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二、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三、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会计监督,就是经授权的会计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和督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使各类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按预定的目标、计划和原则进行,以获得最优的经济效益。
浅谈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可以定义为“经授权的会计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使用特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督和督促,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为管理和决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出,会计监督的主体应该是经授权的会计人员而不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手段全面反映企业活动,监督的依据是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对企业和会计人员的外部约束力量,监督的直接目的是为企业管理者做出决策服务,最终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
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如《会计法》中规定:“会计人员……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有道理的,必要的,但缺乏可行性。因为实际工作中,面对企业管理中违法或违规行为,会计人员如果知情不举,就会违反会计法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日后又有可能受到管理上司的打击报复,从而把会计人员摆在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位置。
(二)目前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所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就国有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尚未分离之前,会计人员兼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企业管理者,随着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会计隶属于企业,从而对企业的监督权自然就削弱了。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
二、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 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企业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
三、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
(一)正视会计的地位,积极改善会计履行职能的环境。
从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成来看,会计监督应该是企业内部控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管理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受托责任,并利用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向社会有关职能部门及利益相关者证明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成果分配的合法有效性。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真正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除了需要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督,还需要财政税务部门、政府审计部门、民间中介机构甚至司法监督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与控制,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促使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运转。
(二)实现会计职业管理社会化。
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指会计人员从业前必须通过财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第四十条还对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会计人员重申了处罚决定。由于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受法规制度和职业纪律的约束。不具备条件的人员,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对每个会计人员的从业成绩、执业执行情况做出完整记录并定期进行考核。建立以政府部门监督、社会中介组织监督及企业内部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会计监督体系。确保会计监督有效、有力。首先,要健全充实各级会计管理机构,提高机构内人员素质,做到切实有能力担负起会计监督的重任;严格会计上岗证、专业资格证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上岗后日常管理与年审相结合,加强后续管理。其次,要下大力气提高社会监督的质量水平。依靠注册会计师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企业对外的所有会计信息,须经过注册会计师查验,确认无误并取得鉴定意见后,才有效。注册会计师的查账结论,成为对企业会计工作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注册会计师在提高企业会计报表的质量、有效制止和防范利用会计报表进行弄虚作假,发挥着“经济警察”的作用。强化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有序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使单位的领导、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会计监督职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会计工作必须跳出事后监督的小圈子,要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发挥监督作用。会计监督是其他经济监督的基础,只有将会计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社会中介组织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提高监督效果,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 严厉制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
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造假行为的制裁;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造假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造假者退出非法所得,增加违法人员的追假成本。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营造会计工作法制氛围。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随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信息的搜集、评价、发布可交由信用中介机构承担,财政部门着重做好监督工作。可通过报刊、电视、公共网站等媒体进行定期公示,并实行红、黑榜制度,增加对会计造假者的舆论压力,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初级会计实务[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1月
2.杨红梅.浅谈会计监督职能[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S1期
3.邱秀珍.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N]. 福建日报, 200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