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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专业土木工程开题报告

Ktbg525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专业土木工程开题报告1.1研究背景 招投标是一种在长期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成熟的交易方式,具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等特点,被广泛用于工程承包、货物采购、咨询服务等领域。英国早在 1782年,在官方办公用品采购中就使用了招投标这种方式,发展至今已经有 200 多年..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专业土木工程开题报告 Ktbg525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专业土木工程开题报告

  
1.1研究背景   
招投标是一种在长期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成熟的交易方式,具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等特点,被广泛用于工程承包、货物采购、咨询服务等领域。英国早在 1782年,在官方办公用品采购中就使用了招投标这种方式,发展至今已经有 200 多年的历史。如今,招投标制度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共同遵循的国际惯例。   
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建筑业一直没有受到重视,在思想认识和政策规定上都没有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独立物资生产部门来对待,而是把建筑业看作是固定资产投资的消费部门。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我国的建设任务一直采用单纯的行政分配的方法,抑制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建筑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国家开始对建筑业重新定位,确立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建筑业得到迅猛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的体制改革,我国于 20 世纪 80年代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打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建筑产品从计划分配转变为市场交易,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2000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开始实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有了一套科学、严密、规范的程序,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从此,我国的招投标活动走上了法制化的发展轨道。《招标投标法》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条款,规范招投标行为,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随着我国加入 WTO,要实现对国际市场的承诺,使建筑业融入到全球一体化的世界经济当中,制约我国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2001 年,我国政府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工程造价改革基本思路,就是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一种计价模式,符合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是实现我国建筑产品市场定价的有效方式。因此,建设部于 2003年 2 月 17 日发布第 119 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同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变革的新举措,标志着我国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的转变。   
建设工程招投标在我国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实践,对于健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质量,以及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我国的招投标起步较晚,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市场机制和招投标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科学合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投标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当前,我国要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必须要认真研究招投标相关理论,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和建筑业的发展需要,对招投标制度加以完善和创新,才能使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土壤中茁壮成长。   
1.2研究意义   
随着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的不断深入和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这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施工企业要在竞争中获胜,就要在企业实力的基础上,做出既要保证自己的合理利润,又要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决策。因此,通过研究招投标理论,建立投标报价模型,可以对企业的报价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以来,清单招标的评标办法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是因为评标和定标是招标工作中的核心环节,定额计价模式下的以标底为主要依据的评标办法已不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因此,制定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评标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法”,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情况距离最低价中标法所要求的必要条件还有一定差距,产权公有制的束缚、法律体制不健全、市场对招标主体的监督和制约的力度不够、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单一化、社会信用体系欠缺等因素限制着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是适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国情,并且符合国际惯例的一种评标方法,可以有效防止低价中标引发的恶性竞争和一系列不良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应该大力提倡使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当然,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招标人如何评审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如何保证中标人能够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因此,研究合理低价中标法的评审方法以及实施的配套环境,对于完善合理低价中标法在我国的实践,推进招投标制度和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3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1.3.1研究内容   
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将招投标制度引入建设工程领域,发展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在看到招投标制度产生的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我们更不能忽视由于我国各种体制不健全和建筑市场不成熟,导致了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要解决,因此,有必要对招投标制度进行不断的深入和系统研究。归纳一下,本文主要研究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工程招投标的概念、范围、程序等作了详细的综述;  
(2)分析了英国、美国的招投标体制的发展现状;
(3)分析了我国招投标体制的发展现状;   
(4)分析了我国招投标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5)提出了存在问题的对策。   
1.3.2研究方法   
本文收集和分析了大量文献、资料,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了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在对我国招投标发展现状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全文采用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比较和归纳、系统分析的方法,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主线,探讨了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理论和实践应用。  

^范文提纲
  
第2章 理论综述   
