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二、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三、提高个体税收征管的构想
内容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以其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而相对于国有集体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个体税收增长很快,占整个税收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体税收征管已成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对于个体经济的发展而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方式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关键词:个体 税收 征管 问题 思考
对我国个体税收征管的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个体经济逐渐在整个社会的商品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同时为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财政收入、改善人民生活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由于个体业户存在经营点多、面广、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控造成了极大的难度。本人在实际的个体户管理中,看到了目前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人员对个体征管认识不足。有的税务干部对加强个体税收征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量大、收入小,将所有个体户都管好也不如管好一个大企业;有的税务干部感觉个体征管难度大,有畏难情绪;还有的税务干部只注重收入情况,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引起个体业户抵触。
(二)税收管理人员不足,税收征管力度不够,大量漏征漏管户的存在。一是征管力量的严重不足,表现为:1、个体经济分布点多、面广、数量大与税务机关管理人员的严重不足形成反差。2、税收法律宣传不足,个体经济纳税人还未形成良好的纳税意识以及个体经济与税收制度在经济利益上的相对对立,造成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困难。3、对漏征漏管户的查处困难和处理力度不足。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即使移送稽查环节,稽查也没有更有效的手段。二是未能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表现为:税务机关对个体经济税收管理未能同其他管理部门或地方乡镇村级管理机关取得密切联系,得不到协助。
(三)建帐困难。目前,个体经济中建帐比例很低,极大多数个体工商户、个体企业未建帐,甚至没有简易记账,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直接困难,其原因有三:一是税务机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对个体经济建帐的深远意义缺乏认识,并且要进行广泛的辅导与规范又比较困难,容易引起混乱怕麻烦,甚至担心建帐会减少税收,从而放松了建帐工作。二是纳税人的原因。由于个体经济一般都是简单的进销或小额的产销形式,认为自己根本不用建帐,建帐反而麻烦。如真实建帐又会引起多缴税款,所以个体经济即使建帐,也普遍存在帐外经营,无法反映其真实收入的情况。三、是客观原因。主要表现为:1、个体经济经营业户纳税意识较为淡薄,缺乏相关的财务税收知识,建帐能力弱。2、经济环境影响。当前个体经济在交易方式上多采用无票交易或白条交易形式,直接收取(支付)现金,一般不需要正规发票。
(四)缺乏依据,税款核定比较困难。从理论上来看,个体户4%或6%的税负应该说是正常的。但关键的一步是定额没有到位。形成以上情况原因有三:一是税务机关对个体经济定额缺少统一的可遵循的核定计税标准依据,定额核定弹性较大。二是实际征收中的税负不公问题。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税务机关虽然可以从成本、费用等方面反过来来测算收入核定定额,但那样,个体经济的税负就在4%或6%之间。三是在个体经济建帐建证情况下,由于其自身管理及外部环境的影响,一般都存在着销售不开票、不记帐、不申报情况,而税务机关又无法从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具体资料,只好采取查帐与定额双控制度,从而使定额征收与查帐征收都失去了意义。
(五)发票管理难。当前,个体经济中领取发票、使用发票数量不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未按规定开具、取得、使用发票的行为处罚不力。一些正规企业与个体经济发生业务往来时,往往存在着不要票、不开票、以白条入账、不入账甚至以假票、虚开发票入账的情况。
(六)税收法制建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的推进缓慢,与国外税收法律健全的国家相比还很滞后,不能很好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使得纳税人缺乏“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不能很好的行成“依法诚信纳税”的激励制约机制。又因法制建设的滞后使得涉税相关职能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应负的职责缺乏“刚性”的约束。由此造成,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主要靠本部门的孤军奋战,其他部门不能有效的进行配合,难于形成社会综合征管合力。《征管法》的可操作性不强,对税务违章打击不力,个体税收纳税秩序整顿乏力。
综上所述,当前个体经济的税收征管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都深刻影响着个体经济税收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完善。总的来讲,税务机关在这一方面应该建立一种系统有效的规范管理制度,从提高效率、规范征管和降低管税成本入手,并进一步结合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趋势。
二、现行个体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税务管理部门重视不足,造成管理水平低下。部分税务机关领导和税务人员认为只要抓住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就行了,个体经济税收难管、户多、税少、工作量大,税收成本高,各管理单位都不愿在这方面的征管工作上花大力气,下功夫。未能制定科学的、系统的个体经济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制度,加之管理范围广,人员少,管理不规范,再加上经费上不足,各基层管理分局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
(二)监督手段缺乏,考核难形合力。工作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目前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尤其是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手段。所以税收征管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虽说税务部门将征管质量考核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检查、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质量考核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上级机关在基层分局征管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如何严格监督、实行层级考核体系、形成考核合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纳税意识淡薄。许多个体业户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偷、逃、骗、抗税。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不做帐或做假帐,搞内外两套帐,一套是其内部的真帐,是给业主用的,另—套是收入少、效益低的报给税务机关的假帐,目的是偷税漏税。因此个体经济出现了不协调的增长态势,即个体企业产值逐年递增,税收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四)税收执法力度不够。税收执法是依法治税的关键。税收能否真正实现其社会职能,取决于税法的执行程度,不严格执法,税法将成为一纸空文。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税收法规有时却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税收执法刚性和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由于受人情关系、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目前税务部门对个体私营业户的执法力度存在执法不来的现象。该查的不敢查,该罚的不能罚。依法治税的道理地方各级领导都知道,但是在碰到具体税收问题时,一些领导却随意打电话、写条子、下指示,无视税收法律。一些纳税人自恃有后台,有保护伞,不把税法放在眼里,阻碍了税务机关执法到位。另外,税务机关执法不严,软弱无力,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五)税收征管手段落后,征收方式不规范。目前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的管理主要还是基层分局,以人工管理为手段,由于业户数量多,分布零散,征管人员的相对不足,使得征管效率和质量都不尽如人意。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个体私营业户大都采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存在弊端:一方面纳税人税款的征收率和入库率直接受税务人员素质的影响,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好的,税额就高,反之则低;另一方面,征管与稽查相脱节。在征管方面,个体经济户数多、经营范围广、营销手段灵活多变,确实难以管深管细。而在稽查方面,则认为个体经济纳税人的税款是实行了双定的,不需要稽查,或者是个体工商户户数多,难以扩大稽查面,因而出现征管与稽查相脱节的现象。
