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建立合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才可以有效地对单位管理者、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和监督。单位会计制度可以借鉴外单位的做法,加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一旦确立,应具有约束性,如财务人员非领导亲属制、财务岗位轮换制、内部财务审计制、上级部门监督制等。财务人员不安排领导亲属,可以客观地开展工作,也可以不受到一些约束。财务人员在一个职位呆久了,会滋生一些腐败,不利于形成健康的经济活动,也难以发现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建立会计轮换制度可以降低腐败现象的出现,增强单位会计人员的内部监督,减少腐败的发生。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以定期对单位财会工作展开核查,可以确保单位财会工作的正常健康开展,会计人员也会在定期核查中不敢越雷池,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果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可以结合外部监督,请上级部门或社会财会权威机构协助。这样内外结合及时发现财务问题,对违规行为及时整改,防微杜渐,保证内部的实施效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急需提高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现的具体缺失道德问题进行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处罚规定。我国现有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经常发挥不了很好的作用,还有一些会计工作者舞弊的问题,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本管不到,这种状况会导致会计工作者的徇私情况的发生,因此,必须完善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有关系的规章制度,让优秀的职业道德来弥补这方面的缺失。
在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交接班制度,通过轮岗,一方面能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日常工作中的责任矛盾;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的约束会计工作者的活动,帮助其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防止徇私舞弊的行为出现。
(四)加大法律法规的惩罚执行力度
财会人员的问题主要在经济领域,我国经济犯罪成本较低,会计行为监管不到位。有些财会人员抱着侥幸心理,所犯错误不会发现,即使被发现,心想只要把款项补齐,问题不大。加大财务领域的惩罚执行力度,才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起到震慑作用,才能让财会人员有所畏惧,不敢违规。如果对会计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远远大于违规的收益,处罚太高,得不偿失,就会使财会人员放弃违规;达到触及法律的程度,像其他领域犯罪一样,绳之以法,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打消会计人员违规的念头,减少经济损失。因此,对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财会人员,应当从重从严处罚。
三、结束语
当今社会,经济效益的产生越来越离不开会计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素质意识的加强对社会整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会计从业人员的思想意识上和行为表现上,都能看出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事效率和后期反响。从会计从业人员身上看,需要强化其自身自律能力和自身对职业道德的相关法律条文的认识;从法律法规看,需要法律部门修缮其在职业道德上面的法律法规,将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落实到所有人身上,使之成为职业人员约束自己的一个行为规范;从企业制度上看,需要制定一套符合自身发展的职业道德体制体系,以及强化其监督力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他律的管制。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除了对自己有影响外,同时还影响着整个企业的健康运作,甚至对人民的权益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意识的培养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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