2.1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2.1.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2.1.2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2.1.3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2.1.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2.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3章 主要内容   
3.1国内外招投标体制比较   
3.3.1国外招投标体制概述  
3.3.2国内招投标体制概述
3.3.3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4章  结论  
4.1国外招投标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4.2结论


第2章 理论综述   
2.1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2.1.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待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惟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工程招标制度也称为工程招标承包制,它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招投标方式以实现工程承包的一种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制的建立与实行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行政办法分配建设任务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保护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是引入竞争机制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由采购人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让有兴趣的投标人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来投标,招标人按照规定程序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与其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承发包方式,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纳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确立,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服务公司等建设市场主体的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和安全,充分发挥了市场的竞争机制,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缩短了建设周期,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   
2.1.2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1.3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   
国外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常用的工程项目招标的方式有三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方式是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吸引符合招标要求、有意参与投标的承包商前来投标,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可以在非常广泛的范围内选择承包商,最大限度地促进竞争,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并降低工程造价。但是由于参与投标的人数较多,招标组织和评标的工作量大,整个招投标所需的时间和费用都比较多。公开招标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招标方式,特别适用于政府投资的大型工程,也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一种有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人向预先选定的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不少于三家)发出投标邀请函,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可以在自己所熟悉的承包商之间进行选择,也可以先公开发布通知,邀请承包商报名,经资格预审后再选定邀请对象。   
邀请招标由于招标人比较了解投标人的情况,因此建设活动中的风险降低,同时,因为可以不发布公告,能节省时间和费用。但是,存在招标人以邀请招标为借口来规避公开招标的现象,为违法行为和腐败创造了条件。而且,邀请招标不利于营造充分的竞争环境,对其他承包商也是不公平的。世界银行的有限国际性招标、英国的有选择招标等,都是属于邀请招标。   
对于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审批有严格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3)议标   
议标在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都未有涉及。议标是对个别不具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选择资质符合要求的一家或几家承包商进行一对一的谈判,最终达成协议的一种招标方式。议标的工程通常为小型新建工程、改造维修工程、装饰装潢工程、特殊或保密工程。   
我国在招投标制度初步建立的八十年代中期,曾经使用过议标这种招标方式。但议标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不良现象,容易滋生腐败,违背了招投标的宗旨。因此,我国没有将议标作为法定的招标方式予以规定。   2.1.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在现代工程中,已经成十分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和标准化的文件。为了达到招标的目标,不仅要保证招标投标程序安排是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而且要在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上合理,以保证各方面有充裕的时间完成相关的工作,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否则会给合同双方和将来合同的执行带来严重的问题。通常工程招投标的工作程序是:   
(1)招投标代理合同;  
(2)确定发包初步方案; 
(3)制定招标公告; 
(4)招标办审核;
(5)投标人报名;   
(6)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材料;  
(7)资格预审;  
(8)招标文件;   
(9)现场踏勘、提疑、答疑; 
(10)公布限价;  
(11)开标、评标、定标;  
(12)中标公示;  
(13)发布中标通知书;  
(14)签订合同;   
(15)招标备案、合同备案。   
2.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然后由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或地方定额的指导下,结合工程特点、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投标报价的一种招投标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实现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举措,是符合市场经济的一种科学、合理的招投标方式。  
第3章 主要内容   
3.1国内外招投标体制比较   
3.3.1国外招投标体制概述   
招投标最早起源于 18 世纪后期英国实行的“公共采购”,距今已有 200 多年的历史了。此后,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在政府采购中引入招投标制度。经过长期发展,招投标制度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惯例,并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善的为各国政府和企业所共同遵循的国际规则,各国政府也加强和完善了本国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研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招投标体制的特点、运行机制,可以为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本章将重点对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招投标体制加以分析。   
1.英国的招投标体制概述   
英国是最早采用招投标的国家。在英国,政府不直接参与具体的工程计价管理,而是通过建立一整套包含竞争机制、信用机制等在内的较完善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全面规范建设行为,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由市场引导企业,依据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概括一下,英国的招投标体制有以下几个要点。   
(1)招标方式。英国常用的招标方式有四种:公开招标、一阶段选择性招标、两阶段选择性招标和议标。传统的招标程序内容基本如下: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对投标书的修改、疑问及答复、提交标书及接受标书、开标、评标、签订合同。根据具体情况,业主或其咨询工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工程内容进行修改。   
