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建工程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二、固定资产购入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五、固定资产投资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内 容 摘 要
本人经过参加10余年的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和西财2年的学习,觉得现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进:在建工程会计处理需要改进;固定资产购入会计处理需要改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需要改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需要改进;固定资产投资会计处理30403301023 需要改进。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核算方法初探
固定资产是资产负债表的一个重要项目,其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反映信息的质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规范,既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又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趋势。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会计核算模式仍是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管理体制下的会计核算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收付管理向资源运用管理转变,固定资产作为重要的物质资源必然要求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确定、计量、记录和报告。
一、固定资产购入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外购固定资产,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都是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来源。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购入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入账,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外购固定资产,则应分别按资金来源借记“专用基金”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借“固定基金”科目。
用货币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是资产形态的转换,但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既繁琐又令人难以理解:(1)事业单位将购入固定资产的全部支出作为当期支出,显然违背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会计准则,导致不同时期的会计期间事业支出高低悬殊,影响了事业单位支出的考核与分析。(2)花钱购入固定资产,应该是在减少银行存款的同时增加固定资产,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的会计分录却是在减少存款的同时,减少了专用基金,前后两笔分录缺乏内在联系,难以直观、充分地表达出所要反映的“外购固定资产”这一经济业务内容。随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再是财政拨款这单一渠道,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没有必要单独反映。因此,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贷借“银行存款”科目,既简捷、清晰,又使其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
二、在建工程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各单位所需固定资产,除了外购之外,还可充分利用自有人力、物力自行建造,即称之为在建工程。《企业会计制度》为此专门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工程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工程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而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基建业务的核算。
事业单位基建核算游离于本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之外:先由建设单位完成基本建设业务,项目峻工决算后再移交给使用单位;另设基建会计账户进行反映。这种分离的会计核算方式会导致一系列问题:(1)在单位核算体系之外,另设一套基建账并出具相应的财务报告,既增加了核算工作量,又使单位无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核算体系,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完整性。(2)由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基本建设业务核算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使其核算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一些单位乘机把一些超预算、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也在基建账户中列支;把一些收入存入基建户,设立“小金库”,逃避纳税等。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基建账业务的核算和管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外购需要安装的工程、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待工程完工后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这既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又能保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完整性。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使用时间长的特点,在便用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后续支出,这在会计上产生了如何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以能否增加企业经济利益流入为判断依据,规定占领有引起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和产品成本成本实质性降低等支出才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其余支出则确认为费用。对于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其账务处理是: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资本化后的后续支出,其账务处理是: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借“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完工交付使用,工程支出再从“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固定资产”科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没有具体的表述,仅规定了固定资产修缮的财务处理方法,将修缮分为一般修缮与大型修缮,对于一般修缮,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大型修缮,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修缮的会计处理,存在如下问题:(1)一般修建与大型修建很难划分界线,结果导致各单位列支渠道随意化,违背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2)大型修缮从修购基金中列支,势必导致少列费用,虚增结余。因此,建议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改建、扩建等支出统称“后续支出”,参照企业会计标准划清其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线,并分别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费用化后的后续支出,发生时直接计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发生时通过“在建工程”进行归集,完工时再结转“固定资产”科目。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固定资产折旧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计提折旧是固定资产价值的分摊和补偿过程,它不仅涉及产品成本计算,而且涉及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性。企业按期计提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货记“累计折旧”科目,将“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计算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事业单位没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此例计提修购基金,用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和大型修理,计提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用修购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或进行大型修缮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损耗的补偿是通过修购基金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计提折旧来实现的。
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存在诸多弊端:”(1)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反映其购置时的价值,没有反映其净值,体现不出现有的生产能力,加之,事业单位普遍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致使一些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早已不存在的固定资产仍保留在账面上,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由于不计提折旧,使固定资产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到体现,结果是少计成本费用,虚增盈余。(3)修购基金不是按照固定资产原值而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此例计提的,而收入的多少与固定资产的损耗不一定成比例关系,所以修购基金多少并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计提修购基金制度不能代替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建议废止计提修购基金制度,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设置“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相关项目,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五、固定资产投资会计处理需要改进
企业以非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账务处理分以下几步(会计分录略):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2、支付清理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3、将清理净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外投资是通过“对外投资”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进行核算的。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账务处理如下:按投出固定资产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借“固定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会计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清理”等一系列科目进行详细核算,但事业单位只简单设置“对外投资”、“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满足会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2)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是将固定资产出让给其他单位获得另一项资产,但是从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提供的信息是:“对外投资”增加的同时,“固定基金---投资基金”增加,看不出对外投资的来源是固定资产,而事实上固定资产的增减不一定和单位的净资产发生联系,更无法做到一一对应。鉴于上述情况以及前述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建立折旧制度的设想,建议再取消“专用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改为: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这样既保持了账户的对应关系,又与企业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