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积极作用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发展趋势
内 容 摘 要
会计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工作改革过程中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财政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明显跟不上财政工作发展的步伐。随之而产生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为我国财政国库改革新的目标。2005年我省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很多县市出现了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并存的现象。随着公务卡的推行,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必然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过渡。
浅议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过渡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省、市、县(区)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委托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寓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其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前,各级政府为解决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从源头上加强和规范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管理,根本解决财政资金分散的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财务管理体制。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遏制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腐败现象的滋生、成长,最大原因在于财务管理的混乱、会计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克服了原有财务管理体制下的会计人员不敢管、不愿管、管不了的弊端,从源头上堵住管理上的漏洞,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的廉政建设。 (二)发挥会计职能,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 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人员与核算单位不再有人事、工资关系,可以按照财务制度监督财务事项,提高了其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有效遏制和纠正了不合法凭证和不合理开支,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应。由此各核算单位的一些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大大提高,保障了质量。 (三)唤醒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各核算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单一账户,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防止财政资金沉淀在一些部门而使用效率不高;同时核算单位的存款可以合理透支,缓解财政可能因故未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的压力。另外也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供专业服务,实现减员增效 就我县而言,2002年开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中心的16名工作人员均由乡级财政所抽调,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业务熟练,且统一会计核算口径,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会计人员,只保留一名报账员,核算中心的1名财会人员可承担原8-10名甚至10几名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减少了财会人员,节约了经费开支,且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从繁琐的会计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工作,从全局角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计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减员增效。 (五)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事后监督 核算中心作为财政局下属单位,可将各核算单位的财务信息及时反馈给财政局,便于财政及时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也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充分利用财政预算的信息,核算中心对超预算、超范围、不符合用途的资金坚决不予报销;配合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各核算单位违规的,核算中心将予以拒付,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核算中心的严格执法为政府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职能大大弱化,核算中心成了记账机器 核算中心的每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记多个单位账务,少则七八家,多则十几家,如我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16人承担着117个单位139个账套原100多财会人员才能完成的工作,工作量非常大,且核算中心是财政局核算中心,各预算单位或多或少存有戒心,中心工作人员不便也不可能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或管理,对各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记账人员对各单位报来的发票只要手续齐全就予以入账,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成了记账机器,监督职能无法发挥。 (二)资金的体外循环 由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致使部分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部分收入不报账实行体外循环。有些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就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且屡屡得逞。有些单位收入项目繁多,为了省去报账的繁琐手续,干脆把部分收入不入账,在单位内部坐收坐支。 (三)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 大部分单位都有专项资金,但核算中心人员对专项资金具体用途不能准确地把握,对是否专款专用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致使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甚至发生挥霍浪费现象。 (四)资产盘点不及时
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核算中心人少事多,对各单位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在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弱化,财产物资的变动一旦不涉及货币资金,例如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核算单位如未及时报告会计核算中心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中心便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账实不符,形成账外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五)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出现弱化现象
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一个月只向核算单位报送一次报表,且于次月才报送,并且报送的报表数字相对浓缩、抽象,各单位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总题提出改善措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大多数单位撤消了财会岗位,报账员不管是从业务素质或是从精力上都无法适应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单位领导也因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而放松了财务管理。
