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2、工业增加值构成
(1)定义
(2)计算原则
3、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1)生产法
(2)收入法(分配法)
4、准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
5、结论
内 容 摘 要
工业增加值是反映工业产品总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工业企业如何真实全面反映本企业的生产发展的规模、速度、效益和结构,对本企业以及对本地区的宏观和微观的经济管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工业增加值构成、计算方法、重要性做一些相应浅谈。
浅谈工业企业准确计算增加值的重要性
0 引言
工业增加值是反映工业产品总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工业企业如何真实全面反映本企业生产发展的规模、速度、效益和结构,对本企业以及对本地区的宏观和微观的经济管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工业增加值构成、计算方法、重要性做一些相应浅谈。
1 工业增加值构成
1.1定义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1.2计算原则
(1)本期生产的原则。
生产是劳动者利用劳动手段转移或消耗原材料和劳务的的投入,创造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过程。工业增加值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只有进入了企业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作为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果进行核算;并且,必须是企业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已出售的,还是未出售的或是不出售的(自产自用货物),均应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为本期生产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生产的过程同时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因此,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放的转移价值。也就是说,工业增加值的总量取决于中间投入与最终产品划分的界线,界线规定到哪里,增加值总量就计算到哪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持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3)市场价格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工业生产最终成果的总量,它包括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两个因素,因此,这一总量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数量的多少,而且取决于所采用的价格。关于增加值的计算价格。国际上采用的有两种,即按基本价格和按生产者价格计算。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按生产者价格计算。按生产者价格计算的增加值是指按生产者价格估价的产出减去按购买者价格估价的中间消耗。
2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及资料来源
2.1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生产法”计算,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通用的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目前,我国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来代替计算的,工业总产值的计算价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均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但是,增值税从概念上说,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份,是企业对国家所作的贡献,属于增加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并符合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各级综合统计部门和企业在计算增加值时,注意一定要将本期应交增值税一笔加到工业增加值中,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列示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即,工业增加值总量的确定是由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三项内容决定的。
2.2收入法(分配法)
按“收入法”,也称“分配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收入份额计算,增加值可分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
在按收入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从增加值的四个构成要素来看,劳动者报酬与固定资产折旧属于生产的范畴,而生产税净额与营业盈余则是与企业产品销售相联系的实现数值,不属于生产的范畴,这与增加值的生产原则是相偏离的。因此,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库存进行调整,将按销售口径计算的生产税净额与营业盈余,调整为按生产口径计算,以保证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准确性。
收入法计算电网企业增加值
(1)电网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构成:
电力工业企业增加值是指电力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电力企业在报告期内通过工业生产活动追加到劳动对象中去的价值。它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总产出与中间投入的差额。
收入法中工业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这四大部分构成。
1.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份起,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的累计数值。主要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即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
2.劳动者报酬: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主要有三种基本形式:
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及各种补贴;
实物工资: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劳动者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
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失业、人身、医疗及家庭财产等保险。
3.生产税净额: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有三种形式:
价内税:即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价外代征税:即增值税;
由成本“其他费用”中支付的税金: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等。
(2)电网企业收入法增加值的细化计算式可以细化为:工业增加值=(工资及福利费+工资性附加)+折旧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应交增值税+其他税金)+应得营业利润。
(3)电网企业增加值数据采集:
1.劳动报酬及工资性附加;职工工资总额反映了一定时期职工从单位内得到的全部工资。可以从财务的《支付职工工资表》中获取。工资性附加: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福利费、工会、教育经费、企业年金。
2.折旧费:企业根据每期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发生的费用。可从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价"下"累计折旧"可以获取。
3.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附加费、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这里,所指的负担的税金是指销售过程中企业应负担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销售过程以外应负担的税金,根据不同的情况,计入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存货等科目。
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其他税金:由财务报表中“其他费用”中开支的税金,可按《企业费用明细表》中的“税金”合计数填列。它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等。
应得营业利润:是指工业生产活动获得的利润,是用来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在与财务损益表上的“营业利润”存在着差别。损益表中的营业利润包括“其他业务利润”,在此计算时一般不包括,因为它一般情况下不是工业生产活动的成果,没有构成工业总产值。但如果是“其他业务利润”的确已构成工业生产活动的成果,则在营业利润中加入此项。
(4)目前电网企业增加值数据构成
应发工资总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医药费、计提折旧、应交税金、营业利润。
3 准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
工业增加值作为一项反映工业产品总量的重要指标,为企业自身,地方经济以及国家经济的宏观和微观的经济管理需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是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不包括原材料等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和付给各部门的劳务支出,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与其他部门没有重复计算;这样作为总量指标工业增加值较能真实反映出工业企业经济现状和问题。
(1)适应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需要。工业增加值是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工业企业能否准确计算工业增加值关系着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益状态反映。
(2)准确计算工业增加值可以真实、正确地反映工业生产的成果。工业增加值是工业总产值扣除中间投入的差额,是企业真正的生产经营最终成果,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
(3)对企业经济效益起到导向作用。工业增加值是由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生产和发展、产值的提高与经济效益的提高、中间投入的降低,都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的经营现状,领导决策者可以跟踪、观察企业的与工业增加值相对应的科目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决策,进而提高企业的工业增加值。
(4)可以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通过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的构成要素,我们很清楚的了解到,增加值是由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大要素组成的,通过这四大要素的相互关系,可以正确地分析出工业增加值增长与下降的成因以及工业增加值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情况。增加值的增长可以是职工收入的提高,也可以是国家税收、企业营利的提高所致,反之,增加值的下降,既可以是职工收入降低,也可是利税下滑所致。
(5)对企业来说,用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考核指标,不受企业生产组织结构变化的影响,具有可比性。不象工业总产值是按“工厂法”原则计算的,这样企业间就允许产值的重复计算,故工业企业拆、并时,虽然产品产量相同但产值会发生很大变化。而工业增加值由于不包括原材料等转移价值,只计算生产中新增加的价值部分,故基本上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
4 结论
通过笔者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角度看,发现大部份企业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有着很大偏差,主要是企业对工业增加值归类的细项,以及企业对指标的认识不够透切,因此觉得有必要对工业增加值的构成、计算方法、重要性做些强调,希望企业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为企业自身,地方经济以及国家经济的宏观和微观的经济管理发挥参谋决策作用。
参 考 文 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编,《工业统计手册》
2、孙雪,《电网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方法浅议》,《安徽电业》2008年总第40期