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 合同义务, 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 只有通 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 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 合同义务, 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 只有通 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 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 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 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 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 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 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 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 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 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 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浅谈《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二)相关范文
|
| |
上一篇:民营企业的员工流失与管理研究 | 下一篇: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初探 |
点击查看关于 浅谈 《劳动合同法》 心得体会 的相关范文题目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