(六)账外设账或账外资产的违纪违规现象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些单位为保住小团体的利益、保住过去已开口子的福利待遇、保证不合法规收支有地方入账出账,而钻政策空子和管理漏洞,这样使违纪违规问题变得更加隐蔽,弄虚作假手法更趋多样化。 1.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现象重新抬头。一些单位为逃避会计核算中心监管,搞两本,一本账交会计核算中心代理核算,多为合规合格的支出;另一本账由单位核算,多为不合规、不合法支出。 2.“上转下、明转暗、真转假”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单位由于怕露富、怕监管、怕不合规支出报了账,在财务移交会计核算中心时,将部分财务活动转移到下属二、三级单位或工会、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或自收自支的经济实体,反下属单位作为生财、聚财的囤积地和违纪违规的避风港与防空洞。 3.在财务移交会计核算中心时,部分单位财务与资金移交不彻底。表现为交预算内的不交预算外的;交明的不交暗的;交结算的不交储蓄的。 (七)会计集中核算的法制基础不牢靠
新修定的《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记录本单位的经济业务。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取消了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账簿放在核算中心,单位财务的核算职能和责任全部集中到核算中心,造成了会计主体与会计人员的分离、资金使用与资金核算的分离。单位只设报账员,向核算中心报账,由核算中心代理记账。实际上,核算中心已经承担了部分会计责任,而集中核算原则规定各单位仍是会计主体,要承担会计法律责任。这样一来,一旦出现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是核算中心还是预算单位,亦或是两者共同分担,又如何分担?还有审计机关对预算单位在核算中心的财务进行审计后,其审计报告是向谁下达呢?这不是能够简单地下结论的,难免会引起两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实际工作中这种现象已经发生。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发展趋势 根据财政改革的精神,会计集中核算最终要向国库集中支付过渡,综上利弊分析,笔者认为会计集中核算的最佳发展趋势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会计集中核算,理由如下: (一)将会计集中核算功能融入国库集中支付,是国际上和国内部分地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发展趋势 当前,美、法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把政府公共会计核算作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部分,以保障和促进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有效运作和取得最大效益。尤其是西方国家的会计丑闻不断,促使其政府注重会计监管。在我国,部分地区利用会计集中核算机构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试点,实行了预算单位层次的零余额账户管理和单位经常性支出的财政直接支付,相关的尝试证明在操作层面上两种制度可以实现有效融合。 (二)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会计核算功能仍需继续加强 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大量的资金仍需通过财务核算,同时,日常支出多为零星开支,不能集中支付,但需要即时监控,若实行分散核算,则原有的挤占挪用财政性资金、乱开支、会计监督弱化、会计信息失真的弊端又将出现,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程。核算中心规范的运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其银行账户清理和统管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依据,而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技术与人力保证,核算中心的寓核算、监督、服务为一体,满足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对专设部门的各项要求,可以承担起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功能。所以应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平台上,构建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为一体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 (三)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财会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核算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大多数单位取消了会计工作岗位,单位只配备专兼职报账员,原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大多数已经改行。如果现在一下子把会计核算工作交给单位,怕没有合适的人员,若再行招聘人员则浪费资源,且各核算单位已习惯将账务交给核算中心全权处理,乐得轻松,还账会影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开展。 (四)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供运行平台
“金财工程”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为应用核心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随着“金财工程”的全面启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又迈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国库集中支付作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的新型管理模式,与其相配套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也相应地成为“金财工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强有力的支柱。现阶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离不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软硬件技术支撑,首先要建设好计算机网络的硬件铺设工程;其次要大力研发并统一核算软件,以达到资源和信息共享;再次要健全财政、国库、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稽核体系,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金财工程”的建设为国家各级财政提供了解决公共财政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与调整,再到决算与分析的全方位应用方案,并为顺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推动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支出框架建设步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
(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会计集中核算,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前,绝大部分已经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因此,两个制度融合后在人员方面可将现存的中心人员一分为二,一部分人员仍旧承担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另一部分人员则承担正在试行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在机构设置方面可以在维持原核算部门不变,不打破现有集中核算格局的前提下,增设内部职能部门,如审核部门、支付部门、会计部门等。该运作办法,既可以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又充分利用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现有的人员、机构、网络和机制,通过会计和预算两大手段的有机融合,将目前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改造成一个集会计核算与监督、资金支付与结算、数据分析和预算执行为一体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不但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体现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越性,更是推行公务卡改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参 考 文 献
1、屈跃昌 会计集中核算如和向国库集中支付过渡 腾冲财政局2、钱海燕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 华东经济管理 2002 (04)
3、王恩奉 欧元效 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融合与创新 财政研究 2004(03)4、高伟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换的几点思考 西部财会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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