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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教学语言浅论
[摘 要]语文教师的教学语言应准确简明,规范雅致,富有逻辑性,点拨启发,闪烁智慧,富有激励性,通俗生动,幽默诙谐,富有形象性,情真意切,情理交融,富有情意性,抑扬顿挫,缓急结合,富有音乐性。
[关键词]语文教学 教师语言 教学语言
语言是人们交流的工具,也是一门艺术。教师的教学语言也是如此,它是教学活动必不可少的工具,更是一门艺术,是影响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反映教师本人的学识水平和思想水平,是教师个人素养的综合表现。语文教师教学语言与其他教学语言相比,既有共通性,也有其特殊性。
一、准确简明,规范雅致,富有逻辑性
语文教师教学语言要准确简明。所谓准确,就是要观念明确,遣词得当,造句符合文法,推理合乎逻辑,用语具有专业性和艺术性。语文教师在教学中表达内容的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学生接受知识的正确性。所谓简明,就是要言简意赅。准确简明,就是要用最少的字句,准确清晰地表达所要陈述的思想内容。教学语言以质朴平易为贵,反对过分堆砌辞藻。论述简明扼要、分析鞭辟入里,丝丝入扣;描绘画龙点睛,见解独到深刻,入木三分,力争做到“丰而不余一言,约而不失一词”。这样语言才会有感染力和吸引力。
语文教师教学语言要规范雅致。规范就是要读音准确,语言结构符合语法规则,遣词造句能准确地表情达意,切不可背离本民族的语法规则和语言习惯生编乱造。雅致就是要语言典雅,有光彩,语言词汇丰富,修辞确切。语文教学不仅是一项传授知识的工作,而且还是一项美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