以上所述,是造成当前我国个体工商户征税管理严重滞后的主要原因,阻碍了我国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的发展,只有解决好以上几个问题才能有效的促进我国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的进步。
三、提高个体税收征管的构想
(一) 提高认识,营造公平纳税的环境。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发展趋势看,在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是各种经济类型中活力最盛、增长潜力最大的税收增长点之一。因此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培养税源、增强税收收入后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规定了很多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这些规定,从税收政策上给个体经济吃定心丸,稳定了人心,有利于个体经济的稳定发展。作为税务部门应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贯彻落实好这些政策,为个体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纳税环境,使广大纳税人有一个平等发展的机会,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二)正税清费,减轻个体私营业户的经济负担。由于一些现实原因,造成目前费多于税,费大于税的状况,不仅冲击了税基,弱化了税收征收管理,而且极大地加大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负担,不断地恶化其生存发展的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税法意识,站在国家全局的高度,纠正“收费是自己的,税收是国家的”错误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的非税负担,依法纳税。对适宜费改税的,要实行费改税,对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予以取消;对合理的收费予以保留,但要健全制度,并纳入财政管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巧立名目任意收费,防止乱收费现象死灰复燃。同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行。
(三)强化管理,不断增强对个体税源的监控能力,努力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依据“抓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的个体税收征管原则,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个体税收的管理。要认真开展对管辖范围内的个体税源的分析,客观评价不同行业的税收征管情况,对管理薄弱的环节要及时研究对策,迅速加以完善。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的户籍管理和税务登记管理,强化对停歇业的日常核查,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减少税源流失。对于税源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引导、督促其如实建帐,准确进行核算,实行查帐征收,对中、小个体工商户,应当严格按照定额核定程序核定定额,确保定额的公正和公平。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应加强日常的巡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未达起征点户的经营变化情况,对因经营情况改变而达起征点的纳税人要及时恢复纳税,并重新核定定额。对免税户,应加强免税个体户经营主体和免税期限的管理,对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和免税期满的纳税人,要及时恢复纳税。对关、停、并、转的个体工商户要加强管理,依法进行税款清算,减少税款流失。
(四)科学定税,公平税负,引入民主评议程序。首先应对纳税人按行业分类,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确定其经营费用的主要构成。采取典型调查法,通过蹲点调查、突击抽点现金、突击抽查业户日销售帐以及利用协税护税网络侧面了解等方式测算出房租、水电费、人员工资、各种收费等可查实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之后可根据每户的可查实费用(应要求纳税人提供原始凭证)加以计算,对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进行核定。核定时还应考虑地理位置、经营面积、从业人数等诸多相关因素的影响,确定影响定额的主要因索和次要因素及相对比重。另外,要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税务机关要在典型调查、划分等级的基础上,召开由纳税人民主评议会,确定纳税等级和定额标准,以提高办税透明度,逐步形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通过定期调整纳税额,使税负不断趋于公平、合理。纳税定额确定后,要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评议。
(五))加强发票使用管理,营造“都开票,都要票"的良好氛围。以票管税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发票管理,一是要加大发票违章的处罚力度。税务机关应从鼓励纳税人使用发票和加强发票违章处罚两方面着手,推动发票使用在个体经济中的推广。二是实行公众举报有奖。由于个体经济经营的对象多为消费者个人,而消费者个人对发票的需求十分忽视,借鉴北京等地已经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经验,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发票号码抽奖及公众举报有奖等措施,发动广大消费者的力量,监督个体经济的经营业务正常发生。三是做好以下防范措施,提高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条件的限制,具体方法如下:1、完善发票使用报告制度。突出一点是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对不能及时、正确提供联系、及时报告的个体工商户,限制其使用发票。2、在逾期未缴纳发票2次以上情况下,暂时停用发票 。使纳税人在被动情况下,加强发票管理意识。3、建立健全纳税人使用发票台帐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催缴,掌握情况。
(六)改进税法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持之以恒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项宣传活动,办好税法公告、公示,重视一对一、面对面的直接交流,紧紧抓住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进行深化宣传,使个体工商户明白纳税义务和不尽义务应负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清楚消费后有索要发票的权利等。还要通过培训及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等措施,不断优化服务。
(七)坚持依法治税,加大违法行为处理力度。正确面对个体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收流失严重、整个税收环境严重不公平的客观实际,从实现税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违章、违法行为打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严格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逐步依法提高对个体税收的监控水平,严格依法治税。二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赋予税务干部更多的权利上,如:查处偷抗税案件时的搜查权、拘留权;同时提高违章、违法处罚标准,以增大涉税违章、违法成本。三、加大查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偷抗税行为。从机制上克服“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落后作法,提高税法的威慑力,努力扭转、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
(八)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才能全面提高整体税收征管水平。一是制订科学的税收工作考核、考评体系,。二是改进考核、考评方法。三是要严格执行,定期进行轮岗制度。四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五是营造“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争当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以上几点是针对我国目前个体工商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而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只有做好了日常个体税收管理工作,才能使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进入正常化,才能使个体税收管理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一致。
参考文献:刘佐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中国税制改革》(1992~2002 ),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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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操作》,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年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