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污染控制
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监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设计,做好渗透收集和处理。
采用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保护地下水环境。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得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因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五)建筑垃圾控制
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调查,包括种类、数量、产生原因、可再利用程度等,为减量化和再利用提供基础材料,建筑垃圾的调查仅仅是基础,关键是要研究建筑垃圾的调查出口问题。如果出口不畅,建筑垃圾面临的只能是堆放或填埋。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千米的建筑垃圾控制不宜超过400吨加强建筑垃圾及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及时对应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供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分袋化及时清远。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六)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避让、保护施工厂区及周边的古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逐步展开统计分析施工项目的c02的排放量,以及各种不同植被的c02固定量的工作。
综合以上所述,发展绿色建筑,能够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为社会公众创造一个相对健康的生态环境及空间。
三、绿色建筑技术的现代应用
节材与材料的资源利用:节约材料和保证材料资源被充分利用,是绿色施工中的重要组成不发。节约材料不但是降低工程成本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有限的资源与能源节约。有资料统计:建筑业耗用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资源的50%以上;由自然资源加工成建筑材料,并最后转换为建筑产品,则要消耗全球可利用资源的50%左右。这些数据说明,在建筑施工中,节约材料和控制资源消耗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们无法控制资源的开发和建筑材料生产加工过程中能源的消耗,但我们可以起到保护资源、降低能耗的作用,同时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供经济收益的目的。
我们在节约材料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应有节约材料的目标和制定目标的措施。节约材料的目标一般通过降低材料损耗率的方法实现的(不应该是降低材料费或者减少材料的使用数量),导则中给出的绿色
施工的目标值是:“材料消耗率应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绿色施工的单位可对材料的选购、搬运、储存、加工、使用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做到:采购时有合理富余,无积压,搬运时少破损;储存时无变质或散落;加工时有优化,少废料;使用时有策划、有限额、无返工。除此之外减少材料运距、做好产品的保护、临时设施尽量使用可周转材料并提高其周转次数等,都是我们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绿色施工的有效途径。
四、绿色建筑的发展历程
(一)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我国开始改革开放,经济复苏,多年积压的住房紧缺问题爆发,范围内掀起了建筑热潮,由于当时建设水平低,建筑质量差,基本没有考虑保温隔热,建筑冬冷夏热问题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尝试研究改善建筑性能的办法,有代表性的是北方地区生土建筑的研究和实践。由于生土建筑取材方便,造价低廉,施工简单,可以改善建筑室内环境,至今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成为中国建筑技术因地制宜的研究典范和绿色建筑的雏形。
(二)绿色建筑基础研究阶段,
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通过为标志,建筑能耗、占用土地、资源能耗以及建筑室内环境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政府和行业的共识,绿色建筑探索性的研究开始活跃,通过政府资助和国际合作的研究项目,国外绿色建筑技术或研究成果进入中国,我国绿色建筑理论逐渐清晰。
(三)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阶段
21世纪前10年是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和中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立阶段。2005年建成的清华大学超低能耗实验楼、2004年建成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生态办公楼、2005年,获得LED银基认证的中国首个商业项目的绿色建筑----深圳招商地产的泰格公寓,以及三栋节能和绿色的标杆建筑为标志,我国绿色建筑逐渐走向成熟。
(四)高速发展阶段
自2011年起,国内出现生态城市热潮,推动了绿色建筑从建筑向城区的发展。我国对绿色建筑出台很多激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以及社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和公民环境意识的内化,进一步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五、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
(一)相关制度方面
自2004年8月【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的出台,以政府奖的形式鼓励绿色建筑的创新和设计探索。2006年,财政部、建设部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后连续对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示范县及集中连接片推广示范区进行示范资助。2014年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批准, 并与2015年实施,建民用建筑评价纳入其中,将评价转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两个部分,注重全过程的监督。
(二)具体实施方面
1、区域发展状况
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从目前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分布情况看,沿海城市绿色建筑发展较快的地区项目数较多,西部地区发展速度相对较慢,数量也相对较少。在绿色建筑发展较好地区,适宜当地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日趋成熟。
2、 从业人员素质
随着绿色建筑的不断发展,从业人员对绿色建筑认识逐步理性,但经过国家和省级系统培训的评价标识专家数量较少,行业覆盖面不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此外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市场尚未形成,咨询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咨询机构一方面担负着绿色建筑申报时对其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与审批责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任务是在施工过程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还包括施工和验收对建筑节能的监管,现阶段咨询机构对相关技术人员的职位分析不健全,很多咨询机构的作用仅仅是为了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提供服务,未能体现对绿色建筑技术方案的全过程把关。
3、建筑标识
早期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数量较少,到竣工一年后申报运行标识条件的项目也相对较少,竣工后项目主体发生改变,项目申报设计标识仅仅是为了提高项目的销售竞争力等原因,到目前为止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较多,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数量却仅占7%左右,强制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运营阶段监管,绿色建筑要求落实到位。
不过,在我国绿色建筑规模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绿色建筑相关主体的能力、资质、水平比较混乱的现象,尤其是一些绿色建筑咨询机构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完善准入机制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我国绿色建筑标识评定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建筑方案中采用被动节能技术较少,优化措施较少,造成主动节能措施运用较多,有技术堆砌倾向;专业在绿色技术方面的配合不够和谐,造成相关技术不相匹配;有一些项目设计前期对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考虑不足,后期被动采取绿色建筑技术后造成增量成本较大。
总体而言,我国已获得绿色建筑星级能效标识的建筑项目规模相对其它国家我国绿色建筑目前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在部分环节上并不成熟,但未来绿色建筑依然具备了巨大的发展空间,通过发展新材料,新型建筑技术进行建筑优化设计,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功能,从而实现建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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