(2)量价分离。英国的工程项目采用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由招标人提供,为承包商投标估价、单价调整和变更提供依据,同时也是业主期中付款的基础。工程项目的计价模式属于自由市场模式,没有统一的计价定额和标准,只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法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成为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遵守的计算基本工程量的规则。目前,由皇家测量师学会组织制定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标准计算规则》应用最为广泛。当招标人决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时,业主的工料测量师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包括所有项目在内的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并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作为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基础。工程造价确定的依据是市场价格,企业一般都建立了自己的询价渠道。另外,英国的社会咨询服务业较发达,咨询公司和政府部门颁发的造价指数、价格信息指标和有关统计资料等为造价控制及时提供信息。   
(3)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英国的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备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中介服务活动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当了工程造价与招投标活动整合的主体。   
(4)低价中标。英国的工程建设分为公共工程和私人工程,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11式。但无论是公共工程还是私人工程,评标原则及方法都基本相同。以低价中标为评标原则,同时,对承包商进行能力评价、技术评价、品质评价和财务评价,选出“财务报价最有利者的标书,只要技术、合同与行政管理方面同样符合要求,这个标书就会被业主认可。最后,还要对该标书进行风险分析。   
(5)合同管理与工程担保。英国是现代合同管理制度的发源地之一,其合同的类型及其条款比较完善。作为确定承包合同的合同主要形式有两类,即总价固定合同和可调整合同。通过具有强制力的合同文本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控制,从而使工期、质量、造价等预期目标得以实现。英国的建筑业为适应不同形式的需要,各独立学会或协会制定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文本,供业主和承包商选择,FIDIC 系列合同就是在英国合同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英国的合同管理思想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有很深的影响,另外,履行合同中的担保或保证制度,促使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履行职责。   
2.美国的招投标体制概述   
美国的市场机制较成熟,特别是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政府对建筑业的管理采用法制手段,建筑市场主体之间都采用合同方式开展承包业务,合同均具有严格的法律制约力。美国的招投标体制要点如下。   
(1)招标方式。美国早在 1861 年就通过了一项联邦法案,该法案规定超过一定金额的联邦政府采购,必须使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该法规对招标的形式、程序给予了详细的规定,凡政府工程超过 10 万美元必须公开招标。   
(2)信息公开。美国政府要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信息必须完全公开。招标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在指定报纸和计算机互联网上向全社会公开披露招标信息和条件,并通知全国。   
(3)资格预审。美国法律规定提供工程担保保函是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工程担保函金额就成为衡量投标人资格的主要标准,提高或降低保函金额也就改变了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同时,还要求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4)计价模式。美国的政府部门没有统一发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而是发布了一套前后连贯统一的工程成本编码,就像我国计价规范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承包商从招标人那里获得图纸后,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经验和技术计算工程量,估价时可以参考专业协会、大型的工程咨询顾问公司、政府有关部门定时发布的价格信息以及工程成本材料指南,这些工程造价信息是政府工程估价的依据,不强迫私人工程一定把此信息作为估价的依据。由于美国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形成了完善的市场价格报价体系,即投标报价完全由市场决定,承包商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在参照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确定具体项目的投标报价。   
(5)最低价中标。美国一直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中标之后,招标方必须对中标的最低报价进行复核。检查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确保最低价已包括所有工程内容。发现错误时,报价不得修改。中标者要么明知亏损也坚持完成,要么放弃正式签约,用投标保函赔偿招标方损失。此时,次低报价者成为新的中标者,继续对其标书进行复核。如果次低报价者仍不能签约,重新招标。   
(6)工程担保。美国米勒法规定承包商在参加投标前和签订合同前必须购买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是工程担保公司向业主保证中标方能够履约,否则担保公司继续承担合同执行责任和赔偿责任。付款保函是保证中标方向分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付款的担保。   
(7)多渠道管理。美国对工程招投标实行多渠道的管理,一般用承包商总会发布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标准格式、仲裁协会制定的建筑业仲裁规则以及政府发布的合同条款来规范招投标双方的行为。   
3.3.2国内招投标体制概述   
1.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现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发展历史较短,大体上经历了招投标制度初步建立、规范发展和不断完善三个阶段。   
(1)招投标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全面拉开了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序幕。以后各省市相继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92 年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1998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实施,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1999 年 8 月 30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并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招投标活动从此纳入法制化体系。2003 年 1 月 1 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我国政府采购走上法制化轨道。目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 2006 年立法计划。另外,我国已经实施了《合同法》、《仲裁法》、《担保法》和《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2)市场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①有形建筑市场趋于完善。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按照建设部和监察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国各地相继建立起各级有形建筑市场。目前,我国已经有 97%的地级城市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作为建筑市场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新形式,将招投标活动纳入统一的交易平台,在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方便市场主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增加了建设工程交易的透明度,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对于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的有形建筑市场将不断地发展和趋于完善,实现信息公开、招投标程序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   
②招标代理机构的兴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不断深入发展,招标代理机构这一新生事物在我国出现。招标代理机构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信息、专业技术和招标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是联系招投标双方的纽带和桥梁,对提高招投标质量、减少招投标成本、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③工程咨询业的发展。我国的工程咨询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82 年,原国家计委明确规定把可行性研究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开始了我国在建设领域中推行工程咨询服务。我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开始组建自己的工程咨询机构,担负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建设方案论证、技术经济评估和其他前期工作。1992 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标志着我国工程咨询行业正式形成。之后,随着我国基本建设的体制改革,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建设监理制度的逐步推行和完善,我国的工程咨询市场日益扩大并渐趋规范。   
