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执行的看法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对预算制度进行强调与约束以来,人们了解到国家对公共财政的重视程度。财政支出预决算执行偏差作为一个反映与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指标,同样也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执行偏差的增大能够软化预算的约束力度,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整个公共财政支出过程存在或大或小的漏洞。因此,我们需要对财政预决算执行偏差进行深入研究,用数据来说话,找到预算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完善财政预算体系,使其能更好地为我国的公共财政政策的发展指引方向。
一、完善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立法约束
完善的预算法律体系是我国预算过程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制订与修改是为了更加规范预算管理,肯定和坚持合理的做法,约束不合理、不规范的行为,让我国预算管理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我国在预算方面的最高法律是《预算法》,该法于1994年3月12日通过,并在1995年1月1日实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旧《预算法》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正式施行,重新调整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方面的内容,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我国在预算方面比较权威、系统的法律仅有《预算法》,它是从整体上来进行约束,不详细不具体,不同部门在参照《预算法》来进行严格执行时可能会存在着一些偏差,所以此时就非常需要部门的预算法规。通过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预算法律体系,出台与新《预算法》相对应的实施条例,比如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条例、预决算公开条例、新部口预算管理条例、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等等是非常迫切的。这些相关专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核实,将会对人大审批监督预算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规范,对违反预算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最终提高预算管理法制化进程。
二、减少财政资金的超收,加强超收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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