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性障碍。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首先,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推进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制定更优惠的政策吸引城镇居民到农村定居投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就业制度,全面取消对劳动者就业的各种限制,切实解决进城劳动者的住房和子女入学问题。其次是要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能够惠及更多的农村孩子。三是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农业的信贷投放,帮助农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种粮农民的收入增加。稳定土地承包制度,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
5. 加大投资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必须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首先,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其次,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再次,继续增加对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投资,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大教育投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最后,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加大对农业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国家在财税、金融的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增加农业的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当然,在国家增加投资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向农村地区转移,特别是鼓励大中型项目到农村地区去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农村的城镇化建设。
四、结束语
总之,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借鉴别国的经验与自己的实践相结合,找出我国农村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并且要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广大农民的创造热情,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加以推进,建设好社会主义富裕、公平、安康文明的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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