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会计体系及其分支…………………………………………(3)
二、事业单位会计的特征………………………………………………(3)
三、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4)
1、事业单位会计成为预算会计体系中的单独分支……………………(4)
2、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的法规模式………………(4)
3、事业单位会计记账方法改为“借贷记账法”………………………(4)
4、事业单位会计制定一套通用会计科目………………………………(5)
5、事业单位会计的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核算………………(5)
6、事业单位会计对象划分为“五要素”………………………………(5)
7、事业单位会计实行新的报表体系……………………………………(6)
四、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6)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国的经济改革正在逐步深入,会计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家在借鉴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国际会计惯例,并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对事业单位会计做出了重大的变革。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建立了新的法规体系:《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
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与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改革也在不断深化。继企业会计的改革之后,财政部于1997年5月和7月,分别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这标志着事业单位会计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和启动,它对促进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我国的会计体系及其分支
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是适应人们管理财务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反映着会计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在联系和区别。从古到今,从我国到外国,会计都是按其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分为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我国的会计体系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会计体系,一是预算会计体系。企业会计是适用于农、工、商、金融等企业单位的会计,是用来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流通领域的企业经营资金活动。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流通领域的企业,基本上属于物质生产部门,处于经济基础领域,这些部门中的企业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社会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创造价值,在社会再生产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非企业会计,即我们所说的预算会计,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机关、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会计,用以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精神生产和社会福利领域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作为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财政、行政、事业等单位,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处于上层建筑领域,它们从事各种业务活动,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在社会再生产中同样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企业和非企业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方面的职能,是否具有生产经营性。企业会计同预算会计的主要区别,则在于是否追求资本的保值增值,是否具有营利性。企业投资者投入资本以后,要求得到回报,企业终止时,投资者要收回原来投入的资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获得盈利才能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会计要以营利为目的,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都要围绕着资本的保值增值、所有者权益而展开。行政和事业单位进行各种公务活动,公益性、社会性业务活动,其出资者投入资金以后,不要求得到回报,这些单位一般也不会终止,个别单位终止时出资者也不一定都收回资金,它们在业务活动中有的无偿提供服务,有的虽有收费但也并非足额补偿,而是由国家财政提供全部或大部份的资金。所以,预算会计要以社会效益为目的,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都要围绕着社会效益而展开。非营利性是预算会计区别于企业会计的特殊性,也是预算会计各个组成部门的共同性。明确事业单位会计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为今后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事业单位会计的特征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事业单位会计随之也呈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外还有自己的事业收入。
2、事业单位虽然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但却具有一定的经营性,并要实行经济核算,其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大都与业务活动相联系,可通过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增收节支,争取改善自身的运营条件。
3、事业单位虽然不提供物质产品,但向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即知识形态的产品)和劳务,它具有一定的生产性。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各种事业单位,大都属于第三产业中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有人把这种提供精神产品和劳务的行业称为第四产业)。这些部门在现代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越高,智力劳动和智力开发的作用就越显著,物质产品再生产的发展就越依赖于精神产品再生产的发展。
我们研究事业单位会计的特征,是为了按照其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效地制定法规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需要。
三、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
此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涉及的范围之广、触及的层次之深、变化的内容之多,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会计模式变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
1、与行政单位会计分离,形成独立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改革前,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执行财政部1988年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区别越来越明显。从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看,事业单位主要用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行政单位主要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国家管理。由于二者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造成它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收入对市场的依赖性不同。事业单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要参与市场竞争,行政单位是市场经济的组织指挥者,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从市场中取得发展事业所需的收入,行政单位则不能依靠权力从市场中谋取收入,只能依靠财政拨款来满足支出需要。由于事业单位收入的相当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市场,也引起会计核算的许多方面与行政单位不同。所以,把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中的单独分支而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2、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并用“准则”和“通用制度”规范、指导特殊行业制度的法规模式。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它比较概括、抽象和原则。会计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可直接据以进行会计操作。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由于计划性、统一性很强,由财政部直接制定会计制度即可,无需制定会计准则。而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经济业务的规模、方式、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和核算的要求等方面都差别较大,需要依据“准则”制定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是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它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供非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并对制定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起示范性作用。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等。
3、会计记账方法改“资金收付记账法”为“借贷记账法”。事业单位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其他经济单位之间相互投资,创办经济实体。这些投资参股业务要求会计核算增强主体观念,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并且要求事业性收支与经营性收支相对分开,对经营性业务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以便分别考核盈亏。上述这些是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做到的。而借贷记账法是国际上通用的、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融合的一种记账方法,它克服了资金收付记账法的缺陷,能够利用其账户分类、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去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业务的各种要求。
