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府应当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不应该也决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生产。即使事实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业去尝试和寻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强制性权力的情况下提供这些商品和劳务的方法。人们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种在过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为之支付费用的人排他性独享的服务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服务,进而使市场方法能够在它此前无法适用的领域中得到适用。政府不得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意味着私人和私人企业可以进入这些领域,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是面向市场开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向私人开放,与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为服务型政府,不仅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服务行政的弊端会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服务型政府兴起
(一)服务型政府的起源
虽然“服务型政府”就其内涵和外延来说起源于西方,但是在西方学者的著作和政府文本中并没有这一概念的明确表述。对当代西方行政改革的基本实践模式,西方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将服务型政府表达为“企业化政府”模式;英国学者费利耶等人在《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一书中,将服务型政府称为“公共服务取向模式”;美国著名公共管理学者彼德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一书中提出了四种治理模式:“市场化政府模式、参与型政府模式、灵活性政府模式、解除规制政府模式”。这些学者都没有直接提到“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美等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管理改革浪潮。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起源正是这次政府再造中提出的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的公共部门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政府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管理组织,要求把顾客意愿作为政府追求的目标和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要求政府站在顾客的立场思考问题,从而增强政府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回应力。
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需要
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在我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我国的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较为严重,在这些旧体制下最困难的问题被积淀下来,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也已凸现。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与行业垄断、假冒伪劣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这些问题既不符合WTO规则,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规范发展。服务型政府,正是改变过去政府管理中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这样使的政府管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建议服务型政府是由我党宗旨和性质决定
我们党的宗旨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党的一切工作,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党致力于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正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三个代表”的最终落脚点。
(三)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府正面临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然要求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配套。我国过去实行的是管制型政府模式,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表现为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包。政府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扮演了生产者、监督者和控制者的角色,致使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严重扭曲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其管理目的是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制定公平的市场“游戏规则”并加以监管,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必须从过去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确实把政府职能集中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这样人民才会过上小康生活。
(四)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世界发展发展趋势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风中,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务型政府为其主要目标。如:美国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公众的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还有新西兰的“公共服务部门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实现对国民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行政”,都体现了政府改革的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
我国政府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型政府概念未真正形成
在我国行政管理思想深深植根于两千多年封建统治意识之中,传统的管制型政府拥有无限权力,“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极其普遍,官本位思想严重,把公共行政当作是直接维护政治统治的工具,忽视了其服务性作用和导向性作用。政府和公务员行为缺乏制约与监督,从而导致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公共权力寻租、行政决策缺乏科学化和民主化等现象的产生,甚至成为腐败的根源,与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这样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
(二)府职能未实现根本转变政
政府没有成为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为社会提供真正服务。在管理方式上,仍习惯使用直接手段、行政手段,不擅长使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还没有根除,“该管的无人管,不该管的多头管”,对部门利益有利的大家争着管,不利的大家互相推诿扯皮。办事效率慢不利于市场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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