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范文的一部分,钻石会员可获取全部内容。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4000
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
[摘 要] 近年来, 城管暴力执法现象屡见不鲜, 城管执法机构陷入与城管执法相对方的民众尖锐对立的尴尬境地。本文首先界定城管执法核心概念,结合现阶段我国城管执法遭遇的困境,并从加强立法、理顺体制、转变执法观念和方式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城管执法 困境 出路
城管执法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城市行政机关改革的推进而产生的, 城管执法与城市秩序、市民利益息息相关,因而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城管执法不断地在进步和完善,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但城管执法改革还任重道远,城管的形象还需在人民心中重新树立。本文拟界定城管执法的核心概念,思考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并尝试探索走出困境的新出路。
一、城管执法核心概念界定
(一)城管的法律主体身份
《行政处罚法》已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第16条规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