(3)计价模式的改革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苏联模式的定额计价,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和政府定价色彩,这种计价模式既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更不能反映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不能充分体现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企业定额,或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结合工程特点、市场竞争、风险因素以及企业综合实力自主报价,实现了建筑产品市场化。   
(4)评标方法的变化   
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评标方法通常采用以标底为中心的百分制评标法,就是对投标人的工程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目标、信誉、项目经理业绩等指标综合评定打分,满分为 100 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该方法指标的设置和权重的确定带有主观性,往往得分高的企业不一定水平高,不利于投标人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生产力水平,不利于技术进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淡化了标底的作用,标底不再是评标的直接依据,只是作为参考价,评标办法可以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等法律允许的方法。   
2.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多数省市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展情况的调研分析,对我国现阶段招投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有下面几点有待于改进和完善。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有的地方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的无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取中标项目管理费),这种“高资质中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严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扰乱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市场的行为,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   
(2)部分地方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较为混乱。存在着“五无”(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工程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流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投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投标,同时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3)有些地区尚未完全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有些地方特别是在县一级,公路等专业工程项目没有完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这些都是与《招标投标法》相悖的。如某地一公路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为了支持本地建材企业的发展,强制中标企业使用本地建材,导致了该工程项目的部分结构存在质量问题。   
(4)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度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收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的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5)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有的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为了小集团和个人利益,于国家利益而不顾,私下进行权钱交易,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有的进行暗箱操作,从而滋生腐败。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虽然是少数,但造成的危害却是相当严重的,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极大的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二是扰乱了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市场,误导建筑   企业走上急功近利的歧途,导致建筑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状况恶化,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三是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案件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6)建筑工程招投标“黑白合同”盛行。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中,建设单位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签订“黑白合同”的问题相当突出。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黑合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极易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隐患,既损害施工方的利益,最终也损害建设方的利益。在检查中,检查组了解到这个问题不仅相当普遍,而且难以查处。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严肃查处签订“黑白合同”等违法行为。要充分认识黑白合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在投资建设项目时要带头遵守法律,同时要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按照“建管分离、用建分离”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7)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一般为合同价的10%)。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局子”,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3.3.3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有人为因素,也有政策漏洞。针对建筑施工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下面从法律法规、体制、社会环境以及建筑产品特点、招投标活动运作机制等方面分析其原因。  
(1)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部委颁布的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招标投标法》的有些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代理机构弹性空间,如第十二条赋予项目业主(自行招标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权力;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有关招标单位不得对投标人有歧视性条款规定等。对这些条款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当事人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招标投标法》作为指导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法律,它应当给各方主体追求效率的空间,但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应有更详细和明确的规定,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弹性空间。   
(2)我国目前的体制现状提供了可操作的可能。现阶段我国的建设体制基本上还是条块分割,各法人单位承担项目业主,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为了解决各项目法人单位的专业素养问题,在招标投标阶段引入招标代理制,施工阶段聘请监理咨询机构,并强制性地接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从实践来看,建设市场存在的问题大部分都萌芽在招标投标阶段,招标代理制引入并没有实现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三公”原则。究其原因是体制问题。   
(3)建筑产品的承包合同清单项目众多,工程实施及结算具有一定的伸缩度,且工程成本控制的财务处理具有一定的弹性。存在着“黑色利润”空间,这个空间提供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暗箱”操作的物质基础。从而使建筑市场在客观上形成过度竞争的局面,而在微观上商品需求者又排斥竞争的内在动力。   
(4)现实中建筑产品采购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招标人、代理人、评标委员会)。由于建筑产品招标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减少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现象愈演愈烈。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整合工作滞后于现实监督管理需要,也给“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   