4、取消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制定一套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这是因为1997年1月1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原事业单位实行的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改为一种预算管理形式:即对所有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种预算管理形式。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实行这样一种预算管理办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全面加强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掌握和控制事业单位收支的总体规模,保证事业单位各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其次,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有利于改变国家包办事业单位的传统观念。第三,强化了预算的约束性,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责任。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科目,必然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的这一要求,用一套会计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
5、改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为统一核算。改革前,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分为“预算资金部分”和“其他资金部分”,分设两套账,各自平衡。预算外资金的核算是“其他资金部分”内容之一,预算外资金分设“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支出”等科目核算其收支和结余情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作为“事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入账,支出按照性质划分,不再单独设账反映。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财政,事业单位留用预算外资金是财政对其注入资金的一种渠道,注入多少,注入的方式如何,要由财政部门来决定。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财政部门对其实行“全额上缴”、“结余上缴”和“按比例上缴”三种管理办法。凡是留归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作增加“事业收入”处理,财政从预算内注入的资金,作增加“财政补助收入”处理。年终都结转至“事业结余”科目的贷方。另外,预算外资金的定义与原来也不同。原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国发(1996)29号文件对预算外资金重新作了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具体项目由各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有一点需强调,预算外资金是事业单位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的,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收缴权归事业单位。
6、将“三要素”改为“五要素”。原《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将会计对象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大会计要素。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借鉴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国际惯例,并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将会计对象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会计要素。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它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分为货币资产、债权资产和实物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经营性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两部分;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与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比,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体现权益,不参与利润分配,表明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包括限定用途净资产、非限定用途净资产和当年实现净资产三部分;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五个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收入-支出=当年实现的净资产。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7、实行新的会计报表体系。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作了统一规范。过去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报表体系各不相同,反映的内容差别较大,既不通用,也无可比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很难从宏观上汇总出口径一致的、完整的财务指标。为了增强报表的通用性和可比性,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对有专款收支业务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编报专款资金收支情况表;事业单位还可根据财务管理需要,自行设置一些辅助报表。新的会计报表,突出了基本会计报表的地位,同时也简化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四、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个名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从而确立了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而在西方通常则采用非营利组织一词。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在内涵上近似于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但两者又不完全相同。为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我们对事业单位会计的适用范围需要作一些具体分析。所谓事业单位通常可理解为不具有物质产品生产和国家事务管理职能,主要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的单位。其范围习惯上涵盖较广,包括不同的行业和经济类型。从行业来看包括以下三类:(1)科学、教育、文艺、广播电视、信息服务、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事业单位;(2)气象、水利、农业、地震、环保、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单位;(3)民间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等)、咨询服务等社会中介机构。从经济成份来看则有公办、民办、中外合办等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的适用范围是应该而且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过去事业单位的范围较广,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些单位逐步由社会性、公益性为主转向营业性、开发性,资金供给的自给率不断提高,经营的目的和单位的性质实际上发生了变化。事业单位的发展从近期看有如下的趋向:有些单位,如大多数的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基础理论的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兴办的文艺团体、图书馆、博物馆等,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公益性,主要由国家财政供应资金,以社会效益为目的,这些单位就应该按事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有些单位,如会计师事务所、应用型、开发型科研院所、民办的文艺团体、体育场馆等,具有较强的营业性、开发性,而且以营利为目的,这些单位不妨按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如这样,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同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在适用范围上就可以基本上一致起来。这里还必须肯定,有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性质、非营利性质是始终不会改变的,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依然有广阔的前景。在事业单位会计法规制度建设上,应较多地考虑公办和民办的差别。在美国,私营企业和私立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由官方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民间的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其权威性;州和地方政府机关、地方公营企业、地方公立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由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仅由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其权威性;联邦政府机关、联邦公营企业、联邦公立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则由国会下设的政府会计总局制定。可见,美国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是按公立和非公立分别制定的。在日本,企业会计准则由大藏省企业会计审议会制定和颁发,非企业会计准则分为政府会计、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三种,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这表明他们对公立的和非公立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也是分别处理的。我国已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都明确其“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非国有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这实际上也考虑了国有和非国有事业单位由于资金来源的不同,其职能、性质具有一定的差别,在会计法规制度设计上可以分别安排。国外的上述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而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更应该坚持并加以发展。
参 考 文 献
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预算会计课题组:《新预算会计制度知识问答》,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王庆成、王衍弘:《论事业单位会计的地位》,中国人民大学。
赵建勇:《浅谈事业单位会计的十大改革》,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