周年纪念,国内一些报章错误地写文章纪念中美关系正常化30周年。由此可见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历史知识,首先教师也能够准确的理解历史。
是这样的。
■ 根据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关于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作出的新的科学判断,我国外交政策进行了哪些方面的调整?独立自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谈谈您对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改革开放后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一个科学判断、一个出发点、两个战略。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处于美国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遏制中,美国先后派军入侵朝鲜、越南、柬埔寨,其第七舰队频繁游弋在台湾海峡,对中国形成战略威胁态势。20世纪60年代以后,中国在北方又面临着苏联的重兵压境。面对长期恶劣的外交环境,中国政府领导人多年来一直强调“战争与革命时代”的判断,先后提出了“一大片”和“一条线”的外交方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的科学论断,从而更新了原来所强调的“战争与革命”的论断。 邓小平说:“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他认为虽然战争的危险还存在,但是制约战争的力量有了可喜的发展,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战争力量的增长,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邓小平关于时代主题和国际形势的科学判断成为新时期我国确定外交方针的一个基础。
一个出发点就是国家利益。邓小平强调,国家利益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出发点,中国对外政策必须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利益来制定。中国的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为了实现国家利益,中国对外政策的目标就是争取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国际和平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
两个战略,就是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具体表现,即不打牌、不结盟。这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1984年,邓小平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中国同任何国家没有结盟的关系,完全采取独立自主的政策。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中国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独立自主,对一切国际问题都根据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态度和政策。中国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正常关系,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念的不同为借口,对别国的主权和内政进行干涉。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最初的“一边倒”、“一大片”、“一条线”,还是新时期外交政策的调整,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始终是新中国外交的基础和核心。独立自主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政治上自主而不允许任何外来干涉,经济上自主而不依赖外援,这是中国决定对外政策、处理外交问题的基点,是新中国区别于旧中国屈辱外交的根本所在,同时也是建立和发展国家正常关系的先决条件和基础。独立自主的关键,在于不要置身于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影响之下,以致成为其工具。在国际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外交的首要目标,中国坚定地站在世界和平力量一边,谁推行霸权主义就反对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是中国外交原则、立场、出发点和目标的互相依存和有机统一。
■ 课程标准中提到“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联合国和地区性国际组织中的重要外交活动为例,认识我国为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对于课程标准的这一要求教师普遍感觉可讲的内容太少,把握不住重点,对于如何引导学生“认识我国为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所做出的努力”感到讲不到位。对此您能给我们提一些指导性意见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与发达国家的国家关系得到全面发展,与第三世界的团结与合作探索出多种新途径,国家的周边环境建立起不同类型的伙伴关系,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文化交流持续加强,等等。在这些重要外交活动和成就中,课程标准选取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联合国和地区性国际组织中的重要外交活动,来认识和理解我国为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关于课标的这个要求,提出两点想法与老师们交流。第一,这个内容的学习应该与前面提到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外交政策的调整结合起来,因为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的科学论断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系列外交活动的基础,而国家利益则是一切外交活动的出发点。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现今最大的国家利益。为了国家利益,就需要争取和维护和平的国际环境,就必须反对霸权主义,推动共同发展。这就与“认识我国为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联系了起来。
第二,我国为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所做出的努力,是通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联合国和地区性国际组织中的重要外交活动来展示的。在联合国的重要外交活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参加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开展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如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粮农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其二是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首倡了五个常任理事国的首次历史性会晤。在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外交活动也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并成功举办了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其二是倡议并推动“上海五国机制”发展为多边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这一时期,我国外交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积极开展多边外交、多边合作和首脑外交。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既是我国开展多边外交、多边合作和首脑外交的重大成就,而其目的或目标则在于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努力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教学设计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及其实践
——人民版《历史一》专题四第三课教学设计
扎 西
(XXX课程中心历史工作室)
教学目标
根据课程标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为,简述“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认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华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意义。具体分解如下:
目标内容 知识与能力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
与价值观
识记 理解 运用
“一国两制”的构想 《告台湾同胞书》
《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九条方针
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内容及意义 认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完成中国统一大业的根本方针,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两制”构想的内涵和这一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上的运用 香港和澳门回归,显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的科学性、正确性、包容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要求。通过阅读资料以及讨论有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史料自主探究进行学习的能力。 情境再现
收集资料
史料分析
问题探究 通过对“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和香港、澳门如期回归祖国等内容的学习,认识邓小平的创造精神和非凡智慧,树立大胆创新的意识。通过香港、澳门回归,洗雪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的百年耻辱,认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华民族复兴的重大历史意义。激发爱国思想和民族精神,使学生认识到自己身上的历史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而树立远大理想。
香港、澳门回归 香港问题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的回归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澳门的回归
“一国两制”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上的成功实施运用 史料分析
情境再现
比较分析
问题探究
海峡两岸关系的进展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九二共识”
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
海峡两岸关系的进展
比较分析
问题探究
【本课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通过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