(5)交易各方主体尚未真正成为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项目业主仅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实质上仅是各级政府的代理人。目前,在建筑市场上存在一些个体以法人名义参加工程招投标,这是我国特有的承包商体制决定的。
第4章  结论   
4.1国外招投标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我国现阶段招投标实施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总结我国招投标实施以来所遇到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的招投标体制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改变政府职能   
在国外,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政府以市场为基础行使对工程项目的管理,通过发布法律法规规范市场,通过颁布计算规则、收集和公布价格信息作为造价参考等间接手段引导企业自主报价。我国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新形势下,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下,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及时转换政府职能,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力争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政府应承担的职能是严格法规管理,加强行为监督,保证工程建设符合政府统一规划,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强制要求。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作为投资方,必须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投资效益负责,因此,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培育和完善中介机构   
国外的中介机构在招投标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培育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使招投标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协助下,通过市场竞争,公平、合理地确定工程价格和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中介机构一体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以及全过程管理的公正性,确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从而推进招投标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建筑业的发展。   
(3)改进评标方法   
低价中标法操作简便,能有效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减少腐败,确保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的市场机制比较健全,在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都会受到市场内部各种机制的制约,基本排除了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的可能性,保证了低价中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而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不够规范,市场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实行低价中标法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   
(4)加强合同管理   
我国在传统招投标模式下,经常采用的是一种很模糊的制式合同,对工程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索赔条件和方式等并没有在工程合同中明确表示,只是宏观提出遵照的技术规范和仲裁机构,使招投标双方很难达成共识,容易造成合同纠纷。所以,应借鉴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思想和合同文本,制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工程具体要求的合理规范的合同文本,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和控制。 
(5)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国外一般把工程项目分为公共项目和私人项目,并对其实施不同的管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应逐步推向市场,由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负责,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承担业主职能,从项目立项到竣工,每个阶段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样有利于政府对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的有效控制和项目造价确定的灵活有效。   
4.2结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手段,在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经成为建设领域一种主要的交易方式。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仍处于新旧体制的过渡阶段,和国外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文在分析和研究了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基础上,借鉴了美国、英国等招投标制度发展成熟的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旨在探索如何完善我国的招投标制度,使它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开放、有序和竞争。本文通过分析和研究,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1)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我国的招投标由于起步较晚,市场机制不够健全,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实践中,还要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特有国情,不断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2)我国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信用缺失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建设工程交易中的成本过高,招投标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受到了限制,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快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重视全民信用体系的建设,为招投标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3)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种种问题,应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过程监控,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4)资格审查是招投标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目前在资格审查的程序、标准和内容方面还有待完善,如何提高资格审查的效率,使它的作用真正体现出来,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黄绍徽.当前建筑招投标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福建建设科技,2014.(25).
  [2]张秋萍.建筑招投标中潜藏的风险隐患及处理对策[J].河南建材,2014.(8).
  [3]严梁立,陈瑜.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招标,2014.(4).
  [4]吴福民.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8).
[5] 吕思维.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关于评标环节的几点思考[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7).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7]《建筑工程招标 投标的发展与趋势》中国科技信息,蒋世军,2005(14)。 
[8]《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梅阳春邹辉霞陈锦桂,2004.7. 
[9]《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评》,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林善谋,2004.
[10]张海燕,任非.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10,4:253-254.
[11]陈晓东,刘春芳.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2(29):227-276. 
[12]肖方.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设计管理,2011,(0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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