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G019 包括:开题报告,中英文摘要,论文,目录,文献综述,任务书,答辩,中期检查表,等论文字数:7926,页数:11
摘 要
律与例是明清时期两种最主要的法律形式,其中律是秦汉以来最正统、最持久的法律形式,我国封建社会中各朝各代都将“律”作为其刑事法典的名称,它具有稳定和概括的特点。而例是在律之外的另一种法律..
上一篇:苏格拉底的守法观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下一篇:试析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
点击查看关于 浅论 清朝 律 例 关系 的相关论文题目 | 2009-06-10 19:14:42【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